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建国董事伍克燕董事及曹斌独立董事莫菊英独立董事因故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柴维嘉董事彭海波董事及刘莺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董事长彭海波先生财务总监温镇先生郑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
2、名称ZHUHAI SHINING METALS GROUP INC. 英文缩写SMG 2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海波 3公司董事会秘书夏文树 证券事务代表张丽涛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发展大厦 12 楼 电 话07568887666 传 真07568887666 4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邮 政 编 码519015 公司电子信箱zhxgzq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年报报告的网址 公司年报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处 2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鑫光 股票代码000405 7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 年 4
3、月 17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珠海市拱北发展大厦 12 楼 公司最近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1 年 10 月 19 日 公司最近变更注册登记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7244 税务登记号码44040119252393X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新香洲兴业路富和新城 3 栋二层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利润总额 -176,471,808.58 净利润 -176,471,808.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2,658,953.62 主营业务利
4、润 4,527,155.92 其他业务利润 83,140.71 营业利润 -62,468,188.86 投资收益 -6,091,574.84 补贴收入 82,753.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107,994,797.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88,794.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363,971.55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1营业外收入 8,186.16 2营业外支出 108,002,984.04 3转让珠江冶炼厂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4,181,942.92 合 计 103,812,854.96 3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
5、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 年 2001 年 2000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16,946,829.96 20,117,185.24 655,828,164.00 43,119,596.11 净利润 -176,471,808.58 424,536,494.07 -112,195,742.01 -156,061,637.25 总资产 382,521,491.33 485,451,930.33 1,049,509,615.90 905,183,732.26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115,429,227.85 61,042,580.73 582,008,929.20 475,
6、800,060.52 每股收益 -0.463 -1.15 -0.295 -0.41 每股净资产 -0.303 0.13 1.528 1.25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464 -0.03 1.017 0.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7 -0.003 0.047 -0.047 净资产收益率% 152.88 -910.33 -19.277 -32.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98 -771.03 -15.13 -30.55 注 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收益 = 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 = 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
7、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上述公式中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 2以上数据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或计算 3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和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法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编制 三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
8、计 期初数 380,925,448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1,629,824.70 -580,863,631.16 61,042,580.73 本期增加 -176,471,808.58 -176,471,808.58 本期减少 期末数 380,925,448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1,629,824.70 -757,335,439.74 -115,429,227.85 变动原因: 1本年度未分配利润减少系借款利息的支出预计负债增加营业外支出,及已计提坏帐准备所致详见附注 4 2对投资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本年
9、度亏损 600 多万元 四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变动 本次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增发 其 他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8,999,473 38,999,473 80,069,031 148,933,274 268,001,778 112,923,670 112,923,670 +110,468,379 -110,468,379
10、38,999,473 38,999,473 190,537,410 38,464,895 268,001,778 112,923,670 112,923,670 三股份总数 380,925,448 380,925,448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 60319 户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期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 冻结类型 1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0,468,379 29.00 质押冻结 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3,864,895 6.26 3 青海铝厂 16,767,283 4.40 4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公司 15,530,763
11、 4.07 司法冻结 5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4,600,000 3.83 6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12,424,610 3.26 质押冻结 7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公司 11,044,097 2.89 8 山西铝厂 6,191,993 1.63 9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4,997,025 1.31 10 兰州连城铝厂 4,935,334 1.29 说明 前 10 名股东所持股份皆为非上市流通股份且第三八大股东同属中国铝业公司 5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股 东 名 称 股份性质 年初数 期末数 股份变动 深圳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0 110,468,379 +11
12、0,468,37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148,933,274 23,864,895 -125,068,379 第二四五六七名股东为国有法人股 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深圳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陈莉婉 注册资本1022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汽车尾部净化气汽车用汽车调节器混合器电控系统及天然气充气设备兴办环保新能源项目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股东名称深圳市银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法定代表人梁汉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环保产业为先导交通能源为骨干建筑装饰材料市场为基础通过投资参股
13、合作等方式走资本经营和产业经营相结合的道路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任期起止日期 持股数量 年初 年末 彭海波 男 37 董事长 2002.10-2005.10 0 0 翟 彬 男 33 付董事长 2002.10-2005.10 0 0 伍克燕 女 31 董事 2002.10-2005.10 0 0 姜雪山 男 47 董事 2002.10-2005.10 0 0 夏令生 男 45 董事总裁 2002.04-2005.04 0 0 张建国 男 52 董事 2002.04-2005.04 0 0 刘启亮 男 40 董事 2002
14、.05-2005.05 0 0 柴维嘉 男 48 董事 2002.07-2005.07 0 0 曹 斌 男 38 独立董事 2002.04-2005.04 0 0 莫菊英 女 38 独立董事 2002.04-2005.04 0 0 刘 莺 女 39 独立董事 2002.04-2005.04 0 0 6 宋永跃 男 44 监事会召集人 2002.08-2005.08 0 0 黄玉梅 女 38 监事 2002.08-2005.08 0 0 劳卫中 女 47 监事 2001.05-2004.05 0 0 潘伟光 男 36 监事 2001.05-2004.05 0 0 韦新祺 男 42 监事 2002
15、.03-2005.03 0 0 黄大波 男 40 副总裁 2001.10-2004.10 0 0 温 镇 男 29 财务总监 2002.09-2005.09 0 0 夏文树 男 38 董秘 2002.02-2005.02 0 0 注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 名 职 务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彭海波 董事长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付董事长 翟 彬 付董事长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伍克燕 董事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付总经理 银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雪山 董事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国 董事 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刘启亮 董事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
16、东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 柴维嘉 董事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华证资产管理公司联合资金清理办公室主任 曹 斌 独立董事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莫菊英 独立董事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刘 莺 独立董事 广东德发服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宋永跃 监事会召集人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玉梅 监事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劳卫中 监事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 潘伟光 监事 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科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因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及关于独立董事之外给予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津贴及津贴
17、标准的议案故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除依据国家与地方法规及各所在公司制定的工资方案而领取酬薪外又在本公司领取了津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国家与地方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工资方案领取酬薪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 38.5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 12 万元其中在本公司任职的一名董事其年度报酬总额为 67,518 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 161,910 元三名独立董事的津贴分别为 3 万元其它待遇为来公司办公调研及开会的办公费用和差旅费 7 三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姓 名 原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张 健 董事 2002.
