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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探索_葛立宇.pdf

上传人:哎呦****中 文档编号:2726086 上传时间:2023-10-13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7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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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引言与文献综述当今时代,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兴未艾。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移动应用程序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正在掀起一场波及全球的数字化革新浪潮,其以数据要素的循环流动、价值创造为基本图景,通过创造新的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以及新的沟通、工作和交易方式重塑传统经济结构与形态。可以说,数字化转型将是波及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全局,涵盖国家治理、产业升级、企业行为的全方位历史变革。毋庸置疑,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利用数字技术的意识和方式将是未来改革的关键变量。数字技术的突破对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在工业社会基础上的税收征管需要应对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挑战,税务部门只

2、有适应数字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树立以数据驱动为主导的文化理念,重新设计税收征管的机制、流程和方法,引入新制度、新分析工具,才能更加灵活地应对数字时代纳税人对税收征管提出的数字期望,避免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出现数字鸿沟。当前,在粤港澳大湾区(简称“大湾区”)高质量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自然也是我国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国家税收征管改革中统筹考虑。所谓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指的是粤港澳三地税务部门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移动应用程序等数字化技术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服务、税务风险评估等征管事项上加强协商与

3、合作,在征管机制、程序、方式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衔接,充分发挥税收征管的基础性、保障性功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三地数据要素的自由流转,从而有效促进大湾区数字产业、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相关学术文献中,关于大湾区税收征管协作的意义、内容、功能、策略等已经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积累。罗增庆(2013)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论述了粤港澳税收合作的意义;郭滨辉和成慕杰(2018)主张大湾区税收协调的内容必须以实体税政协调为基础,以税收征管协调为保障,以反避税协调为补充。白彦锋和贾思宇(2019)分析了大湾区的税制现状,继而从实体税政、税收征管、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大湾区税收协调的功能建议。

4、陈双专和温彩霞(2019)、黄英(2019)提出了大湾区在个人所得方面税收征管协作的具体改革策略。杨卫华(2020)、陈达平(2020)、马莹(2020)分别从税收营商环境、税收政策、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探索【摘要】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移动应用程序等新兴数字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各国的税收征管模式。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协作在纳税信息采集、第三方数据分享、税务风险评估、自助纳税服务等方面存在新的合作机遇,数字技术同样在纳税身份认证与安全、数据传输与安全等方面带来了全新的税务风险。只有在税收征管协作中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改造协作的机制、流程和方法,并从平台设计、组织构

5、建和文化培育三个方面保障三地数字化变革的顺利推进,才能更加灵活地应对纳税人对大湾区税收征管协作的数字化期望,加速大湾区内部纳税营商环境的融合统一。【关键词】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994(2023)04-0123-6葛立宇1,2(博士),庞 磊1(教授),张 方1(博士)【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1774107);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项目编号:GD21CYJ24);广东省教育厅特色创新类项目(项目编号:2020WTSCX028);广东省政府课题“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开

6、放型经济新体制”【作者单位】1.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广州 510320;2.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广州 510320DOI:10 19641/j cnki 42-1290/f 2023 04 0152023.04财会月刊123税收服务等多个角度阐述了粤港澳税收征管协调的现状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政策建议。研究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相关文献还较为稀少。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课题组(2019)从税收征管实际操作出发,建议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打造大湾区智慧办税服务格局。廖乾等(2019)分析了大湾区现行跨境缴税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议采取税款直缴入库的业务路径开展试点。经过梳理

7、,发现上述研究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文献主要还是集中在具体操作层面,总体来看,学术界在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背景、机遇、风险、保障等层面还缺乏全方位、系统性研究,目前还需要填补相关理论空白。二、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背景实现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粤港澳三地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贸易的繁荣、数据要素的跨境配置已经极大地改变了大湾区企业生产运营和商业交往模式,相应地也对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提出了迫切要求。在此领域,我国广东省正在开展积极探索和多点部署,当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未来还需要深入系统研究、持续发力。(一)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经济基础从数字经

8、济发展情况来看,大湾区已经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 数字湾区(粤港澳)全球新经济增长极 报告显示:2018年大湾区数字经济规模已经占当地经济总量的45.3%,占全国比重为15.4%,近3年平均增速达到了18.6%;大湾区数字经济领域A股上市企业截至2018年年末有306家,占全国比重为17%,数字经济领域在港股上市企业有904家;独角兽企业共30家,总估值达到5900亿元;科创板企业28家,其中已上市企业7家。无论是数字经济规模和发展速度、数字化企业数量和质量,大湾区在我国城市群中都处于领先水平。在此基础上,20142018年,广东数字产业化税收从1

9、246.5亿元快速增加到1881.7亿元,年均增速10.8%,占全国比重已经超过40%。我国香港地区近年来数字经济竞争力在全球排名也有显著提高,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拥有世界级的研发实力。澳门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83%,在全球也处于领先水平。从数字贸易发展情况来看,大湾区以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共享平台、在线支付等为代表的新型跨境消费模式发展迅速。数据显示,在20152017年,大湾区跨境商品金额已经占全国40%以上,其中,广州南沙保税仓20152017年订单年均增速183%,订单金额年均增速224%。特别是自2019年以来,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历史性改变,各国、各地区传统商品贸易受到诸

