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 B 4 8 3 8-2 0 0 0前言 本标准是结合我国农药包装发展现状,在G B 4 8 3 8-1 9 8 4(乳油农药包装 的基础上修订的版本。修订要点如下。在第5 章“包装技术要求”中:一 一 增加了对包装环境、包装过程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包装前的准备和包装产品须经检验合格的要求;在包装方面,增加了高密度聚乙 烯氟化瓶及其质量要求;规定了安瓶小包装要增加中包装;补充了对包装计量偏差和包装瓶(桶)预留量的要求 在第6 章:“包装标志”中:外包装标志,增加了“三证”号和保证期的要求;标签内容,增加了E-I S O通用名称、厂址、毒性标志和产品保证期的规定 在“试验方法”和“包装验收,两章
2、中:取消了难以操作的公路运输检验,承受压力检验改为更切实际的堆码试验;一 增加了包装件中 大桶气密和液压试验。本 标准自 实施之日 起,代替G B 4 8 3 8-1 9 8 4 0 本标准于 1 9 8 4 年 1 2 月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沈阳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沈阳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龙灯博士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公司、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少巍、侯宇凯、陈金春、高德军、滕军中华 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 准农 药 乳 油 包 装4 8 3 8-2 0 0 0GB舱P a c k a g i n g
3、 f o r e m u l s i f i a b l e c o n c e n t r a t e s o f p e s t i c i d e sGB 4 8 3 8-1 9 8 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乳油产品的包装技术要求、包装标志以及包装件的运输、贮存、试验方法和包装验收。本标准适用于农药乳油包装。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 B 1 9 0-1 9 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 B 1 9 1-1 9 9。包装储运图 示标志
4、 G B/T 3 2 5-1 9 9 1 钢桶 G B/T 2 6 3 7-1 9 9 5 安瓶 G B 2 6 3 8-1 9 8 1 玻璃药瓶 G B 3 7 9 6-1 9 9 9 农药包装通则 G B/T 4 1 2 2.1-1 9 9 6 包装术语 基础 G B/T 4 8 5 7.1-1 9 9 2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 B/T 4 8 5 7.3-1 9 9 2 包装 运输包装件 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 B/T 4 8 5 7.5-1 9 9 2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 B/T 6 5 4 3-1 9 8 6 瓦楞纸箱 G B/T 6 9 8
5、0-1 9 9 5 钙塑瓦楞箱 G B 1 2 4 6 3-1 9 9。危险 货物运输包装 通用 技术条件 G B/T 1 7 3 4 4-1 9 9 8 包装 包装容器 气密 试验方法3 术语 本标准所用包装术语,应符合G B/T 4 1 2 2.1 的规定。4 包装分类4.1 农药乳油包装分为两类:一 类为 大桶包装,应使用钢桶或塑料桶,容量为2 5 0 L(k g),2 0 0 1,(k g),1 0 0 L(k g),5 0 L(k g);另一 类包装为瓶(袋)装,应使用玻璃瓶、高密度聚乙 烯氟化瓶 和等效的 其他材质的 瓶(袋)等,每瓶净含量为1 0 0 0 m L(g),5 0 0
