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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57_2014_*ST广夏_2014年年度报告_2015-03-03.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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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014 2015 年 03 月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王天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2、真实、准确、完整。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2014 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4 第十节 内部控制 . 4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2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3、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治区国资委 指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系公司前实际控制人 宁东铁路 指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世纪大饭店 指 宁夏世纪大饭店有限公司,系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宁国运 指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神华宁煤 指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资产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 指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能源铝业 指 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实业 指 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前实际控制人 酿酒公司 指 广夏(银川)贺兰

4、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销售公司 指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色枸杞 指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银川种植分公司 指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 酒业公司 指 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计划 指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 年 12 月 8 日批准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银川中院 指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夏高院 指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天津一中院 指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 指 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

5、公司 天津创业 指 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铜陵公司 指 铜陵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恒盛轨道 指 铜陵恒盛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金凤区法院 指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重大风险提示 1、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838.60 万元,低于 1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6、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仍低于 1000 万元,2016 年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广夏 股票代码 00055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银广夏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XIA (YINCHUAN) IDUSTR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G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天林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

7、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一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750011 办公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一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750011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清杰 紫小平 联系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号 C 座一楼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8 号 C 座一楼 电话 0951-3975696 0951-3975696 传真 0951-3975696 0951-3975696 电子信箱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

8、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一楼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四、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94 年 01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企合宁字第178 号 - - 报告期末注册 2012 年 11 月 01 日 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41100000006886 宁税字640107624900808,宁国税字649702624900808 62490080-8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9、) 1994 年,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1996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兼营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业务,汽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1997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兼营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994.01-1999.09,香港

10、中昌国际有限公司; 1999.09-2002.02,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2002.03-2009.06,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07-2012.01,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 2012.01 至今,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 25 号希格玛大厦三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罗宗礼、王斌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

11、报告全文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8,386,045.53 10,694,395.25 -21.58% 3,764,94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72,802.86 3,581,990.00 -67.26% 365,403,72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2,741.92 5,096,860.80 -103.78% -1,521,981.4

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77,582.70 -14,233,413.88 79.79% -54,089,340.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0.0052 -67.31% 0.5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0.0052 -67.31% 0.5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3.69% -3.83% 0.47%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元) 275,954,403.12 292,941,169.28 -5.80% 287,538,48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

13、0,563,807.12 139,391,004.26 0.84% 135,809,014.2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888.92 160.00 债务重组损益 2,565,633.00 221,958,704.88 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与天津创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终结,公司将实际清偿金额与“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取得债务重组收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14、、整合费用等 -1,514,072.51 -5,682,681.3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132,935.09 公司对李有强与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确认预计负债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2,389,650.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846.00 -798.29 -91,550.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8,351,421.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81.79 合计 1,365,544.78 -1,514,870.80 366,925,705.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15、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4 年,在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组相关各方的配合下,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关于定向回购和

1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股票亦于同日恢复交易。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4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838.60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21.59%;净利润 105.86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7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8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67.26%。导致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酒类消费市场持续低迷以及公司品牌缺乏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二是缺乏专业的销售团队和成熟的销售网络,三是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计提坏账准备 213

17、 万元;四是对李有强诉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预提负债 113 万元。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葡萄酒销售。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酒及酒精饮料 销售量 元 7,372,183.73 10,694,395.25 -31.06% 生产量 元 7,203,847.99 4,357,288

18、.99 65.32% 库存量 元 24,226,510.57 22,677,325.65 6.83% 农业 销售量 元 1,013,861.8 0 100.00% 生产量 元 3,459,116.74 0 10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酒及酒精饮料行业销售量较上年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下调了产品价格以及受市场影响葡萄酒销售量下滑所致; 酒及酒精饮料行业生产量较上年大幅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对葡萄进行深加工所致; 农业销售量较上年大幅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6212亩葡萄种植基地,并将收获的部分葡萄对外出售所致; 农业生产量较上年大幅上升,主要是

19、报告期内公司收回6212亩葡萄基地所产葡萄价值。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017,263.9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5.98%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廖庆华 858,717.95 10.24% 2 周沃民 756,105.00 9.02% 3 曹婧 512,820.51 6.12% 4 伊顺园农工贸 461,538.46 5.50% 5 多媒体经营公司 428,0

20、82.05 5.10% 合计 - 3,017,263.97 35.98%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酒及酒精饮料 葡萄酒 2,550,919.68 79.36% 3,129,504.06 100.00% -20.64% 其中:原材料 1,176,994.34 36.62% 1,387,935.05 44.35% -7.73% 加工费 208,410.14 6.48% 248,169.67 7.9

21、3% -1.45% 包装材料 1,121,129.20 34.88% 1,419,855.99 45.37% -10.49% 辅助材料 44,386.00 1.38% 73,543.35 2.35% -0.97% 农业 葡萄 663,482.73 20.64% 0.00 0.00% 100.00%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葡萄酒 2,550,919.68 79.36% 3,129,504.06 100.00% -47.33% 葡萄 663,482.73 20.64% 100.00% 说明 酒及酒精饮料

22、行业(葡萄酒)成本较上年下降,主要是销售量下降; 农业(葡萄)成本较上年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6212亩葡萄种植基地,将该基地生产的葡萄部分直接对外销售,上年无此业务。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113,658.5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51.60%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 516,336.66 23.92% 2 深圳非凡纸品有限公司 207,314.00 9.61% 3 烟台意

23、隆葡萄酒包装有限公司 186,624.00 8.65% 4 秦皇岛索坤玻璃有限公司 102,128.84 4.73% 5 深圳市明昌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101,255.00 4.69% 合计 - 1,113,658.50 51.60%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费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321,530.13 19,223,950.36 -25.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99,112.83 33,457,364.24 -48.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7,582.70 -14

24、,233,413.88 79.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1,834.90 23,372,295.02 -72.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1,834.90 -23,372,295.02 72.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59,417.58 -37,605,709.04 75.1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减少25.5%,主要是报告期内葡萄酒销售量和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减少48.59%,主要是上年因天津宜兴埠诉

25、讼,天津第一人民法院扣款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减少72.27%,主要是上年公司及子公司购置商业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对原酒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及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酒及酒精饮料 7,372,183.73 2,550,919.68 65.40% -31.06% -18.49% -7.55% 农业 1,013,861.80

26、663,482.73 34.56% 100.00% 100.00% 100.00% 分产品 葡萄酒 7,372,183.73 2,550,919.68 65.40% -31.06% -18.49% -7.55% 葡萄 1,013,861.80 663,482.73 34.56% 100.00% 100.00% 100.00% 分地区 国内 8,386,045.53 3,214,402.41 61.67% -21.58% 2.71% -12.8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7、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15,258,509.12 78.01% 224,617,926.70 76.68% 1.33% 支付橡木桶、生产设备和营业房尾款所致。 应收账款 812,233.20 0.29% 59,324.56 0.02% 0.27% 赊销产品。 存货 22,341,172.05 8.10% 22,677,325.65 7.74% 0.36% 固定资产 19,671,842.57 7.13% 1,762,8

28、38.60 0.60% 6.53% (1)公司购置的“银帝宝湖天下”房产完成装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2)公司本年购置部分橡木桶。 在建工程 10,641,620.00 3.86% 12,064,701.57 4.12% -0.26% (1)公司购置的“银帝宝湖天下”房产完成装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2)公司购置的万达中心房产正在装修中,故计入在建工程。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预收款项 1,138,778.40 0.41% 784,374.97 0.27% 0.14% 预收

29、货款。 应付职工薪酬 1,759,232.65 0.64% 1,374,992.80 0.47% 0.17%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管人员增加 1 名 预计负债 1,132,935.09 0.41% 17,657,898.00 6.03% -5.62% (1)按照天津一中院司法裁定和重整计划清偿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债务; (2)根据司法裁定,公司对李有强诉天津创业借款纠纷案确认预计负债。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不适用。 六、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

30、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 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销售公司 子公司 商业 葡萄酒销售 10,000,000 27,719,884.23 17,138,970.61 5,547,928.87 1,828,616.29 1,115,206.34 枸杞公司 子公司 工业 枸杞等经济植物的种植及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20,000,000 3,994,033.99 3,329,250.81 0.00 -760,006.94 -761,282.3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枸杞公司自 2009 年起停业,201

31、0 年被吊销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2015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葡萄酒生产和销售。葡萄酒行业是市场化最为充分的行业之一,国际国内葡萄酒生产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竞争激烈。虽然公司是较早在宁夏贺兰山东麓发展酿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酒葡萄规模化种植与加工企业之一,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葡萄酒业务曾一度停滞、错失了发展

