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pdf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662732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714.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pdf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VTFS Q/VTFS 0010 S-2022 巴旦木酱 2022-08-10 发布 2022-08-10 实施 维他奶(佛山)有限公司维他奶(佛山)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60362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8月1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VTFS 0010 S-2022 1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维他奶(佛山)有限公司提出和制(修)订。本标准适用于维他奶(佛山)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金达路12号),

2、并同时适用于维他奶(武汉)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大道36号),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平路118号),维他奶(东莞)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四纵路3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帆、张紫薇、谭健梁、张志会、罗绮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版本。Q/VTFS 0010 S-2022 2 巴旦木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巴旦木酱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第三章规定的巴旦木酱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3、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535 大豆油 GB/T 1536 菜籽油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

5、0464 葵花籽油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Q/VTFS 0010 S-2022 3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巴旦木酱 以原料巴旦木酱(扁桃仁酱)为主要原料,

6、选择性添加葵花籽油、菜籽油、大豆油、植物油、水、白砂糖、麦芽糊精、磷脂之中的一种或多种,经调配、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巴旦木酱产品。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类别为“调味品”“0305调味料”项下“半固态(酱)调味料”。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原料巴旦木酱(扁桃仁酱)应符合附录 A 要求。4.1.2 葵花籽油应符合 GB/T 10464 的要求。4.1.3 菜籽油应符合 GB/T 1536 的要求。4.1.4 大豆油应符合 GB/T 1535 的要求。4.1.5 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4.1.6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1.7 白砂糖应符合 GB/

7、T 317、GB 13104 的要求。4.1.8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 15203、GB/T 20882.6 的要求。4.1.9 磷脂应符合 GB 28401 的要求。4.1.10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以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组织状态 半固态酱体,允许有油脂析出和(或)分层,允许有少量的巴旦木种皮。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种正常滋味、气味,无异味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

8、分/(g/100g)10 Q/VTFS 0010 S-2022 4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3 铅(以Pb计)/(mg/kg)0.19 总砷(以As计)/(mg/kg)0.5 黄曲霉毒素B1/(g/kg)5.0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标 大肠菌群,CFU/g n=5,c=2,m=10,M=100 沙门氏菌,/25g n=5,c=0,m=0 注 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 GB 4789.1 执行;注 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

9、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4.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要求。6 检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取 100g 样品于无色透明或白色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用目测的方法检测其色泽和组织状态。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酸价

10、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Q/VTFS 0010 S-2022 5 6.2.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5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6.2.6 黄曲霉毒素 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微生物指标 6.3.1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规定。6.3.2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6.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原辅料标准要求

11、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 出厂检验 7.2.1 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净含量。7.2.2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并签发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7.4 组批 以同一生产线,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不超过24小时)、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为一批。7.5 抽样 每批产品用于检验的抽样量不应少于1kg。7.6 判定

12、规则 Q/VTFS 0010 S-2022 6 7.6.1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7.6.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若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中如仍有 1 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标志 8.1.1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图形标志。8.1.2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规范性指引文件的规定。8.2 包装 产品包装必须要封口严密、清洁卫生,塑料

13、袋、塑料瓶(桶)、塑料瓶盖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允许发展其他包装材料,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潮、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异味的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摔撞。8.3.2 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8.4 贮存 产品应存放于无阳光直射、阴凉、清洁干燥环境中,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冷藏条件贮存(温度2-10)。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堆放时应离地10cm,离墙10cm,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10cm以上的间隔材料。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

14、库贮存。Q/VTFS 0010 S-2022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原料巴旦木酱(扁桃仁酱)质量标准 A1 原料巴旦木酱(扁桃仁酱):定义:以巴旦木仁为原料,经研磨等工艺制成的原料巴旦木酱(扁桃仁酱)。A2 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 表 A.1 原料巴旦木酱(扁桃仁酱)质量标准 项 目 指 标 水分/(%)8 铅(以Pb计)/(mg/kg)0.2 黄曲霉毒素B1/(g/kg)5.0 菌落总数/(CFU/g)10000 大肠菌群/(CFU/g)n=5,c=2,m=10,M=100 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 注:本附录参考山东圣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LH0002S)或 OLAM 公司进口产品规格书制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