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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WS 0096 S-2020 调配风味蜂蜜汁系列(蜂产品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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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调配风味蜂蜜汁系列(蜂产品制品)备案号:360875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1月11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0日Q/JWS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WS 0096S-20202020-10-12 发布2020-10-13 实施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

2、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

3、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 Pb 计)为 0.4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其他类”中“蜂蜜”项下铅限量(以 Pb 计)1.0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春涛、熊蕾。本标准批准人:汪玲。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4、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1 调配风味蜂蜜汁系列(蜂产品制品)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配风味蜂蜜汁系列(蜂产品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为主,选择性添加水、果胶、黄原胶、结冷胶、柠檬酸、树莓、血橙、百香果、胡柚、桃子、柚子、沙棘果干、针叶樱桃粉、红甜菜粉、生姜粉、肉桂粉、椰浆粉、姜黄粉、可可粉、柚子汁、胡萝卜汁、桃子汁、库拉索芦荟凝胶、奇亚籽、鱼胶原蛋白肽粉为原辅料,

5、经预处理、混合、灭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调配风味蜂蜜汁系列(蜂产品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7、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706 可可粉 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8、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2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原卫生部2009年第1号公告卫生部等6部局关于库拉索芦

9、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蜂蜜 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3.1.2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3 果胶 应符合GB 25533规定。3.1.4 黄原胶 应符合GB 1886.41的规定。3.1.5 结冷胶 应符合GB 25535的规定。3.1.6 柠檬酸 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3.1.7 树莓、血橙、百香果、胡柚、桃子、柚子 应新鲜,无腐烂,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673的规定。3.1.8 沙棘果干 应干燥、清洁、无霉变,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

10、GB 2673的规定。3.1.9 针叶樱桃粉、红甜菜粉、生姜粉、肉桂粉、椰浆粉 应符合GB/T 29602及GB 7101的规定。3.1.10 姜黄粉 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3.1.11 可可粉 应符合GB/T 20706的规定。3.1.12 柚子汁、胡萝卜汁、桃子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3 应符合GB/T 31121的规定。3.1.13

11、 库拉索芦荟凝胶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的规定。3.1.14 奇亚籽 应符合原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3.1.15 鱼胶原蛋白肽粉 应符合GB 31645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 观 粘稠的液体,添加水果的产品可见添加水果成分 将样品 23g,置于一洁净、干燥、白色的玻璃器皿中,目测其外观、色泽与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 色 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及滋味 具有蜂蜜及添加水果的香味及滋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12、验方法 水分/(%)50 GB 5009.3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CFU/mL)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菌落总数 1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0.3 MPN/g GB 4789.3-2016 MPN法 霉菌计数 200 GB 4789.15 注: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

1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4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

14、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3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

15、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 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产品其标识应符合卫生部等 6 部局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2009 年第 1 号公告)的规定,应在标签中注明产品食用限

16、量、不适宜人群。7.2 包装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5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5、GB 4806.7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同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8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WS 0096S-2020 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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