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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德”“法”共治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_王婵.pdf

上传人:哎呦****中 文档编号:2733869 上传时间:2023-10-13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3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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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3年第1期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1,法治乡村建设既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依托。建设法治乡村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法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底线,是全体村民自治行为的基本准则,需要全体村民一体遵行,从而发挥法治为新时代“乡政民治”2保驾护航的作用。一、法治乡村建设的时代价值(一)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法治社会建设中

2、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使全球经济遭受严重影响,我国城镇化建设也面临着阶段性困难,相当一部分外出打工的乡村振兴背景下“德”“法”共治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王婵 赵家乐(山东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收稿日期 2022-10-19基金项目 本文系山东省高校文科实验室建设项目:马克思主义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文科实验室“新时代乡村治理研究”、2020年度山东农业大学专职思政理论教师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党规与国法一体化的制度规范研究”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 王婵(1982-),女,山东泰安人,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规学、行

3、政法学研究;赵家乐(2000-),女,山东泰安人,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摘要 法治乡村建设是基层治理的应有之义,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现乡村善治的必由之路。德治与法治不同的功能特点和乡村法治建设的自身特征决定了二者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必要性,而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为“共治”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乡村法治作为社会法治的基本单元,需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通过二者之间形成的优势互补关系共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德”“法”共治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首先要重视传统治理方式,强化道德对法律的引领和滋养,同时依靠法治,提高法律对道德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让德治与法治同构乡

4、村治理格局;其次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崇法尚法信仰,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同时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实行决策民主,加大惩戒,确保追责“有声”,形成良好乡村法治文化氛围;最后,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振兴的法规制度,坚持基层党组织对依法治村的领导,加强基层党建文化建设,引领乡村文明新气象。关键词 乡村振兴;德治;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党建;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图分类号 D648;D920.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8129(2023)01-0073-07(总553期)2023(1)决策与信息 Decision&Information73决 策 与 信 息(总553期)村民或由于创业失败

5、、或因为年龄偏大、或源于城市生活成本的激增,从而大批返乡。广大农村地区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保持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弹性,为村民的自由流动和体面生活提供了选择。因此,稳定的乡村环境为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前提。而法治乡村建设的最低目标就是实现村庄的稳定有序,避免因大规模的村民回迁造成对原有乡村有限资源抢夺带来乡村生产生活的无序。(二)法治乡村建设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应有之义法治是基层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3。乡村作为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乡村法治化的程度直接关联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

6、平,关系乡村善治目标的最终实现。建设法治乡村,既是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格局创新的重要抓手,也是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优势的重要渠道。建设法治型乡村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乡村善治,依据乡规民约、法律法规,通过居中调解、诉诸司法等方式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实现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满足乡村居民对于良好社会秩序的新需求,在提升乡村治理“法度”的同时,提高治理的“温度”,使“遵规守法”变成村民的行动自觉,营造乡村居民崇法、信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无论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

7、还是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均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就是通过法治化的方式优化乡村产业布局、推进人才有序流动,弘扬乡村文化美德,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筑牢基层党的组织。进入新时代,处于转型升级期的乡村权益关系更加复杂多样,这对乡村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构乡村秩序和格局既是实现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保证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村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必须将乡村建设纳入法治轨道,通过法治调动基层力量、点燃创造热情、激发创造活力,促进乡村发展。(四)法治乡村建设是满足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要回应广大村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

8、,也是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人。法治作为新时代乡村建设的主要抓手,已获得绝大多数村民的普遍认同,法治型乡村成为乡村建设的普遍共识。法治既是乡村发展的基本方式,也是解决发展难题的重要方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乡村发展的转型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利益的多元化和复杂性,村民诉求由此发生了变化。甚至有些诉求已超出村民对乡村建设的传统诉求范围,除了衣食住行,更多地反映出了对生存环境的美好期许,对乡村政治的积极参与,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法治乡村建设不囿于传统治理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乡村建设立场,及时回应村民对于乡村建设中的新需要,解决村民在乡村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充分体现法治乡村建设的人民性。二、法治乡村建设

9、中的德治与法治法治是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法治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与德治同构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推动了社会主义的良法善治。乡村法治作为社会法治的基本单元,需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的共同治理,通过优势互补共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一)德治与法治融合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1.德治与法治融合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必要性。法治与德治是两种重要的治理方式,在国家层面,要处理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则应处理好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乡村法治建设需要融合德治与法治,换句话说乡村乡村振兴742023年第1期法治建设的过程就是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形成良法善治的过程。

