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觀念溯源寧鎮疆 内容提要 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有着非常久遠的觀念源頭,文獻、銅器銘文甚至甲骨卜辭中都有大量的記載:那就是君王要爲國家治理承擔責任。當國家治理不好時,君王要首負其責。這意味着,老子的這一思想同樣是經驗世界可以觀察到的現象,由之衍生的“道”也並不玄虚。早期君王的權威來自於爲國家任過、爲民衆操勞,透露出鮮明的“民本”思想,這即是“德”,因此老子並不排斥“德”;另一方面也説明老子之“德”有很高的標準,這對於我們理解的老子“上德不德”及其一系列功成身退的思想都是一把鑰匙。一一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强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强,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
2、,莫能行。是以聖人云:“受受國國之之垢垢,是是謂謂社社稷稷主主;受受國國之之不不祥祥,是是爲爲天天下下王王。”正言若反。(老子七十八章)該章是老子典型的“人往低處走”(李零語)式反向思維,章末甚至專門説“正言若反”。另外,老子第八章的“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居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矣”,同樣是以水取譬,與七十八章同,而“居衆人之所惡”與七十八章的“受國之垢”、“受國之不祥”義同。再如二十八章的“知其雄,守其雌,爲天下谿。知其白,守其辱,爲天下谷”,也同樣表現了這種反向思維,故而莊子天下將其與“受天下之垢”並列爲老聃代表性思想。二十八章的這種表述,常被後人用以講“欲取反予”,或以退爲進的“兵
3、法”,似乎純粹是一種策略。不過,水之處下甚至“弱之勝强”都是經驗世界可觀察到的現象,然則,“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之不祥,是爲天下王”是否也是經驗的呢?如果是經驗的,它又反映了什麽樣的歷史經驗呢?前人疏解“受國之垢”、“受國之不祥”兩句,常引左傳宣公十五年伯宗的話:“川澤納汙,山藪藏疾,瑾瑜匿暇,國國君君含含911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觀念溯源本文老子之文,除有原則分歧,需特殊討論外,均依王弼本。北大簡本此章與七十九章合爲一章,雖不乏嚴遵本這樣的古本依據,但兩章主旨相去甚遠,各自獨立當爲故書之舊。此二字馬王堆帛書乙本作“有争”,北大簡本同,但這與傳世本“不争”正相反,北大簡整理者以爲
4、本作“有静”,後人妄改,裘錫圭先生重新整理帛書本時以通行本爲是(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第 46 頁),這確實符合老子一貫的思想。學者或從哲學玄思角度立主“有争”爲是(見崔曉姣:“水善利萬物而有争”從北大簡老子看老子第八章及老子文本的發展演變,中國哲學史2015年第 1 期),曲説不可從。垢垢,天天之之道道也。”伯宗時肯定無老子書,只能説明老子這種觀念久有源頭。然則,“受國之垢”、“受國之不祥”具體是什麽情形呢?西漢末嚴遵的老子指歸對這兩句曾有詳細解釋:何謂受國之垢?曰:食民所吐,服民所醜,居民所使,樂民所苦,務在順民,不遑適己。故民託之如父,愛之如母,願爲臣妾,與之俱死。是以,處寒磬之地,沙
5、石之壤,僻迥之國,阨狹之野,困辱爲榮,存其祖宗,變禍爲福,長爲民主。何謂受國之不祥?曰:忍民所醜,受民所惡;當民大禍,不以爲德;計在喪國,不失天心。慮在殺身,不失民福。嚴遵解釋透露出兩點信息:其一,君王簡直是“受氣包”,實在不是好差事,他必須忍辱負重,爲國操勞,也就是左傳伯宗所謂的“受汙納垢”,其二,君王如此“憋屈”,主要是爲民衆考慮,説白了就是“民本”,只有這樣國君才能得民心,才能成王。與此類似的思想還有左傳莊公十一年引臧文仲的話説:“宋其興乎。禹禹、湯湯罪罪己己,其其興興也也勃勃焉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國有凶稱孤,禮也。言懼而名禮,其庶乎。”關於桀紂的“罪人”,韓詩外傳卷三以及説
