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市市绿康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KRDC0013S-2019食品安全企业标谁消食杂粮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备案号:y37)8219各案有效期:叁年备案起止日期年月2日到。年日2019-03-17发布2019-05-17实施津市市绿康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KRDC0013S-2019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全部要求,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特征指标有较大波动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判定原则5.5.1所
2、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5.5.2检验结果中如果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5.5.3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对该批次产品留样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周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洛合1情售包装上标签拆注应行合品7m8、丫意品有项6.1标志6.1.2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2包装山6.2.1产品内包装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6.2.2包装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6.3运输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6.4贮存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