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CJW0002S-2019221066S-20192019062620220625*Q/CJW备案号:221066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25 日长 春 市 建 武 冷 面 加 工 厂 企 业 标 准Q/CJW0002S-2019薄饼2019-06-26 发布2019-06-26 实施长春市建武冷面加工厂 发发布布Q/CJW0002S-20191薄饼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添加水、食用盐,用水和面、经制饼机机压熟制、抽真空包装、灭菌工艺加工成的小麦粉制品类的薄饼。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2、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1355小麦粉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
3、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
4、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CJW0002S-201923.1原料要求3.1.1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3.1.2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均匀的白色取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形态、杂质,用嗅觉鉴别其气味,用口感品尝滋味组织形态圆形,薄厚均匀滋、气味面香味,无异味杂
5、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40GB 5009.3食盐,2.0GB 5009.44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b,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b,CFU/g52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b仅适用于面饼和调料的混合检验。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
6、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Q/CJW0002S-20193表 4 续微生物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7、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出厂检验从生产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10 袋做为检样。型式检验从成品中随机抽取 10 袋用于理化、污染物、微生物检验,10 袋留样备查。致病菌抽样按GB 4789.1 的方法进行。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
8、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污染物、微生物、致病菌指标一次检验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Q/CJW0002S-20194食品名称:薄饼配料表:小麦粉、水、食用盐净含量/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长春市建武冷面加工厂。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见包装封口处;抽真空包装保质期 23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CJW000
9、2S-2019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673千焦20%蛋白质7.0克12%脂肪26.0克43%碳水化合物35.0克12%钠290毫克15%8包装包装袋选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装混运。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10贮存产品贮存于清洁卫生、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贮。11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运输、抽真空包装保质期 2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