18、4.8 工作原因 刘才明 董事 2002.4.8 工作原因 谢亚衡 董事 2002.4.8 工作原因 陈 飞 董事 2002.4.8 工作原因 黄建国 董事 2002.4.8 工作原因 方国全 董事 2002.4.8 工作原因 李国林 董事 2002.5.17 工作原因 梁学兵 董事 2002.7.31 工作原因 王 宏 董事长 2002.10 工作原因 杜 斌 付董事长 2002.10 工作原因 王宝林 董事 2002.10 工作原因 孔和平 董事 2002.10 工作原因 夏文树 监事 2002.3.7 工作原因 陈运兴 监事 2002.6.11 工作原因 杨少华 监事 2002.6.7-
19、2002.8.29 工作原因 周德敏 监事 2002.7.31 工作原因 刘志勇 董事会秘书 2002.2.28 工作原因 张广龙 总裁 2002.2.28 工作原因 孔和平 副总裁 2002.2.28 工作原因 李德国 副总裁 2002.2.28 工作原因 宫新勇 财务总监 2002.2.28-2002.9.30 工作原因 张志德 副总裁 2002.2.28-2002.10.29 工作原因 四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职员工 115 人退休人员 12 人内退人员 46 人待岗 5人大专以上学历占 85% 六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上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20、求规范运作董事会按规定引入三名独立董事能有效地防止大股东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但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作上仍需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因此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尽快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8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公司在本年度已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已做到分开 业务方面公司独立拥有
21、采购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在公司领取薪酬没有在股东单位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情况 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机构方面公司设有总经办 清欠办财务部 证券部四个部门公司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 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会部门财务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并独立纳税 4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制定对高管人员的考评及奖励制度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即 12002 年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2 年
22、4 月 8 日召开该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2年 4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上 22001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2 年 5 月 17 日召开该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2年 5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上 3200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02 年 7 月 30 日召开 该 决 议公告刊登在 2002 年 7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上 4200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02 年 9 月 30 日召开 该 决 议公告刊登 2002 年 10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上 八 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9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原材料能源类型主要从事有色金属产品含稀有稀
23、土生产和有色金属贸易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稀土产品销售铝产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2002 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6,946,829.96 元 主 营 业 务 利润4,527,155.92 元 受计提坏帐准备利息支出投资收益亏损预计负债等影响本年度亏损 176,471,808.58 元 按行业分类 主营营业收入 主营营业成本 贸易业务 2,670,143.16 1,641,700.55 荧光粉销售 14,276,686.80 9,777,973.49 合 计 16,946,829.96 12,419,674.04 按地区分类 主营营业收入 主营营业
24、成本 广东省珠海市 2,670,143.16 1,641,700.55 广东省广州市 14,276,686.80 9,777,973.49 合 计 16,946,829.96 12,419,674.04 注:2002 年本公司采用比例(50%)合并广东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2占公司业务收入或利润 10%以上的业务情况 进出口贸易业务情况 本年度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极度萎缩大部分以内贸为主 荧光粉销售情况 荧光粉销售属公司合营公司广东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28,553,373.60 元利润总额 2,516,223.80 元净利润2,516,223.80
25、元 2主要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0 1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销售彩色电视显像管用和彩色显示器显像管用的三色荧光粉 半成品及其他荧光粉 注册资本 4700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28,553,373.60 元净利润 2,516,223.80 元按本公司持股比例 50%计算本公司分摊净利润 1,258,111.90 元 2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电解铝的生产销售 铝系列产品的加工销售运输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665,629,314.41 元净利润-38,943,383.31 元 按公司持股比例 27.45%计算本公司分摊净利润额-10,689,95
26、8.72 元 3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 主营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注册资本8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20%本报告期内该公司亏损-5,728,931.53元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 位 名 称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合并数 占年度采购 金额比例%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862,820.53 431,410.26 8.40 东城实业有限公司 932,266.41 466,133.21 9.18 日本化成光电株式会社 7,920,220.45 3,960,110.22 77.99 合 计 9,715,307.39 4,857,653.69 95.67 2前五名销售商情况 单
27、位 名 称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合并数 占年度销售 金额比例% 上海索广映像股份有限公司 3,719,000.00 1,859,500.00 30.88 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 2,361,894.86 1,180,947.43 19.61 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 4,689,149.33 2,344,574.67 38.93 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 1,275,300 637,650.00 10.58 合 计 1,204,534,419 6,022,672.10 100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公司主营业务萎缩进出口贸易受流动资金缺乏影响经营陷入困境下一步公司拟通
28、过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突出主营业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以摆脱经营之困境 二公司投资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任何投资情况 三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1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增减% 11 总资产 382,521,491.33 485,451,930.33 -21.20 股东权益 -115,429,227.85 61,042,580.73 -289.10 主营业务利润 4,527,155.92 3,943,890.03 14.79 净利润 -176,471,808.58 -424,536,494.07 -58.43 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363,9
29、71.55 -4,409,439.58 108.25 变动的主要原因 1总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坏帐准备转让珠江冶炼厂股权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2股东权益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计提坏帐准备利息大幅增加及年度内计提预计负债详见附注中解释 四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 2002 年度审计报告的说明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鑫光公司已发生多宗标的金额巨大的债务诉讼担保诉讼投资纠纷诉讼且母公司日常运作所需的流动资金极度缺乏目前账面的实物资产股权资产土地使用权均已被抵押查封或冻结主营业务极度萎缩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30、司认为鑫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五2003 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3 年度董事会计划一方面继续推进公司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人员重组工作盘活现有资产通过重组使公司重获生机另一方面对现有资产进行整合配合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突出主营业务培育公司利润增长点尤其是在公司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下力争在重组方支持和帮助下实现扭亏为盈恢复上市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了十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董事人员变动并选举三个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动的议案 关于经理班子变动的议案 12 2第四
31、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02 年 3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债权抵偿债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由此华夏证券成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2 年 4 月 6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调整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对本公司的长期投资铜川鑫光铝业公司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2 年 4 月 11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200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0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01 年
32、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决定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 2002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于董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议案 选举杜斌先生为副董事长 关于除独立董事外给予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津贴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0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0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02 年第一季度报告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2 年 6 月 7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
33、通过了有关董事人员变动的决议 13 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2 年 6 月 28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与中色建设深圳绿保三方签署的债务转移协议书 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2 年 8 月 8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同意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在 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之间向广州市黄埔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申请的人民币 228 万元短期贷款授信融资项下债务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同意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在 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之间向中国银行广州黄埔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900 万元短期贷款授信融资项
34、下债务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 授权夏令生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广州市黄埔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中国银行广州黄埔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的担保法律文件 根据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规定合资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是按投资比例各 50%由中日双方分别提供担保 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2 年 8 月 11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交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建设赣州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虔东稀土五家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 1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02 年 8 月 14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35、 200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成立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的议案 1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02 年 8 月 30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董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0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1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02 年 9 月 30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同意王宏先生杜斌先生辞去正副董事长职务选举彭海波先生翟彬先生为正副董事长 同意宫新勇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温镇先生为财务总监 1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0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4 200
36、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张志德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200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2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76,471,808.5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0,863,631.162002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57,335,439.74 元因本年度经营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九 监事会报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
37、开六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2 年 3 月 7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2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2 年 4 月 11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200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200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监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会议并审议了以下以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2 年
38、 4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上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2 年 6 月 7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2 年 6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上 15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2 年 8 月 14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0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02 年 8 月 29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2 年 8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上 6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02 年 10 月 8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宋永跃为
39、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2 年 10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02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和使用情况 4对出售收购资产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收购资产是在公