32、良机。近年来,宁夏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种植的天然优势和独特条件不仅吸引了国内外葡萄酒巨头纷纷抢滩,本地葡萄酒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出,竞争愈加激烈。公司原有商标易手,新注册的“詹姆斯酿”和“银广夏”商标处于始创阶段,市场知名度低,推广仍须时日,加之销售渠道单一,专业销售人员匮乏,对产品销售造成了很大影响。 面对严峻形势,公司正在制订葡萄酒产业发展五年规划,欲借助宁夏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长廊建设的东风,重树银广夏葡萄酒的品牌形象,做强葡萄酒产业。公司计划自2015年起对现有葡萄种植基地进行分步改造,调整品种结构,为酿造高品质葡萄酒奠定基础;提高一般园区葡萄产量,建设葡萄酒加工厂和酒庄,生产适应市场需

33、求的各档次葡萄酒;加快销售网络和渠道建设,逐步加大广告投入,加强宣传力度, 2015年力争实现1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为今后葡萄酒的销售打下良好的基础。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已于2014年12月30日披露,后续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如果重组工作能够在2015年内完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彻底改善。 十、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就该审计意见涉及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公司正在或拟采取的措施是:

34、 1、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报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公司将披露正式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彻底改善。 2、调整葡萄酒发展战略,扩大市场占有率 (1)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的三号葡萄种植基地正常经营并取得较好收获,将为公司葡萄酒业务的发展提供持续保障和支持; (2)报告期内,根据消费环境的变化,公司重新规划调整了产品价格体系。受酒类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公司2014年的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2015年,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深度调整产品战略,做有自己

35、特色的、消费者喜欢的葡萄酒; (3)加大葡萄酒广告宣传力度,扩大公司葡萄酒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狠抓销售队伍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建设,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建设销售渠道。 (二)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监事会原则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提高现有葡萄酒业务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尽快实现持续经营能力的彻底改善

36、。 十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十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十四、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公司近3年(含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方

37、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资金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资金计入现金分红的比例 2014 年 0.00 1,172,802.86 0.00% 0.00 0.00% 2013 年 0.00 3,581,990.00 0.00% 0.00 0.00% 2012 年 0.00 365,403,723.95 0.00% 0.00 0.00%

38、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六、社会责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 年 01 月 01日至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2014 年度公司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 600 人次,咨询内容主要为重组进展情况、复牌、股份让渡事宜,公司未提供书面资料。 接待次数

39、600 接待机构数量 0 接待个人数量 600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诉天津创业租赁合同纠纷案 1,765.79 是 2009 年 12 月 1 日,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与天津创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天津一中院(2009)一中执裁字第 121 号民事裁定书追加本公司为此案被执

40、行人,对被执行人天津创业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接到天津一中院裁定后立即提起复议。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原告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曾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未予确认。2011 年 10 月,天津高院(2010)津高执复字第 0004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公司的复议申请。2012 年 12 月,原告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向银川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本公司履行职责,依据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其对本公司的合法债权。2013 年 7月,银川中院(2012)银民商初字第 197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原告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 2,576.07 万元为合法债权。公司在

41、法定期限内向宁夏高院提起上诉。2013 年 7 月 24 日,天津一中院根据原告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申请,裁定冻结公司 1,550 万元银行存款。2013 年 7 月 30 日,公司向天津一中院提起执行异议。2014 年 3 月 12 日,天津一中院作出(2013)一中执异字第 33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公司随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013 年 8 月 21 日,天津一中院做出(2013)一中执字161 号民事裁定书将冻结的银行存款 1,521.19 万元扣划至天津中院账户。2014 年 4 月,鉴于该案的司法判决已生效且已被强制执行,为解除双

42、方讼累,公司与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多次商谈达成和解协议: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同意让免债权 10 万元,公司同意天2009 年末,公司已对该诉讼预计负债1,765.79 万元。根据 2011年 12 月 8 日银川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的债务清偿比例及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已将实际清偿金额与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256.56 万元计入债务重组收益。 本案已终结。 2009 年 12 月 03日 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董事局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7号) 2011 年 10 月 11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1-077 号) 2012 年 12

43、月 05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93 号) 2013 年 07 月 04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 号) 2013 年 08 月 06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 2013 年 08 月 23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7) 2014 年 03 月 21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津一中院将按照重整方案扣划应当偿还给第五

44、农工商联合公司的债权款 1,519.23 万元执行给该公司。 2014-018) 2014 年 06 月 25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销售公司诉铜陵公司、恒盛轨道买卖合同纠纷案 248.17 否 因葡萄酒销售买卖合同纠纷,2014年 1 月,销售公司将买方铜陵公司、担保方恒盛轨道诉至金凤区法院。2014 年 2 月 27 日,金凤区法院做出(2014)金民商初字第 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解除原告销售公司与被告铜陵公司签订的葡萄酒销售合同;2、被告铜陵公司退还原告 9,800 箱干红、干白葡萄酒;3、被告铜陵公司支付原告运费 48,

45、370 元;4、被告恒盛轨道对请求二、三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27,041 元,减半收取 13,520.50 元,保全费5,000 元,合计 18,520 元,由被告铜陵公司、恒盛轨道共同负担。 - - 2014 年 02 月 13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 2014 年 03 月 07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 李有强诉天津创业借款纠纷案 113.29 是 因李有强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于2014 年 9 月 2

46、2 日做出2014辰执字第 1111 号执行裁定书,追加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在注册资金不实范围内向申请人李有强清偿债务。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在法定期限内,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2015 年 1 月 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执复字第 0003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申请复议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 公司已于2014 年末对该诉讼预计负债 113.29万元。 2014 年 10 月 10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2015 年 02 月 11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诉讼诉讼进

47、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二、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0 年 9 月 16 日,银川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11 年 12 月 8 日 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 2-4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12 年 9 月 30

48、 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管理人向银川中院提交关于银广夏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申请银川中院下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 2013 年 2 月末,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 2-13 号民事裁定书: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银广夏已完成了出资人权益调整、股票划转、资产处置等实质性工作,除个别少数债权人的 100 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向其支付预留外,其他债权人已经获得了清偿,重整计划现基本执行完毕。银广夏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

49、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1、银广夏重整计划除个别少数债权人的 100 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支付预留外,已执行完毕;2、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宁东铁路 控股股东 销售

50、商品 销售葡萄酒 公允性 市场价 10.49 1.25% 现金 世纪大饭店 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葡萄酒 公允性 市场价 2.68 0.32% 现金 宁东铁路 控股股东 租赁 房屋租赁 公允性 市场价 28.07 100.00% 现金 合计 - - 41.24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不适用。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适用。 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决措施(如有)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51、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不适用。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债权债务类型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期初余额(万元) 本期发生额(万元) 期末余额(万元) 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 应收关联方债权 非经营性往来 否 10 10 1

52、0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 应付关联方债务 非经营性往来 否 10.22 10.22 10.22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无 5、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酿酒公司 3,403.63 1998 年 12

53、月 01 日 3,403.63 连带责任保证 2007 年 10 月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3,403.63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54、保余额合计(B4) 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3,403.63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4.2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3,403.63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1998 年 12 月,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酿酒公司在世行贷款 4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403.63 万元),宁夏回族自治

55、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014 年3 月、4 月,公司与酿酒公司、酒业公司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收回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 6212 亩土地的使用权,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由公司自行处理,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6、年度报告全文 25 2、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评估基准日(如有) 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万元) 是否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013 年09 月 26日 2,111.71 - 市场价 2,111.71 否 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完剩余款项,房屋已竣工,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 3、其他重大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

57、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京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非流通股东承诺事项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综合投资公司、广东京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联实业、深文化、宁夏投资、京中投资和培鑫投资均

58、承诺:在可以与全部或部分中小股民诉讼原告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的情况下,代为承担应向该等原告承担的责任;在需要支付追加对价的情况下,代为支付追加对价。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相应非流通股股东偿还因代为垫付所形成的债务,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相应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联实业、深文化、宁夏投资、京中投资和培鑫投资均承诺:未按承诺文件的规定履行承诺时,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承诺人声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联实2006 年 06 月 22 日 9999-12-31 已履行完毕

59、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业、深文化、宁夏投资、京中投资和培鑫投资均承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保护银广夏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特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宁东铁路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宁东铁路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

6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宁东铁路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宁东铁路和银广夏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鉴于宁东铁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成为银广夏第一大股东。为保证银广夏持续、稳定、优质地发展;避免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宁东铁路与银广夏产生同业竞争而损害其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

61、规定,宁东铁路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宁东铁路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宁东铁路将对其他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宁东铁路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宁东铁路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宁东铁路承诺,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3、如上市公司认定宁东铁路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宁东铁路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

