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N 广西国w良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N 0005S-2022 啤酒蜡饮料 Pi jiu Cu yinI ao 一 咤一?二?魔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0571.S-2022 有效期至沁刁年明明 里 2022年04月”0日发布 2022年05月25日实施 国 西 广 尹百扮厂丫尸少有 沦 才气。业尸粼、卢 洒澎场翻粉火酿 布 发 司、户夕八若 良 区 Q/GN 0005S-2022 前 古口 本标准(企标)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I 1.1-2020要求编写。并依据国标规范性引用文件,自2022 年04月10日发布,于2022年05月25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广西国酿酒业有限公司提
2、出并归口备案。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国酿酒业有限公司、北京牛栏山庄饮品有限公司、河北霸州郎河酒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亦庆、张书祥、肖荣平、李春霞。1 Q/GN 0005S-2022 啤酒醋饮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啤酒醋饮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3.2所定义的啤酒醋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群粼粼溉菜黔黔思默盆奥豁耀瓢粼,f,?*撰1*)%rttfl-r 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5009.41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I 5009.157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GB 7718食
3、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789饮料通则 GB/I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7325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GB 19297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SN/I 2007-2007进出口果汁中乳酸、柠檬酸、富马酸含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10789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饮料用啤酒醋 以啤酒花和大麦芽为主要原料,经酒精发酵、醋酸发酵制成的液体产品。3.2 啤酒醋饮料 以啤酒花和大麦芽为基础原料,
4、可加人食糖和(或)甜味剂等,经调制而成的饮料。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除乙酸(醋酸)外,同时含有柠檬酸、酒石酸、玻泊酸等不挥发有机酸。其中柠檬酸、酒石酸、城泊酸应全部检出;乳酸含量不高于0.05%。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2 Q/GN 0005S-2022 1 项 目 一 级 外观 透明度 清亮,允许有肉眼可见的微细悬浮物和沉淀物(非外来异物)浊度EBC 蕊 1,2 泡沫 形态 泡沫较洁白细腻,较持久挂杯 泡持性b/s:瓶装 50 听装 50 香气和口味 有较明显的酒花香气,口味纯正,较爽口,协调,无异香、异味 注: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
5、泽、香气和滋味,无异味,允许有少量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总酸(以乙酸计)/(g/kg)?)2 柠檬酸(mg/kg)?300 乳酸(mg/kg)?250 铅(以Pb计)/(mg/L)?)0.2 游离矿酸 不得检出 添加二氧化碳的产品总酸大于等于2.5g/kg。4.4 食品安全要求 应符合GB 19297、GB 276O、GB 14880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50m1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状态和澄清度,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5.2 理化检验
6、5.2.1 总酸 按GB/I 12456规定的方法检验。3 Q/GN 0005S-2022 5.2.2 柠橄酸、酒石酸、玻拍酸 按GB/I 5009.157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乳酸 按SN/I 2007-2007规定的方法检验。5.2.4 游离矿酸 按GB/I 5009.41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1)?4U(2)?有嚣方霭翼翼污置有*霎*iiF14体直E-iT Acm(3)生产车间审核每种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确认符合质量标准时方可用于生产犷“6.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总酸、总糖、甲醇、净含量、
7、酒精度。6.3 型式检验 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2)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4)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4 组批 同一批投料浸泡、勾兑、调配和灌装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6.5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盘 每批产品按包装瓶数的1 0/1/00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200瓶,净含量500m1,抽取12瓶,崔量多500m1,抽取10瓶,总量不得少于5000m1。将抽取的样品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望样品应贴有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姓名
8、的封签。6.6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所检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或项以上不符合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识 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757的规定。外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Q/GN 0005S-2022 7.2 包装 产品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包装应密封、牢固、无渗漏。产品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要求,包装捆扎应牢固,便于搬运。7.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污染,运输过程中应有防尘、防尘、防晒措施。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和有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产品时不得丢摔、重压、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具有防尘、防虫害、防鼠患等设备的室内。储存最佳温度为10-25度。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储存。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墙面、地面和顶面,距离应在15CM以上。7.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