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HZT0032S-2019220682S-201920190408202204072017Q/JHZT备案号:220682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4 月 07 日吉林省和贞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HZT0032S-2019肉桂甘草汤(固体饮料)2019-01-07 发布2019-01-07 实施吉林省和贞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HZT0032S-20191肉桂甘草汤(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肉桂、甘草、人参(为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生姜、麦芽糊精、三氯蔗糖为原料,经挑选、清洗、提取、浓缩、干燥、粉碎、混合、调配、分装而成的固体饮料肉桂甘草汤(
2、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3、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DBS22/024人参(为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肉桂、甘草、生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
4、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Q/JHZT0032S-20192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疫、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肉桂、甘草、生姜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年版第一部的规定。3.1.2 人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人参 10 克,食用限量3g/天。3.1.3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4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5、。3.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褐色至棕褐色,色泽均匀。取 20g 试样,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组织形态呈粗细度均匀的细小颗粒或粉末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5.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1GB/T 19506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
6、.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集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a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7、;M我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JHZT0032S-20193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三氯蔗糖甜味剂0.25g/kg-GB 22255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
8、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表 5 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本,样本以盒为单位。表 5 抽样表批量1500 箱1500 箱样本大小 n(盒)50g/盒1050g/盒1250g/盒850g/盒10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
9、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Q/JHZT0032S-20194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7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肉桂甘草汤(固体饮料)配料表:肉桂、甘草、人参(为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生姜、麦芽糊精、三氯蔗糖。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吉林省和贞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小南
10、街2401号电话:13500893899产品标准代号:Q/JHZT0032S-2019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避光、通风干燥处。食用限量:每 100g 产品中含 10g 人参,食用限量3g/天。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营养素参考值%或 NRV%能量903 千焦(KJ)11%蛋白质4.9 克(g)8%脂肪2.0 克(g)3%碳水化合物43.9 克(g)15%钠46 毫克(mg)2%8包装8.1产品内包装袋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8.2产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8.3储运图示标志应符
11、合 GB/T 191 的规定。8.4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9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8层。Q/JHZT0032S-2019510 贮存10.1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10.2 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10.3 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 8 层。11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