62、,则宁东铁路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宁东铁路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2012 年 01 月 1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护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公司作为银广夏第一大股东

63、期间,将保证与银广夏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第一大股东、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 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

64、、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承诺人。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第一大股东、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65、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承诺人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第一大股东、全资、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2012 年 01 月 1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

66、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罗宗礼 王斌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67、(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监事会、独立董事(如适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见本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第十项。 (二)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强调事项段述及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问题,我们表示认可。我们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

68、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注意到,在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销售人员不足和销售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2014年在提升产品品质、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针对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管理层也制订了解决措施和计划。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些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督促董事会做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工作,以彻底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本公司 其他 信息披露等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不予处罚结案 2010 年 12 月 17 日 证券时报、

69、巨潮资讯网管理人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43) 2014 年 12 月 30 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终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1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情况。 十一、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70、过关于投资设立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2、 2014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鉴于六大银行现有对公委托理财产品不能满足公司收益率和风险防控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委托理财业务。 3、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

7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并于2014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主要内容是: 本次重组前,宁东铁路持有银广夏100,430,245股股份,为避免重组后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持股情形,故本次交易拟采取银广夏定向回购宁东铁路持有的银广夏100,430,245股股份且注销上述股份的方式进行;同时,宁国运公司、信达资产、神华宁煤、华电国际、宁夏能源铝业以其持有的宁东铁路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的等值部分补偿银广夏历史上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对于宁国运公司、信达资产、神华宁煤、华电国际、宁夏能源铝

72、业持有的宁东铁路100%股权评估作价超出银广夏原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金额部分(即超出9,897.21万元部分),由银广夏依据交易对方各自持有的宁东铁路股权比例向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组完成后,宁东铁路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对银川中院裁定银广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银广夏账面存在但无债权人申报的债务,待银广夏实际履行偿付义务时按银广夏实际清偿的金额由本次重组交易对方进行补偿。本次交易,银广夏定向回购股份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条件,交易对方承诺承担的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及重整过程中剩余债务补偿责任以回购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有关详情请见参阅

73、2014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十三、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537,192 3.87% 26,537,192 3.87% 3、其他内资持股 26,537,192 3.87% 26,537,192 3.8

74、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6,493,192 3.86% 26,439,192 3.86% 境内自然人持股 44,000 0.01% 44,0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9,596,804 96.13% 659,596,804 96.13% 1、人民币普通股 659,596,804 96.13% 659,596,804 96.13% 三、股份总数 686,133,996 100.00% 686,133,996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

75、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7,05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7,584

7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4% 100,430,245 0 17,670,535 82,759,710 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 7,483,401 0 7,483,401 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53% 3,638,000 0 0 3,638,000 中国信达资

77、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5% 3,108,823 0 0 3,108,823 北京德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9% 2,682,126 0 0 2,682,126 孟文才 境内自然人 0.36% 2,438,570 0 0 2,438,570 周茜如 境内自然人 0.31% 2,105,785 0 0 2,105,785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7% 1,834,000 0 0 1,834,000 深圳市艾韬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6% 1,803,496 0 0 1,803,496 傅德毅 境内自然人 0.24% 1,678,200

78、0 0 1,678,2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82,759,710 人民币普通股 82,759,71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6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38,00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08,823 人民币普通股 3,108,823 北京德中润投资有限公

79、司 2,682,126 人民币普通股 2,682,126 孟文才 2,438,570 人民币普通股 2,438,570 周茜如 2,105,785 人民币普通股 2,105,785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4,000 深圳市艾韬投资有限公司 1,803,496 人民币普通股 1,803,496 傅德毅 1,67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8,200 北京兴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1,660,406 人民币普通股 1,660,406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前

80、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王天林 2008 年 05 月 30 日 71501954-9 353,336.808 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仓储和

81、物流、机车和车辆维修、酒店住宿餐饮。 未来发展战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一个集煤炭、电力、煤化工及公共设施开发于一体的大型多元化工业基地。2006 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被列为国家 13 个重点发展的亿吨级煤炭基地之一。2008 年,国务院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列为国家级大型煤炭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宁东铁路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唯一的铁路运输企业,是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基地内各企业的生产、建设的主要运输任务。目前,宁东铁路运营里程为 279 公里,现有内燃机车 17 台(其中公司 11 台、租用 6 台),轨道车 3 台,自备敞车 841 辆(其中自有

82、395 辆、统管 292、租赁 154 辆),具备内燃机车辅修能力和车辆段修能力。按照“紧跟项目、设计先行、适度超前、服务用户”的原则,宁东铁路着力打造地方铁路知名品牌,保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建成西北一流,国内领先的综合铁路运输企业。十二五期间,公司将加快对既有路网的技术改造和枢纽站区建设进度,提高既有线通过能力,适时开展电气化铁路改造。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发展和铁路建设规划,到 2020 年在现有铁路线的基础上,宁东铁路将逐步发展形成以古窑子站和鸳鸯湖站为中心,铁路将贯穿整个灵武、鸳鸯湖、横城、马家滩、萌城、积家井、太阳山等矿区和化工基地,向东与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向南与太中银铁路正

83、线、向北与三新铁路、向西与包兰铁路接轨,形成具备四个出口、铁路运营总长度超过 500 公里、总资产达百亿元的宁夏地方铁路网络,年运输能力将超过 1 亿吨,全面发挥宁夏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物流大动脉的重要作用。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等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宁东铁路资产总额 522,652.79 万元,负债总额 108,925.04万元,净资产 413,727.75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64,720.54 万元,净利润 15,823.6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11.41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3.95 万元,筹资活动产

84、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57.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刘日巨 2009 年 09 月 09 日 69432054-2 3,000,000 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国

85、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 未来发展战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区域布局等,围绕自治区重要战略性建设项目和高回报的产业项目开展资本运营投资业务,尽快发展成为规模大、实力强的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等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 4,726,077.43 万元,负债总额 1,814,901.9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911,175.47 万元,营业总收入 209,252.22 万元,净利润 103

86、,694.31万元(未经审计)。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日期 2014 年 12 月 05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关于宁东铁路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的公告”(2014-095)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87、 不适用 四、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所知的范围内,没有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股)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期末持股数(股) 王天林 董事长、

88、总裁 现任 男 56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李延群 董事 现任 男 51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张智谋 董事 现任 男 50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柏青 董事 现任 男 56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赵明杰 董事 现任 男 50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鲍金全 董事 现任 男 58 2012

89、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张文君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袁晓玲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1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潘忠宇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8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辛万社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58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刘彬 监事 现任 男 45 2012 年 02 月

90、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刘贵斌 监事 现任 男 46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汪继宏 副总裁 现任 男 51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薛小梅 副总裁 现任 女 52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张萍 财务总监 现任 女 55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王清杰 董事会秘书 现任 男 50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5

91、 年 02 月 28 日 0 0 0 0 孟虎 董事长、总裁 离任 男 52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4 年 11 月 12 日 0 0 0 0 段喜民 董事 离任 男 47 2012 年 02 月 29 日 2014 年 04 月 16 日 0 0 0 0 合计 - - - - - - 0 0 0 0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姓名 职务 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王天林 董事长 总裁 2007年至2014年4月期间,历任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

92、长等职;2014年4月至今,任宁东铁路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11月12日任公司总裁,2014年12月1日任公司董事长。 李延群 董事 2007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2013年4月至今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4年12月1日任公司董事。 张智谋 董 事 2007年起任宁夏银监局二处副监管调研员,宁夏中卫银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1年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高级经理,2013年5月23日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29日

93、任公司董事。 柏 青 董 事 2007年任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宁东铁路董事、总经理,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董事。 赵明杰 董 事 2007年起任宁夏青铜峡铝厂建设指挥部计划处副处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异地改造项目部指挥长,2010年至今任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副总经理,任宁东铁路董事,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董事。 鲍金全 董 事 2007年任中国神华货车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012年10月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宁东铁路董事长,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董事。 张文君 独立董事 2007年起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

94、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任副所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高级经理;现任宁夏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袁晓玲 独立董事 2007年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教授,兼任全国经济管理与数学学会常务理事,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忠宇 独立董事 2007年至今任宁夏大学政法学院书记、院长、教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95、辛万社 监事会主席 2007年任宁夏自治区国资委正处级监事,2008年至今任宁东铁路监事会主席,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彬 监 事 2007年起历任兰州铁路局银川铁路分局财务分处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兰州铁路局财务处副科长、高级会计师,现任宁东铁路财务处处长,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监事。 刘贵斌 监 事 2007年起历任宁夏吴忠市滨河村镇银行行长,大业信托投资公司创新融资部总经理、监事、宁夏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监事。 汪继宏 副总裁 2007年任宁夏国资委处长,2008年5月任宁东铁路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

