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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KH 0004 S-2021 调味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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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模板标记勿删Q/JLKHQ/JLKH0004S-2021代替Q/JLKH0004S-2017调味油2021-08-09 发布2021-08-09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坤合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坤合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JLKH0004S-2021222914S-20212021 08202024 0819Q/JLKH0004S-20211调味油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油、辣椒、花椒、大料(八角)、姜等为原料,经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2、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其制品GB

3、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7食用植物油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528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5530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得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7652八角GB 7718食品

4、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卫生通用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Q/JLKH0004S-20212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末)GB/T 30391花椒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5、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2 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3.1.3 花椒应符合 GB/T 30391 的规定。3.1.4 大料(八角)应符合 GB/T 7652-2016 的规定。3.1.5 姜粉应符合 NY/T 1073 的规定。3.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红色至淡黄色取试样试量,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组织状态、杂质,用嗅觉鉴别其气味,用舌尖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油状液体

6、滋、气味具有本品的滋味、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0.8GB/T 5528酸价,(KOH)mg/g3.0GB/T 5530过氧化值,g/100g0.25GB/T 5538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1GB 5009.11Q/JLKH0004S-20213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

7、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及挥发物、菌落总数、酸价、过氧化值。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7.4.1 在成品库中

8、,所抽取的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从同一规格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的小于 200 袋(瓶),抽样数量为 12 袋(总量不小于 5L),样品分为 2 份,1 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7.4.2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从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皮两种随机抽取,对全项进行检测。7.5判定规则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30GB 4789.3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mL)1000 CFU/g(mL)GB 4789.10 第二

9、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JLKH0004S-20214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调味油配料表:植物油、辣椒、花椒、大料(八角)、姜净含量/规格:15ml、5

10、0ml 或按照客户所需制定生产者的名称:吉林省坤合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桦甸市渤海大街 1 号联系方式:0432-66220099生产日期:见包装表面保质期:18 个月贮存条件:干燥、阴凉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KH0004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3663 千焦(kJ)44%蛋白质0 克(g)0%脂肪99 克(g)165%碳水化合物0 克(g)0%钠0 毫克(mg)0%9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下,保质期为 12 个月。Q/JLKH0004S-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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