10、乡村法治建设需要德治与法治相互融合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一是由德治与法治的各自功能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4 165他还指出:“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4 24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法治体现为一种他律,道德规范人们的思想,德治体现为一种自律。法治的实现有赖于道德的支持,道德的践行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二者不可分离,不可偏废,需要在治理过程中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在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法治通过预防和惩治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弥补了农村治理中道德失语的问

11、题”5。但是,虽然法治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具有规制、民主的现代治理意蕴,但他律作用的有效实现需要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质性嵌入,否则作为法律规则的治理只是对“冰冷”法条的适用,缺乏法治乡村建设的内生性驱动力。因此,应通过“道德所长”来弥补乡村“法治之短”。二是由乡村法治建设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乡村法治化有别于城市法治化,因为传统乡村社会较城市相对封闭,人与人之间往往已形成了熟人型社会,即使邻里发生纠纷,一般也会通过第三人依据村规民约居中调解,而不是直接诉诸司法。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之前的“熟人型”社会逐步演化为“半熟人型”社会,社会结构的变化要求社会秩序的重构。传统的依靠德治解

12、决村民矛盾的方式已不能满足乡村治理的实际需要,这就为法治的“出场”提供了契机。城市法治与乡村法治恰恰相反,由陌生人形成的社会需要法治来提供秩序,法律的治理成为城市治理的主要方面。因此在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应统筹适用德治与法治两种方式,同时应重视德治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要性,突出道德在乡村治理中的平衡和调节作用,从而为处在急速变革中的法治乡村建设添加“润滑剂”“养心剂”。2.德治与法治融合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可行性。第一,从法治乡村建设的历史进程看,传统的乡村治理经历了从宗族礼治到乡村法治的过程。礼治体现的是道德约束,在传统社会,道德成为判断和检验村民言行的唯一尺度,由此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带有浓厚

13、儒家文化色彩的治理模式,因此德治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一定的优势。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法治乡村建设进入新阶段,单靠传统的德治方式进行乡村治理已捉襟见肘,传统的村规民约以及传统的纷争解决方式已难以应对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普遍出现的陌生人大量涌入村庄以及村庄空心化、老龄化的问题。与此同时,随着乡村建设发展起来的新村民为了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呼唤新的治理模式“登场”,自此,法治作为与德治并存的治理模式开始广泛应用于乡村治理。(二)德治与法治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价值融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型道德与道德型法律是法治与德治相互融合,形成法治价值与德治价值叠加效应的重要体现。道

14、德型法律是承载道德价值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4 109“一国的法律只有与该民族的伦理精神相一致,才能获得社会普遍的伦理支撑,从而实现法律调整效益的最大化”6。法律型道德主要体现为法治对德治的保障,既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又要通过法治激励崇德向善。“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4 109建设法治乡村,应将体现法治与德治的共同价值蕴含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加大对公德失范和诚信缺失等行为的

15、惩处力度,用法律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治理实践。王婵 等:乡村振兴背景下“德”“法”共治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75决 策 与 信 息(总553期)(三)德治与法治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实践融合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德治与法治价值的融合程度反映了二者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实际效果。“真正有效的国家治理是既合法有序又合理有德的完整治理,而不是单一的法律或道德治理”7。换句话说,有效的治理既要合法还要合理,既要有序还要有德,既需要通过法治提供合法秩序,又需要通过德治提供优良环境。在乡村治理中,法律与道德虽承载了不同功能,但“法律并非只是冷冰冰的规则和制度,还承载了人类在认识与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思考和感悟,体现深刻

16、的法律精神”8,这里的法律精神肩负了道德的使命。因此,德治与法治在维护乡村的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方面发挥了相互补充和刚柔并济的作用。三、“德”“法”共治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路径德治与法治如同乡村建设的两翼,二者互为补充、共同发力,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法治乡村建设的最低目标是要保证乡土社会的平安有序,在此基础上朝着推动乡村建设和谐有德的目标前进,这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农民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方式。对此,应在依靠法治保障乡村建设平安有序的同时,加强德治进而实现乡村建设的和谐有德。(一)德治与法治同构乡村治理格局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从治理的领域看,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从治理方式看,既包括传统方式也包括现代方式;从治理依据看,既包括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也包括乡规民约;从治理效果看,既包括法律效果,也包括社会效果。质言之,乡村治理涉及乡村生存和发展的方方面面,是国家稳定、社会有序的重要根基。德治与法治作为乡村治理最为基本的两种治理方式,共同构建起了乡村治理的基本格局。1.重视传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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