96、副总裁。 薛小梅 副总裁 2007年起任中盐宁夏商业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人力资源部部长,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副总裁。 张萍 财务总监 2007年任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宁东铁路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至2012年3月任宁东铁路审计室主任,2012年2月29日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清杰 董事会秘书 2007年起任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长、安监处长、宁东铁路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25日起任宁东铁路副总经理。2012年4月20日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

97、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王天林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4 月 09 日 是 李延群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07 月 05 日 否 张智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副总经理 2013 年 05 月 23 日 是 柏青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总经理 2008 年 05 月 30 日 是 赵明杰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08 月 25 日 否 鲍金全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05 月 30 日 2014 年

98、04 月 09 日 否 辛万社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08 年 05 月 30 日 是 刘彬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经理 2012 年 02 月 28 日 是 王清杰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 25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李延群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副总经理 2013 年 04 月 01 日 是 赵明杰 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10 年 09 月 29 日 是 张文君 吴忠

99、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总会计师 2010 年 04 月 01 日 是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 04 月 28 日 2014 年 04 月 27 日 是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5 月 08 日 2017 年 01 月 06 日 是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6 月 13 日 2016 年 6 月 12 日 是 袁晓玲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 教授 2005 年 05 月 23 日 是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 06 月 25 日 2013 年 06 月 25 日 是 潘忠宇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教授

100、2007 年 07 月 01 日 是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 12 月 23 日 2014 年 12 月 22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1、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津贴的预案,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40000元/年。 2013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为: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为32万元/年(税前)。 2013年11日7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确定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如下:董事薪酬按出席会议次数计发,标准为3000元/次(税前),2012年5月15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102、确定为40000元/年,独立董事在领取该津贴的同时,按出席会议次数领取会议津贴,标准同上。董事薪酬标准经股东大会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1日7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确定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如下:监事薪酬按出席次数计发,标准为监事会主席:3,000元/次(税前),监事:2,000元/次(税前)。监事薪酬标准经股东大会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所得报酬 王天林 董事长

103、、总裁 男 56 现任 0 20.17 14.73 李延群 董事 男 51 现任 0 0 0 张智谋 董事 男 50 现任 0 43.07 29.93 柏青 董事 男 56 现任 0 44.09 32.08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赵明杰 董事 男 50 现任 0 0 0 鲍金全 董事 男 58 现任 0 0 0 张文君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4.3 0 3.69 袁晓玲 独立董事 女 51 现任 4.3 0 3.69 潘忠宇 独立董事 男 58 现任 4 0 3.39 辛万社 监事会主席 男 58 现任 0 41.59 30.25 刘彬 监事 男 4

104、5 现任 0 23.91 17.8 刘贵斌 监事 男 46 现任 0 0 0 汪继宏 副总裁 男 51 现任 0 40.9 29.76 薛小梅* 副总裁 女 52 现任 50.97 0 39.09 张萍 财务总监 女 55 现任 32 0 22.96 王清杰 董事会秘书 男 50 现任 0 24.74 17.99 孟虎 董事长;总裁 男 52 离任 0 44.08 32.05 段喜民 董事 男 47 离任 0 0 0 合计 - - - - 95.57 282.55 277.41 说明:根据 2014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报告期内,公司比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105、议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给薛小梅副总裁补发 2012 年3 月至 12 月薪酬共计 18.97 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段喜民 董事 离任 2014 年 04 月 16 日 因工作岗位调动,申请辞职。 孟虎 总裁 离任 2014 年 11 月 20 日 个人原因,申请辞职。 董事长 离任 2014 年 11 月 12 日 个人原因,申请辞职。 王天林 总裁 聘任 2014 年 11 月 12 日 董事会聘任。 董事 被选举 2014 年 12 月 01

106、日 2014 年 12 月 1 日,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长 被选举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4 年 12 月 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 李延群 董事 被选举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4 年 12 月 1 日,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五、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六、公司员工情况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

107、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制订了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细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考核、提名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有相应的工作细则。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制订岗位职责和职位的说明书,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以使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能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

108、事会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披露条件的会议决议均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25 日和 2010 年 4 月 18 日制订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含义、范围及内幕信息的使用、登记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

109、理制度,对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报备。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受到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5 月 20 日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14 年 05 月 21 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3)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2 月 01 日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14 年 12 月 02 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8) 3、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111、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张文君 7 5 1 1 0 否 袁晓玲 7 6 1 0 0 否 潘忠宇 7 5 1 1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

112、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201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租赁宁东铁路葡萄种植基地事宜进行审议,张文君、袁晓玲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收回的葡萄种植基地葡萄产量足以支持公司现阶段的葡萄酒销售业务,租赁宁东葡萄种植基地将增加公司的库存,降低资金的流动性,建议不予租赁。董事会采纳了独立董事建议,取消了相关议案。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2014年3月14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113、,结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及信息披露情况的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反映,基本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在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基础上开展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财务数据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和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对2013年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114、201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发生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反映,基本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将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提议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单位,建议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广夏(银川)实业

115、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2014年8月10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出具的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2014年半度发生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反映,基本反映了公司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同意在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基础上开展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财务数据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4年8月24日,审议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和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对2014年上半年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

116、司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将201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14年10月21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对2014年三季度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将2014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银广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1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17、考虑到薛小梅副总裁2012年在追收资产、恢复生产经营方面做出的贡献,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请公司董事会比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给薛小梅副总裁补发2012年3月至12月薪酬共计18.97万元,此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发展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4、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2014年11月10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紧急会议,对聘任王天林先生任总裁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王天林先生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

118、章程第95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14年11月12日,提名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对宁东铁路提名王天林、李延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王天林先生、李延群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独立。 (一)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经营完全独立,拥

119、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生产、销售均通过自身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完成。 (二)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拥有独立的资产。 (三)人员方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公司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上与主要股东分开。 (四)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决策和管理机构,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五)财务方面: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完整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以及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8月24日,宁东铁路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得8891

120、.48亩葡萄种植基地和葡萄酒生产设备。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宁东铁路与公司达成意向,宁东铁路葡萄种植基地收获的葡萄按照市场价格优先供应给公司,不做进一步的加工和销售。根据宁东铁路2012年1月19日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宁东铁路将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解决这一问题,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第十节 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董事会下设战略

121、、薪酬考核、提名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有相应的工作细则。根据章程,公司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根据发展需要对管理部门进行适时调整,制订了各职位的说明书,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以使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能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公司设置审计部,配备有专职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有权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作为2014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

122、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14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将内控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各部门。2014年,公司在现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制订了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库存包材管理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员工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 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和岗位工资暂行办法、网站管理办法、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定价管理制度、客户管理与服务制度等,并编制了相应的业务流程。目前,公司内控建设工作小组正在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

123、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决定了只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序降低,

124、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通则等规定建立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5 年 03 月 04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不适用 六、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25、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010年4月18日,公司制订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的内容、责任人、差错性质认定、差错责任追究方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年度报告重大差错情形。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5 年 03 月 0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希会审字(201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斌 罗宗礼 审计报告正文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广

126、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夏实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广夏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127、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128、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夏实业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夏实业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上述财务报表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广夏实业公司累计亏损156,465.49万元,生产经营压力较大,广夏实业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广夏实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

129、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宗礼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斌 中国 西安市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5,258,509.12 224,617,926.7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60,000.00 应收账款 812,233.20 59,324.56 预付款项

130、6,930,173.09 15,307,368.9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98,853.09 15,591,683.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341,172.05 22,677,325.6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45,640,940.55 279,113,629.1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671,842.57 1,762,838.60 在建工程 10,641,620.00

131、12,064,701.5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313,462.57 13,827,540.17 资产总计 275,954,403.12 292,941,169.28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3,073,532.00 24,512,642.17 预收款项 1,138,778.40 784,374.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59,232.65 1,374,

132、992.80 应交税费 13,008,282.87 13,082,092.4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4,504,570.64 95,508,854.6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73,876.73 15,73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3,758,273.29 135,278,687.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132,935.09 17,657,898.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

133、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32,935.09 17,657,898.00 负债合计 134,891,208.38 152,936,585.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6,133,996.00 686,133,99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17,335,572.84 1,017,335,572.8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49,160.91 1,749,160.9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64,654,922.63 -1,565,827,72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563,807.12 1

134、39,391,004.26 少数股东权益 499,387.62 613,579.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063,194.74 140,004,584.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5,954,403.12 292,941,169.28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萍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7,556,505.16 211,564,510.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60,000.