40、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没有发生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原则进行的是公平公允的在交易中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6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所作的关于 2002 年度审计报告的说明是符合客观事实的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暂停上市后只有依靠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借助重组方的力量实现债务和解解决历史遗留的涉外担保问题从而最终实现扭亏为盈恢复上市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经营班子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工作力争使公司重获生机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16 十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原告
41、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本公司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1996 年 11 月 25 日原告与本公司签订了一份外汇贷款合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借款合同担保人下称担保人向原告安徽国投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期满后展期展期届满后本公司未能按期全部偿还借款本息2002 年元月 10 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送达传票于2002 年 3 月 1 日就上述事项开庭审理原告诉请法院1.要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原告本息共计 8,963,798.13 港元其中借款本金 780.7 万港元利息1,156,798.13 港元按 2001 年 9 月 20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卖出价
42、折合人民币 9,512,382.58 元2.要求判令本公司与担保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3.要求判令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02 年 4 月 3 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送达了2002合民二初字第 1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 780.7 万港元及逾期利息 153,996.88 港元利息计算至 2002 年 3 月 20 日2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案件受理费 57,772.00 元,诉讼保全费 47,700.10 元合计 105,472.10 元由本公司与担保人各承担 5
43、2,736.05元 由于本公司未上诉上述判决已生效并已进入执行阶段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1 月 12 日2002 年 4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及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本公司于 2002 年初收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下称深圳交行诉本公司及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借款纠纷的起诉状要求本公司偿还深圳交行借款本金3365 万元以及相应利息后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审理一审判令本公司支付深圳交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3365 万元及逾期利息并裁定冻结本公司在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拥有的 46%的股权以上相关事项本公司于2002 年 1 月 18 日20
44、02 年 3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17 2002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中院执行庭主持下本公司与深圳交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色建设赣州市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下称虔东稀土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6%股权中的 21%即19,022,867 股以每股 1.104 元该公司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0.98 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中色建设其余 25%的股权转让给虔东稀土本次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3365 万元用于支付本公司所欠深圳交行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人民币 4,080,76
45、8.33 元及相关费用人民币 382,510 元以深圳中院已查封的本公司相关资产处置款项进行清偿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8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现上述案件正处于执行阶段 3原告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1997 年 4 月 24 日原告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下称有色财务签订了一份资金拆借合同合同期满后有色财务未归还本金及逾期还款利息且目前履行还款义务有难度原告认为有色财务对本公司享有到期债权并且怠于行使债权因此以本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之诉原告诉请法院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借款本金 1,000 万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付
46、原告逾期还款罚息 2,270,700 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至还款之日止的逾期还款罚息4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一审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4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4原告赣州市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002 年 2 月 6 日赣州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虔东稀土与本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2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约定支付 1,000 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金后由于未能及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002 年 4 月 11 日虔东稀土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赣州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本
47、公司返还虔东稀土股权转让金 1,000 万元及支付违约金 200 万元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3 月 27 日2002 年 4 月 18日2002 年 4 月 30 日2002 年 6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002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中院执行庭主持下本公司与深圳交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建设虔东稀 18 土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6%股权中的 21%即 19,022,867 股以每股 1.104 元该公司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0.98 元的价
48、格协议转让给中色建设其余 25%的股权转让给虔东稀土本次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3365 万元用于支付本公司所欠深圳交行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人民币 4,080,768.33 元及相关费用人民币 382,510 元以深圳中院已查封的本公司相关资产处置款项进行清偿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8 月 3 日2002 年 8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现该案已终结 5原告四川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诉本公司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1997 年 1 月 23 日原告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下称工业财务签订一份资金拆借合同原告依约向工业财务提供了相应拆借款项借款期满后工业财务仅归还
49、了部分本金和利息余款至今未还而工业财务对本公司享有合法到期债权因此以本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之诉原告诉请法院1本公司支付原告人民币 680 万元及逾期罚息2本公司向原告支付因原告对工业财务提起诉讼申请执行所交纳的诉讼费执行费共计 63,235 元3本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原告行使代位权的其他费用 现本案一审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下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该通知书称北京第一中院在执行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远集团财务公司五矿集团财务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等分别诉中国有色金
50、属工业财务公司下称工业财务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工业财务不能履行义务上述申请执行人向北京第一中院提供本公司对本案被执行人工业财务负有大量到期债务尚未清偿根据有关规定经上述申请执行人申请北京第一中院通知本公司下列事项1本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的十五日内直接向本案申请执行人履行本公司对本案被执行人所负的到期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本公司对本通知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3本公司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向本案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法院依法有权对本公司强制执行4本公司若在收到本通知后违反本通知规定向本案被执行人清偿 19 到期债务使本案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债权无法实
51、现的法院将依法追究本公司对本案申请执行人的赔偿责任和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本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并已提交北京第一中院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7原告广东粤华有色金属联合开发公司诉广东珠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投资纠纷案 原告诉称1989 年 8 月 29 日原告与珠江冶炼厂现广东珠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省信息技术开发公司三方签订 珠江冶炼厂第一分厂合资协议原告占 20%的出资比例投资额为 510 万元1997 年 2 月 21 日原告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与
52、本公司广州珠江冶炼厂签订珠江冶炼厂资产重组协议约定广州珠江冶炼厂从改组方案实施后半年开始六个月还清原告的投资款 510 万元及银行同期基建贷款利息且股东负连带责任原告诉请法院1依法判决被告广东珠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返还联营投资款 510 万元及截止到 2002 年 4 月 30 日的应付利息人民币 6,608,023.61元合计人民币 11,708,023.61 元2要求本公司承担偿还责任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6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广州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如下 1珠海鑫光珠江稀土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清偿344 万元并支
53、付相应利息给粤华公司 2驳回粤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68550 元财产保全费 59060 元合共 127610 元由珠江稀土负担 58268 元粤华公司负担 69342 元 该案目前正处于执行阶段 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8原告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诉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及本公司借款纠纷案 本公司于 2002 年 6 月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珠法经初字第 001 号传票及起诉状原告诉称1996 年 11 月 21 日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被告一)向原告申请开立金额为 USD784,000 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1996
54、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同意承兑付款原告为被告垫付了 USD784,000 元并在被告的申请下原告为被告的该 USD784,000 元 20 做了进口押汇对于该笔进口押汇本公司愿意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外还以所有的珠海吉大旅游路金苑大厦作抵押担保并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原告诉请法院: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押汇本金 USD657,000利息USD210,704.49利息暂计至 2001 年 8 月 20 日及从 2001 年 8 月 21 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本公司对于被告一拖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抵押担保责任3判令原告对于抵押物珠海吉大旅游路金苑大厦享有优先受
55、偿权4请求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本案一审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6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9原告华比富通银行诉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借款合同及担保纠纷案 原告诉被告借款合同及担保纠纷一案本公司曾于 2001 年 8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 2001 年中报中进行了披露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02 年 6 月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金光公司应向原告华比富通银行偿还欠款1,109,765.86 美元及利息,利息从 1999 年 5 月 1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2本公司对金光
56、公司不能偿还原告华比富通银行之上述借款债务部分承担 50%的赔偿责任 上述事项已于 2002 年 7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 1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本公司因不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珠中法经初字第 10 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作出2001粤法经一终字第 43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撤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珠法经初字第 10 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上述事项已于 2002 年 9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 该案发回重审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已于 2003年 2 月
57、20 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11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21 本公司因不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1 珠法经初字第 60 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作出2001粤高法经一终字第 4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撤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珠法经初字第 60 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上述事项已于 2002 年 9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 该案发回重审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已于 2003年 1 月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12原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及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担保
58、纠纷案 本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珠法民四初字第04 号传票一份及民事起诉状三份原告均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中行被告分别为诉状一二均为本公司诉状三为本公司及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铜川铝业 诉状一: 原告诉称1997 年 5 月 21 日新华银行香港分行今香港中行贷款人与金志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金志公司借款人签订了一份客户协议1997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契约1998 年 6 月 23 日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陆仟捌佰叁拾伍万港元 诉状二原告诉称1995 年 10 月 2 日新华信托储蓄商业银行香港分行后改称
59、新华银行香港分行今香港中行贷款人与标明贸易公司借款人签订了一份客户协议同日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伍佰万港元1996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1996 年 4 月 9 日借款人再次从贷款人处提取壹仟万港元 诉状三原告诉称1997 年 2 月 18 日新华银行香港分行今香港中行贷款人与金明亮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签订了一份还款承诺函本公司铜川铝业作为担保人分别于 1997 年 1 月 8 日1997 年 2 月 3 日向贷款人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1997 年 3 月 5 日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美金贰佰万元 根据诉状一原告请求如下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35,102