6、苑君道述其事都説桀紂“不任其過”,反襯禹湯的“罪己”就是主動“任其過”,也就是能“受垢”,反而能成王。由此看來,這種觀念確實有久遠的淵源,因此恐不能把老子的“知雄守雌”理解爲“陰謀術”。理解了這021 道家文化研究第三十四輯王德有點校:老子指歸,北京:中華書局,1994 年,第 115 頁。一點,就可知道,禮記禮運所謂:“故國有患,君死社稷謂之義。”(禮記曲禮下“國君死社稷”)亦與這一觀念有關。另外,傳世文獻中言及國家治理不好,君王要一個人承擔的記載其實還有很多,如:國語周語上引湯誓:“余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萬夫夫有有罪罪,在余余一一人人。”(今湯誓無此句)盤庚也説:“國之臧,則惟女衆。國國
7、之之不不臧臧,則惟余余一一人人,是是有有逸逸罰罰。”秦誓:“邦邦之之杌杌隉隉,曰曰由由一一人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一人人之慶。”論語堯曰:“(湯)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萬方方有有罪罪,罪罪在在朕朕躬躬。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百姓姓有有過過,在在予予一一人人。”墨子兼愛中引傳曰:(武王)“雖有周親,不若仁人。萬方有罪,維予予一一人人。”墨子兼愛下所引湯説極類:“萬萬方方有有罪罪,即即當當朕朕身身;朕身有罪,無及萬方。”吕氏春秋順民:“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萬夫夫有有罪
8、罪,在在余余一一人人。無以一一人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尸子綽子篇(群書治要引):“湯曰:朕身有罪,無及萬方;萬萬方方有有罪罪,朕朕身身受受之之。”這類記載主要的意思也是一致的,那就是講國家有難或者121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觀念溯源治理不好時,總是要由王一個人承擔,而非什麽其他的人。類似觀念,西周金文亦有見。宋人著録之瑷盨銘文云(集成 4469):有進退,雩邦人、正人、師氏人,有罪有故(辜),廼協倗即汝,乃繇宕,俾復虐逐厥君、厥師,廼廼作作余余一一人人怨怨。勿使暴虐縱獄此例周天子同樣稱“余一人”。此銘前部殘缺,且文辭古奥,不易盡曉。其中的“虐逐厥君、厥師”,郭沫若徑釋爲厲王奔彘
9、,過於具體。竊以爲楊樹達先生於此解説似更洽,楊説略謂:“若對於邦人及長官軍旅之部屬有罪過者寬縱不治,則彼等將益無所畏忌,進而虐逐其君長,於是乃爲余一人之咎過也。”楊氏所釋之“咎”,實當釋“怨”(見下)。也就是説,此處“迺作余一人怨”,當理解爲:臣下有過錯,國家治理得不好,就會導致對周王的怨恨,這還是表明周王自己要“一個人”承擔責任。類似觀念還見於前幾年所出的眉縣楊家村四十三逑鼎,其銘云:毋櫺橐,櫺橐唯有宥從,乃務(侮)鰥寡,用用作作余余我我一一人人怨怨,不肖唯死。221 道家文化研究第三十四輯此字原釋“咎”,從後面所舉四十三年逑鼎來看,當以釋“怨”爲是,此承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陳劍
10、教授教正。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録考釋(下),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 年,第141 頁。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説,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123 頁。“余我一人”,顯系“余一人”的繁構。其中的“怨”,學者或釋爲“咎”,但董珊先生釋爲“怨”,裘錫圭先生同之,可從。其實,“作怨”乃古書習語。可資參照者,尚書康誥云:“敬哉!無作怨。”清華簡尹誥亦云:“厥辟作悁於民。”整理者以“悁”讀如“怨”字,故“作悁”即“作怨”,良是。左傳僖公九年“三怨將作”及左傳昭公八年“怨讟並作”,均是本之“作怨”格式,而稍變其結構。益知此銘之“作余我一人怨”及上瑷盨之“作余一人怨”均當爲“作怨”的稍顯繁複的
11、表達。儘管“乃侮鰥寡”前兩句相關語詞不能確識,但與“乃侮鰥寡”一樣,也應該是負面的情況,也就是國家治理得不好。這種情況下,王認爲又要自己承擔責任:“用作余我一人怨。”類似觀念及表述文獻亦有見,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記載周天子派人去晉國請求晉侯召集諸侯城成周:“其委諸伯父,使伯父實重圖之。俾我我一一人人無無征征怨怨於百姓,而伯父有榮施,先王庸之。”此例周天子自稱又是“我一人”。當然,其時周室權威不再,只能仰仗晉國,即所謂“委諸伯父”。但周天子仍然要説“俾我一人無征怨於百姓”(杜注:“征,召也”),觀此口氣似乎周王有點狂妄自大,其實,從上舉二器的“乃作余一人怨”、“用作余我一人怨”就可看出來,這種表述其