135、00 应收账款 19,131.39 30,222.63 预付款项 6,270,010.02 14,782,082.4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676,557.79 23,773,253.43 存货 18,956,736.62 20,865,656.9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39,478,940.98 271,875,726.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448,703.14 5,448,703.1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881,946.50 1,474,932.7

136、4 在建工程 10,641,62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972,269.64 6,923,635.88 资产总计 261,451,210.62 278,799,362.03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1,744,664.57 23,239,913.09 预收款项 247,362.40 506,750.77 应付职工薪酬 1,584,318.39 1,248,954.68 应交税费 13,

137、173,250.49 13,222,696.3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8,180,171.33 99,128,136.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73,876.73 15,73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5,203,643.91 137,362,181.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132,935.09 17,657,898.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32,935.09 17,657,898.00 负债合计 136,336,579.00 155

138、,020,079.0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6,133,996.00 686,133,99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17,335,572.84 1,017,335,572.8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49,160.91 1,749,160.91 未分配利润 -1,580,104,098.13 -1,581,439,446.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114,631.62 123,779,282.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1,451,210.62 278,799,362.03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39、年度报告全文 57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8,386,045.53 10,694,395.25 其中:营业收入 8,386,045.53 10,694,395.2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984,315.23 6,466,446.37 其中:营业成本 3,214,402.41 3,129,504.0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8,131.55 626,287.08 销售费用 1,020,024.03 952,176.

140、81 管理费用 6,653,719.88 6,189,220.06 财务费用 -5,837,732.32 -4,619,917.60 资产减值损失 2,275,769.68 189,175.9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1,730.30 4,227,948.88 加:营业外收入 2,567,787.00 4.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03,824.01 802.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0,888.92

141、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65,693.29 4,227,150.59 减:所得税费用 707,082.78 693,776.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58,610.51 3,533,374.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2,802.86 3,581,990.00 少数股东损益 -114,192.35 -48,615.94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

14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58,610.51 3,533,374.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72,802.86 3,581,99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4,192.35 -48,615.94

143、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17 0.0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17 0.005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萍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361,016.66 7,202,833.96 减:营业成本 4,829,581.72 4,880,036.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6,085.61 568,333.25

144、销售费用 30,512.30 管理费用 5,474,924.72 5,786,592.68 财务费用 -5,672,334.30 -4,594,493.16 资产减值损失 2,108,463.47 401,136.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216.86 161,228.00 加:营业外收入 2,567,787.00 4.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196,221.46 784.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3,286.37 三、利润总额

145、(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35,348.68 160,447.7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35,348.68 160,447.7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

146、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35,348.68 160,447.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17 0.0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17 0.0052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62,840.67 14,090,877.3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

147、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8,689.46 5,133,073.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321,530.13 19,223,950.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69,479.36 7,134,083.9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65,609.97 2,343,7

148、28.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66,748.06 1,798,418.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97,275.44 22,181,13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99,112.83 33,457,36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7,582.70 -14,233,413.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149、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481,834.90 23,372,295.02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1,834.90 23,372,295.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1,834.90 -23,372,295.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50、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2 -0.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59,417.58 -37,605,709.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617,926.70 262,223,635.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5,258,509.12 224,617,926.70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

151、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19,351.58 9,103,904.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85,470.69 4,601,817.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4,822.27 13,705,721.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57,594.04 8,236,426.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48,424.51 2,064,079.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2,183.93 607,324.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31,381.36 34,718,673.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52、小计 14,039,583.84 45,626,503.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5,238.43 -31,920,782.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973,243.96 10,787,785.31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3,243.96 10

153、,787,785.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3,243.96 -10,787,785.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08,005.53 -42,708,567.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1,564,510.69 254,273,078.0

15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556,505.16 211,564,510.69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65,827,725.49 613,579.97 140,004,584.23 加:会计政策

155、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65,827,725.49 613,579.97 140,004,584.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172,802.86 -114,192.35 1,058,610.51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72,802.86 -114,192.35 1,058,610.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156、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64,654,922.63 499,387.62 141,063,194.74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

157、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69,409,715.49 662,195.91 136,471,210.1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69,409,715.49 662,195.91 136,471,210.1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581,990.00 -48,615.94 3,

158、533,374.06 (一)综合收益总额 3,581,990.00 -48,615.94 3,533,374.0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

159、,565,827,725.49 613,579.97 140,004,584.23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81,439,446.81 123,779,282.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86,133,996.00 1,01

160、7,335,572.84 1,749,160.91 -1,581,439,446.81 123,779,282.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335,348.68 1,335,348.68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35,348.68 1,335,348.6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

161、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80,104,098.13 125,114,631.62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81,599,894.54 123,618,835.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162、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81,599,894.54 123,618,835.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60,447.73 160,447.73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0,447.73 160,447.7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

16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6,133,996.00 1,017,335,572.84 1,749,160.91 -1,581,439,446.81 123,779,282.94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历史沿革: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3年8月30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发199379号文和1993年11月1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736号批准,采

164、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44,000,000股;1993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0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公司股票于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领取工商640000120192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1994年2月18日至2009年2月18日,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公园街8号;公司于2002年6月28日进行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领取工商640002120001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1994年2月18日至2009年2月18日。组织机构代码为:62490080-8。 20

165、08年12月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定向向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增股份81,126,370 股,定向转增形成的股份由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与各债权人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过户至相关债权人名下。 2012 年11月1 日,本公司取得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6411000000068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长期。 2011年1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银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拟定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组方。 20

166、12年9月30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2年10月10日,本公司管理人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下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 2013年2月18日本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本公司重整计划除个别少数债权人的100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支付预留外,已执行完毕;(2)本公司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本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2014年12月3日取得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641100000006886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长期

167、。 2、所属行业: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 3、公司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一楼 4、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5、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陆佰壹拾叁万叁仟玖佰玖拾陆元整 6、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动植物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投资房地产;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2015年3月3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 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

168、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2009年1月本公司持有的酿酒公司62%的股权被司法拍卖,本

169、公司失去了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2010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0)银民破产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裁定本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2011年1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银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拟定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重组方。 2013年2月本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14年12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截止本附

170、注完成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待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亏损156,465.49万元,生产经营压力较大,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宁东公司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拟定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1)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报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公司将披露正式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彻底改善。 (2)调整葡萄酒发展战略,扩大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

171、的三号葡萄种植基地正常经营并取得较好收获,将为公司葡萄酒业务的发展提供持续保障和支持; 报告期内,根据消费环境的变化,公司重新规划调整了产品价格体系。受酒类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公司2014年的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2015年,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深度调整产品战略,做有自己特色的、消费者喜欢的葡萄酒; 加大葡萄酒广告宣传力度,扩大公司葡萄酒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狠抓销售队伍建设,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建设销售渠道。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172、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2、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

173、,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入账。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

174、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以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销;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

175、,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销。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

176、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合并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合并成本。 (3)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

177、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178、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

179、财务报表。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

180、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

181、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在报

182、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

183、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184、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

185、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186、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

187、,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

188、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

189、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

190、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191、3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

192、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

193、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194、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

195、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196、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197、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

198、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被投资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很可能倒闭或者财务重组; 被投资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99、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

200、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5.00% 25.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1)债务单位破产,但清

201、算尚未结束;(2)债务单位资不抵债,无力偿付到期债务;(3)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足,财务状况恶化;(4)债务单位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其停产,在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5)债务单位逾期三年以上未偿付债务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可能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证据。但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除外。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说明:本公司本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主要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202、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检查,对单价较高的存货按单个项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取得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具体方法如下: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203、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一次转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13、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

204、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205、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06、。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07、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

208、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被投资单位

209、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

210、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

211、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

212、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213、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认;

21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固定资产,按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5 5-10% 4

215、.75-2.5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4 5-10% 19-6.4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0 5-10% 9-15.83%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0 5-10% 9-19.5%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

216、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本公司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

217、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与其他固定资产一致。 (5)其他说明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1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改造

218、工程等。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16、生物资产 本公司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分为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对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

219、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种植生物资产的土地租赁年限孰低的原则确定折旧年限,残值率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

220、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221、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1)专利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10 年摊销; (2)商标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10 年摊销; (3)非专利技术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10 年摊销; (4)土地使用权按购置使用年限的规定摊销; (5)软件使用权在预计经济寿命5年内摊销。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

222、不同的,对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调整。 (3)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223、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

224、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225、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用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均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20、职工薪酬

226、(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

227、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8、。 2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

229、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230、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提供劳务收入 以劳务的收入、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

231、很可能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其中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

232、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商誉的初始确认; 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233、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企业合并;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2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

234、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

235、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5、

2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未对被投资公司产生重大影执 行 财 政 部 于2014 年 修 订 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修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响的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37、(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影响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

238、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未对被投资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其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也相应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

