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 年第 4 期总第 307 期鲁迅曾言:“选传奇之文,荟萃为一集者,在唐代多有,而煊赫莫如 玄怪录。”该志怪小说的内容多涉及鬼怪妖物、神仙法术、轮回再生等,故事新奇、文字委婉,增添了较多生动的细节描写和人物对话,较之以前的志怪小说,显然有所发展。目前,玄怪录 的语言学研究主要集中在词语方面,如复音词、语气副词、人称代词、邀请类同义词等,但其句法层面的研究较少。一、被动句的分类在动词作谓语的句子里,当主语是动作行为的承受者,谓语表示加于主语的行为动作,可将其称之为被动句1。汉语的被动式主要分为无标记被动式和有标记被动式两大类。无标记被动式又可称为意念上的被动句,即没有任何形式标记的被动句
2、,句中施事者通常不出现,一般出现受事者和谓语。无标记被动式的历史悠久,庄子 胠箧:“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胣,子胥靡。”“斩”即被斩杀,“剖”即被剖心,“胣”即被施以胣刑,“靡”即被沉入江中糜烂而亡。可见,无标记被动式于上古时期就已得到使用了。然而,随着语言的发展,无标记被动式在被动式中的使用比例有所下降。张延俊、张贤敏(2008 年)指出:“缺乏被动标记,就意味着缺乏区别性和明晰性,就不能够明确表示出事物之间的被动关系,就不能够使被动式摆脱特定语境的帮助。”2虽然缺乏区别性和清晰性,但无标记被动式所具有的方便实用的特点,使它仍然具有生命力,不曾走向衰亡。有标记被动式能够被追溯到的最初形式是
3、先秦汉语中的“于”字式、“为”字式、“见”字式3,如孟子 滕文公章句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艺 术 博 览YISHU BOLAN摘要:玄怪录是中唐文人牛僧孺所作,被后人认为是唐传奇的代表作。该书语言上既有上古汉语的遗风,又颇具创新之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重要的语言学价值。文章通过对玄怪录中的被动式进行研究,希望可以进一步掌握唐代汉语被动式的使用状况,并以此管窥汉语被动式从中古时期向近代过渡的语言特点。关 键 词:唐小说;玄怪录;汉语被动式中图分类号:H1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584(2022)04-0122-07唐小说 玄怪录 中的汉语被动式研究刘青青,周阿根(南京
4、林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作者简介:刘青青(1998),女,河南平舆人,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学。周阿根(1970),江苏兴化人,博士,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字学。122DOI:10.13767/64-1011/j.2022.04.019人。”韩非子 说难:“厚者为戮,薄者见疑。”这三种形式也一直得以沿用下去。但至中古时期,汉语句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于”字式、“见”字式走向式微,新生被动式标记层出不穷,如“被”字式得到广泛使用,“蒙”字式、“受”字式也可表示被动关系。尤其是中古汉语向近
5、代汉语的过渡时期,新生被动标记的层见迭出,大大丰富了被动式的类型,提高了被动式研究的语言学价值4。二、玄怪录 中的被动式据统计,玄怪录中使用的被动式分为两大类:无标记被动式 13 例;有标记被动式中“于”字式 1 例,“为”字式 12 例,“见”字式 3 例,“被”字式6 例,“蒙”字式 1 例,“受”字式 4 例。“例证是血肉”,本文通过对 玄怪录 中的被动式例子进行分析,希望可以补充新的信息,更深入透彻地研究中古向近代过渡时期的汉语被动式5。(一)无标记被动式(1)同到之人数千,或杻,或系,或缚,或囊盛耳头,或连其项,或衣服俨然,或簪裙济济,各有惧色,或泣或叹。(卷二 崔环)(2)见丈夫妇
