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7/T21-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文件由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花冠集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清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御思酿酒有限公司、国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巨野县检验检测中心、菏泽市行政审批踏勘评审中心、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翔、苗孔忠、谢豪、罗明、王建军、张磊、刘念波、卢蕊、刘欣、马方进、董奇、侯世允、苑征、张修涛、郭建民、王光第、邵林、唐贞、段翠兰、马燕、郭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