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FZMT福 州民 天 食 品 工 业 园 有 限公 司企 业标 准Q/FZMT 0006S2021蟛蜞酱2021-09-25 发布2021-10-25 实施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发 布Q/FZMT 0006S2021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根据多次实测数据确定;挥发性盐基氮指标参照SB/T 10525虾酱制定;污染物限量执行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微生物指标依据 GB 10133食品安全国家
2、标准 水产调味品制定,致病菌指标执行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执行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于 2021 年 09 月 25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星文、梁永洪。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MT 0006S2021蟛蜞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蟛蜞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活蟛蜞为主要原料,添加水、食用盐、酒
3、糟、香辛料、味精、柠檬酸、安赛蜜、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辣椒、三氯蔗糖、生姜、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氧化羟丙基淀粉中的几种为辅料,经原料预处理、盐渍、磨碎、配料、蒸煮、灌装、灭菌、冷却工序制成的即食蟛蜞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蟛蜞原料应在活体状态下加工,已死亡的蟛蜞不应作为原料进
4、行生产加工。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红褐色或红糟色取适量试样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蟛蜞酱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粘稠适中,质地均匀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霉斑,无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MT 0006S2021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85GB 5009.3氯化物(以 Cl-计)/(g/100g)30GB 5009.44氨基酸态氮/(g/100g
5、)0.05GB 5009.235挥发性盐基氮/(mg/100g)450GB 5009.228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1.0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10133 以及 GB 29921 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7.2食品添加
6、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5.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5.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不少于 12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MT 0006S2021份备查。5.4产品检验5.4.1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4.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
7、求、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5.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8、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6.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6.2包装6.2.1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或玻璃制品,应符合 GB 4806.7或 GB 4806.5 的规定,封口应紧密、牢固。6.2.2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6.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