6、 m L(g),2 5 0 m L(g),1 0 0 m L(g)等。4.2 农药乳油包装形式应符合贮存、运输、销售及使用要求。允许使用本标准之外的等效包装或更先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 0 0 0 一 0 7-3 1 批准2 0 0 1-0 3 一 0 1 实施G B 4 8 3 8 一 2 0 0 0的包装,但必须满足本标准规定的试验要求。5 包装技术要求5 门包装环境和包装准备5.1.1 农药乳油包装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采光充分,有排毒、防火设施。包装过程不得污染周围环境。5.1.2 包装桶和包装瓶必须清洁、干燥,不与内装物发生任何物理化学反应,且能保护产品不受外部环境条件的不
7、利影响;并应在产品标准或订货协议中,对包装容器的具体要求加以规定。5.1.3 见光易分解的农药乳油,应采用不透光的包装瓶,如高密度聚乙烯氟化瓶、棕色玻璃瓶5 门.4 遇水易分解的农药乳油,不应用一般塑料瓶和聚醋瓶包装5 门.5 农药乳油包装时要防止不同品种的混淆,如杀虫、杀菌剂包装,绝对不能混入除草剂,以免造成严重药害。5.2 产品包装 农药乳油产品在包装前,应经过质检部门检验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并出具质量合格报告单后,方可进行包装。5.3 包装材料 农药乳油包装一 般使用以下包装材料。5.3 门玻璃瓶5.11 门外观:瓶体光洁,色泽纯正,瓶口圆直,厚薄均匀,无裂缝,少气泡。5.3.1.2 受
8、急冷温差3 5 C,无爆裂 按G B 2 6 3 8-1 9 8 1 中第四篇第9 章进行试验。5.31.3 化学稳定性:将装有甲基红酸性溶液的玻璃瓶,在8 5 C 水浴中保持3 0 m i n,淡红色应不消失按G B 2 6 3 8-1 9 8 1 中第四篇第1 0 章进行试验。5.3.2 高密度聚乙烯氟化瓶5.3.2 门应不与内装物发生任何物理化学反应。5.3.22 应能有效地防止空气中的潮气(水分)渗透到瓶内5.3-2.3 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符合G B 3 7 9 6 中3.2 1 类塑料瓶要求5.3-2.4 氟化性能 用苏丹红11 染料涂内壁后,置于(5。士2)C 下1 5 m i
9、n,用X-1 0。脂肪酸盐溶液或其他可行的洗涤剂清洗后瓶内壁应无红色残留。5.3.3 安瓶 应符合G B/T 2 6 3 7 的规定。5.3.4 钢桶和塑料桶 钢桶应符合G B/T 3 2 5 的规定,并应符合G B 3 7 9 6-1 9 9 9 中3.2 对II 类钢桶的试验定量值的要求;塑料桶应符合G B 3 7 9 6-1 9 9 9 中3.2 对II 类塑料桶的试验定量值要求。5.3.5 瓦楞纸箱 应符合G B/T 6 5 4 3 的规定5.I6 钙塑瓦楞箱 应符合G B/T 6 9 8。的规定。5.3.7 防震材料 常用的防震材料有草套,瓦楞纸套、垫、隔板,气泡塑料薄膜和发泡聚苯乙
10、烯成型膜等5.4 产品包装要求5.4.1 内包装5.41.1 农药乳油内包装,应采用玻璃瓶和高密度聚乙烯氟化瓶或等效的瓶子。玻璃瓶和氟化瓶应具有适宜的内塞和螺旋外盖或带衬垫的外盖。包装好的瓶子,倒置,不应有渗漏。G B 4 8 3 8 一 2 0 0 05.4.1.2 农药乳油内 包装单位一般为1 0 0 m L(g),2 0 0 m L(g),2 5 0 m L(g),5 0 0 m L(g),1 0 0 0 m L(g)儿种(也可根据用户要求采用不同的包装单位)。包装计量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 3 号令)。5-4.1.3 植物生长调节剂和一些其他高效农
11、药乳油,可以采用安瓶包装,热熔封口。每安瓶包装量一般为2 m L(g),5 m L(g),1 0 m L(g)。通常 每1 0 安瓶装人一瓦楞纸 盒(或其他 材质的 盒子),作为中 包装。5.4.1.4 作为分装用的农药乳油,一般用大桶(钢桶、塑料桶)包装,每桶净含量为5 0 k g(L),1 0 0 k g(1 _),2 0 0 k g(L),2 5 0 k g(L)。桶盖要 有衬垫,拧紧 后,倒置,不 应有渗漏。5.4 门 5 装入农药乳油的包装瓶(桶、袋),应留有适当的确保安全的预留量5.4.2 外包装5.4.2 门 农药乳油的外包装,主要采用瓦楞纸箱和农药用 钙塑瓦楞箱。每箱净质量应不
12、超过1 5 k g o5.4-2.2 外包装的组装量 外包装的组装量是根据包装单位和净含量确定的。推荐组装量如表1 所示。表 1 外包装的组装量包装单位(9 或.L)组装量瓶数净含量(k g 或L)1 0 0 01 0-1 51 0-1 55 0 02 0-3 01 0-1 52 5 04 0-6 01 0-1 52 004 0-6 08-1 21 0 06 0-8 06 8 上述包装单位与组装量,也可根据用户要求,作适当调整。5.4.3 装箱和封箱5.4.3.1 将检验合格的农药乳油装入规定好的包装瓶中,盖好内塞和外盖,并封口。5.4.3.2 瓶上粘贴醒目、牢固的标签。对玻璃瓶子,要套瓦楞纸
