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卜辭“多生”及金文“百生”考黄明磊(陜西師範大學中國西部邊疆研究院)摘要商代卜辭中的“多生”即西周金文之“百生”,而“百生”又是對金文中稱“某生”者的一種合稱。“某生”是指各級貴族家族中的小宗。西周時期不論是王室或普通貴族,其家族内都有“百生”的群體。受宗法制影響,西周春秋時期血緣家族中的“百生”需要服事宗主,並在家族内擔任一定職務。由此推論,商代的“多生”屬於異姓女子嫁於商王族子弟而生育的小宗親族群體的合稱。關鍵字多生百生某生百姓商代卜辭中有幾條關於“多生”的記載,如下:()辛卯卜,即,貞叀多生射。合集 ()子卜,即,祖辛歲,叀多生射。合集 ()大庚叀多生射。合集 ()寅卜,翌辛歲,叀多生射
2、。合集 “多生射”之射是商人享祭先祖前所行的射禮。能參與王室祭典,説明“多生”與商王的關係非常親密。還有一條是“多生”與“多子”對舉的卜辭:()叀多生饗。叀多子饗。合集 宋鎮豪:從新出甲骨金文考述晚商射禮,中國歷史文物 年第期。卜辭“多子”後有殘缺,郭沫若據“多生饗”一語,認爲“多子”後當有“饗”字,見於卜辭通纂别一,郭沫若全集卷二考古編,北京:科學出版社 年版,頁 。卜辭中的“子”是對男性貴族的通稱,而王卜辭中的“子某”專指諸王之子,“多子”則指多位“子某”。那麽與“多子”對舉的“多生”是什麽性質的群體,自然引起了學者們的注意。只是含“多生”的卜辭太少,學者無法對其性質作出直接判斷。不過,西
3、周金文中有不少“百生”及作爲人名的“某生”的記載。卜辭中的“多”等同於西周金文及文獻中的“百”,如卜辭有“多尹”(合集 ),尚書顧命則有“百尹”;卜辭有“多工”(合集 ),尚書洛誥及金文有“百工”(集成 )。通過分析西周的“百生”和“某生”,可以幫助我們反推商代“多生”的性質。一、西周金文中的“百生”據禮記郊特牲記載,卜郊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也。獻命庫門之内,戒百官也;大廟之命,戒百姓也”。其中百官與百姓對舉,且事關“太廟”,故鄭玄注:“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親也。”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鄭玄語:“百姓,群臣之父子兄弟。”郭沫若據此指出“百姓在古金文中均作百生,即同族之義”。
4、傅斯年亦認爲:金文中的百生“連宗子里君爲文,即典籍中所謂百姓也”。裘錫圭、朱鳳瀚等學者贊成此説。但在另一些古文獻中,“百姓”却可以被解釋成百官。如國語楚語下,觀射父曰:“民之徹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姓,以監其官,是爲百姓。”楚語下又曰:“先王之祀也,以一純、二精、三牲、四時、五色、六律、七事、八種、九祭、十日、十二辰以致之,百姓、千品、萬官、億醜,兆民、經入、畡數以奉之。”韋昭注:“百姓,百官受氏姓也。”詩小雅天保有“群黎百姓”,毛傳曰:“百姓,甲骨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林澐:從武丁時代的幾種“子卜辭”試論商代的家族形態,古文字研究第輯,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 。朱鳳
5、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增訂本),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年版,頁、。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影印 年版,頁 。史記,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 年版,頁 。傅斯年:性命古訓辯證,收入氏著:民族與古代中國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年版,頁 。裘錫圭:關於商代的宗族組織與貴族和平民兩個階級的初步研究,文史第 輯,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增訂本),頁。徐元誥: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 。百官族姓也。”尚書堯典有“平章百姓”,孔傳也謂百姓就是“百官”。故林澐判斷,“百姓”之古義實爲“百官族姓”,在早期國家階段,