10、多制约,历史性地出现了负增长,而数字化商业模式、数字化技术解决方案却实现了弯道超车,相应也带动了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服务等数字服务业的快速增长,2020年全年,广东跨境电商货物贸易收支310亿美元,同比逆势增长31.9%。目前,人民币已经超越美元,成为大湾区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2020年,广东全省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4.12万亿元,同比增长26.2%,占本外币的比例达40.1%。可以说,大湾区以数字贸易为核心的全球化时代已经加速到来。从数据要素的跨境配置来看,大湾区内部数据要素自由流转的要求日益迫切。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设计、生产、营销、财务等环节都离不开数据要素的获取、存储、

11、管理和分析,数据要素实际上处于生产要素的中枢地位。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并非只是生产要素种类或数量的增加,而是可以发挥传统要素资源价值倍增器的作用,对传统要素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我国香港地区在金融、法律、咨询等知识密集型人才要素和银行、证券、风险投资等国际资本要素方面全球领先;澳门地区各行业中也聚集了一大批精通葡语的人力资源要素,目前正在探索设立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和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交易所;广东地区在土地要素方面优势明显,特别是深圳、广州两市近年来在信息、新能源、生物基因等技术要素方面呈现加速集聚态势。可见,粤港澳三地要素资源禀赋各不相同,在数据要素跨境流转和统筹引导下,可以赋予大湾区土地、劳动

12、、资本和技术等传统要素资源新的价值内涵,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促进大湾区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持续提升。总之,在数字经济贸易加速发展、数据要素加速跨境流转的影响下,粤港澳三地的商业交流和运作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数字经济商业模式特征。在大湾区内部,企业跨边界(港澳边界)活动日益频繁但实体存在(常设机构)持续弱化,生产组织空间布局愈发分散化触发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化,数字资产等无形资产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边缘化,面对这些企业组织形式、空间布局、运行方式的深刻调整,大湾区税务部门传统的重管辖、重实体、重生产的工业化税收征管模式已经不适应数字化急剧变革带来的转型要求,税收征管的机制、程序、技术、理

13、念有待更新和完124 财会月刊2023.04善。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作为促进大湾区数字贸易发展、保障数据要素参与数字产业链运行的基础数据治理手段,有必要通过大湾区政府层面的沟通与协作,率先消除机制、程序、技术、理念方面的隔阂,从而降低大湾区数字要素自由流转的门槛,支持大湾区数字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二)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现状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粤港澳三地各自在税收征管数字化技术应用方面已经积累了较好的实践基础。在我国香港地区,税务部门建设有“税务易”电子税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网上办税服务,包含查阅尚未提交的报税表或尚未清缴的税款、提交报税表、实时估计薪俸税等功

14、能。我国澳门地区也已经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业务,包括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前的电子税法宣传辅导,纳税过程中的电子纳税申报、电子缴税服务,以及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税法公报等各项税务事宜。广东省早在2016年5月就开始正式上线运行电子税务局,围绕建立“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为补”的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实体办税厅业务向自助办税终端转移。电子税务局还相继推出了移动办税、微信缴税等功能,全省已经基本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办税。当前,广东省在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层面正在进行大胆尝试。广东省税务局近年来相继推出了“粤省事”“云缴税”等“互联网+”税务服务,在珠海横琴试点

15、远程可视化自主办税系统V-Tax平台;在深圳前海试点区块链电子发票等数字化税务;在佛山试点“国际汇税通”系统,该系统集成了企业、税务、外管、银行四方数据,通过互联网和“数字广东”政府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传输,纳税人只需在“汇税通”企业端在线提交对外付汇税务备案表和跨境合同资料,数据便能够自动传递至各端口,让纳税人实现“零跑动”。这些数字化纳税服务的主要功能概括起来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可以为大湾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查询税费缴纳、在线缴款、查验个人所得税证明等个体化纳税服务;二是可以为大湾区企业纳税人提供在线查询、申报、缴税、认定等法人化税务服务。总体来看,这些数字化税收征管举措虽然还存在个性化、分散化

16、问题,但可以说已经正式拉开了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序幕,在一定程度上为三地数字化征管协作积累了初步经验。未来,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还有待持续发力。在数字技术加持下,大湾区电子交易平台、仓储物流企业、生产制造企业、金融机构等商业实体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将线上的信息化交易与线下的商品实物交割“无缝”连接在一起,商品交易、实物交割与金融服务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控制和匹配,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统一。而三地的税收征管协调虽然已经做了诸多努力,有了比较好的开端,但目前还不能“无缝”嵌入大湾区数字贸易、生产和支付的全流程,在共享涉税信息、采集第三方数据、税收风险评估、数字化纳税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协调盲点。总体来看,三地的税收征管协调滞后于数字产业、数字贸易高速发展的现状,需要进一步深化协调机制改革,制定适应数字时代的协调举措,防范大湾区数字税源的流失。三、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协作的机遇如前所述,数字经济的发展给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带来了深刻的挑战,新挑战必然也昭示着新机遇。数字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大规模应用同样也赋予了大湾区税收征管协作新的可能性,粤港澳税务部门有机会逐步挖掘数字技术的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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