60、,479.15港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 7,957,588.85 港元3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三万港元4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22 根据诉状二原告请求如下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570,930.38 港元1,287,902.73 美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 68,533.15 港元244,003.94 美元3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三万港元4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诉状三原告请求如下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1,000,000.00美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 800,469.88 美元3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三万港元4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1
6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13原告中国银行诉本公司担保纠纷案 本公司 12 月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珠法民二初字第 187 号传票及起诉状原告诉称1994 年 4 月 27 日被告在香港的分支机构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向原告下属的卢森堡分行借款 300 万美元期限三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出具了无条件担保函贷款到期后金光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后陆续偿付了部分贷款本息余款 240.357617 万美元至今未能偿还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履行保证责任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共计240.357617 万美元2由被告承担原告追讨该笔贷款的所有费用共计100000 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上述事项本公
62、司已于 2003 年 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程 1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及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冻结了本公司在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拥有的 46%的股权2002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中院执行庭主持下本公司与深圳交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色建设赣州市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下称虔东稀土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6%股权中的 21%即 19,022,867 股以每股 1.104 元该公司截止 2001 年 12
63、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0.98 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中色建设其余 25%的股权转让给虔东稀土本次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3365 万元用于支付本公司所欠深圳交行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人民币 4,080,768.33 元及相关费用人民币 382,510元以深圳中院已查封的本公司相关资产处置款项进行清偿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8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3 上述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的股权 22002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就转让所拥有的中外合资企业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50%股权与日本国化成 Optonix 株式会社签署了股权
64、转让协议将其在合资企业拥有的全部股权注册资本 4700 万人民币中的 2350万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50%转让给日本国化成 Optonix 株式会社双方协议以交易标的 2002 年第三季度的净资产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定价依据协议转让价款为相当于 1920 万元人民币的日元或美元金额珠江光电在本公司的投资原值为 2350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02 年 9 月 30 日帐面价值为 19,137,866.65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本公司本身预计实现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 62,133.35 元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本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65、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抵偿债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色建设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夏证券签订了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一中经初字第 1124 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对华夏证券负有债务共计人民币 1635.2 万元另据 1997 年 8 月27 日形成的出资转让合同及相关文件中色建设对本公司负有不少于人民币 1635.2 万元的债务并合法持有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共 148,933,274 股 为尽快清偿华夏证券本公司和中色建设存在的上述债权债务依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与上述两家公司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中色建设同意将
66、其持有的本公司 1460 万股按每股 1.12 元折合人民币 1635.2 万元转让给华夏证券以抵偿对本公司的债务本公司对中色建设所欠款项已按 27%计提坏帐准备同时华夏证券与本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就此了结 上述协议生效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将成为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方中色建设 2交易内容中色建设拥有的本公司 3.83%的股权即 1460 万股 3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24 4转让价格中色建设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460 万股按每股 1.12元折合人民币 1635.2 万元转让给华夏证券以抵偿对本公司的债务 5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以股权办理完过户手续为标
67、准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 2002 年 3 月 5 日的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22002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建设深圳绿保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已改称深圳绿裕签署了债务转移协议书截止到该协议签署之日中色建设欠本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 32,943,584.87 元该协议生效后原应由中色建设向本公司清偿的人民币 32,943,584.87 元债务转移给深圳绿保自此本公司与中色建设之间上述人民币 32,943,584.87 元债权债务关系消失深圳绿保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该债务并自本协议生效时起向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截止 2002 年 3 月 31 日中色
68、建设持有本公司 35.265%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方中色建设 2交易内容中色建设负有对本公司人民币 32,943,584.87 元的债务 3定价原则以不低于有色鑫光 2001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色鑫光 2001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为0.13 元为依据而确定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股 0.3073 元 4转让价格中色建设将持有的本公司 29%的股权折合 110,468,379股转让给深圳绿裕转让价格为 0.3073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3,395 万元转让价款以股权转让金定金人民
69、币 100 万元和股权转让金人民币32,943,584.87 元分别支付 5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交付股权的定金并于股东大会通过及财政部批准后取得股权同时承担债务 上述事项公司已在 2002 年 6 月 29 日7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32002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中院执行庭主持下本公司与深圳交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建设虔东稀土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6%股权中的 21%即 19,022,867 股以每股 1.104 元该公司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0.9
70、8 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中色建设其余 25%的股权转让给虔东稀土本次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3365 万 25 元用于支付本公司所欠深圳交行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人民币 4,080,768.33 元及相关费用人民币 382,510 元以深圳中院已查封的本公司相关资产处置款项进行清偿 上述协议签订前中色建设持有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截止2002 年 3 月 31 日中色建设持有本公司 35.265%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方中色建设 2交易内容本公司所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21%的股权 3定价原则以每股 1.104 元该公司截止 2001 年
71、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0.98 元的价格协议转让 4转让价格将本公司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6%股权中的21%即 19,022,867 股以每股 1.104 元该公司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0.98 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中色建设相当于人民币21,001,245.168 元 5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将款项直接汇至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帐户 上述事项公司已在 2002 年 8 月 3 日8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上披露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事项 1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之间向广州市黄埔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
72、申请的人民币 228 万元短期贷款授信融资项下债务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之间向中国银行广州黄埔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900 万元短期贷款授信融资项下债务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事项公司已在 2002 年 8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上披露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没有委托理财计划 五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 2002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与原第一大股东中色建设现第一大股东深圳绿裕签署了债务转移协议书截止到该协议签署之日中色建设欠本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 32,943,584.87 元该协议生效后原应由中色建设
73、向本公司清偿的人民币 32,943,584.87 元债务转移给深圳绿裕自此本公司与中色建设之间上述人民币 32,943,584.87 元债权债务关系消失深圳绿裕保证在本协 26 议生效后的十日之内一次性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 32,943,584.87 元或以经本公司认可并由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等值净资产支付 截止本报告期末深圳绿裕尚未对该笔债务进行清偿 六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 2002 年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三年 本年度内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32 万元 七2001 年 1
74、2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送达了关于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稿为此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并于 2002 年 3 月 11 日12 日参加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组织的听证会该事项已在 200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公司于 2002 年 4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罚字20025 号关于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1违规事实 1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 1997 年本公司在配股说明书中披露配股募集资金 12127.29 万元实际募
75、集 11517 万元将用于投资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铝业本公司 1997 年年报中披露已将配股募集资金 6800 万元投入铜川铝业自备电厂项目其余 4717 万元暂作公司流动资金1998 年至 2000 年年报中均披露已将配股募集资金 7700 万元投资于铜川铝业自备电厂项目其余 3817万元暂作公司流动资金 经查1997 年本公司在深圳工行期货处专户内的配股资金 10481.58 万元使用情况如下划入铜川铝业投资款 2000 万元归还深圳国投公司借款本息8261.84 万元支付平安证券贷款利息 150 万元支付本公司期货处欠款 3.33万元支付汇款手续费 0.04 万元余款 66.
76、38 万元划回本公司本公司在1997 年至 2000 年年报中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事实不符 该事项已在 2002 年 2 月 9 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补充公告 2 遗漏对外担保 27 经查实截止 199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429 万美元本公司未在 1999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迟至 2000 年年报才首次披露为金光国际有限公司担保 1539 美元 该事项已在 2001 年 2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02 年 1月 8 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补充公告 3将 1998 年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取得的净资产计入未分配利润造成财务报告虚假陈
77、述 1998 年本公司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将其净资产 1259.75 万元计入未分配利润使未分配利润虚增 1259.75 万元致使本公司在 1998 年至 2000 年年报中未分配利润存在虚假 该事项本公司将尽快进行核实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披露 2处罚决定 1对本公司处以警告罚款 50 万元并责令改正虚假陈述的行为 2对本公司原董事长张健副董事长王宝林原董事崔贵生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 5 万元对本公司原董事李德国董事梁学兵谢亚衡方国全陈飞刘才明黄建国王宏李国林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 3 万元对本公司原董事张振生处以警告 3鉴于董事李大荣主动改正违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李大荣处以警告 该事项已在
78、 2002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 八其它重大事件 2002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根据中色建设与深圳绿保 2002 年 6 月 26 日签订的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珠海鑫光集团的部分股权转让协议书中色建设将持有的本公司 29%的股权折合 110,468,379 股转让给深圳绿保转让价格为 0.3073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3,395 万元转让价款以股权转让金定金人民币 100 万元和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32,943,584.87 元分别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后深圳绿保持有本公司 29%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79、中色建设仍持有本公司 6.265 %的股份 2002 年 8 月 30 日董事会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告称2002 年 8月 27 日财政部财企2002339 号文财政部关于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珠海 28 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14893.3274 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11046.8379 万股转让给深圳绿保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本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29 日2003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九期后事项 1本公司 2003 年 1 月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珠法民四初字
80、第 04 号第 05 号第 06 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原告均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两起的被告为本公司后一起的被告为本公司及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三起担保纠纷案本公司曾于 2002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珠海中院受理上述三起担保纠纷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进行了审理现珠海中院三份民事裁定书认定因上述担保合同之主合同诉讼受香港法院管辖在原告未先就主合同的效力责任等经仲裁机构或管辖权的法院确定前一审法院均作出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 2003 年 1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本公司 2003 年 2 月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
