1、ICS 67.120.30 X 20 DBS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S 50/009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渝北麻辣水煮鱼 烹调操作技术规范 2012-05-15 发布2012-10-01 实施重庆市卫生局 发 布 DBS50/009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渝北区餐饮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远光。本标准于2012年05月15日首次发布。DBS50/0092012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渝北麻辣水煮鱼烹调操作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渝北麻辣水煮鱼烹调操
2、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5461 食用盐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8937 食用猪油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20560 郫县豆瓣 NY 5053 无公害食品 普通淡水鱼 NY 5323 无公害食品 香辛料 NY 5529 无公害食品 辣椒干 NY/T 1193 姜 SB/T 10040 花椒 SB/T 10348 大蒜 SB/T 10371 鸡精调
3、味料 SB/T 10416 调味料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 卫生要求 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4 原辅料 4.1 鲜鱼(淡水鱼)应符合 NY 5053 标准的规定。4.2 食用油 4.2.1 食用猪油:应符合 GB/T 8937 标准的规定。4.2.2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标准的规定。4.3 蔬菜 DBS50/0092012 2 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4.4 辣椒干 应符合 NY 5529 标准的规定。4.5 花椒 应符合 SB/T 10040 标准的规定。4.6 调味料 4.6.1 豆瓣:应符合 GB/T 205
4、60 的规定。4.6.2 食盐: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4.6.3 老姜、大蒜:应符合 NY 5323 标准的规定。4.6.4 鸡精: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4.6.5 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4.6.6 食用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4.6.7 料酒:应符合 SB/T 10416 的规定。4.7 其他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5 原辅料加工 5.1 鲜(草)鱼 去鳃、去鱼鳞、去腹内黑膜、刮洗干净,从鱼体尾部背脊处进刀将鱼片成两大片,再用正斜刀片分别片成 1.52 厘米的薄片。5.2 食用油 5.2.1 食用猪油和食用植物油按 1:
5、2 比例混合,入锅加热,待油温升至 67 成热时,盛装于洁净的容器中待用。5.2.2 不得使用回收和废弃的食用油。5.3 辣椒 辣椒切成节,去籽、去蒂。灯笼椒与小米辣按 7:3 的比例混合使用。5.4 花椒 去籽、去枝桠。5.5 豆瓣 用刀切细或搅拌机绞细。5.6 老姜 去皮、洗净、切片或切成米粒。DBS50/0092012 3 5.7 大蒜 去皮、洗净、切片或切成米粒。5.8 食用淀粉 食用淀粉与水溶合成糊状。5.9 黄豆芽 去根须、洗净,锅掺水烧沸,入锅汆煮 23 分钟,起锅沥干水份。另锅置火眼上,炙锅,掺油适量,先老姜、大蒜、豆瓣入锅煸炒至香,再将汆煮后的黄豆芽入锅翻炒入味,盛于盆(钵)
6、容器中待用。6 烹调 6.1 配料表 原辅料 用 量(g/500 g鲜鱼)食用猪油 5070 食用植物油 150180 辣椒 100120 花椒 80100 豆瓣 5060 食盐 1215 老姜 2030 大蒜 1015 料酒 适量 淀粉 适量 6.2 操作过程 6.2.1 鱼片:加料酒、食盐、水、淀粉拌匀。6.2.2 锅掺水烧沸,先将鱼头、鱼肋骨放入煮 35 分钟,再下鱼片汆煮 23 分钟,捞起舀于盛装黄豆芽的盆(钵)内。6.2.3 另一口锅掺混合油,待油锅升至 57 成热时,先加辣椒、后加花椒的顺序入锅,待辣椒呈红褐色,辣香香气浓郁时,连同滚烫的油淋于鱼片上。6.3 感官要求 鱼片色白,油清亮,麻辣咸鲜,滑嫩爽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