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 B 3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2762010 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规程 文稿版次选择 2010-11-08 发布 2010-12-08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1276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南陵县农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南陵县农业技术中心、南陵国清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有珍、王泽松、黄学虹、宋卫兵、何毅、朱国清。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34/T 12762010 1 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孢蘑菇生
2、产加工废弃物术语定义、综合利用方式与途径。本标准适用于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废弃物 双孢蘑菇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培养基和蘑菇下脚料(菇柄、菇根、菇屑、废菇)等。3 综合利用途径 3.1 废弃肥水综合利用 在堆料场的周围开一条 10 cm15 cm 水沟,而且在堆场的四个角各开一个聚水坑,聚水坑一般呈四方形,长宽各约 1 m,深 80 cm100 cm。水沟与水坑相连通,使堆料时从料底溢出的肥水流入排水沟聚汇于坑中,重新浇到料堆上。或将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浇灌农作物。3.2 废培养基综合利用 把蘑菇种植结束后的培养基废弃
3、料作为农作物栽培的基肥和追肥,形成“农作物-双孢蘑菇培养基-菇渣肥-农作物”的生态循环模式。也可做下茬菇培养料。3.3 采收加工下脚料综合利用 对双孢蘑菇采收加工后的下脚料进行加工处理,成为熟化物料,再进行利用。3.3.1 加工成浸出液作为后茬菇的培养料 取采收后下脚料干料 5 千克,加水 50 升,浸泡24小时或煮沸过滤、冷却后形成的浸出液,作为后茬菇的培养料。3.3.2 菇柄加工成营养水 将新鲜菇柄冲洗过滤干净,加水煮沸 10 分钟15 分钟,再加水 10 倍20 倍喷施到菇床,促进小菇的生长。3.3.3 加工成饲料或无公害有机肥料 DB34/T 12762010 2 把采收后的下脚料进行清洗后晒干,送入饲料厂,加入发酵菌剂,可快速变成生物饲料;或送到有机肥料加工厂,加入添加剂,生产出无害化的有机肥料,用这种肥料给农作物、蔬菜瓜果、树木施肥,可显著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3.3.4 作为酱油的加工原料 将新鲜菇下脚料洗净、过滤后,送到酱油加工厂作为原料,经适当工艺酿造、勾兑成酱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