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BDSW 漳 州 宝 达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BDSW 0001S-2021 紫茶 2021-04-28 发布 2021-05-24 实施 漳州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BDSW 0001S2021 1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标准的感官品质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总灰分、粉末、水浸出物、茶多酚)根据产品特征制定,卫生指标依据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 GB 2762。本标准
2、由漳州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漳州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振南。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DSW 0001S2021 2 紫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引种到肯尼亚的云南大叶种茶树紫红色芽、叶、嫩茎为原料,经杀青、做形、干燥、整形、挑选、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紫茶(普洱紫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3、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797 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H/T 1010 茶叶包装通则 GH/T 1071 茶叶贮存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鲜叶质量:采自引种到肯尼亚的云南大叶种茶树紫红色新梢,应保持芽叶完整、新鲜、匀净、无污染、无其他非茶类夹杂物,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DSW 0001S2021 3 3.
5、2 产品质量基本要求 3.2.1 品质正常,具有紫茶应有的风味和特征,无劣变、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3.2.2 产品洁净,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3.2.3 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3.3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外形 内质 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紧结尚重实 匀整 有嫩茎 紫黑 清香浓郁 浓醇回甘 淡紫色红明亮 嫩匀 3.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10.0 总灰分,g/100g 10.0 粉末(质量分数),%1.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0.0 茶多酚(质
6、量分数),%25.0 铅(以 Pb 计),mg/kg 5.0 3.5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3.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DSW 0001S2021 4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审评环境条件和基本设施应符合 GB/T 18797 的规定,按 GB/T 23776 规定的方法检验。4.2 理化检验 4.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2.2 总灰
7、分:按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4.2.3 粉末:按GB/T 8311 规定的方法检验。4.2.4 水浸出物:按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检验。4.2.5 茶多酚:按GB/T 8313 规定的方法检验。4.2.6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4.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以同一班次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2 抽样 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5.3 检验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 出厂检验 产品须经过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8、合格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粉末。5.3.2 型式检验 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须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a)新产品投产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DSW 0001S2021 5 b)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原料或工艺出现大的变化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检验时。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一批次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
9、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和标志 标签应符合 GB 7718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产品销售包装用材料应符合 GH/T 1070 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6.3 运输 运输的交通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6.4 贮存 产品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合贮存,并离地离墙贮存,应符合GH/T 1071 的规定。7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的贮存条件下,紫茶(普洱紫茶)适宜长期保存。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