81、海中院民事判决书两份具体情况如下 案件一 原告香港鸿威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司合资经营纠纷一案珠海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珠海中院2001珠法经初字第 237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人民币 12108650 元及其利息从1995 年 5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给原告香港鸿威投资有限公司本案诉讼费人民币 110171 元由被告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案件二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珠海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珠海中院2002珠法经初字第 234
82、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应承担金光公司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未能偿还借款本息 12 的赔偿责任金光公司所欠贷款金额为2988464.79 美元的本金及从 2000 年 9 月 19 日起至起诉之日 2001 年 11 月 26 日止的利息 515042.88 美元被告偿付原告因追 29 偿贷款所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23390 港元及 94500 美元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固定诉讼费 1550 港元1775 港元的一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59055元由原告负担 75927 元被告负担 75928 元 上述事项本公司于 2003 年 2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3本公司 200
83、3 年 2 月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珠法民四初字第19 号20 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案件一 原告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被告为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原告诉称1993 年 5 月 29 日原告与金光国际有限公司下称金光公司签订贷款合约向金光公司提供各种贷款信用证信托提货等银行服务被告于 1993 年 12 月 31 日向原告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并于 1998 年6 月 18 日重签确认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担保责任偿还金光公司欠原告贷款本息共计港币 5,382,244.75 元美元 10,148,391.84利息计至 2002 年 9 月 9 日
84、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 2002 年 9 月 10 日起至其全部偿还原告贷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利息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其垫付的逾期行政费港币 43000.00元保险费港币 2100.00 元;地产代理佣金费: 港币 26,000.00 元;抵押物业换锁费:港币 25.00 元;抵押物业估价费:港币 1750.00 元 上述金额共计港币:5,455,119.75 元美元 10148391.84 元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因诉讼而引起的全部费用 案件二 原告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被告为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原告诉称1996 年 3 月 4 日原告与标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标明公司签订
85、贷款合约向标明公司提供各种贷款信用证信托提货等银行服务被告于 1996 年 2 月 16 日向原告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标明公司依照原告的要求和规定按时清还对原告的所有欠款担保金额以标明公司欠原告的所有债务本金不超过港币贰千万元及相应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费用为限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30 1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担保责任偿还标明公司欠原告贷款本息共计港币 10,894,792.32 元美元 1,452,423.26利息计至 2002 年 9 月 9 日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 2002 年 9 月 10 日起至其全部偿还原告贷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利息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其垫付的逾期行政费港币 3
86、7,500.00元地产代理佣金费: 港币 24,000.00 元;申请借款人清盘费:港币 41,160.00元;抵押物业估价费:港币 350.00 元 上述金额共计港币:10,997,802.32 元美元 1,452,423.26 元 4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因诉讼而引起的全部费用 上述事项本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十一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03第 1050 号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2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02 年度的利润分配表和合并
87、利润分配表2002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经审计贵公司主营业务已极度萎缩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极度缺乏且陷于标的金额巨大的对外担保诉讼债务诉讼之中母公司账面的股权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均已被抵押或冻结因而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认为除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有关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 2002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
88、并财务状况2002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2002 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及合并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31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淑燕张艳 中国北京 报告日期2002 年 4 月 16 日 一 会计报表见附表 二 会计报表附注见附件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亲笔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公司章程 董事长(签字) 总经理(签字) 珠海
89、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 28 日 32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924,784.53 108,612.22 560,812.98 254,211.50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五2 3,342,130.12 3,980,309.24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五3 61,438,010.48 55,415,338.38 63,302,848.96 57,578,281.74 其他应收款 五
90、4 91,126,903.04 91,036,927.41 127,705,809.48 127,644,752.39 预付账款 6,498.00 3,000.00 应收补贴款 64,241.02 64,241.02 存货 五5 4,799,525.73 7,028,195.83 1,590,305.46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61,702,092.92 146,625,119.03 202,580,976.49 187,067,551.09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五6 86,223,546.78 105,937,805.09 138,099,13
91、1.62 156,555,278.03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86,223,546.78 105,937,805.09 138,099,131.62 156,555,278.03 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五7 153,000,829.18 127,488,047.26 152,989,868.20 127,463,499.26 减累计折旧 五7 65,278,755.29 57,944,563.34 56,524,771.50 50,887,776.50 固定资产净值 五7 87,722,073.89 69,543,483.92 96,465,096.70 76,575,722
92、.7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7 5,800,000.00 5,800,000.00 5,800,000.00 5,800,000.00 固定资产净额 五7 81,922,073.89 63,743,483.92 90,665,096.70 70,775,722.76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3,090.00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81,922,073.89 63,743,483.92 90,668,186.70 70,775,722.7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五8 51,880,490.94 49,144,849.32 53,270,222.40 50,428,111.92 长期
93、待摊费用 五9 793,286.80 833,413.12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52,673,777.74 49,144,849.32 54,103,635.52 50,428,111.92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 产 总 计 382,521,491.33 365,451,257.36 485,451,930.33 464,826,663.80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3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0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9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0 105,035,773.20 93,363,332.60 156,018,644.26 138,957,333.18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11 24,612,959.69 19,535,512.86 22,829,232.27 19,576,212.86 预收账款 五12 24,504,221.87 24,504,221.87 22,194,922.66 22,194,922.66 应付工资 441,718.19 441,718.19 1,227,231.46 1,227,231.46 应付福利费 423,260.61 423,260.61 -13,488.20
95、-121,088.13 应付股利 五13 5,437,376.66 5,437,376.66 5,437,376.66 5,437,376.66 应交税金 五14 18,988,919.85 18,827,486.17 18,182,394.32 18,019,923.10 其他未交款 9,459.20 9,459.20 9,459.20 9,459.20 其他应付款 五15 102,364,517.40 102,205,604.54 106,626,923.04 106,586,058.15 预提费用 五16 39,242,805.67 39,242,805.67 20,714,985.45
96、 20,714,985.45 预计负债 五17 157,309,706.84 157,309,706.84 51,601,668.48 51,601,668.4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五18 19,580,000.00 19,580,000.00 9,790,000.00 9,79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97,950,719.18 480,880,485.21 414,619,349.60 393,994,083.07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9,790,000.00 9,79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9,790,00
97、0.00 9,790,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 债 合 计 497,950,719.18 480,880,485.21 424,409,349.60 403,784,083.07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五19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减已归还投资 股本净额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资本公积 五20 227,857,870.47 227,857,870.47 227,8
98、57,870.47 227,857,870.47 盈余公积 五21 33,122,893.42 33,122,893.42 33,122,893.42 33,122,893.42 其中:法定公益金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未分配利润 五22 -757,335,439.74 -757,335,439.74 -580,863,631.16 -580,863,631.1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115,429,227.85 -115,429,227.85 61,042,580.73 61,042,58
99、0.7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82,521,491.33 365,451,257.36 485,451,930.33 464,826,663.80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35 资产负债表附表1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回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回数 期末余额 一坏账准备金合计 432,491,586.19 24,074,653.80 304,506.55 456,261,733.44 432,187,079.64 24,074,653.80 4
100、56,261,733.44 其中应收账款 134,650,617.05 4,006,998.69 301,293.01 138,356,322.73 134,349,324.04 4,006,998.69 138,356,322.73 其他应收款 297,840,969.14 20,067,655.11 3,213.54 317,905,410.71 297,837,755.60 20,067,655.11 317,905,410.71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962,062.60 1,312,994.20 3,275,056.80 1,962,
101、062.60 1,312,994.20 3,275,056.80 其中库存商品 1,962,062.60 1,312,994.20 3,275,056.80 1,962,062.60 1,312,994.20 3,275,056.80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30,430,000.00 30,430,000.00 30,430,000.00 30,430,000.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0,430,000.00 30,430,000.00 30,430,000.00 30,430,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800,000.00 5,800,000.00
102、5,800,000.00 5,800,00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5,800,000.00 5,800,000.00 5,800,000.00 5,800,000.00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专利权 商标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36 资产负债表附表2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200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股本 期初余额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380,925,44
103、8.00 380,925,448.00 本期增加数 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入 盈余公积金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新增资本或股本 本期减少数 期末余额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二资本公积 期初余额 227,857,870.47 227,857,870.47 218,223,154.23 218,223,154.23 本期增加数 9,634,716.24 9,634,716.24 其中资本溢价 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接受现金捐赠 股权投资准备 7,284,624.95 7,284,624.95 拨款转入 外币资本折
104、算差额 其他资本公积 2,350,091.29 2,350,091.29 本期减少数 其中转增资本或股本 期末余额 227,857,870.47 227,857,870.47 227,857,870.47 227,857,870.47 三法定和任意公积金 期初余额 21,493,068.72 21,493,068.72 21,493,068.72 21,493,068.72 本期增加数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本期减少数 其中弥补亏损 转增资本或股本 分派现金股利或 分派股票股利 期末余额 21,493,068.72
105、21,493,068.72 21,493,068.72 21,493,068.72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期初余额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本期增加数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本期减少数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数 期末余额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11,629,824.70 五未分配利润 期初未分配利润 -58
106、0,863,631.16 -580,863,631.16 -156,327,137.09 -156,327,137.09 本期净利润 -176,471,808.58 -176,471,808.58 -424,536,494.07 -424,536,494.07 本期利润分配 期末未分配利润 -757,335,439.74 -757,335,439.74 -580,863,631.16 -580,863,631.16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37 合 并 利 润 表 2002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2年度 2001年度 合并数 母公司数
107、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五23 16,946,829.96 2,670,143.16 20,117,185.24 6,811,029.97 减主营业务成本 五23 12,419,674.04 2,641,700.55 16,173,295.21 7,017,144.2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4,527,155.92 28,442.61 3,943,890.03 -206,114.32 加其他业务利润 五24 83,140.71 83,140.71 1,901,019.81 1,901,019.81 减营业费用 1,584,859.58 888,174.51 1,39
108、4,835.10 749,009.91 管理费用 五25 40,885,469.12 39,695,474.19 318,876,803.02 318,271,291.38 财务费用 五26 24,608,156.79 23,270,411.94 13,837,342.09 14,264,009.78 三营业利润 -62,468,188.86 -63,742,477.32 -328,264,070.37 -331,589,405.58 加投资收益 五27 -6,091,574.84 -4,833,462.94 -44,246,437.39 -40,880,484.49 补贴收入 82,753.
