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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SHL 0004 S-2019 水果干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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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岳阳市兴划林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SHL0004S-2019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水果干制品额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推备专用章含案号:421880明备宗有效朝:叁年名实起止日别)860月7石2019-06-16发布2019-08-16实施岳阳市兴划林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YSHL0004S-2019水果干制品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制水果为原料,经挑拣、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水果干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2、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多、告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3、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Q/Y

4、SHL0004S-2019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组织形态具有产品应有的形状,无霉变、无生虫光线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滋味及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其气味,品其滋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25.0GB5009.3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林形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Pb)/(mg/kg)0.1(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除外)GB5009.12卫0.2(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y镉(Cd)/(mg/kg)0.04GB5009.15注:本

5、标准污染物限量为新鲜水果污染物限量,干制水果的污染物限量以新鲜水果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3.5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真菌毒素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展青霉素/(g/kg)50.0GB5009.185注:仅限苹果、山楂制品。3.6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3.7致病菌限量3.7.1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以CFU/g表示)项目检验方法nmM大肠菌群1010GB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4789.15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7.2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致病菌限量

6、采样方案及限量项目检验方法ncM沙门氏菌500/25g-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4789.10第二法2Q/YSHL0004S-2019样品的采样按GB4789.1执行。3.8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按JJP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3.9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所抽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最小包装。随机抽取30个最小包装,样品总量不少

7、于1kg。,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4.3出厂检验4.3.1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企业质量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健4.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大肠菌群。4.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4.5判定规则4.5.1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4.5.2检验结果中如果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4.5.3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对该批次产品留样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5.1标志5.1.1产品的预包装标志应符合GB7718、GB28050及相关的规定。5.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5.2包装5.2.1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7要求。5.2.2包装箱应符合GB/T6543要求。5.3运输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5.4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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