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益 海 嘉 里(昆 山)食 品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KSH 0102S-2020 包装茶叶 2020-11-05 发布 2021-01-08 实施 益海嘉里(昆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发 布 Q/KSH 代替 Q/KSH 0102S-2019 J S Q B备案编号:3 2 3 5 2 3 S-2 0 2 0备案日期:2 0 2 0-1 2-0 1Q/KSH 0102S2020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Q/KSH 0102S2019包装茶叶,与 Q/KSH 0102S201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分类;对文字、格式进行了梳理;增加了红碎茶的相关指标;理化指标中铅(以 P
2、b 计)限量值修改为4.9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茶叶铅(以 Pb 计)限量5.0mg/kg 的规定。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贯彻执行了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本标准由益海嘉里(昆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勇、汤莉玮。本标准于 2019 年 08 月首次发布,于 2020 年 10 月第一次修订。
3、I J S Q BQ/KSH 0102S2020 1 包装茶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茶叶生产的包装茶叶的产品分类、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茶叶(绿茶、红茶、红碎茶、白茶、黑茶、乌龙茶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拼切匀堆,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成的包装茶叶(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
4、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3738.1 红茶 第 1 部分:红碎茶
5、GB/T 13738.2 红茶 第 2 部分:工夫红茶 GB/T 14456.1 绿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2291 白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24690 袋泡茶 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30357.1 乌龙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T 30357.2 乌龙茶 第 2 部分:铁观音(含 1 号修改单)GB/T 32719.1 黑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JJF
6、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 3 产品分类 J S Q BQ/KSH 0102S2020 2 3.1 按原料分类 按包装茶叶的原料不同,分为绿茶、红茶、红碎茶、乌龙茶、白茶和黑茶。3.2 按包装分类 按包装形式不同分为袋泡茶叶和包装茶叶。4 要求及试验方法 4.1 原料要求 4.1.1 绿茶应符合 GB/T 14456.1 的规定。4.1.2 红茶应符合 GB/T 13738.1 或 GB/T 13738.2 的规定。4.1.3 红碎茶应符合 GB/T 13738.1 的规定。4.1.4 白茶应符合 GB
7、/T 22291 的规定。4.1.5 黑茶应符合 GB/T 32719.1 的规定。4.1.6 乌龙茶应符合 GB/T 30357.1 或 GB/T 30357.2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袋泡茶滤袋外形完整,冲泡后不溃散,不漏茶;茶包及包装茶叶内容物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绿茶 红茶 红碎茶 乌龙茶 白茶 黑茶 外形 扁形、芽形、针形、卷曲形、条形等 条形、卷曲形等 细砂粒状等 条形、球形等 针形等 针形等 GB/T 23776 内质 滋味 醇厚、鲜爽等 圆润、鲜爽等 浓强、鲜爽等 醇厚、圆润等 圆润、清甜等 陈醇、圆润等 汤
8、色 绿至黄绿,明亮 橙红、红、深红等,明亮 红、深红等,明亮 黄绿、橙红、橙黄等,明亮 嫩黄至黄,明亮 红褐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绿茶 红茶 红碎茶 乌龙茶 白茶 黑茶 水分(质量分数),%7.5 7.5 7.0 7.5 7.5 12.0 GB 5009.3 灰分(质量分数),%7.5 7.5 7.5 7.0 7.5 8.5 GB 5009.4 铅(以 Pb 计),mg/kg 4.9 GB 5009.12 J S Q BQ/KSH 0102S2020 3 4.4 其他污染物限量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9、 2762的规定。4.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6 净含量 装量偏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执行。按照 JJF 1070 规定测定。4.7 食品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产品由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含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等项目。5.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主要原辅
10、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连续停产 3 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5.3 产品组批及抽样 产品以同日、同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最终产品为一批。每批随机抽样 3 个销售单元。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项目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5.4.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 标签、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6.1 标签 6.1.1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根据 GB 28050 的规定,
11、本标准中涉及的茶叶豁免标注营养标签。J S Q BQ/KSH 0102S2020 4 6.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6.2.1 外包装使用不影响茶叶品质的材料,必须牢固、整洁、防潮、美观、无毒、无异味。6.2.2 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GB/T 28121 或 GB/T 25436 或 GB 4806.7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铝钉应符合 GB 4806.9 的规定,吊牌等接触用原纸应符合 GB 4806.8 的规定。6.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通风、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蚀、易污染、有异味的物品混存。6.4 运输 运输工具应防潮、清洁、干燥、无污染。产品运输时要避免日晒、雨淋、暴晒、碰撞及有害气体的侵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是轻放轻卸,不得甩掷碰撞。6.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见标签所示,具体时间由产品特性及包装形式来确定。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