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XYST厦 门 益 生 态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XYST 0019S2019燕窝胶原蛋白饮品2019-11-04 发布2019-12-04 实施厦门益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XYST 0019S20191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遵循了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的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唾液酸含量根据产品实际特性制订;铅、锡指标依照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而制订,镉指标基于风险评估参照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的蛋及蛋制品而制订,且铅指标严于该标准;亚硝酸盐指标依照 卫生部关于通报
2、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 201262号)并结合产品中燕窝配料比例制订。依产品工艺,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或符合食品商业无菌要求(其中,致病菌指标依照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订)。净含量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其试验方法直接引用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本标准于2019年11月04日发布。本标准由厦门益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厦门益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敬、钟杨月。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
3、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ST 0019S20192燕窝胶原蛋白饮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燕窝胶原蛋白饮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燕窝、胶原蛋白、魔芋胶为主要原料,以冰糖、磷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卡拉胶、微晶纤维素、海藻酸钠、酪蛋白酸钠、六偏磷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唾液酸(N-乙酰神经氨酸)、食品用香精香料为辅料,经原辅料预处理(包括燕窝浸泡、清理去杂)、调配、均质、高温杀菌、灌装、后道灭菌或者不后道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燕窝胶原蛋白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
4、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GB 1886.2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
5、朊酸钠)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886.2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ST 0019S20193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
7、09.2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
8、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0636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GB/T 35883冰糖NY/T 494魔芋粉QB 2732水解胶原蛋白SB/T 10634淡水鱼胶原蛋白肽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20126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 一部)关
9、于乳木果油等 10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计委公告 2017 年第 7 号)3要求3.1原辅料3.1.1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燕窝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ST 0019S20194应洁净、卫生,并符合供应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我司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及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201262 号)的有关规定,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3.1.3胶原蛋白应符合 QB 2732 或 SB/T 10634 或其他适用食品安全标准或供应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3.1.
10、4魔芋胶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3.1.5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的规定。3.1.6磷脂应符合 GB 28401 的规定。3.1.7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1886.65 的规定。3.1.8蔗糖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1886.27 的规定。3.1.9卡拉胶应符合 GB 1886.169 的规定。3.1.10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11海藻酸钠应符合 GB 1886.243 的规定。3.1.12酪蛋白酸钠应符合 GB 1886.212 的规定。3.1.13六偏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4 的规定。3.1.14柠檬酸应符合 GB 1
11、886.235 的规定。3.1.15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规定。3.1.16唾液酸(N-乙酰神经氨酸)应符合(卫计委公告 2017 年第 7 号)关于乳木果油等 10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或供应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3.1.17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8食品用香料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3.2感官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ST 0019S20195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感官指标项 目指标色泽固形物(燕窝)为乳白色略带微黄色,溶液呈该品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含有燕窝固形物,可呈黏稠丝状、或者胶体丝
12、状或块状悬浮物或丝状,允许少量可摇匀的沉淀物滋味气味具有燕窝特有的气味,滋味正常,无异味,口感良好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g/100 g3.0唾液酸含量,g/kg0.01铅(以Pb计),mg/L0.3锡a(以Sn计),mg/kg150镉(以Cd计),mg/kg0.05亚硝酸盐,mg/kg20六偏磷酸钠(以PO43-计),g/kg5.0a仅适用于采用镀锡金属罐包装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采用商业无菌工艺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
13、量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大肠菌群,CFU/mL52110沙门氏菌,/25 mL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1000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ST 0019S20196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
1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其中,磷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卡拉胶、微晶纤维素、海藻酸钠、酪蛋白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食品用香精香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蔗糖脂肪酸酯最大使用量为 1.5g/kg;六偏磷酸钠最大使用量为 5.0g/kg。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5.2理化指标5.2.1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2143 的规定执行。5.2.2唾液酸含量按 GB/T 30
15、636 的规定执行。5.2.3铅按 GB 5009.12 的规定执行。5.2.4锡按 GB 5009.16 的规定执行。5.2.5镉按 GB 5009.15 的规定执行。5.2.6亚硝酸盐按 GB 5009.33 的规定执行。5.2.7六偏磷酸钠(以 PO43-计)按 GB 5009.256 的规定执行。5.3微生物指标5.3.1商业无菌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ST 0019S201975
16、.3.4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中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6霉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6.1组批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批原材料、同一班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产品抽样按每批包装箱的 5%随机抽样,然后在样品箱中每箱抽取 2 个最小包装,取样数量至少 30 个最小包装。若批量较大,取样数量不超过 40 个最小包装。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检验净含量的抽样按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6.3检验分类6.3.1出厂检验产品须经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才允许出厂。6.3.1.1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商业无菌、净含量。6.3.1.2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感官指标、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