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天 安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WXTA 0003S-2020 特型黄酒系列 2020-12-14 发布 2021-01-09 实施 江苏天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 布 Q/WXTA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0 6 9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1-0 8Q/WXTA 0003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的格式依据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贯彻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
2、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本标准中铅(以Pb计)0.4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黄酒所规定的铅(以Pb计)0.5mg/kg。本标准由江苏天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金荣。本标准于2020年12月首次发布。J S Q BQ/WXTA 0003S-2020 1 特型黄酒系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型黄酒系列的分类及命名规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黄酒为原料,辅以生产用水、蛹虫草、蜂蜜、低聚异麦芽糖、枸杞、姜汁、红枣、话梅、桑葚、茯苓
3、、黄精、葛根、蒲公英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勾兑、冷冻、过滤、杀菌、包装而成的特型黄酒系列(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
4、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3662 黄酒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18672 枸杞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1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分类及命名规则 J S Q BQ/WXTA 0003S-2020 2 3.1 分类 按含糖量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3.2 命名规则 按添加的辅料不同进行命名,命名规则为:“辅料名称”+黄酒。如:添加的辅料为蜂蜜,则命名为蜂蜜黄酒;添加的辅料为枸杞,则命名为枸杞黄酒。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黄酒:应符合 GB/T 13662 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 茯
6、苓、桑葚、黄精、葛根、蒲公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4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5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4.1.6 姜汁、红枣汁:应符合 GB/T 31121 的规定。4.1.7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4.1.8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4.1.9 话梅:应符合 GB 14884 的规定。4.1.10 蛹虫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10 号),并符合 GB 2762、GB 27
7、63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橙黄色至黄褐色,清凉透明,有光泽,允许瓶(坛)底有微量聚集物 香气 具有该品种黄酒特有的香味 口味 干黄酒 尚柔和、爽口、无异味 半干黄酒 柔和、鲜爽、无异味 半甜黄酒 柔和、鲜甜、清爽、无异味 甜黄酒 鲜甜、醇厚、舒顺、和谐、无异味 风格 酒体协调,具有本类黄酒的典型风格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J S Q BQ/WXTA 0003S-2020 3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糖(以葡萄糖计)/(g/L)干黄酒 15.0 半干黄酒(一级)15.140.0 半干黄酒(二级)
8、半甜黄酒(一级)40.1100 半甜黄酒(二级)甜黄酒 100 非糖固形物/(g/L)干黄酒 5.0 半干黄酒(一级)10.5 半干黄酒(二级)8.5 半甜黄酒(一级)7.0 半甜黄酒(二级)5.5 甜黄酒 13 酒精度(20)/(%vol)6.0(甜黄酒 8.0)氧化钙/(g/L)干黄酒 0.5 半干黄酒(一级)半干黄酒(二级)半甜黄酒(一级)半甜黄酒(二级)甜黄酒 1.0 苯甲酸/(g/kg)干黄酒 0.05 半干黄酒(一级)半干黄酒(二级)半甜黄酒(一级)半甜黄酒(二级)甜黄酒 氨基酸态氮/(g/L)干黄酒 0.2 半干黄酒(一级)0.3 半干黄酒(二级)0.2 半甜黄酒(一级)0.25
9、 半甜黄酒(二级)0.2 甜黄酒 0.2 pH 干黄酒 3.54.6 半干黄酒(一级)半干黄酒(二级)半甜黄酒(一级)半甜黄酒(二级)甜黄酒 3.54.8 J S Q BQ/WXTA 0003S-2020 4 续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酸(以乳酸计)/(g/L)干黄酒 2.57.0 半干黄酒(一级)半干黄酒(二级)半甜黄酒(一级)3.88.0 半甜黄酒(二级)甜黄酒 4.08.0 铅(以 Pb 计)/(mg/L)0.4 食品添加剂 符合 GB 2760 规定 注 1:酒精度低于 11%vol 时,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的值按 11%vol 折算。注 2:酒精度低于 14%vol 时
10、,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的值按 14%vol 折算。注 3: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为1.0%vol。注 4:苯甲酸指黄酒发酵及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苯甲酸。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a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 净含量 净含量偏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5 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所用的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 GB/T 6682 的规格。所用试剂,在未注明其他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5.1 感官指标
11、 按 GB/T 13662-2008 中 6.1 方法评价。5.2 总糖 按 GB/T 13662-2008 中 6.2 方法检验。5.3 非糖固形物 按 GB/T 13662-2008 中 6.3 方法检验。J S Q BQ/WXTA 0003S-2020 5 5.4 酒精度 按 GB/T 13662-2008 中 6.4 方法检验。5.5 pH 按 GB/T 13662-2008 中 6.5 方法检验。5.6 总酸、氨基酸态氮 按 GB/T 13662-2008 中 6.6 方法检验。5.7 氧化钙 按 GB/T 13662-2008 中 6.7 方法检验。5.8 -苯乙醇 按 GB/T
12、13662-2008 中 6.8 方法检验。5.9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10 致病菌 按 GB 4789.4、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5.11 净含量 按 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经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总糖、非糖固形物、酒精度、pH、总酸、氨基酸态氮、氧化钙、净含量。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13、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c)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本批次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6.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 4.2、4.3、4.4、4.5 规定的全项目。J S Q BQ/WXTA 0003S-2020 6 6.4 组批与抽样 6.4.1 同一生产日期生产的、质量相同的、具有同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为一批。6.4.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L(不小于 6 个最小包装单位,用于净含量允差检验的样本另计)。6.4.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2L(不小于 10
14、 个最小包装单位,净含量允差检验的样本另计)。6.5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其余指标如有不合格,可用备检样本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除“总糖、pH、-苯乙醇”外)仍有不合格项,或者“总糖、pH、-苯乙醇”中有两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758 的规定,还应标明产品风格和含糖量,原料中使用蛹虫草的产品,需标注不适宜人群。运输包装标志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重(质)量、体积、执行标准号、警示语及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有关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要求。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容器应封装严密、无渗漏。7.2.2 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要求,封装、捆扎牢固。7.3 运输 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搬运时要小心轻放。7.4 贮存 产品宜贮存在 535的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 100mm 以上的间隔材料。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5 年。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