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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ZAG 0001 S-2023 速冻果蔬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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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注 8ICS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HZAG Q/HZAG 0001 S-2023 速冻果蔬制品 2023-01-02 发布 2023-02-02 实施 惠州市艾果伦信食品科技惠州市艾果伦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130011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1月05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HZAG 0001 S-202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提出起草单位:惠州市艾果伦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铭。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HZ

2、AG 0001 S-2023 1 速冻果蔬制品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果蔬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冻)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维生素 C(抗坏血酸),经清洗消毒、预处理、护色或不护色、包装、速冻(-35)、冷冻保存(-18)等加工工艺制成的速冻果蔬制品。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

3、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GB 5009

4、.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5、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379 速冻调制食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Q/HZAG 0001 S-2023 2 3 3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3 3.1.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 3.1.1 新鲜(冻)蔬菜、水果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

6、的要求。3.1.2 维生素C(抗坏血酸)应符合GB 14754的要求。3.1.2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要求。3 3.2 .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本产品相应的色泽 气味与滋味 具有本产品相应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本产品相应的组织形态,无异物,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 3.3 .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冻品中心温度/()-18 铅(以Pb计),(/)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0.08;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 0

7、.2;豆类蔬菜、薯类0.1;新鲜水果(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除外)0.1 镉(以Cd计),(/)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0.05;叶菜蔬菜0.2;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芹菜除外)0.1;芹菜、黄花菜0.2;新鲜水果 0.05 总汞(以Hg计),(/)新鲜蔬菜 0.01 总砷(以As计),(mg/kg)新鲜蔬菜 0.5 铬(以Cr计),(mg/kg)新鲜蔬菜 0.5 展青霉素,(g/kg)50(仅限于苹果、山楂为原料制成的产品)六六六(BHC),(mg/kg)0.05 滴滴涕(DDT),(mg/kg)0.05 3.4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

8、标 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CFU/g)5 0 0-Q/HZAG 0001 S-2023 3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000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5 0 0-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3.53.5 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3 3.

9、6.6 净含量净含量 定量包装产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5 5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5.15.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5.1.1 取10g样品置于白瓷皿中,在明亮处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嗅其气味,用温水漱口后品尝其滋味。5 5.2.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5.2.1 冻品中心温度 按SB/T 10379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铅 按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总砷 按GB 5009.11 规定的方

10、法检验。5.2.4 镉 按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 铬 按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检验。5.2.6 总汞 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检验。5.2.7 展青霉素 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检验。5.2.8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检验。5.3 5.3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 5.3.1 沙门氏菌 Q/HZAG 0001 S-2023 4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5.3.2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3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按GB 4789.3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

11、.3.4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按GB 4789.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 5.4 4 净含量及允许偏差净含量及允许偏差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 6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6 6.1 .1 组批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 6.2 .2 原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 6.3.3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6.3.1 每批产品须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净含量、感官要求、冻品中心温度为每批必检项目。6 6.4 .4

1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6.4.1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f)更换生产设备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6 6.5 .5 抽样方法及数量抽样方法及数量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 100 个最小包装,总重量不低于 30kg,抽取样品不少于 20 个最小包装,重量不低于 2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样Q/HZAG 00

13、01 S-2023 5 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 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6 6.6 .6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6.6.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6.6.2 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3 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6.5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6.6.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7 7 标签、标签、标志、包

14、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 7.1.1 标签、标志标签、标志 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28050、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 包装标签上除应表明产品名称、产品配料、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制造商SC证书编号、本标准号外,还需标出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保质期、贮存条件。7.1.3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8.28.2 包装包装 8.2.1 包装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表3的要求,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产品的特性发展新的包装材料,新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表3 包

15、装材料 项目 要求 PE包装膜、塑料盒 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 PP包装膜、塑料盒 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 纸箱 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 8.3 8.3 运输运输 运输时应防雨淋、防潮湿及防日晒等。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异味和污染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避免强烈震动和碰撞。8.48.4 贮存贮存及保质期及保质期 8.4.1 产品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产品应贮存在-18以下的冷库内,并采取冷链运输,以保证产品的冷冻状态,应离墙离地至少 15cm堆放,地板要有垫板,堆放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8.4.2 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产品保质期 按产品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标示的保质期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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