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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HQL 0001 S-2019 绣球菌干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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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FHQL福清市火麒麟食用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HQL 0001S2019绣球菌干制品2019-04-15 发布2019-04-17 实施福清市火麒麟食用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发 布Q/FHQL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及质量指标(水分)依据产品的实际特点制定;污染物指标按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而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按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本标准由福清市火麒麟食用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清

2、市火麒麟食用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美英、王国强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HQL 0001S20191绣球菌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绣球菌干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绣球菌为原料,经过原料选剔分级、清洗、沥水、切丁或不切丁、冷冻干燥、磨粉或不磨粉、包装工序加工制成的绣球菌干制品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产品分类产品根据加工

3、后的形状不同分类3.1绣球菌干菇:鲜绣球菌经过冷冻干燥工序后制成的产品。3.2绣球菌颗粒:鲜绣球菌经过切丁及冷冻干燥工序后制成的产品。3.3绣球菌粉:鲜绣球菌经过切丁及冷冻干燥后,再经磨粉工序后制成的产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打开样品包装,将适量内容物置清洁白色瓷盘或透明烧杯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闻气味并品尝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状态

4、绣球菌干菇、颗粒、粉应分别具有产品各自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无虫蛀。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HQL 0001S20192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0GB 5009.34.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限量指标均以鲜重计,干制品的污染物限量按脱水率计算折算,脱水率为90%。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1.0GB 5009.124.5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

5、B 2763 的规定。4.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的规定。4.7食品添加剂要求4.7.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配料,同一生产班次、同一包装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少于 200 个销售包装,随机抽样样品不少于 6 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3产品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

6、/FHQL 0001S201935.3.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每批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每批必检,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5.3.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c)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或供需双方有质量异议时;d)主要原材料来源,生产工艺或设备有明显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e)国家食品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合格品。检验结果若微

7、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其它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对该批留样产品进行复检,若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标签6.1.1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6.1.2产品运输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6.2包装产品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害物品混装、混运,搬运过程避免剧烈撞击,防止日晒、雨淋。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7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规定的运输、贮存的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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