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YXS 0007S2022IQ/YXS喀 什 亚 西 颂 食 品 有 限 公 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YXS 0007S2022蜜饯2022-06-15 发布2022-07-10 实施喀什亚西颂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2 0 2 27 82 0 2 77 7Q/YXS 0007S2022II前言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编写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本标准由喀什亚西颂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所、
2、喀什亚西颂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孟伊娜、许铭强、张平、高伟、李萍、杜艳艳;本标准批准人:宋志增;本标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首次发布。Q/YXS 0007S2022蜜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蜜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杏、西梅、红枣、葡萄、蓝莓等)或干制水果(杏干、西梅干、红枣干、葡萄干、蓝莓干等)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麦芽糖、麦芽糖醇液、木糖醇、甘草(人工种植)、植物油等,经糖或蜂蜜或食盐腌制(或不腌制)等工艺包装制成的单一或混合的蜜饯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
3、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
4、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Q/YX
5、S 0007S202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含1号修改单)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10782蜜饯质量通则GB/T 19618甘草GB/T 20883麦芽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
6、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及生产过程卫生规范3.1.1 各种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1.2 新鲜水果(杏、西梅、红枣、葡萄、蓝莓等)无虫蛀、无霉变,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干制水果(杏干、西梅干、红枣干、葡萄干、蓝莓干等)符合GB16325的规定。食用盐符合的规定。白砂糖符合GB13104的规定。蜂蜜符合GB14963的规定。麦芽糖符合GB/T20883的规定。麦芽糖醇液符合GB28307的规定。木糖醇符合GB1886.234的规定。甘草(人工种植)符合GB/
7、T19618的规定。植物油符合GB2716的规定。食品用香精符合GB30616的规定。3.1.3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1.4 生产用水符合GB5749的规定。3.1.5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GB14884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Q/YXS 0007S202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糖,g/100g60GB/T10782铅(以P
8、b计),mg/kg0.9GB5009.12展青霉素,g/kg50GB5009.185注:铅指标严于 GB2762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展青霉素仅限于以苹果、山楂为原料制成的产品。3.4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104GB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4789.3霉菌/(CFU/g)50GB4789.15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4789.1 和 GB/T4789.24 执行。3.5 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
9、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 CFU/gGB4789.103.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检验规则4.1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条件,同一班次,同一生产日期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4.2 抽样从同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 2kg,将所抽取样品分成 2 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4.3 出厂检验4.3.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进行出厂
10、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4.3.2 出厂检验的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Q/YXS 0007S20224.4 型式检验4.4.1在正常生产中,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b)当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国家执法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4.4.2型式检验为 3.2-3.6 的所有项目。4.5 判定规则产品按本标准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对备查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
11、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得复检。5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5.1 标签、标志产品的包装标示应符合 GB7718、GB28050 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 标准要求。5.2 包装定型包装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9683 的要求,食品用纸符合 GB4806.8 的规定,塑料盒 GB4806.7 的规定,外包装瓦楞纸箱质量应符合 GB/T6543 标准要求。规格可安市场要求设置。5.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平整、无异味、有篷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5.4 贮存5.4.1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异味
12、、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5.4.2 产品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墙离地,分类。产品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为限.5.5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签贮存条件及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自生产日期起,保质期按照标签标注执行。Q/YXS 0007S20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名称蜜饯标准主要起草人孟伊娜、许铭强、张平、高伟、李萍、杜艳艳工作概况(包括标准的制定目的,主要工作过程)本企业标准的制定目的: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主要工作过程:本企业标准在格式和内容上严格按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
13、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依据 GB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对标准里面指定的指标项目进行了多次试验,对不同批次的产品数据进行检测化验,在进行验标检验后,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备案。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食品原料(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等1、食品原料(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各种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新鲜水果(杏、西梅、红枣、葡萄、蓝莓等)无虫蛀、无霉变,符合 GB2761、GB2762、GB2763 的规定。干制水果(杏干、西梅干
14、、红枣干、葡萄干、蓝莓干等)符合 GB16325 的规定。食用盐符合的规定。白砂糖符合 GB13104 的规定。蜂蜜符合 GB14963 的规定。麦芽糖符合 GB/T20883 的规定。麦芽糖醇液符合 GB28307 的规定。木糖醇符合 GB1886.234 的规定。甘草(人工种植)符合 GB/T19618 的规定。植物油符合 GB2716 的规定。食品用香精符合 GB30616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生产用水符合 GB5749 的规定。2、生产工艺:以新鲜水果(杏、西梅、红枣、葡萄、蓝莓等)或干制水果(杏干、西梅干、红枣干、葡萄干、蓝莓干等)的一种或多种为原
15、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麦芽糖、麦芽糖醇液、木糖醇、甘草(人工种植)、植物油等,经糖或蜂蜜或食盐腌制(或不腌制)等工艺包装制成的单一或混合的蜜饯制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3、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符合GB14884、GB2761、GB2762、GB29921的规定。产品的检验指标及检验方法;进行的必要的验证情况感官要求按 14884 规定的方法测定。总糖按 GB/T10782 规定的方法测定。铅按 GB5009.12 规定方法测定。展青霉素按 GB5009.185 规定的方法测定。菌落总数按 GB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大肠菌群
16、按 GB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霉菌按 GB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沙门氏菌按 GB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金黄色葡萄球菌 GB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产品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后,符合本企业标准和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企业标准比较情况说明(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比较情况)本标准的标准名称、食品原料(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标准未引用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地方标准(包括本地和其他地方),未引用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际和国外标准。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自治区地方标准的说明本企业制定铅0.9mg/kg,指标严于GB2762的规定。备案前公示(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企业标准经 2022.6.16-2022.7.5 在新疆卫生监督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