6、人,捽之者,拽倒者,枷杻者,锁身者,连裾者,僧者,道者,囊盛其头者,面缚者,散驱行者,数百辈皆行泥中,独全素行平路。(卷三吴全素)例(1)(2)以表被动的行为动作代指受事者及其被施加的行为,例(1)“或杻,或系,或缚,或囊盛耳头,或连其项,”分别指被戴着枷锁的人,被绳索捆绑着的人,头被套着布袋遮住脸的人,脖子上被挂着链条的人。例(2)以“施事行为+者”进一步界定受事者的状态,“捽之者,拽倒者,枷杻者,锁身者”分别指被拽着的人,被拖着的人,双手被反绑着的人,被戴着枷锁的人。这两种形态的被动式在本质上并无区别,往往寥寥几字,就能点出受事者和施事动作,这也从侧面体现了无标记被动句的经济性和灵活性。(
7、3)君绰忧惧连诛,因与秀才罗巡、罗逖、李万进结为奔走之友,共亡命至海州。(卷一 来君绰)(4)以沈食禄而诛,不食而免,其命乎?足以警贪禄位而不知其命者也。(卷四 李沈)例(3)(4)中的“诛”都表示被诛杀,这两句中出现的人物与动作“诛”之间不能构成主动关系,“君绰忧惧连诛”中“君绰”为受事者,指来君绰忧虑恐惧,害怕被株连,“以沈食禄而诛”指李沈因做官而被杀害。(5)环泣曰:“弃背多年,号天莫及。幸蒙追到,慈颜不遥,乞一拜见,死且无恨。”(卷二 崔环)(6)安平崔环者,司戎郎宣之子。元和五年夏五月,遇疾于荥阳别业。(卷二 崔环)(7)须臾,骨肉皆碎,仅欲成泥。(卷二 崔环)(8)此是判官郎君,阳
8、禄未终,追来却放,暂来入者。(卷二 崔环)例(5)(6)(7)(8)均是出自 崔环 一文,可见无标记被动式在唐朝仍然得到使用,与当时无标记被动式的总体发展趋势略有不同。“弃背多年”“遇疾于荥阳别业”“骨肉皆碎”“追来却放”的受事主语皆为崔环,分别指崔环被父亲抛弃多年,崔环在荥阳的住宅被重病缠身,崔环的骨头和血肉被粉碎,崔环被阴间小吏抓来受些刑罚后又被放走。(9)然含质谴谪已满,唯有十一日即归紫府矣。(卷三 萧志忠)(10)徐问何官,青袍人云:“新授同州督邮。”崔云:“某新授此官,君岂不错误乎?”(卷三 南缵)例(9)(10)都与古代官职有关,若主语为受事者,即可表示被升迁或被贬谪。“然含质谴谪
9、已满”刘青青,周阿根唐小说 玄怪录 中的汉语被动式研究1232022 年第 4 期总第 307 期中“含质”代指被贬下凡间的道士,“谪”本身有官吏因获罪被降职或流放之意,此句是道士自己之语,指自己被贬谪的期限到了。“授”有任命之意,三国志 吴志 贺邵传:“(高宗)远览前代任贤之功,近寤今日谬授之失,清澄朝位,旌叙俊乂,放退佞邪,抑夺奸势。”“新授同州督邮”是青袍人说的话,“某新授此官”是崔环说的话,他们都不是授予他人官职的人,所以说话者与“授”之间构成被动,表示被授予官职。(11)余昨得滕六书,知已丧偶。又闻索泉家第五娘子为歌姬,以妒忌黜矣。(卷三 萧志忠)(12)既而逢赦,以家产童仆悉施洛北
10、惠林寺而寓生焉。(卷四 李沈)(13)判官令拽出放归,既出门,复怒曰:“拽来!此人言语惨秽,抵忤平人。若不痛惩,无以为诫。”遂拗坐决杖二十,拽起,不苏者久之。(卷三王国良)例(11)“黜”有贬降之意,论语 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此处主语为索泉家第五娘子,“黜”是嫉妒的结果,贬降之意明显不合适,依据句意,此处的“黜”可理解为被休弃。例(12)“逢”有遇到之意,“遇”又可引申为遭受之意,表遭受意的“遇”可表示被动,所以“逢”可以表示一定的被动关系,“既而逢赦”指李沈被赦免。例(13)中出现三次“拽”,其主语不同,使得“拽”表示的主被动关系也不同。“判官令拽出放归,既出门,复怒曰:拽来”主语
11、为判官,“拽”为判官下达命令的主动行为,“遂拗坐决杖二十,拽起”的主语为“我”(王国良),指王国良被打了二十大板后又被拽起来,“拽”为王国良被动承受的动作。(二)有标记被动式1.“于”字式(14)且淫妖之兽,天地之罪畜也,吾执正以诛之,岂不可乎!尔曹无正人,使尔少女年年横死于妖畜,积罪动天。(卷一 郭代公)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就已出现“於(于)”字式,“於”是引进施事主体的,只能用于谓语动词之后6。由于“于”字被动式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发展缓慢,汉魏以后走向衰落,玄怪录 中能够明确表示被动关系的“于”字式不多,也可佐证这一点。例(14)中“横死”表示动作行为,“妖畜”是施事者,“于”字是用来引出施