109、00 82,753.00 37,864.00 37,864.00 营业外收入 8,186.16 4,000.00 45,723.94 2,600.00 减营业外支出 五28 108,002,984.04 107,982,621.32 52,109,574.25 52,107,068.00 四利润总额 -176,471,808.58 -176,471,808.58 -424,536,494.07 -424,536,494.07 减所得税 少数股东本期损益 五净利润 -176,471,808.58 -176,471,808.58 -424,536,494.07 -424,536,494.07 补充
110、资料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4,181,942.92 4,181,942.92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利润总额(减少以-表示) 1,380,663.51 1,380,663.51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利润总额(减少以-表示) -25,083,141.45 -25,387,648.00 -264,146,520.14 -265,486,348.92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38 利 润 表 附 表 2002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元/股
111、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元/股 主营业务利润 0.012 0.012 营业利润 -0.164 -0.164 净利润 -0.463 -0.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0.191 -0.191 注公司本年度全面摊薄净资产为-115,429,227.8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为-27,193,323.56元营业利润为 -62,468,188.86元净利润为-176,471,808.5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658,953.62元因而计算相关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已失去意义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39 合 并 利 润 分 配 表 2002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112、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2年度 2001年度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净利润 -176,471,808.58 -176,471,808.58 -424,536,494.07 -424,536,494.0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80,863,631.16 -580,863,631.16 -156,327,137.09 -156,327,137.09 盈余公积金转入数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757,335,439.74 -757,335,439.74 -580,863,631.16 -580,863,631.16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法定公益金 职工福利及奖励金 提取储备基金
113、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57,335,439.74 -757,335,439.74 -580,863,631.16 -580,863,631.16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757,335,439.74 -757,335,439.74 -580,863,631.16 -580,863,631.16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41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02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
114、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728,652.73 3,406,975.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29 6,120,422.27 6,115,337.32 现金流入小计 26,849,075.00 9,522,313.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07,218.74 1,416,580.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83,494.18 1,194,213.15 支付各项税费 1,328,476.41 17,386.2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0 7,841,091.57 6,793,820.24 现金流出小计 20,260,280.
115、90 9,422,00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88,794.10 100,312.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3,25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3,250.0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6,247.00 7,999.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6,247.00 7,999.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97.00 -7,99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6、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5,779,125.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5,779,125.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1,372,995.48 20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75,041.8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1,948,037.31 205,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8,912.31 -205,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32,913.24 -32,913.2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3,971.55 -145,599.28 法定代表
117、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42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续 2002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76,471,808.58 -176,471,808.58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5,083,141.45 25,387,648.00 固定资产折旧 8,767,206.10 7,056,786.84 无形资产摊销 1,429,857.78 1,283,262.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0,126.32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16,281,538.22 16,281,
118、538.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3,25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8,612.72 财务费用 23,816,605.61 23,227,613.39 投资损失减收益 6,091,574.84 4,883,462.94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915,675.89 277,311.2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4,252,155.02 -4,903,395.9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836,369.59 -2,630,144.11 预计负债的增加减减少 105,708,038.36 105,708,03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9、流量净额 6,588,794.10 100,312.9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24,784.53 108,612.2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60,812.98 254,211.5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3,971.55 -145,599.28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1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除另加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002 年 12 月
120、31 日 一公司简介 (1)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44 号文批准组建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日和三十日分别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44 号文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107 号文批准公司吸收合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珠海供销公司资产净值入股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59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6 元连同原公司内部职工股 3,000 万股共计可流通普通股(A 股)5,370 万股 一九九六年
121、六月十四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155 号上市通知书本公司可流通普通股(A 股)5,370 万股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九九六年度分红方案并经广东省证监会粤证监函1997077 号文批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发布分红送股公告按分红前总股本 214,719,873 股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共送红股 42,943,974 股分红后总股本为 257,663,847股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 62 号文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 64,415,960 股普通股公司股东实际认购
122、配股为 20,196,078 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向公司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103,065,523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累计股本总数为 380,925,448 股 (2)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册登记注册号为19037896-X公司注册资金为 38,093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有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2 属矿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农具化工类的出口和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农具有色金属的进口(具体商品按经贸部95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1579 号
123、文经营)有色金属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不含金银)矿产品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器材普通机械建筑材料矿山工程车辆五金交电粮油及制品汽车配件技术咨询服务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制以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期末按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按照当月 1 日国家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为记账
124、本位币记账月份终了对外币账户余额按月末国家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进行调整其差额依据相关业务性质予以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7坏账核算方法 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2001 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70%此比例的确定并不是所有应收款项均按期末账面余额的 70%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在对公司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3 所有欠款单位的财务状况及账龄结构进行逐一分析以确定坏账可能性的基础上根据估计可以收回的欠款占全部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倒算得出2002 年度公司
125、在对应收款项根据目前欠款单位的财务状况再进行逐一分析各欠款单位的坏账可能性本年度再增加计提坏账准备 24,074,653.80元即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实际上采用的是个别认定法 本公司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自 2002 年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该公司 2002 年度自身执行的会计政策中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而 2001 年度及以前由于该公司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一直未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母公司在合并会计报表时对该合营公司的应收款项按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估计计提 5%的坏账准备后再进行合并报表本年度考虑到该合营公司的应收款项确实不存在坏账情形因此合并会计报表时对该公司的应
126、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确认的标准 (1)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账款 (2) 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报董事会批准后可以列作坏账 8存货核算方法 (1)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及低值易耗品等 (2) 取得存货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和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4) 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凡投资
127、额占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上(含 50%)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凡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上 50%以下的或虽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凡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的或虽占 20%或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2)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4 期末公司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期
128、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物品 (2)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3)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根据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原值的5%)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4.75 机器设备 10 9.50 运输工具 5 19 办公及其他设备 5 19 (4)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采用单项计提的方法 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129、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全额计提准备 a)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b)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c)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d) 已遭毁损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e)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5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与在建工程项目有关的借款资金的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在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
130、损益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为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 在期末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具体采用单项计提的办法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工程 (2)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12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 无形资产按取得的实际成本入账按照规定的年限平均摊销 (2) 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采用单项计提的办法在报告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
131、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降低导致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a) 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b) 无形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期限内预期不可恢复 c) 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年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b) 其他足以证明无形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3) 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将该项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包括 a) 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已
132、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b) 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保护且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c)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况 1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开办费用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均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6 14预计负债的确认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作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预计负债项目单独反映 (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 (1) 预计负债的金额应当是
133、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 (2)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该按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3) 如果所需数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如果清偿上述符合确认条件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但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15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或产品公司已将商品或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或产品实施继
134、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以劳务已经提供并收款或取得收款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16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7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的合并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按财政部制定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有关要求编制各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及往来均已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予以抵消纳入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7 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或合营公司尚未执行母公司会计政策的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时已按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其中对合营公司广州
135、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比例合并方式 18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本年度母公司坏账准备增加 24,074,653.80 元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1,312,994.20 元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坏账准备减少 609,013.10 元按 50%股权比例计算坏账准备减少 304,506.55 元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 2002 年度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为-25,083,141.45 元 三税项 1增值税适用 17%的税率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 5%计征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 7%和 3%计征缴纳 4所得税公司本部按珠海经济特区有关规定所得税率为 1
136、5%外地公司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 70%计缴,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计缴,税率为 12% 6其他各税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照章缴纳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没有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0%股权 2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公 司 名 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投资额 拥有权益比例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47,000,000.00 荧光粉生产 23,500,000.00 50%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2002/12
137、/31 2001/12/31 现 金 77,085.19 138,647.65 银行存款 840,700.76 415,166.75 其他货币资金 6,998.58 6,998.58 合 计 924,784.53 560,812.98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8 2应收票据 2002/12/31 2001/12/31 票据种类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3,342,130.12 100% 3,980,309.24 100% 合 计 3,342,130.12 100% 3,980,309.24 100% 1期末应收票据 3,342,130.12 元均为期限 6
138、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03年 1 月2003 年 6 月不等均为本公司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应收货款 2本项目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3应收账款 合并数 (1) 账龄分析 2002/12/31 2001/12/31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6,202,672.10 3.10% 180,000.00 54,478,511.46 27.52% 34,218,148.87 一年至二年 50,565,583.23 25.31% 2,867,582.31 46,098,926.42 23.