6、一些族姓依靠世代掌握的專門技能服務於統治者,形成了“世官”現象,這些世官便是那個時代的“百姓”。那麽,西周金文中的“百生”是否能等同於早期文獻中的“百姓”?且早期文獻中的“百姓”究竟是指“同族”,還是“百官”?目前我們搜集到的含“百生”一詞的西周銅器銘文大概有七篇,按所隸屬對象的差别又可分爲兩大類,其一與王室相關,如下:()史頌鼎:王才宗周,令史頌省蘇友、里君、百生,師於成周,休又成事。集成 ()臣辰尊:王令士上眔史寅殷於成周,豐百生豚。集成 ()兮甲盤:其隹我諸侯、百生,厥賈,毋不即市。集成 通過分析上述金文可知,西周王室擁有一支被稱爲“百生”的群體。如史頌鼎銘文顯示,周王命史頌前往成周省視
7、蘇國,並慰問當地里君、百生。兮甲盤銘記載,在擊退玁狁入侵後,周王命兮甲負責成周及南淮夷地區糧食等貢物的徵收。同時規定了淮夷入貢時需將貢物送至指定地點,周王所屬的“諸侯”“百生”交易時也需至指定地區。上述“百生”顯然是直接隸屬於王室的,且與諸侯、里君並列,似乎確實有“百官”之義。但西周金文中還有一類“百生”明顯是隸屬於普通貴族之家的,如下:()善鼎:唯用妥福,唬前文人,秉德共純,余其用各我宗子雩百生。集成 ()叔簋:叔作寶尊簋,眔仲氏萬年,用侃喜百生、朋友眔子婦。集成 ()方彝:肇啓寧百生,揚用作高文考父癸寶尊彝,用申文考剌,余其萬年孫子寶。爻。集成 ()淮伯鼎:淮伯作鄩垂寶尊異,其用盟大牢,垂
8、其及厥妻、子孫、百生厭肉。古文字研究第 輯第 頁通過對比以上兩類銘文,我們可以確定一個基本事實,即西周時期的一般貴族也 卜辭“多生”及金文“百生”考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本,頁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本,頁 。林澐:“百姓”古義新解 兼論中國早期國家的社會基礎,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年第期。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三),北京:文物出版社 年版,頁 。擁有隸屬於本家族的“百生”。如善鼎銘顯示,貴族善在接受王室册命後作了“寶尊”,其目的是“用妥福,唬前文人,秉德共純,其用各我宗子雩百生”。銘文中的“我”是貴族善的自稱,“宗子”與“百生”顯然隸屬於貴
9、族善之家。再看淮伯鼎銘文,淮伯爲鄩垂作鼎,銘文有“垂其及厥妻、子孫、百生厭肉”,説文曰:“,飽也。”厭,滿足之意。從銘文文義來看,“妻”“子孫”“百生”均是相對垂而言,是垂的家族成員。叔簋銘提到了兩個人,即作器者叔和仲氏。周人命名規則是女子稱姓、男子稱氏,叔當是仲氏之妻,作器的目的是“用侃喜百生、朋友眔子婦”。既然王室和善、淮伯及仲氏等普通貴族家内都擁有“百生”這一群體,那麽“百生”自然不可能指“百官”。若從這個角度考慮,將“百生”理解爲家族中的某類成員似乎更爲合理。另外,上述銘文中的“百生”又常與作器者的妻、宗子、子孫及子婦等家族成員並列,也反映出這一群體是家族中的某一類親屬成員,但又不同於
10、作器者的妻、宗子、子孫、子婦。那麽,“百生”究竟屬於哪一類親屬呢?二、由金文中的“某生”推論“百生”的性質與“百生”密切相關的是,西周金文中還有很多用作人名的“某生”,如彭生、伊生、琱生、蔡生、倗生等。傅斯年在分析左傳人名後提出“某生”可分爲兩類,一是因“初生之一種情態”而命名,如鄭莊公名寤生。還有一類是“以其生之所由”。更多的學者則認爲金文中“某生”即“某甥”。如林澐在分析雕生簋銘文時指出,金文人名中“某生”之“生”,均當讀如典籍所見人名中“某甥”之“甥”,琱生是因其母爲琱氏之女而得名。張亞初亦認爲“某生”即“某甥”,並指出“某生”之“某”與作器者在銘文末所使用的族氏符號往往不合,應當是其母
11、舅家的族氏名。而且“某生”屬於廣義的人名,不是狹義的私名。换言之,“某生”是對特定人群的一種稱呼,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人名。在今日的親屬稱謂中,“甥”專指姊妹所生之子。但在一些先秦文獻中,“甥”所指的群體非常複雜。如爾雅釋親:“姑之子爲甥,舅之子爲甥,妻之晜弟爲甥,姊妹之夫爲甥謂我舅者,吾謂之甥也。”姑之子、舅之子、妻之昆弟以及姊妹的丈夫均爲同輩親屬,這與今人對甥的理解無疑有巨大衝突。對此,郭璞注:“四人體敵,故更 甲骨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傅斯年:性命古訓辯證,收入氏著:民族與古代中國史,第 頁。林澐:琱生簋新釋,林澐學術文集,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年版,頁 。張亞初:兩周銘文所見某生考,