239、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消费税 生产、委托加工环节销售酒类收入 10%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7,971.44 476.56 银行存款 215,250,537.68 224,617,450.14 合计 215,258,509.12 224,617,926.70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其他说明:不适用。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

240、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860,000.00 合计 860,00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588,728.01 100.00% 2,776,494.81 77.37% 812,233.20 2,795,373.81 100.00% 2,736,049.25 97.88% 59,324.56 合计 3,588,728.01 100.0

241、0% 2,776,494.81 77.37% 812,233.20 2,795,373.81 100.00% 2,736,049.25 97.88% 59,324.5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840,244.00 42,012.20 5.00% 1 年以内小计 840,244.00 42,012.20 5.00% 1 至 2 年 15,557.11 1,555.71 10.00% 5 年以上 2,732,926.90 2,

242、732,926.90 100.00% 合计 3,588,728.01 2,776,494.81 77.3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划分标准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三、(十一)”。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不适用。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或姓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期末

243、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福建泉州贺兰山商贸有限公司 995,717.54 27.75% 995,717.54 廖庆华 504,700.00 14.06% 25,235.00 北京中凯创维投资有限公司 337,148.00 9.39% 337,148.00 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 288,967.00 8.05% 288,967.00 东莞市青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80,000.00 5.02% 9,000.00 合 计 2,306,532.54 64.27% 1,656,067.54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244、年以内 4,235,014.86 61.11% 15,307,368.91 100.00% 1 至 2 年 2,695,158.23 38.89% 合计 6,930,173.09 - 15,307,368.91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或姓名 期末余额 未结算原因 预付账款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0 34.63% 业务未完 宁夏法贺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036,640.00 14.96% 业务未完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720,000.00

245、10.39% 业务未完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瑞衡分公司 420,000.00 6.06% 业务未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 360,000.00 5.19% 业务未完 合 计 4,936,640.00 71.23% 其他说明: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3)本报告期预付账款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况。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

246、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5,211,915.00 77.59% 15,211,915.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417,417.29 100.00% 4,118,564.20 93.23% 298,853.09 4,393,423.17 22.41% 4,013,654.88 91.36% 379,768.29 合计 4,417,417.29 100.00% 4,118,564.20 93.23% 298,853.09 19,605,338.17 100.00% 4,013,654.88 20.47% 15,591,683

247、.2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87,851.28 4,392.56 5.00% 1 年以内小计 87,851.28 4,392.56 5.00% 1 至 2 年 4,385.26 438.52 10.00% 2 至 3 年 15,000.00 3,750.00 25.00% 3 年以上 400,395.26 200,197.63 50.00% 5 年以上 3,909,785.49 3,909,785.49 100.0

248、0% 合计 4,417,417.29 4,118,564.20 93.2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划分标准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三、(十一)”。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业务往来款 4,417,417

249、.29 19,605,338.17 合计 4,417,417.29 19,605,338.17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宁夏林科所 原往来款 1,400,000.00 四年以上 31.69% 1,400,000.00 朱关湖 原往来款 400,000.00 两至三年 9.06% 100,000.00 唐山市冠华玻璃厂 业务往来款 255,940.44 四年以上 5.79% 255,940.44 宁夏贺兰东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业务往来款 250,288.30 四年以上

250、 5.67% 250,288.30 烟台张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业务往来款 244,666.80 四年以上 5.54% 244,666.80 合计 - 2,550,895.54 - 57.75% 2,250,895.54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3,067.70 13,067.70 1,009,200.00 1,009,200.00 库存商品 5,029,930.59 301,536.27 4,728,394.32 4,017,715.36 301,536.27 3,716,179.09

251、 周转材料 1,742,941.67 859,296.72 883,644.95 944,951.13 859,296.72 85,654.41 委托加工物资 136,625.77 136,625.77 270,931.33 270,931.33 在途物资 18,803.42 18,803.42 1,350,427.40 1,350,427.40 发出商品 179,692.30 179,692.30 682,649.73 682,649.73 半成品(原酒) 18,511,358.39 2,130,414.80 16,380,943.59 15,562,283.69 15,562,283.69

252、 合计 25,632,419.84 3,291,247.79 22,341,172.05 23,838,158.64 1,160,832.99 22,677,325.65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301,536.27 301,536.27 周转材料 859,296.72 859,296.72 半成品(原酒) 2,130,414.80 2,130,414.80 合计 1,160,832.99 2,130,414.80 3,291,247.79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

253、文 89 (3)本公司半成品(原酒)直接对外销售,估计存在减值,故聘请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半成品(原酒)进行了价值评估,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出具了“中和评报字(2015)第YCV1002号”存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半成品(原酒)减值2,130,414.80元,本公司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30,414.80元。 (4)本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

254、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合计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

255、00 300,000.00 2.31% 宁夏夜光庄园酿酒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 合计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 (3)本公司持有的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公司”)、宁夏夜光庄园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已协议转让,但截止本附注完成日,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未对被投资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6、列示。 (4)本公司子公司销售公司于2012年11月26日与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签订协议书规定,酿酒公司同意将其享有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的贰佰万元投资权益转让给销售公司,但截止本附注完成日,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办理,未进行账务处理。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90,500.00 1,483,584.62 927,221.45 3,801,306.07 2.本期增加金额 13,

257、547,468.57 5,606,872.35 19,154,340.92 (1)购置 5,606,872.35 5,606,872.35 (2)在建工程转入 13,547,468.57 13,547,468.57 3.本期减少金额 29,010.00 700,667.40 729,677.40 (1)处置或报废 29,010.00 700,667.40 729,677.40 4.期末余额 14,937,968.57 1,454,574.62 5,833,426.40 22,225,969.5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77,868.00 667,141.52 809,512.51 1,5

258、54,522.03 2.本期增加金额 66,744.00 92,383.27 1,044,977.76 1,204,105.03 (1)计提 66,744.00 92,383.27 1,044,977.76 1,204,105.03 3.本期减少金额 27,559.50 660,885.98 688,445.48 (1)处置或报废 27,559.50 660,885.98 688,445.48 4.期末余额 144,612.00 731,965.29 1,193,604.29 2,070,181.5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483,945.44 483,945.44 2.本期增加金额 (

259、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483,945.44 483,945.4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4,793,356.57 238,663.89 4,639,822.11 19,671,842.57 2.期初账面价值 1,312,632.00 332,497.66 117,708.94 1,762,838.60 9、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银帝、宝湖天下”形象店 12,064,701.57 12,064,701.57 万达营业房 6-114 4,53

260、0,952.00 4,530,952.00 万达营业房 6-115 6,110,668.00 6,110,668.00 合计 10,641,620.00 10,641,620.00 12,064,701.57 12,064,701.57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银帝、宝湖天下”形象店 12,000,000.00

261、 12,064,701.57 1,482,767.00 13,547,468.57 完工 其他 万达营业房 6-114 4,530,952.00 4,530,952.00 未完工 其他 万达营业房 6-115 6,110,668.00 6,110,668.00 未完工 其他 合计 12,000,000.00 12,064,701.57 12,124,387.00 13,547,468.57 10,641,620.00 - - -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000,000.00 3,000,0

262、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3,000,000.00 3,000,000.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675,000.00 2,675,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675,000.00 2,675,000.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325,000.00 325,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325,000.00 325,0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广夏(银川)

263、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295,252.24 10,019,482.56 可抵扣亏损 339,868,850.11 345,479,553.32 合计 352,164,102.35 355,499,035.88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度 140,638.55 534,522.54 2016 年度 16,705.02 140,638.55 2017 年

264、度 339,683,952.67 16,705.02 2018 年度 14,484.01 344,264,718.86 2019 年度 13,069.86 522,968.35 合计 339,868,850.11 345,479,553.32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尚未全面恢复生产经营,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活动中预计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纳税差异和可抵扣差异项目明细 项 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期末 期初 可抵扣差异项目 应收款项 6,895,059.01 6,749,704.13 存货 3,291,247.79 1,160,832.99 可

265、供出售金融资产 1,300,000.00 1,300,000.00 固定资产 483,945.44 483,945.44 无形资产 325,000.00 325,000.00 可弥补经营亏损 339,868,850.11 345,479,553.32 小 计 352,164,102.35 355,499,035.88 合 计 352,164,102.35 355,499,035.88 1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 384,591.83 1,823,732.00 一至两年 30.0

266、0 三年以上 22,688,910.17 22,688,910.17 合计 23,073,532.00 24,512,642.17 (2)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1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 1,078,702.40 784,374.97 一至两年 60,076.00 合计 1,138,778.40 784,374.97 (2)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1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267、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365,767.80 5,439,127.11 5,054,887.26 1,750,007.6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35,393.08 335,393.08 三、辞退福利 9,225.00 3,300.00 3,300.00 9,225.00 合计 1,374,992.80 5,777,820.19 5,393,580.34 1,759,232.6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14,723.45 4,711,325.37 4,327,08

