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2528.12023动物疫病监测规范第1部分:定点流行病学调查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定点4.1定点原则布点时应考虑地域、山脉、河流、历史疫区、交通及饲养情况等,每个点代表相应的面,且至少3年内不得更改。4.2定点根据调查内容设立动物散养户点每县3个乡/镇,每乡20户)、动物问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集贸市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无害化处理场为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非洲猪瘟定点流行病学调查还需调查餐饮机构。样品采集按照Y/T541的规定执行。5调查内容5.1散养户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动物散养户的名称、动物种类、发病情况以及免疫情况等信息,详见附录A。5.2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动物种类、发病情沉以及免疫情沉等信息,详见附录B。5.3动物诊疗机构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