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LK 0001 S-2012前言我公司生产的含茶制品是以普洱茶(茶粉)、菜菔子(萝卜籽)、荷叶、鲜白茅根等可食用植物及食药同源植物为原料经筛选、干燥,粉碎,按特定配方和工艺加工包装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我公司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中的安全性指标按照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其余指标根据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及产品实际制定。本标准由沾益县灵康商贸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