268、5.52 1,198,963.30 2、职工福利费 444,244.54 444,244.54 3、社会保险费 126,545.16 126,545.16 其中:医疗保险费 106,625.52 106,625.52 工伤保险费 9,027.67 9,027.67 生育保险费 10,891.97 10,891.97 4、住房公积金 137,532.04 137,532.0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51,044.35 19,480.00 19,480.00 551,044.35 合计 1,365,767.80 5,439,127.11 5,054,887.26 1,750,007.65

269、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95,797.38 295,797.38 2、失业保险费 39,595.70 39,595.70 合计 335,393.08 335,393.08 其他说明:不适用。 15、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140,564.57 -2,788,833.11 消费税 125,137.93 66,274.15 营业税 1,500.00 企业所得税 -20,400.80 -322,930.41 个人所得税 15

270、,968,367.41 16,068,940.38 城市维护建设税 4,508.54 35,460.60 教育费附加 1,932.23 15,197.40 房产税 56,177.14 土地使用税 1,656.45 其他税费 9,968.54 7,983.44 合计 13,008,282.87 13,082,092.45 其他说明:不适用。 16、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 210,767.54 658,272.56 一至二年 25,221.00 二至三年 三年以上 94,268,582.10 94,850,582.10 合计 94

271、,504,570.64 95,508,854.66 其他说明:不适用 (2)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 (3)其他应付款中有在重整期间已申报确认、尚未支付的款项 1,682,694.76 元(此余额中含本公司应付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公司款项 40.00 万元,但本公司子公司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朱关湖车款 40.00 万元,如朱关湖交回车款,本公司再支付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款项 40 万元,否则需待相互冲抵。) 1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房

272、租费 137,250.00 物业费 57,417.00 加工费 20,827.35 保管费 58,382.38 会议费 8,830.00 商标注册费 6,900.00 合计 273,876.73 15,730.00 18、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1,132,935.09 17,657,898.00 合计 1,132,935.09 17,657,898.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预计负债本期增加的原因如下: 由于李有强诉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本公司根据借款本金和计算

273、的利息计提预计损失 1,132,935.09 元计入预计负债。此案件详见本附注“九、(二)、1、(1)”。 (2)预计负债本期减少的原因如下: 由于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诉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案,本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本公司于 2009 年度将预计损失 17,657,898.00 元计入预计负债。此案件已于 2014 年结案,本公司相应处理该笔预计负债,详见本附注“十一、(二)”。 1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686,133,996.00 686,133,996.00 其他说明:不适用。广夏(银

274、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20、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4,473,794.92 34,473,794.92 其他资本公积 982,861,777.92 982,861,777.92 合计 1,017,335,572.84 1,017,335,572.8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21、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49,160.91 1,749,160.91 合计 1,749,160.91 1,749,160

275、.9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22、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565,827,725.49 -1,569,409,715.4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565,827,725.49 -1,569,409,715.4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2,802.86 3,581,99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564,654,922.63 -1,565,827,725.4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

276、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089,773.65 3,101,330.04 10,438,979.76 2,900,664.32 其他业务 296,271.88 113,072.37 255,415.49 228,839.74 合计 8,386,045.53 3,214,40

277、2.41 10,694,395.25 3,129,504.06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24、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569,168.74 516,666.57 城市维护建设税 62,273.97 76,734.35 教育费附加 26,688.84 32,886.16 合计 658,131.55 626,287.08 其他说明:不适用。 25、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促销费用 165,166.74 381,944.75 运杂费 156,056.06 76,559.01 工资 373,48

278、9.78 278,260.84 车辆保险、汽油费 29,739.68 10,769.94 广告费 95,041.00 193,524.27 差旅费 90,130.80 11,118.00 宣传费 79,804.97 劳务费 30,595.00 合计 1,020,024.03 952,176.81 其他说明:不适用。 26、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董(监)事费 168,999.88 119,999.88 办公及电话费 206,698.02 261,735.07 业务费 161,519.19 178,738.71 汽车费用 177,106.06 156,682.01 差

279、旅费 245,739.77 199,916.70 咨询服务费 251,000.00 工资及附加费 2,646,806.93 2,281,073.99 折旧费 1,194,636.73 143,049.27 相关税费 152,647.34 14,467.88 重整费用 1,514,072.51 律师服务费 61,955.66 审计评估、税务代理费 597,815.53 440,000.00 仓储、物业、房屋维修费 577,104.47 107,745.28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低值易耗品摊销 109,620.36 1,811.97 公告费、上市年费 15

280、2,547.16 243,207.54 其他费用 200,522.78 275,719.25 合计 6,653,719.88 6,189,220.06 其他说明:不适用。 27、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5,856,535.46 4,631,533.02 利息净支出 -5,856,535.46 -4,631,533.02 汇兑损失 0.14 减:汇兑收益 0.02 金融机构手续费 18,803.16 11,615.28 合计 -5,837,732.32 -4,619,917.60 其他说明:不适用。 2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

281、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45,354.88 339,806.49 二、存货跌价损失 2,130,414.80 -150,630.53 合计 2,275,769.68 189,175.96 其他说明:不适用。 2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债务重组利得 2,565,633.00 2,565,633.00 罚款收入 1,200.00 1,200.00 其他收入 954.00 4.04 954.00 合计 2,567,787.00 4.04 2,567,787.00 其他说明:债务重组利得形成详见本附注“十一、(二)”。 广夏(银川

282、)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3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0,888.92 40,888.9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0,888.92 40,888.92 预计损失 1,132,935.09 1,132,935.09 其他支出 30,000.00 0.62 30,000.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801.71 合计 1,203,824.01 802.33 1,203,824.01 其他说明:预计损失形成详见附注“九、(二)、1、(1)”。 3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283、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707,082.78 693,776.53 合计 707,082.78 693,776.5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765,693.29 所得税费用 707,082.78 其他说明:不适用。 3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5,856,535.46 4,631,533.02 罚款收入 1,200.00 收到往来款 200,954.00 501,540.00 合计 6,058,689.46 5,133,073.0

284、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办公费等管理费用 2,704,516.21 4,376,014.17 运输费等销售费用 481,367.51 193,524.27 金融机构手续费 18,803.16 11,615.28 支付的往来款 1,092,588.56 2,388,064.37 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扣款 15,211,915.00 合计 4,297,275.44 22,181,133.0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

285、用。 3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058,610.51 3,533,374.06 加:资产减值准备 2,275,769.68 189,175.9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204,105.03 143,049.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0,888.9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94,261.20 -505,736.8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389,729.71

286、 -20,157,908.3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052,425.35 2,564,63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7,582.70 -14,233,413.8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15,258,509.12 224,617,926.7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24,617,926.70 262,223,635.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59,417.58 -37,605,709.04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287、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15,258,509.12 224,617,926.70 其中:库存现金 7,971.44 476.5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15,250,528.62 224,617,450.14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5,258,509.12 224,617,926.70 其他说明: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3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0.74 6.1190 4.53 其他说明: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

288、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银川 银川 酒类销售 80.00% 20.00% 设立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银川 银川 枸杞研制、销售 85.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

289、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不适用。 其他说明: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有15%的股权为酿酒公司所持有。根据本公司与酿酒公司于2012年9月20日签订的抵账协议规定,双方对持有对方控股公司的小股份以零价格互转。但截止本附注完成日,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故未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5.00% -114,192.35 499,387.6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

290、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3,438,639.50 555,394.49 3,994,033.99 664,783.18 664,783.18 4,187,530.18 567,786.13 4,755,316.31 664,783.18 664,783.18 单位: 元 子公

291、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761,282.32 -678.22 -324,106.27 95.56 其他说明:不适用。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 铁路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等 353,336.81 14.64% 14.64%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292、公司。 其他说明: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宁夏夜光庄园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下属控股公司 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下属控股公司 宁夏世纪大饭店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下属控股公司 其他说明: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葡萄 0.00 1,009,200.00

29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葡萄酒销售 104,906.00 734,795.82 宁夏世纪大饭店有限公司 葡萄酒销售 26,754.87 219,448.72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 280,727.00 258,18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不适用。 (3)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担保事项。 1998年12月,本公

294、司原控股子公司酿酒公司在世行贷款498万美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本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014年3月和4月,本公司与酿酒公司、酒业公司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收回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如果债权人追索但酿酒公司未清偿的,由本公司承担,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四)、1”所述。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

295、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薛小梅 509,700.00 320,000.00 张萍 320,000.00 0.00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5)其他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广夏(银