12、實是源流有自的。我們認爲,上述銘文及文獻中所説如果國家治理不好,對周王來説就是“作余(我)一人怨”,正是“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或“國君含垢,天之道”的觀念源頭,它們的精神實質都是一致的。321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觀念溯源讀者可能已注意到,無論是上舉傳世文獻還是金文中,這種反映國家有難或治理不好時首先要“問責”於王的觀念,王往往都自稱“余一人”(墨子兼愛下、尸子所云雖未見“余一人”,但也説到“朕身”)。關於此稱,我們知道上個世紀胡厚宣先生曾先後有兩文集中討論之,胡文主要是就卜辭材料立論,然則令我們感興趣的話題是:這種國家有難,君王首先要擔責的觀念卜辭中是否也有呢?回答是肯定的。首先應該
13、説明一點,上舉胡先生的後一文寫成於 1975 年,對當時卜辭的最新資料利用到了小屯南地甲骨(屯南726),自那以後,殷墟卜辭雖然有花園莊東地這樣的大宗發現,但花東屬“子”卜辭,其中卻並未見“余一人”之類材料。因此,雖然胡文寫成較早,但應該説對於卜辭中“余一人”資料的占有還是相當全面的。檢視胡文所提到的卜辭中目前所知全部“余一人”用例,我們發現其中有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它有多達 60%的文例都是屬於在“有求”或其他異象的前提下,卜問是否會對“一人”或“余一人”即商王有什麽憂咎。其常見辭例如:421 道家文化研究第三十四輯兩文分别爲釋“余一人”和重論“余一人”問題,先後載於歷史研究1957年第
14、1 期和古文字研究第六輯,北京:中華書局,1981 年。其中後一文又見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十輯,古文字研究論文集,1982 年。蔣玉斌先生亦提到至目前爲止,對於卜辭中“一人”或“余一人”材料,仍以胡厚宣先生搜羅最全,參其博士論文殷墟子卜辭的整理與研究,第 124 頁。“求”字過去多釋爲“祟”,後裘錫圭先生專門予以澄清,主張釋爲“求”,讀爲“咎”,可從。參裘錫圭:釋“求”,裘錫圭學術文集第 1 册,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 年,第 274 頁。拙文也論“余一人”問題,歷史研究2018 年第 2 期,對此有詳細分析,可以參看。1)乙亥貞,有求(咎)【一】人(合集 1067)2)乙亥卜,争貞:王
15、朿有求(咎),不於【一】人搜(憂)(合集 4978)3)癸酉卜貞,旬有求(咎),不於一人(合集 4979)4)癸未卜,旬有求(咎),【不於】一人搜(憂),八月(合集 4980)5)亥【卜】貞,旬【有】求(咎),亡於一人(合集 4983)6)未貞 求(咎)一人 搜(憂)(合集34085)7)卯卜貞,有求(咎),才(在)不於一人搜(憂)(英藏 1557)8)癸巳【卜】袖貞有求(咎),不於一【人】搜(憂),九月(懷特 737)9)卜貞,鳴,不一人搜(憂)?(合集4981)這一類材料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爲何在“有求(咎)”或者異象的前提下,商王首先要問對自己有没有憂咎?再者,學者還曾討論卜辭中的“有設”
16、,認爲其一般指自然界的異象,當“有設”出現的時候,也往往引起對王是否吉利的貞問。那現在的問521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觀念溯源李學勤:論殷墟卜辭的新星,中國古代文明研究,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 年,第 7 頁。題是,爲何一旦出現“有求(咎)”或其他異象的情況下,商王首先想到對自己是否不利呢?换句話説,爲何“有求(咎)”或異象的情況只針對商王,或者只有商王“一人”害怕呢?此前胡厚宣先生在論及此一問題時評論説:“但他作爲一國之王,所關心的不是整個國家,不是全國的人民,也不是其他的那一個,而是他自己這獨自一個人。用甲骨占卜,其所貞問的僅僅是他自己這一個人會不會有什麽災禍。”胡先生此説是想證成自己所謂商王稱“余一人”代表“專制”、“獨裁”義,凡是讀過胡先生後一文的學者對此都不會陌生。但其實三代的王如果都已經是“專制”或“獨裁”了,這與後世的皇帝就没有什麽區别了。筆者最近曾詳細梳理卜辭中的所有“余一人”辭例,我們認爲不唯其中占有絶大部分(60%)的“有求(咎)(異象)不於一人搜”模式不能證明商王的“專制”或“獨裁”,其他較少比重的“余一人”材料同樣也不能證明這一點。我們認爲“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