139、29% 32,269,248.49 二年至三年 45,632,782.32 22.84% 43,942,414.19 14,576,913.81 7.36% 10,203,839.67 三年以上 97,393,295.56 48.75% 91,366,326.23 82,799,114.32 41.83% 57,959,380.02 合 计 199,794,333.21 100% 138,356,322.73 197,953,466.01 100% 134,650,617.05 (2) 本项目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3)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140、 日止欠款前 5 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占总额比例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1 43,400,345.46 21.72% 2001 年 托管利润及往来款 中国有色进出口珠海公司 25,439,019.32 12.73% 1997-2001 年 往来款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12,249,751.33 6.13% 1997-2001 年 应收销售代理费及往来款 陕西资源开发公司 7,214,965.33 3.61% 1998-2000 年 货款 陕西鑫安工贸公司 6,631,033.41 3.32% 2000 年 货款 *1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中国长城铝业公司43,4
141、00,345.46 元此余额中包括本公司1997 年对孟州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孟电公司投资款 1000 万元1999 年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9 拟重组本公司时为解除本公司对香港金光国际有限公司的部分担保责任而支付人民币 6000 万元给相关债权人银行详见附注八1 中的注释本公司 1999 年将此笔投资款 1000 万元转移给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以抵减本公司欠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的债务 本公司于 1997 年 5 月与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政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购买该市政府持有的孟电公司 47.33%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初定为 1300 万元1999 年 3 月经双方补充协
142、议再将转让价款追加 300万元合计转让价款为 1600 万元本公司于 1997 年 6 月付给该市政府股权转让定金 1000 万元余600 万元以该市政府欠孟电公司的电费转由本公司承担但本公司欠孟电公司 600 万元款项至 2002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归还 由于上述事项属国有资产转让而当时未对孟电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基准日 1997 年 5 月 31 日的整体审计与评估导致孟电公司的股权过户及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至今未能办理因而本公司将此笔投资款仍挂于应收账款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孟电公司截止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02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812 万元负债总额 15,949 万元
143、所有者权益为 1,863 万元 如上述股权变更手续最终得以完成则本公司对孟电公司的长期投资成本为 1600 万元其中约718 万元为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并在未来 10 年内予以摊销 (4) 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合计数为 94,935,114.85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47.52% 母公司数 账龄分析 2002/12/31 2001/12/31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80,000.00 0.09% 180,000.00 48,452,651.23 25.25% 33,916,855.86 一年至二年 50,565,583.23 26.10% 2,
144、867,582.31 46,098,926.42 24.02% 32,269,248.49 二年至三年 45,632,782.32 23.55% 43,942,414.19 14,576,913.81 7.59% 10,203,839.67 三年以上 97,393,295.56 50.26% 91,366,326.23 82,799,114.32 43.14% 57,959,380.02 合 计 193,771,661.11 100% 138,356,322.73 191,927,605.78 100% 134,349,324.04 2 其他应收款 合并数 (1) 账龄分析 2002/12/3
145、1 2001/12/31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39,993,889.53 9.78% 3,279,095.45 77,588,527.74 18.23% 54,281,500.37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0 一年至二年 25,732,629.26 6.29% 25,695,580.44 115,891,072.89 27.23% 81,123,835.42 二年至三年 111,124,225.33 27.17% 111,123,050.33 114,931,815.80 27.01% 80,440,879.81 三年以上 2
146、32,181,569.63 56.76% 177,807,684.49 117,135,362.19 27.53% 81,994,753.54 合 计 409,032,313.75 100% 317,905,410.71 425,546,778.62 100% 297,840,969.14 (2) 本项目中持本公司 29%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欠款为 32,943,584.87元 (3)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欠款前 5 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占总额比例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 175,708,021.04 42.96% 96-
147、2002 年 改组上市时资产剥离形成的债权及往来款 金怡酒店 44,582,308.19 10.90% 97-2002 年 租金及往来款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2,943,584.87 8.05% 2002 年 向中色建设购买本公司 29%股份时承担的债务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 29,473,713.36 7.21% 97-2000 年 往来款 珠海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531,096.96 6.24% 96-99 年 合作开发房地产 (4)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合计数为 308,238,724.42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75.36% 母公司数 账龄分析 2002/12
148、/31 2001/12/31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39,942,137.72 9.77% 3,279,095.45 77,541,652.27 18.22% 54,279,156.59 一年至二年 25,695,580.44 6.28% 25,695,580.44 115,891,202.73 27.24% 81,123,841.91 二年至三年 111,123,050.33 27.17% 111,123,050.33 114,914,290.80 27.01% 80,440,003.56 三年以上 232,181,569.63 56.78%
149、177,807,684.49 117,135,362.19 27.53% 81,994,753.54 合 计 408,942,338.12 100% 317,905,410.71 425,482,507.99 100% 297,837,755.60 5存货 2002/12/31 2001/12/31 类 别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1 原材料 2,447,673.20 1,587,593.19 产成品 1,529,134.22 2,638,221.72 自制半成品 185,821.88 498,226.96 低值易耗品 636,896.43
150、 713,848.50 库存商品 3,275,056.80 3,275,056.80 3,552,368.06 1,962,062.60 合 计 8,074,582.53 3,275,056.80 8,990,258.43 1,962,062.60 6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数 1长期股权投资 2002.12.31 2001.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116,653,546.78 30,430,000.00 86,223,546.78 168,529,131.62 30,430,000.00 138,099,131.62 合 计 1
151、16,653,546.78 30,430,000.00 86,223,546.78 168,529,131.62 30,430,000.00 138,099,131.62 (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投资时间 股权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1 95 年 27.45% 100,201,401.81 10,689,958.72 89,511,443.09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2 98 年 46% 41,185,626.12 416,440.96 41,602,067.08 合 计 141,387,027.93 416,440.96 52,
152、292,025.80 89,511,443.09 *1该项股权已被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冻结 *2本年度公司将持有的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6%股权转让给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1%转让给江西赣州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25%转让价款总计为 45,784,010.00 元产生股权转让投资收益 4,181,942.92 元 3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投资时间 股权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1 99 年 20% 27,142,103.69 27,142,103.69 合 计 27,142,103.69 27,142,103.69 珠海鑫
153、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2 *1本公司持有的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已被查封以抵偿本公司所欠深圳交通银行的贷款利息及费用详见附注八5 中的注释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30,430,000.00 _ 30,430,000.00 资产潜亏挂账 合 计 30,430,000.00 30,430,000.00 母公司数 1长期股权投资 2002.12.31 2001.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136,367,805.09
154、30,430,000.00 105,937,805.09 186,985,278.03 30,430,000.00 156,555,278.03 合 计 136,367,805.09 30,430,000.00 105,937,805.09 186,985,278.03 30,430,000.00 156,555,278.03 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投资时间 股权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95 年 27.45% 100,201,401.81 10,689,958.72 89,511,443.09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96 年 50
155、% 18,456,146.41 1,258,111.90 19,714,258.31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98 年 46% 41,185,626.12 416,440.96 41,602,067.08 合 计 159,843,174.34 1,674,552.86 52,292,025.80 109,225,701.40 注本公司持有的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27.45%股权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50%股权均已被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冻结 3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投资时间 股权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 99 年 20% 27,142,
156、103.69 27,142,103.69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3 合 计 27,142,103.69 27,142,103.69 4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30,430,000.00 _ 30,430,000.00 资产潜亏挂账 合 计 30,430,000.00 30,430,000.00 7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原值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建筑物 105,765,430.93 105,765,430.93 机器设备 40,549,770.43 10,248.