296、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102,228.00 102,228.00 6、关联方承诺 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本期重大关联方承诺事项。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本期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14年10月,本公司收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因李有强与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诉讼起因:原告李有强1994年至1999年任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创业”)负责人期间,多次借给天津创业

297、资金,但天津创业仅偿还部分欠款,尚欠69万元未付。故李有强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津创业偿还其借款本金69万元及利息205,344元(自1999年1月25日至2004年3月24日),判令天津创业支付自2004年3月25日至实际付款日止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款利率计算),诉讼费用由天津创业担负。 2004年5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04)辰民初字第1751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津创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李有强借款本金69万元及利息205,344元(自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1999年1月25日至2

298、004年3月24日,利率为年息5.76%)。 二、被告天津创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李有强借款利息(自2004年3月25日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因被执行人天津创业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告李有强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本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在注册资金不实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2014年9月22日,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做出2014辰执字第1111号执行裁定书:追加第三人本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在注册资金不实范围内向申请人李有强清偿债务。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做出2014辰执异字第0006号执行裁定

299、书,裁定:驳回本公司的异议。 在法定期限内,本公司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 2015年1月28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执复字第 000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复议人本公司的复议申请。就此案本公司很可能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本公司本年度确认预计负债1,132,935.09元。 (2)其他诉讼事项 原 告 第一被告 第二被告 起诉要求 起诉金额 临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夏(银川)天然物产有限公司 本公司 偿还拖欠工程款及补偿费 1,449,046.95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公司 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 本公司 偿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 3,09

300、7,226.74 平罗县恒达活性炭厂 本公司 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 偿还拖欠货款 803,135.20 宁夏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 本公司 偿还拖欠款及违约金 599,868.99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 本公司 偿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 343,681.56 合 计 6,292,959.44 由于没有取得上表中所列诉讼事项的相关资料,故截止本报告日上表所列诉讼事项进展情况不详。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截

301、止本附注完成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如前述“九、(二)、1、(1)”所述,本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执复字第 000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复议人本公司的复议申请。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2009年8月,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本公司及北京汇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2005)津高民一终字第0139 号”民事判决书的被执行人。2009 年12 月1 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执裁字第121 号”民事裁定书,追加本

302、公司为此案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以上情况,本公司在2009年度确认了一项负债1,765.79万元,一直没有支付。2009年12月2日,本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请求法院撤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执裁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裁定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1年8月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10)津高执复字第000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本公司的复议申请。 2012年7月5日,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恳请宁夏回族自治

303、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本公司管理人补充确认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债权数额和依重整方案应当受偿的数额,或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依法予以确认。 2012年11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银民商初字第197号”应诉通知书并递交本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应诉。 2013年5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银民商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申报的对本公司的债权2,576.06万元为合法债权。本公司不服该判决,2013年7月12日提出上诉,2013年7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

304、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本公司的上诉。 2013年7月1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一中执字第161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本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被执行人本公司对被执行人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债务2,578.45万元(截止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宣告破产之日法定罚息812.63万元及债权本金1,765.79万元的合计),依据重整方案向申请人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在欠缴注册资金1.078亿元的范围内承担1,519.23万元的赔偿责任;(2)被执行人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担负执行费1.97万元,合计1,

305、521.20万元。 2013年8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一中执裁字1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划被执行人本公司1,521.20万元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户。 本公司对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行划款提出异议,请求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止 “(2013)一中执裁字161号”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解除强制执行措施。2014年3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一中执异字第3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本公司的执行异议。2014年3月20日,本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06、书,达成和解协议如下:(1)依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执裁字第161号”执行通知书的规定,本公司同意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扣划的按照重整方案应当偿付给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的债权款1,519.23万元全部发还给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2)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同意免债权10.00万元,该款项于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公司撤回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银民商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二审上诉的裁定书以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公司撤回对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一中

307、执异字第33号”执行裁定书的复议申请的裁定书后三日内一次性汇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2014年4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宁民商终字第70号”民事裁定书,裁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定:准许上诉人本公司撤回上诉,双方按原审判决执行。 2014年5月1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津高执复字第0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准许申请复议人本公司撤回复议申请。 2014年6月11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宜兴埠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转来的免债权10.00万元整。至此,此案已经结束。 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扣划

308、款剩余款项1,511.19万元减除诉讼费1.97万元后的余额1,509.22万元,与2009年度确认的预计负债1,765.79万元对冲,差额部分256.57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关于本公司原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划分协议 2014年3月19日和4月4日,本公司与酿酒公司、 酒业公司就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和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主要内容: 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

309、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3号(宗地号0100-403-2号)面积为3,141,420.7平方米(约合4712亩)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归本公司。 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面积为1,770,237.1平方米(约合2655亩)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仍然归酒业公司,作为对宁国用(2007)第003号(宗地号0100-403-2号)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498 万美元及利息,如果债权人追索而酿酒公司未清偿的,由本公司自行处理,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

310、何责任。 本协议生效3日内,酿酒公司和酒业公司将土地及附着物交付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主要内容: 酿酒公司用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中的约1500亩(二号园)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抵顶给本公司,作为本公司代偿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的对价。 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除二号园以外的其他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权属不变。 本协议生效5日内酿酒公司和酒业

311、公司将土地及附着物交付本公司,并协助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相关说明: 1998年12月,酿酒公司在世行贷款498万美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本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 根据以上两份协议,本公司将收回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因上述土地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故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尚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本公司需协调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截止本附注完成日,上述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 (2)股份冻结情况 广夏(银川)实

312、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截止2015年2月27日,本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总数 冻结股数 冻结类型 质权人名称 冻结日期 北京南方联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3,626 12,315 柜台 1997-08-28 北京南方联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3,626 18,264 柜台 2000-04-20 北京南方联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3,626 13,046 柜台 2006-06-23 陈旭飞 880 880 司法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13-09-13 吕惠茹 2,112 2,112 司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5-01-21 (3)本公

313、司管理人于2010年12月15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0013号),内容如下:“因你公司信息披露等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 截止本附注完成日,本案已终结审理,不予处罚结案,详见本公司2014-100号公告。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957.10 100.00% 1

314、,825.71 8.71% 19,131.39 31,813.30 100.00% 1,590.67 5.00% 30,222.63 合计 20,957.10 100.00% 1,825.71 8.71% 19,131.39 31,813.30 100.00% 1,590.67 5.00% 30,222.6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5,400.00 270.00 5.00% 1 年以内小计 5,400.00 270.00

315、5.00% 1 至 2 年 15,557.10 1,555.71 10.00% 合计 20,957.10 1,825.71 8.7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划分标准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三、(十一)”。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欠款。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316、账款: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或姓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宁夏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427.80 35.44% 742.78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7,188.00 34.30% 718.80 胡晓丹 5,400.00 25.77% 270.00 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781.20 3.73% 78.12 宁夏北纬三十八度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160.10 0.76% 16.01 合 计 20,957.10 100% 1,825.71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317、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5,211,915.00 62.59% 15,211,915.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7,184,130.88 100.00% 507,573.09 7.07% 6,676,557.79 9,091,097.89 37.41% 529,759.46 5.83% 8,561,338.43 合计 7,184,130.88 100.00% 507,573.09 7.07% 6,676,557.79 24

318、,303,012.89 100.00% 529,759.46 5.83% 23,773,253.4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5,643,392.66 282,169.63 5.00% 1 年以内小计 5,643,392.66 282,169.63 5.00% 1 至 2 年 1,461,263.48 146,126.35 10.00% 3 至 4 年 3

319、95.26 197.63 50.00% 5 年以上 79,079.48 79,079.48 100.00% 合计 7,184,130.88 507,573.09 93.2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项 7,184,130.88 24,303,012.89 合计 7,184,130.88 24,303,012.89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

320、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5,000,000.00 19,551,296.86 5,448,703.14 25,000,000.00 19,551,296.86 5,448,703.14 合计 25,000,000.00 19,551,296.86 5,448,703.14 25,000,000.00 19,551,296.86 5,448,703.14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00,000.00 17,000,000

321、.00 13,547,695.08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6,003,601.78 合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19,551,296.86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2)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7,064,744.78 4,716,509.35 6,947,418.47 4,651,196.53 其他业务 296,271.88 113,072.37 255,415.49

322、 228,839.74 合计 7,361,016.66 4,829,581.72 7,202,833.96 4,880,036.27 其他说明:不适用。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888.92 债务重组损益 2,565,633.00 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与天津创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终结,公司将实际清偿金额与“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取得债务重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132,935.09 公司对李有强与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确认预计负债 除上述

323、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846.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81.79 合计 1,365,544.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21% 0.0017 0.0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3% -0.0003 -0.0003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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