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 9卷 第5期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0 2 3年9月V o l.4 9 N o.5J o u r n a l o fS o u t h w e s tU n i v e r s i t y(S o c i a lS c i e n c e sE d i t i o n)S e p.2 0 2 3D O I:1 0.1 3 7 1 8/j.c n k i.x d s k.2 0 2 3.0 5.0 1 7文学研究采采诗诗诉诉求求:士士人人心心态态的的映映现现与与价价值值取取向向的的含含蕴蕴王 志 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7 1 0 1 2 6)摘 要:“采诗诉求”是
2、指中唐以来因采诗制度长期未能得到实质性恢复,而在士人、文人间产生的要求朝廷重设采诗官、期待诗歌被采集的呼声。这一诉求首先由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初期集中提出,他开始将基于外在政治目的的采诗传统转化为士人的内在价值诉求。采诗诉求涵括了制度期待与自我期待,映现了士人心态、身份意识及生命价值取向,含蕴着期待、无奈、失望乃至愤懑情绪,形诸于诗文之中而成为特殊的文学现象。中唐至宋元以来,采诗诉求从对外在制度的呼吁和要求出发,逐渐发生主体转向,士人开始自觉担荷采诗使命与自发采诗,深层次地反映了士人寻求并重建个体价值的心路历程。基于主体视角的采诗诉求研究,可从一个特定角度理解政治制度与士人心态之间的复杂关系。关
3、键词:采诗诉求;新乐府;士人心态;白居易中图分类号:I 2 0 7.2 0 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6 7 3-9 8 4 1(2 0 2 3)0 5-0 2 0 6-1 4一、问题的提出:采诗诉求作为士人心态及价值取向的观察视角“采诗”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古老制度,也是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经典课题。周代的王官采诗影响深远,作为政治制度体现了采诗观风的治理理念,作为音乐制度开启了宫廷雅俗乐制作的重要路径,政治性与音乐性构成了采诗功能的两翼。汉代既有乐府采诗,也有朝廷遣使巡行、观采风谣的做法。魏晋南北朝亦见使者观采风俗之举,尤以北魏孝武帝时期张彝采诗并于其后结集七卷上奏朝廷最具代表性。汉以
4、来的正史帝纪中,频见帝王下诏观采风俗与风谣的记载,可见采诗自周、汉以来从未彻底断绝。但这些采诗活动并非依托常态的、固定的制度,故白居易 新乐府采诗官 断言“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19 0。唐宪宗元和年间,身为谏官的白居易反复呼吁朝廷恢复采诗制、重设采诗官,这是史上首次明确集中提出的采诗要求。虽然白氏似乎是重提采诗旧制,但他将基于外在政治目的的采诗传统开始转化为内在的价值诉求,采诗诉求涵括了制度期待与自我期待,并因此从一个特定角度映现了士人心态及其价值取向。中唐至宋、元以来,融合政治要求与个人理想的采诗诉求不断见诸诗文,成为文学史上值得注意的现象。笔者以为,整体性的采诗研究应包括制度、
5、文本、诗学三个层面,采诗制度的研究最为充分,后两个方面则尚未引起学界关注。基于主体意识和内在视角的采诗诉求研究,与外在的制度研究同等重602作者简介:王志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古代采诗制度与采诗活动研究”(2 0 X J A 7 5 1 0 0 6),项目负责人:王志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中国古代采诗研究”(2 1 F ZWA 0 0 3),项目负责人:王志清。要,成为这一古老问题的新的学术增长点。(一)采诗制度研究的新进展采诗诉求与采诗制度的存废有着直接关系。长期以来,采诗研究其实就是针对采诗制度的研究。由于汉代
