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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HQ 0009 S-2019 人参鹿副产品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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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JZHQ0009S-2019223812S-20192020010220230101*Q/JZHQ备案号:223182S-2019有效期至:2023 年 01 月 01 日吉林正花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ZHQ0009S-2019人参鹿副产品膏2019-09-14 发布2019-09-14 实施吉林正花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ZHQ0009S-20191人参鹿副产品膏1范围标准适用于以养殖梅花鹿肉、鹿筋、鹿鞭、鹿尾、鹿心、鹿血、鹿茸血、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枸杞、红枣为原料,经清洗后绞碎、高温蒸煮、滤出汁液、去除残渣,再与蜂蜜、红糖、麦芽糖混合、搅拌浓缩、分装、

2、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其他食品-人参鹿副产品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GB

3、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4、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8672枸杞Q/JZHQ0009S-20192GB/T 20883麦芽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3586酱卤肉制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

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5885红糖NY 317鹿副产品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养殖梅花鹿肉、鹿筋、鹿鞭、鹿尾、鹿心、鹿血、鹿茸血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3.1.2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应符合 DBS 22/024 中生晒参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人参 0.5克。3.1.3

6、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4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5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3.1.6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3 的规定。3.1.7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8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褐色至深褐色将 5g 左右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与外观,按标签上所述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3mim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粘稠的半流体或凝固膏状滋

7、、气味具有应有的滋味,无其它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蛋白质,(g/100g)1.7GB 5009.53.4污染物限量Q/JZHQ0009S-20193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 量检验方法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铅(以Pb计),(mg/kg)0.4GB 5009.12镉(以Cd计),(mg/kg)0.1GB 5009.15总汞(以Hg计),(mg/kg)0.05GB 5009.17铬(以Cr计),(mg/kg)1.0GB 5009.

8、123N-二甲基亚硝胺,(g/kg)3.0GB 5009.26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25 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3.6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致病菌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25 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0-GB 4789.3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

9、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7特征性指标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特征性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1NY 318 附录 B3.8农药残留量限量应符合表 7 的规定。Q/JZHQ0009S-20194表 7农药残留量限量项目限 量检验方法六六六,(mg/kg)1(以脂肪计)GB/T 5009.19滴滴涕,(mg/kg)2(以脂肪计)GB/T 5009.193.9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

10、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标准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2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1)新产品投产前;(2)产品的原料、辅料来源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3)连续生产 6 个月或停产 6 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5.3组批与抽样以每日同一工艺生产的产品量为一个批次。在生产线上或成品库

11、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样品供交收检验,或 10 个样品供型式检验。每批样品不得少于 20 个包装。5.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微生物一次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其它项目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微生物指标除外),则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签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1标签式样Q/JZHQ0009S-20195食品名称:人参鹿副产品膏配料表:养殖梅花鹿肉、鹿筋、鹿鞭、鹿尾、鹿心、鹿血、鹿茸血、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枸杞、红

12、枣、蜂蜜、红糖、麦芽糖净含量:450克/瓶、(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吉林正花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朝阳七社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处电话: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12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ZHQ0009S人参每100克产品添加:0.5克人参食用量3克/天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6.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8 的规定。表 8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281 千焦(kJ)15%蛋白质1.8 克(g)3%脂肪0.9 克(g)2%碳水化合物71.6 克(g)24%钠27 毫克(mg)1%7包装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包装容器应选用玻璃材料,并符合GB 4806.5、GB 4806.7 的规定,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8运输与贮存产品须在清洁、干燥、通风条件下运输、贮存,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气味及易腐蚀的物品混存、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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