13、套或气泡塑料套等防震材料。5.4.3.3 在瓦楞纸箱(钙塑箱)底放入一衬垫后,按 5.4.2.2 规定的组装量将包装瓶有序地排放于箱内,上面盖一块瓦楞纸板或泡沫塑料板等其他防震材料。5.4.3.4 对于瓦楞纸箱和钙塑箱,其箱底和箱盖用胶带封口或用钉封口。再根据包装箱总质量,用聚丙烯捆扎带横打两条、三条、纵两条横一条或纵横各打两条使成“井”字形。捆扎好的外包装,在正常的贮运条件下,不应松脱。对于5 k g以下的轻包装箱,可不加捆扎,但要符合本标准试验要求。6 包装标志6.1 包装箱部位识别 根据G B/T 4 8 5 7.1-1 9 9 2 中2.1,平行六面体包装箱各面规定如图1 所示。图 1
14、 包装箱各部位识别6.2 内包装(中包装)标签 内包装瓶和中包装盒上,应粘贴牢固、醒目的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G B 4 8 3 8 一 2 0 0 0 1)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含量+中文通用名称+剂型);2)E-I S O通用名;3)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单一有效成分制剂可略);4)农药登记证号;5)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6)产品标准号;7)净含量(以质量计,9 或以体积计,M L);8)商标;9)生产日期或(和)批号;1 0)生产厂(公司)名称;1 1)生产厂(公司)地址,也可标注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1 2)毒性标志(按产品急性经口 毒性实测数据,分为剧毒、高毒、中毒和低毒进行标志)
15、和其他危险性标志如“易燃”、“防潮”等(按G B 1 9。和G B 1 9 1 规定标志);1 3)产品使用说明;1 4)注意事项(特别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使用范围);1 5)保证期;1 6)根据条件,可加批准的商品名和产品条码标志。此外,标签还应符合国家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 1 9 9 7 D I 7 2 号文)。6.3 供分装用大桶包装的标志参考6.2,但产品使用说明等内 容可省略。6.4 外包装标志6.4.1 箱的5 面和6 面(见图1),左上角标示商标,中上部标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含量+中文通用名称+剂型);产品名称上面自 左至右依次标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
16、书)号和产品标准号 5 面和6 面的下部标生产厂(公司)名称,名称下面是生产厂(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等(上 述标志内容的具体编排也可作适当调整)6.4.2 箱的2 面和4 面上部标毒性和其他危险性标志,中下部标包装单位及组装量、净含量、箱体规格 长X 宽X高(m m)以及生产日 期或(和)批号和保证期。颜色条标志按农药生物活性的不同,分为:除草剂绿色,杀虫剂红色,杀菌剂黑色,杀鼠剂蓝色,植物生长调节剂深黄色 标签及其包装箱正面下方的颜色条标志,应与G B 3 7 9 6 的规定一致。了 包装件运输和贮存7.1 运输7 门.1 在装运过程中,应按毒品装卸要求,注意安全保护,轻拿轻放,不得摔、滚和倒置等。7 门.2 汽车运输要加盖防雨篷布,用绳绑牢以免滑落。了 门 3 铁路运输要用棚车,按铁路毒品运输规定装运。了 门.4 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了.2 贮存72.,农药乳油包装件和大桶包装,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库房应远离火源。7.2.2 瓦楞纸包装箱和钙塑箱应在距地面 1 0 0 m m以上处进行堆放,堆码高度应不高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