12、事者的被动标记,句子意思为每年都要将乡寨中的少女献给妖怪,害得她们被妖怪害死。2.“为”字式(15)某王家二十七娘子从嫁,本名翡翠,偶因化身游行,使为袁郎子罗得。(卷三 袁洪儿夸郎)“为”字式是上古汉语中出现较早的被动式,左传襄公十八年:“将为三军获”,论语子罕:“不为酒困”。但在上古汉语中,表被动关系不是“为”字的主要用法。据何乐士先生(1985 年)的统计,“为”在 左传 中的介词用法共 243 例,其中只有 6 例能被解读为在被动句中引入施事,其他的是引入原因、目的等7。当“为”表被动时,“为”是用来引进动作行为的施事者,构成“为+施事者+施事行为”形式。例(15)“使为袁郎子罗得”是“
13、为+施事者+施事行为”结构,被动意味明显。“使”后省略主语“翡翠”,其为受事者,“袁郎子”为施事者,“罗得”为施事动作,此句意思为翡翠偶然变成鸟去游玩,被袁郎捉住了。(16)慎勿语,虽尊神、恶鬼、夜叉、猛兽、地狱,及君之亲属为所囚缚,万苦皆非真实,但当不动不语耳,安心莫惧,终无所苦。(卷一 杜子春)艺 术 博 览YISHU BOLAN124“为所”式是“为所”的变式,放在动词前面,省略施事者,仍表示被动关系。但“为所”结构表被动的使用并不广泛,唐代以后更是接近灭亡。玄怪录 仅有一例“为所”式被动句,也可佐证这一点。(17)为然幸得执巾栉,奉事十余年矣,今为尊鬼所执,不胜其苦。(卷一 杜子春)(
14、18)大丈夫为妻所鄙,安用其子!(卷一 杜子春)(19)吾药可重炼,而子之身犹为世界所容矣。(卷一 杜子春)(20)吾昔与王为方外之交,怜其为俗所迷,自投汤火,以智自烧,以明自贼,将沉浮于生死海中,求岸不得,故命于此,一以醒之。(卷一 裴谌)(21)昨者北海王与化形出游,为海人所愪。(卷二 崔环)(22)后为朱然所得,转遗陆逊。(卷二 柳归舜)(23)王先生许来,竟待不得,橘中之乐,不减商山,但不得深根固蒂,为愚人摘下耳。(卷三 巴邛人)(24)我猎徒也,宜为衣冠所恶。(卷四 华山客)(25)道业虽成,准例当死,为人所食,无计复生。(卷四 华山客)(26)曰:“梦化为驴,为人所乘,而与马皆食草
15、焉。”(卷四 张宠奴)“为所”被动式结构是用“为”字引进动作行为的施事者,“所”字置于动词前,此时“所”字的指代作用弱化,“所”作为一个辅助性标记,可有可无,无须译出。两汉时期,“为所”式表被动的语法功能比较完善,得到了广泛运用,并在被动句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8。魏晋南北朝后,为了方便表述,“被”字式兴起,逐渐代替“为”字式。然而在 玄怪录 中,“为所”式的运用情况却略有不同,共有 9 例,超过了“被”字式。因 玄怪录中“为所”式的用法基本相同,且已全部列举出来,此处仅挑选一处阐释用法。例(24)“宜为衣冠所恶”的主语为前文提及的猎人们,“衣冠”为施事者,代指士大夫。后汉书 羊陟传:“家世衣
16、冠族。”颜师古注“衣冠谓士大夫也。”此句意思为猎人们被士大夫厌恶。3.“见”字式(27)资产荡尽,投于亲故,皆以不事事之故见弃。(卷一 杜子春)(28)仆久从宾贡,多为主司见屈。以仆后于群士,何异尺蠖于污池乎?(卷一 来君绰)(29)亲戚有疾,医借猎狐,其疾见困,非此不愈。(卷四 华山客)“见”字式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在动词前加上助动词“见”可用来表示被动,此时“见”可译为“被”或“受到”。如 论语 阳货:“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孟子 梁惠王上:“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可见“见”字被动式的由来已久。然而由于“见”字具有很强的动词词性,不能直接引进施事者,也并未在发展的过程中增加其虚词词性,所以“见”字式表被动的使用频率在汉语发展过程中是不断降低的,玄怪录 中明显的“见”字被动式也较少,符合“见”字被动式发展的整体趋势。4.“被”字式(30)斩讫,魂魄被领见阎罗王,王曰:“此乃云台峰妖民乎?”(卷一 杜子春)(31)环一魂尚立,见其石上别有一身,被拽扑刘青青,周阿根唐小说 玄怪录 中的汉语被动式研究1252022 年第 4 期总第 307 期卧石上,大锤锤之,痛苦之极,实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