12、考古與文物 年第期。相爲甥。”段玉裁則曰:“注謂平等相甥,非也。姑之子,吾父母得甥之;舅之子,吾母姪之,吾父得甥之;妻之昆弟,吾父母得甥之;姊妹之夫,吾父母婿之而甥之。是四者皆舅吾父者也甥者,後生之稱。”近代學者则先後提出了雙邊交表婚制説、親從子稱説、多生(多甥)即多舅説等理論加以解釋。以上觀點都是不明西周春秋時期“某生”命名的規則所致。金文中稱“某生”者雖多,但身份信息最豐富的是五年琱生簋、五年琱生尊及六年琱生簋中的“琱生”。據學者研究,西周的琱氏爲妘姓。六年琱生簋銘有“琱生對揚朕宗君其休,用作朕烈祖召公嘗簋”,“宗君”即指召伯虎。琱生的“烈祖”爲召公,又稱召伯虎爲宗君,故林澐、朱鳳瀚等學者
13、判斷琱生是姬姓召氏家族的小宗。换言之,琱生是妘姓琱氏之女嫁於姬姓召氏所生之子。由此可知,西周金文中稱“某生”者,可以定性某氏女子嫁於本族所生之小宗。再以文獻證之。如左傳莊公六年,楚文王因伐申而途徑鄧國,鄧祁侯稱楚王爲“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杜預注:“(騅甥、聃甥、養甥)皆鄧甥仕於舅氏也。”楚爲羋姓國,鄧爲曼姓。楚文王是楚武王與鄧國之女鄧曼所生之子,故對鄧君而言就是“我甥”。若站在楚國一方,應稱楚文王爲“鄧甥”。同理,騅甥、聃甥、養甥三人當是“騅”“聃”“養”三族女子嫁於鄧國曼姓子弟所生之子。對於鄧國而言,騅甥、聃甥、養甥都是同姓子弟,而非杜預所説的“鄧甥”。他們
14、在鄧國出仕實屬小宗服事大宗,也非杜預所説是“仕於舅氏”。左傳宣公三年:“今公子蘭,姞甥也。”公子蘭即鄭穆公,其母爲姞姓的南燕國之女,故鄭穆公在鄭人看來便是“姞甥”,即姞姓女子嫁於鄭國所生之子。左傳襄公十九年,荀偃在伐齊 卜辭“多生”及金文“百生”考爾雅注疏,十三經注疏本,頁 。(清)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年版,頁 。馮漢驥:由中國親屬名詞上所見之中國古代婚姻制,馮漢驥考古學論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 年版,頁 ;芮逸夫:伯叔姨舅姑考,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 本,上海:商務印書館 年版,頁 ;陳絜:卜辭“多生”考,文史論集 紀念南開大學建校八十周年暨古籍所成立十六周年,天津
15、:南開大學出版社 年版,頁 。董珊:試論殷墟卜辭之“周”爲金文中的妘姓之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 年第期。林澐:琱生簋新釋,林澐學術文集,頁 。朱鳳瀚:琱生簋銘新探,中華文史論叢 年第輯,頁。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本,頁 。聃應是文王之子冉季載所建之國,在湖北荆門(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 )。聃地近於楚、鄧兩國,聃甥當是聃、鄧通婚所生。左傳宣公十二年有養由基,左傳僖公十年有晋國大夫“騅歂”,可知養甥之養、騅甥之騅也當是家族氏名。歸國的途中得病,士匄向他詢問繼承荀氏宗主的人選,荀偃曰:“鄭甥可。”鄭甥即荀偃之子荀吴,其母爲鄭女。對晋國的荀氏而言,荀吴可稱爲“鄭甥”。而站在鄭
16、國的角度來説,荀吴就應當稱之爲“我甥”。再如左傳哀公十年:“邾隱公來奔,齊甥也,故遂奔齊。”邾爲曹姓國,齊爲姜姓。邾隱公是姜姓女嫁於曹姓所生之子,故邾國稱之爲“齊甥”。楚語上楚令尹子木對蔡聲子曰:“子雖兄弟於晋,然蔡,吾甥也,二國孰賢?”蔡國與晋國同爲姬姓國,故曰“兄弟”。楚、蔡兩國貴族常有通婚,所以楚令尹才稱蔡子弟爲“吾甥”。綜合以上西周金文及左傳 國語等古文獻所記載的春秋時期案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判斷:首先,西周金文中的“某生”在古文獻中常被寫作“某甥”。對西周春秋時期的國君或家族宗主而言,凡稱“甥”或“吾甥”者,皆爲本家族女子嫁於他族所生之子,爲異姓親屬;而本家族内凡稱“某甥”者,則是“某”氏女子嫁於本族子弟所生之子,屬於同姓親屬。這與後世專稱姊妹之子爲“甥”的習俗是有區别的。西周金文中的“百生”常與宗子、妻、子孫、兄弟及子婦等家族成員並稱,説明“百生”應該是對家族内若干“某生”的一種合稱,當然也屬於家族長或國君的同姓親屬。其次,既然“某”氏女子嫁於本族子弟所生之子皆可稱“生(甥)”,那麽家族内稱“某生(某甥)”者是没有輩分上的差别的。换言之,家族中每一代都有稱“某生”的家族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