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Q/JTDF0015S-2019223895S-20192019122620221225*Q/JTDF备案号:223895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25 日吉林省均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TDF0015S-2019菊苣栀子代用茶2019-11-30 发布2019-11-30 实施吉林省均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TDF0015S-20191菊苣栀子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菊苣、栀子、黄精、蒲公英、薏苡仁、枸杞子为原料,经过挑选、清洗、提取(或不提取)、干燥、粉碎、制粒(或不制粒)、混合、分装、包装等精制而成的菊苣栀子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
2、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茶 取样GB 14
3、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5436热封型茶叶滤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2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DBS22/03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 2015 年版菊苣、栀子、黄精、蒲公英、薏苡仁、枸杞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
4、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Q/JTDF0015S-20192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菊苣、栀子、黄精、蒲公英、薏苡仁、枸杞子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版一部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褐色至深褐色,具有原料天然固有的色泽。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5g,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形态、杂质、霉变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的滋气味及异味。组织形态呈干燥、疏松的粉状、颗粒状、片状,产品质地均一,洁净、干燥,无霉变、
5、劣变、虫蛀。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3.0GB 5009.3总灰分,%8.0GB 5009.4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4.0GB 5009.123.5 农药残留限量符合 GB 2763 的要求。4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 JJF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规定。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
6、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Q/JTDF0015S-20193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理化指标逐项检验。6.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4.1 按批抽样,抽样单位以盒计。6.4.2 每批按 3/1000 随机抽样,但每批不应少于 9 盒。6.5 判定
7、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菊苣栀子代用茶配料表(原料):菊苣、栀子、黄精、蒲公英、薏苡仁、枸杞子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吉林省均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桦甸市明华街吉桦路 1166 号联系方式:0432-67631777生产日期:见包装喷码保质期:24 个
8、月贮存条件:置阴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TDF0015S8 包装产品内包装袋应符合 GB/T 21302 或 GB/T 25436 或 GB/T 28118 或 GB/T 28121 的有关规定。外包装盒采用彩印白板纸盒。每盒包装上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主要原料、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贮存方法等。Q/JTDF0015S-20194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9 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10 贮存产品应密封,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纸箱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不得露天存放。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冰冻。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同库贮存。11 保质期在符合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Q/JTDF0015S-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