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3815-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慧锋、张振东、王海荣、李圣、王宁、何明明、王政宇、衣冠东、翟秋喜、宋丹、王迎宾、孟凡丽、吴庆丽、胡志凤、孙文鹏、席银宝、杨华、韩小爽。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联系电话:024-86896846。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营口市鲅鱼圈区,联系电话:0417-7020001。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