6、文献记载不一,故先秦采诗制度的存在似乎缺乏直接证据。2 0 0 1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 孔子诗论 采风曲目 等正式公布后,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了实质性推进。整理者马承源认为 孔子诗论 总论 邦风 中的“大敛材”一说,即指邦风佳作,实为采风2。胡宁认为,上博简第四辑的 采风曲目 是先秦时代采诗的唯一直接证据,这份曲目说明采诗是乐、辞兼采且以乐为主3,采诗观风的“风”也应首先从音乐层面理解。班固在 汉书 中提出“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的采诗功能深入人心,导致采诗协乐的音乐意义未被充分认识,新出文献使这一事实变得清晰起来。学界同时认识到汉乐府采诗并非以“观风”为唯一和首要目的,比如张强认为乐府采诗
7、是在汉武帝“定郊祀之礼”“立乐府”的背景下进行的4;赵敏俐指出 汉书艺文志 所言乐府采诗“观风俗”云云其实只是它的一部分功能5;宋文婕认为“采诗 是乐府诗制作的上游环节,夜诵 属采诗之后的祭祀仪式”6,从观采风谣到国家大典,是一整套的制度化体系。对采诗音乐意义的认识,已渐成学界主流观点。汉以后的采诗制度和采诗活动进入学人视野。左汉林考察唐代太常卿采诗,认为元白创作新乐府的直接背景是初唐即已存在的采诗制度7。沈松勤认为北宋“太宗中后期士大夫采诗之风颇为流行”81 5;但江合友通过辨析史料,指出宋初并无官方的采诗制度,也无采诗之风的流行9。元代是采诗史上的新变期,出现了文人自发采诗现象,杜春雷1
8、0、黄二宁1 1搜检涉及采诗的文献,特别是元人的采诗赠序之作,对元代南人采诗的性质、动机、区域性、文学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杨匡和通过勾稽史料文献,对历史上的采诗制度、现象进行了通代性质的全面观照,认为采诗古制在宋代彻底终结1 2。上述成果对采诗材料的搜集,为本文提供了研究的便利。(二)采诗研究中主体视角的缺位迄今未见学界以“采诗诉求”作为选题的专门研究,但在采诗制度的考察中也对群体心态因素略有涉及,如李山指出王官采诗的高涨与西周后期贵族阶层与王权之间矛盾的日趋激烈有关1 3;宋文婕认为 吕氏春秋“以进谏为目的,召集各方宾客集论而成,其成书方式继承了采诗制度”1 4。贵族与王权的矛盾势必体现出
9、群体的政治要求,以及欲挽救王朝的用心、怒其不争的情绪等。西周后期所采之诗既有地方风谣,也有贵族、朝臣的创作,后者即 诗经 中讽谕时政、忧念国事的变雅之作。因此,采诗制度也成为士人、文人以歌诗议政、进谏的渠道,采诗诉求也是政治心态的反映。陈寅恪较早注意到白居易、元稹新乐府创作与采诗之关系,“知二公于采诗观风之意,盖蕴之胸中久矣”1 51 2 3,“乐天元和之初撰策林时,即具采诗匡主之志”1 51 2 4。刘明华分析了白居易元和初期大谈采诗的政治原因1 6,启发我们注意白氏首倡的采诗呼声与他的个人政治地位、处境和心态的关系。张煜提出白居易极力主张恢复采诗,目的是要寄讽谕于歌咏之中,所采诗歌应该是指
10、能播之歌谣、被之管弦的入乐诗歌,而非一般性的诗歌1 7,这启发我们关注采诗呼声与白氏所擅长的歌诗创作之间的关系。江合友认为宋初虽无采诗的实际操作,但在当时士大夫心中却潜藏着深切的采诗意识,并形之于笔端1 8,“采诗意识”深入到士人观念与心态的内在层面,是目前与本文提出的“采诗诉求”最为接近的表述。史洪权认为南人知识分子自发采诗,实因受制于具有浓厚歧视色彩的铨选制度导致的困境使然,部分南人采诗出于以诗存人的动机1 9。上述研究虽已涉及采诗中的主体意识,但这一视角尚未具备自觉性和明确性,更无专题研究。有必要说明,本文所谓采诗“主体”,并非指王朝、朝廷、乐府等制度设立和实施层面的主体,而是指呼吁采诗
11、的士大夫文人阶层。主体702视角的引入,是采诗研究从外在客体制度向主体士人心态转向的努力。(三)采诗诉求是士人心态观察的独特窗口士人心态研究的兴起,以1 9 9 1年罗宗强出版 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 为标志。士人心态至今仍是古典文学界的重点关注领域,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时代思潮、学术影响下的士人心态考察,二是文学书写与士人心态的双向互动研究。但在以“士人心态”为题的研究成果中,鲜见对这一研究方向本身的学理性思考。心态与思想、观念、态度、情怀、情感、情绪等词语存在一定的互指性,罗宗强说:“我要研究的是士人群体的普遍的人生取向、道德操守、生活情趣,他们的人性的张扬与泯灭。涉及士人个案时,目的也在于说
