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01-02 发布 2019-01-02 实施 Q/THSP 乐 亭 县 通 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THSP 0001S-2019 Q/THSP 0001S-2018 速冻蔬菜 乐亭县通海食品有限公司乐亭县通海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发布 04.02.02 备 案 号:13085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2月26日 有效日期:2024年02月25日 Q/THSP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
2、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国家标准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及行业标准NY/T 1406绿色食品 速冻蔬菜、NY/T 418绿色食品 玉米及玉米粉,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代替并废止了Q/THSP 0001S-2018速冻蔬菜。本标准与Q/THSP 0001S-2018速冻蔬菜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添加原料“荠菜”;修改了工
3、艺。本标准由乐亭县通海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乐亭县通海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有哲。本标准于2019年01月02日由乐亭县通海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闫有哲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19年01月02日再次发布。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THSP 0001S-2018速冻蔬菜。Q/THSP 0001S-2019 1 速冻蔬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蔬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运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速冻蔬菜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4、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5、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
6、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 NY/T 493 胡萝卜 NY/T 523 甜玉米 NY/T 524 糯玉米 NY/T 578 黄瓜 NY/T 580 芹菜 Q/THSP 0001S-2019 2 N
7、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941 青花菜等级规格 NY/T 945 蒜薹等级规格 NY/T 962 花椰菜 NY/T 1071 洋葱 NY/T 1267 萝卜 NY/T 1062 菜豆 SB/T 10699 速冻食品生产管理规范 SC/T 3110 冻虾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术语和定义 速冻 速冻是使产品迅速通过其最大冰结晶区域,当
8、平均温度达到-18时,完成冻结加工工艺的冻结方法。4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原料不同,分为速冻玉米(穗、段、粒)、速冻蔬菜、速冻混合蔬菜。4.1 速冻玉米(穗、段、粒)以甜玉米、鲜食糯玉米为原料,经挑选、去皮、脱粒或分切(不分切)、清洗、漂烫或不漂烫、冷却、沥水、速冻、镀冰衣(经浸水,速冻)或不镀冰衣、包装而成的速冻玉米(穗、段、粒)。4.2 速冻蔬菜 以胡萝卜、白萝卜、蒜薹、菜豆、青花菜、花椰菜、洋葱、甘蓝、芹菜、黄瓜、青椒、毛豆(大豆)、青豆、青刀豆、青豌豆、秋葵、荠菜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挑选、去皮或不去皮、修整或不修整、去杂或不去杂、去尖或不去尖、分切成型(段或片或条或丁)或不分切、清洗、漂烫
9、或不漂烫、冷却、沥水、速冻、镀冰衣(经浸水,速冻)或不镀冰衣,添加或不添加少量松籽或虾仁(2%)包装而成的速冻蔬菜。4.3 速冻混合蔬菜 以上述4.1和4.2中速冻后的单一产品中的几种,经脱包、整理或不整理、混合包装而成的速冻混合蔬菜。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Q/THSP 0001S-2019 3 5.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2 甜玉米应符合 NY/T 523 的规定。5.1.3 鲜食糯玉米应符合 NY/T 524 的规定。5.1.4 胡萝卜应符合 NY/T 493 的规定。5.1.5 白萝卜应符合 NY/T 1267 的规定。5.1.6 蒜薹应符合 N
10、Y/T 945 的规定。5.1.7 菜豆应符合 NY/T 1062 的规定。5.1.8 洋葱应符合 NY/T 1071 的规定。5.1.9 青花菜应符合 NY/T 941 的规定。5.1.10 花椰菜应符合 NY/T 962 的规定。5.1.11 芹菜应符合 NY/T 580 的规定。5.1.12 黄瓜应符合 NY/T 578 的规定。5.1.13 甘蓝、毛豆(大豆)、青豆、青椒、青刀豆、青豌豆、秋葵、荠菜应形状完整,大小均匀,无腐烂、无病虫害、无霉变并符合国家标准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5.1.14 松籽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5.1.15 冻虾仁应符合 SC
11、/T 3110 的规定。5.1.16 以上原料均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色泽一致,具有产品应有的颜色 组织状态 形状大小均匀,成熟度适宜,无损伤、无霉变、表面不结霜 气味和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取 100 克样品,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及杂质,解冻后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Q/THSP
12、 0001S-2019 4 表 2 理化指标(续)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0.05 GB 5009.12 镉(以 Cd 计)/(mg/kg)0.05 GB 5009.15 总汞(以 Hg 计)/(mg/kg)0.01 GB 5009.17 铬(以 Cr 计)/(mg/kg)0.5 GB 5009.123 黄曲霉毒素 B1a/(g/kg)5.0 GB 5009.2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a/(g/kg)1000 GB 5009.111 玉米赤霉烯酮a/(g/kg)60 GB 5009.209 赭曲霉毒素 A a/(g/kg)5.0 GB 5009.96 苯并a芘
13、a/(g/kg)5.0 GB 5009.27 敌敌畏/(mg/kg)0.2 乐果/(mg/kg)0.2 毒死蜱/(mg/kg)0.05 NY/T 761 a只适用于速冻玉米产品和添加速冻玉米的速冻混合蔬菜产品。其他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 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b/(CFU/g)5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b/(CFU/g)30 GB 4789.3 采样方案及限量a(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n c m M-沙门氏菌 5 0
14、 0/25g-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a采样方案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b仅限漂烫工艺生产的产品。5.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6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SB/T 10699、GB 14881 及 GB 31646 的要求。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Q/THSP 0001S-2019 5 同一天或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7.2 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总重量不少于2kg。
15、样品分成2份,一份检验,另一份留样备查。微生物指标按GB 4789.1规定执行。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净含量。7.3.2 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4 型式检验 7.4.1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7.4.2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5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
16、求时,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品;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验。8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 8.1 标识 8.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应注明漂烫产品或不漂烫产品。8.1.2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8.2 包装 包装材料为卫生、清洁、无毒性、无异味、坚固无破裂的塑料袋、编织袋、纸箱,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3 贮存 在-18以下的冷库贮存,温度波动控制在2以内,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 运输 Q/THSP 0001S-2019 6-18以下冷藏集装箱运输,温度波动控制在2以内。集装箱要求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5 保质期 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