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XKK OO1OS-2022 QIGXKK 广西康康康生物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XKK 001 OS-2022 初乳复合蛋白液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0313 S-2022 有效期至铆夕年明湘 2022-03-2,发布?2O22-04-2 1实施:。*、藻瓢、乓容:目 I-知z?J 司 Q/GXKK OO1OS-2022 前 0 口 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 本标准由广西康康康生物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赛。本标准于2022年03月21日首次发布,2022年04月21
2、日实施。1 Q/GXKK OO1OS-2022 初乳复合蛋白液 本标准规定了初乳复合蛋白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乌鱼、无花果、木瓜、肉桂、橘皮、山植、生姜、菊花、乳酸菌(植物乳杆菌、嗜酸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中一种或多种菌)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低聚果糖、山梨糖醇、木瓜蛋白酶),经原料处理、清洗、打浆、酶解、过滤、发酵、煎煮、调配、过滤、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初乳复合蛋白液。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
3、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围 范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文件。GB/I 191 GB 2760 GB 2761 GB 2762 GB 2763 GB/I 2828.1 GB/I 2829 GB 4789.1 GB 4789.2 GB 4789.3 GB 4789.4 GB 4789.10 GB 4789.15 G
4、B 4806.7 GB 5009.11 GB 5009.12 GB 5009.17 GB 5009.26 GB 5009.190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
5、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食品中N一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2 Q/GXKK OO1OS一2O22 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I 10789?饮料通则 GB/I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733?食品安
6、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I 23528?低聚果糖 GB 292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 GB/I 23527?蛋白酶制剂 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BB/I 0034?铝防伪瓶盖 QB/I 2142?玻璃容器含气饮料瓶 QB/I 4575?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B45/I 698?肉桂 SB/I 10092?山植 GB/I 30383?生姜 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关于印
7、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国药典一部(2020版)?木瓜、橘皮、菊花 卫法监发仁2002151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DB51/I 1515?无公害林产品无花果鲜果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乌鱼 应符合(;B 2733的规定。肉 山 生 桂植姜 杀火,3 Q/GXKK OO1OS-2022 4.1.
8、2 木瓜、橘皮、菊花 应干爽、无异味、无虫蛀、无霉变,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20版)的要求。污染物限量及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3 乳酸菌 应符合QB/T 4575、卫生部办公厅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规定。4,4 低聚果糖 应符合GB/T 23528的规定。4,5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6 山梨糖醇 应符合GB 29219的规定。4,7 木瓜蛋白酶 应符合GB/T 23527的规定。4,8 肉桂 应符合DB45/T 698的规定。419 山碴 应符合SB/I 10092的规定。4.1.10 生姜 应符合GB/T 30383的
9、规定。4.1.11 无花果 应符合DB51/T 1515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乳白色至棕褐色 组织形态 均匀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 滋、气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杂质 4 Q/GXKK OO1OS-2022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蛋白质(g/lOOmL)要 2.0 铅(以Pb计)/(ing/L)(0.2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B 2761的规定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10、。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C m M 菌落总数,cfu灿1 5 2 100 10000 大肠菌群,cfu/ml 0 2 1 10 霉菌,cfu/ml?毛 20 酵母,cfu/ml?毛 20 沙门氏菌,cfu加1 5 n曰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inl 5 l 100 1000 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in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 食品添加剂 4.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4.5.2食
11、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5 Q/GXKK OO1OS-2022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取约5O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玻璃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形态、色泽、及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6.2理化指标 6.2.,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6.2.2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3其他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6.2.4真菌毒素限量 按GB 2761规定的方
12、法测定。6.2.5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6.3微生物指标 6.3.1样品制备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6.3.2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6.3.3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6.3.4霉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Q/GXKK OO1OS-2022 6.3.5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3.6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6.4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量
13、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材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2出厂检验 7.2.,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7.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净含量。又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一一原料、工艺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一一更换设备或停产两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一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一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4组批 同一批次原料、同一
14、工艺条件生产、同一品种、同一班次、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又5抽样方法 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 7.6判定规则 入孰更)场尹 Q/GXKK OO1OS-2022 6.1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7.6.2 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即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能复检。其他指标若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1标志、标签 8.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15、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B 7718.GB 28050的规定。应有明确标识,标识上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8.1.2 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B/T 191的规定。8.1.3 注意事项:对蛋白过敏体质者等人群不宜食用。8.2 包装 8.2.1 产品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内包装应包装严密、封口牢固。外包装应封装严密,捆扎牢固,坚实耐压。8.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3 运输 8.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应有防尘、防晒、防潮的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3.2 装卸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丢甩,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8.4 贮存 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清洁、防潮、防虫、防鼠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有污染等物品混贮。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10cm、离墙20cm以上。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且产品包装完好情况下,常温下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