12、明群体的状况。”2 0影响士人心态的重要因素有政局的变动、思潮和士人的生活状况等,本文认为,士人与政权或疏离或紧密的关系,是影响士人心态、价值取向的更为直接的原因。士人心态体现在政治诉求上,也体现在生命理想上,较之于思想观念,“心态”更具内在性、隐微性和复杂性,心态研究因此需要更为细致和深入的分析。固然某一时代存在趋同性的士人群体心态,但心态也无疑具有个体性色彩。从采诗诉求中观照士人心态及其价值取向,为士人心态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视角。如上所述,采诗事实的描述已较为清楚,采诗的政治与文学意义也得到了一定阐发;但对于采诗,实际上还存在主体意识和士人心态的研究维度。这是因为自白居易疾呼恢复采诗之后,
13、宋元以来希望恢复采诗制度、期待诗歌被朝廷采集的热切愿望及这种愿望事实上不能实现所导致的无奈和悲慨情绪,在士人、诗人中始终不绝。采诗诉求就其表层而言,是对一种古老制度复归的期待,但其深层指向则在诗人的身份定位、个人价值与诗歌价值的诉求,从而成为观察士人心态的一扇独特窗口。基于主体视角和心态意识的采诗诉求研究的缺失,直接影响了采诗研究整体格局的构建。(四)采诗诉求研究的具体思路、创新价值及学术史意义本文以中唐以来士人、文人的采诗诉求为研究对象,正文主体部分从三个方面论述。一是采诗诉求所汲取的采诗传统以及这一呼声中士人心态因素的映现,针对元和年间白居易疾呼采诗这一行为后面的职官焦虑、声名焦虑的心态予
14、以重点分析,同时指出采诗得不到恢复而造成的诗人、诗歌价值沦落,使这一诉求含蕴着深切的悲情倾向。二是辨析区分唐宋时期官方采诗活动不同于士人心目中以观风和讽谕为目的、有固定形态与专设职官的采诗制度,指出因恢复无期而产生的诉求心态变化,即由对朝廷的期待开始转向诗人采诗之职的自觉认知。三是对元代南土士人自发采诗行为中反映出的易代之际保存文化、以诗存人的心态意识,以及个体价值的重新确立等问题进行分析。余论部分回答了本文考察时段的依据、本研究的独特性与采诗研究整体格局建构的必要性。采诗诉求是在学界长期进行的制度探察之外拓展出来的新方向,可望推动一个古老问题的研究新进展。“采诗诉求”的提出和专门研究,从主体
15、意识层面为中唐及宋元以来士人心态、价值取向的变迁提供了独特的观察角度,有助于政治制度与士人心态互动的认识。采诗诉求体现着士人的政治期待和生命价值期待,反映了古代士人同情黎庶、为民众发声、积极议政的责任意识和优秀传统,作为传统人格、理想人格的精神资源,可为中国传统理想人格的深入研究以及当代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借鉴。二、采诗传统的汲取与采诗诉求的心态、情感内蕴(一)采诗传统:观风与讽谕采诗诉求首先是对古已有之的传统和制度回归的期待,采诗传统包括制度与观念两方面,汉书 总结为“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2 1 卷3 0,1 7 0 8。“观风俗”云云,802面向“王者”,使
16、其“不窥牖户而知天下”2 1 卷2 4上,1 1 2 3。事实上,采诗传统还有指向朝臣乃至一般士人、文人的一面,这就是先秦时期比采诗制更为清晰的献诗制。国语周语“召公谏厉王弭谤”为人所熟知,“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 2。这套天子听政与群臣谏议的制度,不会完全出自想象杜撰,左传 国语 其他篇章也有近似表述。“所谓献诗,指贵族文人有目的的作诗以献,主要是为了补充其政,揭露时弊,也有一些所作所献之诗,是倾诉个人的怨恨和忿懑的。除此以外,民间风谣有可采者亦有采而献之的。”2 3献诗之“诗”更倾向于指贵族自作的讽谕诗。献诗,若从采集一方来讲,就是采诗。献诗而被允许,正说明有采诗制度作为保证。如果将献诗也视为宽泛意义上的采诗,那么,献诗讽谕与采诗观风构成采诗传统的两个面向、两种功能。白居易的采诗诉求,实际上是以周代的献诗讽谕作为话语资源的。白氏的采诗诉求有为朝臣进谏、文人讽谕寻求制度保障的目的。新乐府采诗官 指向言路问题,恢复采诗,目的在于“言者无罪闻者诫”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