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Q/QP备案专用章重庆市奇佩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P0001S2018挂面2018-07-05发布2018-07-15实施重庆市奇佩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0P0001S-2018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当原辅料、配方、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理化指标如出现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项时,可从备检样品或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5.1标志、标签应符合GB/T191、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5.2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5.3运输、贮存应符合GB31621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