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第 3 期总第 310 期 民族艺林 来稿须知 民族艺林来稿须知 民族艺林于 1984 年创刊(季刊),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管、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主办的文化艺术理论学术期刊,是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批认定的学术期刊,系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期刊,总发行 300 多期。刊物栏目内容不仅涵盖艺术学门类下设的 5 个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及二级学科研究方向,亦兼顾当下其他人文科学领域中与文化艺术有关的热点议题,如黄河文化、乡村振兴、民族文化、文化旅游、非遗研究等。投稿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1.文章字数 800012000 字为
2、宜,特约撰稿除外。2.来稿须在文章标题的下一行居中标注作者姓名,姓名的下一行须居中标注以下信息,具体格式为:“(单位全称 学院,所在省(区、市)城市 邮政编码)”。3.正文标题层级关系采用:一、(二)3.(4)4.来稿须含中文摘要(200 字左右)、关键词(35 个,中间用分号隔开)及中图分类号。文后须附标题、作者姓名、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翻译。5.正文第一页须以脚注标明基金项目情况和作者简介,格式为:基金项目:XXX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项目批准号:xxxx)阶段性成果或结项成果。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已获或在读学位(或工作单位及职称)。研究方向。6.注释:用
3、于对文章正文内容做补充说明或相关解释,采用尾注、按顺序编码形式,注号用“、”注释表须按顺序列于文后。7.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的准确出处,采用顺序编码制、尾注形式(若有注释,参考文献表置于注释后)。注号用“1、2、3”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依然按出现顺序标注序号,参考文献表须按顺序著录。来稿须确保引文及参考文献著录项目准确,参考文献著录规范依据: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8.来稿文责自负,须保证原创性、科学性及作者署名无争议,确保未曾公开发表。文章一经采用,本刊即有删改权,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申明。9.凡经本刊发表的作品,均视为投稿方同意将文章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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