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SCL 0016S2022 甘肃琛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SCL 甘肃琛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琛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2022-06-18 发布 2022-06-18 实施 芪参山药复合粉 Q/GSCL 0016S2022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要求 2 4 食品添加剂 3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8 保质期 4 附录A 5 Q/GSCL 0016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琛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与Q/GS
2、CL 0016S-2022 黄芪党参复合粉发布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技术要求 3.1.2、3.1.10、3.1.12、3.3 和 3.5 的内容。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斌 羊健麟 田平 本标准于2022年04月10日首次发布并实施,2022年6月18日第一次修订,并发布实施。Q/GSCL 0016S2022 1 芪参山药复合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芪参山药复合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芪粉(或黄芪提取物)、党参粉、山药粉为原料,辅以异麦芽酮糖醇、木糖醇、麦芽糊精、抗性糊精、水苏糖、魔芋粉、茯苓粉、枸杞粉、
3、壳寡糖中的几种或全部,经称量、混合、分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
4、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2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
5、杞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NY/T 1065 山药等级规格 NY/T 494 魔芋粉 QB/T 4260 水苏糖 QB/T 4486 异麦芽酮糖醇 Q/GSCL 0016S2022 2 Q/GSCL 0001S-2020 茯苓粉 Q/GSCL 0003
6、S-2020 黄芪粉 Q/GSCL 0012S-2022 黄芪提取物 Q/GSCL 0015S-2022 党参粉 Q/YSKH 0002S-2020 壳寡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碱性酒石酸铜滴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部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卫法监发200251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3 技术要求
7、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黄芪粉:应符合Q/GSCL 0003S-2020的规定。3.1.2 黄芪提取物:应符合Q/GSCL 0012S-2022的规定。3.1.3 党参粉:应符合Q/GSCL 0015S-2022的规定。3.1.4 茯苓粉:应符合Q/GSCL 0001S-2020的规定。3.1.5 山药粉:原料山药应符合NY/T 1065的规定,经提取、浓缩、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3.1.6 枸杞粉:原料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经提取、浓缩、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3.1.7 异麦芽酮糖醇:应符合QB/T 4486的规定。3.1.8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
8、6.234的规定。3.1.9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2.6的规定。3.1.10 抗性糊精:原料食用淀粉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经糊精化反应、精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3.1.11 水苏糖:应符合QB/T 4260的规定。3.1.12 魔芋粉:应符合NY/T 494的规定。3.1.13 壳寡糖:应符合Q/YSKH 0002S-2020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GB 7101 固体饮料 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粉末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冲调性
9、冲溶后呈均匀的混悬液,允许有少许沉淀 Q/GSCL 0016S2022 3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7.0 GB 5009.3 总灰分,g/100g 7.0 GB 5009.4 粗多糖(以葡萄糖计),g/100g 10 附录 A 3.4 有害物质限量 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0.8 GB 5009.268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示 检验方法 n
10、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00 3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0 GB 4789.3 第二法 霉菌 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
11、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 500g,300g 用于检验,200g 留样。6.3 出厂检验 Q/GSCL 0016S2022 4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粗多糖、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
1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4806.7和GB/T 28118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
13、、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Q/GSCL 0016S2022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粗多糖检验方法 A.1 原理 样品多糖沉淀物经酸解后,全部转成单糖,单糖具还原性,在加热条件下直接滴定标定过的碱性酒石酸铜液,以亚甲蓝作指
14、示剂,根据样品液消耗的体积计算还原糖含量,再乘以换算系数 0.9 计算多糖含量。A.2 仪器 A.2.1 离心机。A.2.2 全玻璃标准磨口回流装置(500mL),水解用。A.2.3 电炉。A.2.4 pH 计。A.2.5 水浴锅。A.3 试剂 A.3.1 碱性酒石酸铜甲液:称取 15g 硫酸铜(CuSO45H2O)、0.05g 次甲基蓝,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1000mL。A.3.2 碱性酒石酸铜乙液:称取 50g 酒石酸钾钠及 75g 氢氧化钠,溶于水中,再加入 4g 亚铁氰化钾,完全溶解后,用水稀释至 1000mL,储存于橡胶塞玻璃瓶内。A.3.3 葡萄糖标准溶液:准确称取 1.0000g
15、 经 98100干燥至恒重的分析纯葡萄糖,加水溶解后并以水稀释至 1000mL,此溶液 1mL 含葡萄糖 1mg。A.4 试样处理 准确称取均匀研碎的样品粉末 2.0g,置于 250mL 的磨口烧瓶中,精密加入 50mL 热水(温度90)溶解,在沸水浴中加热 15min,使淀粉糊化,冷却至 60以下,加 1.0mL10%的淀粉酶溶液,加 0.5mL 乙酸钠缓冲液(pH7.4)。加塞,于 5560保温 1h,中间间歇搅拌(取1 滴上清液用碘液检验是否完全水解。若呈蓝色,再加淀粉酶溶液并继续保温,直至酶解液加碘液后不呈蓝色为止),加热至沸(使酶失活),然后再加入 l%的葡萄糖酶在 37温箱中,保温
16、 24h 使淀粉全部酶解成葡萄糖,再移样液于蒸发皿中,并在沸水浴中稍浓缩,放冷,小心将样液转入 25mL 容量瓶中,用水洗容器,并定容至刻度,过滤。精密吸取续滤液 15mL 加75mL 无水乙醇搅拌均匀(若只有 10mL 离心管,则每管加入 1.5mL 样品溶液,后加 7.5mL 无水乙醇,加盖反复倾倒管子数次)。在离心机中以 4000r/min 离心 10min,小心弃去上清液,并用 85%的乙醇冲洗离心瓶中沉淀物 2 次,再以 4000r/min 离心 10min,小心地用吸管将上层液体吸去。离心瓶中醇析物用 50mL 热水(温度90)少量多次转移至 250mL 磨口三角瓶中瓶中,加入 15mL 浓盐酸,开启冷凝管,置沸水浴中加热 2h,冷却,然后先用 40%的氢氧化钠溶液(约 15mL)粗调 pH 值,后用稀的氢氧化钠溶液细调,再置于 pH 计上调整 pH 在 6.87.2之间(不要用 pH 试纸调)。将已经中和的酸解液转移至 100mL 容量瓶中,加水定容(V1),用滤纸过滤,滤液为待测液,供滴定用。Q/GSCL 0016S2022 6 A.5 标定碱性酒石酸铜液 用定量移液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