157、00 40,560,018.43 运输工具 4,320,386.17 31,481.50 4,288,904.67 办公及其他设备 2,354,280.67 32,548.00 353.52 2,386,475.15 合 计 152,989,868.20 42,796.00 31,835.02 153,000,829.18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38,005,830.78 4,924,004.65 42,929,835.43 机器设备 13,030,387.48 3,417,168.91 16,447,556.39 运输工具 3,544,267.51 258,912.38 13,222.30
158、3,789,957.59 办公及其他设备 1,944,285.73 167,120.15 2,111,405.88 合 计 56,524,771.50 8,767,206.09 13,222.30 65,278,755.29 固定资产净值 房屋建筑物 67,759,600.15 62,835,595.50 机器设备 27,519,382.95 24,112,462.04 运输工具 776,118.66 498,947.08 办公及其他设备 409,994.94 275,069.27 合 计 96,465,096.70 87,722,073.8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5,800,00
159、0.00 5,800,000.00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4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 计 5,800,000.00 5,800,000.00 固定资产净额 90,665,096.70 81,922,073.89 (1) 固定资产中有原值 89,261,008.94 元净值 48,456,498.59 元的房屋建筑物已被用作借款的抵押物 (2) 房屋建筑物中有澳门富豪花园 11 楼 ACDF 四层房产账面原值 1,200 万元净值4,590,400.00 元已扣减减值准备 580 万元该房产从澳门珠光集团有限公司购入虽根据双方协议公司已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但截止
160、报表日此房产的权属证明仍未能办理另该房产产权已被本公司债权人深圳交通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 8无形资产 类 别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期末数 珠海土地使用权 34,773,244.80 27,913,404.08 709,639.68 27,203,764.40 深圳土地使用权 22,849,321.20 22,514,707.84 573,622.92 21,941,084.92 广州土地使用权 3,130,570.10 2,842,110.48 106,468.86 2,735,641.62 合 计 60,753,136.10 53,270,222.40
161、 1,389,731.46 51,880,490.94 注(1) 珠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购买购入成本为 34,773,244.80 元,按 49 年摊销,剩余摊销年限为 38.33 年,本土地使用权已被用作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2) 深圳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购买,购入成本为 22,849,321.20 元,按 39.83 年摊销,剩余摊销年限为 38.25 年,本土地使用权已被本公司债权人深圳交通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 (3) 广州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购买,购入成本为 6,261,140.20 元(本公司将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按 50%比例合并,因此原始金额为 3,130
162、,570.10 元),其中 4,483,260.20 元部分按 30年摊销,剩余摊销年限为 25.5 年1,777,880.00 元部分按 28 年摊销,剩余摊销年限为 25 年零 11 个月本土地使用权已被用作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9长期待摊费用 类 别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 978,695.54 833,413.12 40,126.32 793,286.80 公司用水用电权 注用水用电权按 25 年摊销剩余摊销年限为 20.5 年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5 10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02/12/31 抵押借款 67,873,
163、455.68 担保借款 26,929,876.92 信用借款 10,232,440.60 合 计 105,035,773.20 其中逾期借款为 90,243,332.60 元明细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 逾期金额 贷款条件 逾期原因 珠海市建行国际业务部 4,600,000.00 抵押 资金周转困难 珠海市商业银行 5,400,000.00 担保 资金周转困难 平安信托投资公司 17,000,000.00 抵押 资金周转困难 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8,129,876.92 担保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 12,473,455.68 抵押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 27,700,000
164、.00 抵押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5,500,000.00 担保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 7,900,000.00 担保 资金周转困难 交通银行广州黄埔支行 1,540,000.00 信用 资金周转困难 11应付账款 本项目期初余额 22,829,232.27 元期末余额 24,612,959.69 元 (1) 本项目无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 本项目账龄 3 年以上的欠款为 17,977,640.42 元 12预收账款 本项目期初余额 22,194,922.66 元期末余额 24,504,221.87 元 1本项目无欠持
165、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本项目账龄 3 年以上的欠款为 14,291,186.42 元 13应付股利 主要投资者 欠付金额 欠付原因 青海铝厂 1,359,150.00 资金周转困难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6 山西铝厂 549,078.75 资金周转困难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451,208.33 资金周转困难 珠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68,050.00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 391,000.00 资金周转困难 其他法人股股东 2,318,889.58 资金周转困难 合 计 5,437,376.66 本项目无欠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166、 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4应交税金 税 种 2002/12/31 2001/12/31 增值税 -1,749,732.78 -1,947,185.29 企业所得税 14,509,322.10 14,509,322.10 房产税 3,415,917.43 2,807,404.62 契 税 1,162,320.00 1,162,320.00 营业税 1,599,397.59 1,599,397.59 城市维护建设税 65,821.47 65,821.47 个人所得税 -14,125.96 -14,686.17 合 计 18,988,919.85 18,182,394.32 15其他应付款 本
167、项目期初余额 106,626,923.04 元期末余额 102,364,517.40 元 (1) 本项目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 本项目账龄 3 年以上的欠款为 20,990,033.54 元 (3) 本项目大额欠款户情况: 欠香港金光国际有限公司户余额 64,750,721.30 元为该公司 2001 年度以其所持安徽金隆铜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本公司抵偿平果铝业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的负债而增加的应付该公司的往来款 欠铜陵中级人民法院户余额 14,752,893.33 元为本公司以前年度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拆借资金而被该法院罚没的利息及罚款尚未支付 16预
168、提费用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7 类 别 2002/12/31 2001/12/31 短期借款利息 24,588,523.67 17,808,703.45 长期借款利息 11,748,000.00 出售珠冶厂股权须承担土地费用 2,246,282.00 2,246,282.00 审计费 660,000.00 660,000.00 合 计 39,242,805.67 20,714,985.45 注本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 18,527,820.22 元增幅 89.44%原因为 1 2001 年度止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本年度绝大部分没有偿还而本年度继续计提借款利息 2 长期借款项
169、下的对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借款 1,958 万元(已报表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中 979 万元已于 2002 年 9 月 20 日到期但公司未能归还而按当时的合同约定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则按规定对尚欠部分贷款重新计息并加计罚息和复息计算期从停息日1997 年 12 月 29 日开始计算据此公司本年度预提此项借款利息11,748,000.00 元 17预计负债 项 目 2002/12/31 2001/12/31 预计对外担保损失 *1 97,456,886.62 14,943,032.09 预计代位权诉讼损失 *2 30,035,729.31 27,940,314.08 投资纠纷判
170、决 *3 1,788,499.00 合资经营纠纷判决 *4 19,310,269.60 预计可能支付的税金 *5 8,718,322.31 8,718,322.31 合 计 157,309,706.84 51,601,668.48 *1 2000 年 12 月 1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受理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人诉本公司外汇担保合同纠纷案本公司曾为香港金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向原告人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负责之最高金额为美金 300 万元连利息及一切有关借款人及该项担保书而令原告人招致之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等2000 年 9 月 18 日借款人欠原告本息 USD2,9
171、88,464.79 元注该担保责任属附注七1 中的一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级法院原诉讼庭于 2001 年 3 月 27 日就原告诉本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本公司必须向原告人偿还 USD2,988,464.79 元及其利息因该判决无法执行原告又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判令本公司对金光国际有限公司的借款 USD2,988,464.79 元及利息罚息 USD515,042.88 元折合人民币 28,998,532.99 元和相关费用人民币 810,456.60 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基于上述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8 事项本公司 2001 年度作了预计负债 29,808,989.5
172、9 元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1 年度营业外支出 本年度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珠法经初字第 234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本公司仅需承担 50%的赔偿责任该事项已于 2003 年 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因此本年度冲回预计负债 14,865,957.50 元同时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华比富通银行诉本公司外汇担保案该项担保属附注七1 中的一部分已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2 年 6 月 3 日以2001珠法经初字第 093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香港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华比富通银行偿还欠款 1,109,765.86 美
173、元及利息利息从 1999 年 5 月15 日起至实际给予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本公司对香港金光国际有限公司不能偿还原告华比富通银行之上述借款承担 50%的赔偿责任该事项已于 2002 年 7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告 基于上述事项本公司 2002 年度作了预计负债 6,056,434.95 元本息合计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估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公司为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提供贷款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深圳发展银行珠海支行的担保保证期限为 1999 年 9 月 24 日至 2002 年 9 月 24 日此项担保已由深圳
174、发展银行珠海支行提起诉讼,诉请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2 年 4 月 28 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2002珠香经初字第 6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国有色进出口珠海公司偿还贷款 100 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基于上述事项本公司 2002 年度作了预计负债 1,000,000.00 元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估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诉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本公司押汇担保纠纷案已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8 月 5 日作出判决被告本公司对押汇本金 USD657,000 元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据此本公司作了本
175、息合计 USD948,186.99 元折人民币 7,848,428.17 元预计负债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估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诉本公司为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向该银行借款 USD300 万元担保纠纷案本公司已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珠法民二初字第 187 号传票及起诉状原告诉请本公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9 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本息 USD2,403,576.17 元此担保事项与本注释属同一性质且管辖权异议已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因此公司本年度对该诉讼按起诉标的额的 50%即9,947,560.
176、52 元作预计负债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估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南洋商业银行诉本公司为金光国际有限公司标明贸易有限公司向该银行借款担保案本公司已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珠法民四初字第 1920 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诉讼请求分别如下 a 请求本公司支付金光公司欠该银行贷款本息利息计至 2002 年 9 月 9 日HKD5,455,119.75 元USD10,148,391.84 元并支付自 2002 年 9 月 10 日起至全部偿还该银行贷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利息 b 请求本公司支付标明贸易公司欠该银行贷款本息利息计至 2002 年
177、 9 月 9 日HKD10,997,802.32 元USD1,452,423.26 元并支付自 2002 年 9 月 10 日起至全部偿还该银行贷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利息 上述事项截止报告日尚未判决但由于此担保事项与本注释属同一性质因此本年度公司对该诉讼按起诉标的额的 50%即人民币 57,661,430.89 元作预计负债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估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2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财务诉本公司及第三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代位权纠纷一案已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事由如下1998 年 6 月
178、 20 日电力财务与有色财务签订资金拆借合同合同约定由有色财务向电力财务拆入资金 1,480 万元人民币拆借期限为 1998 年 6 月 20 日至 9 月 20 日合同期满后有色财务仅向电力财务支付 100 万元人民币本金及合同期间的利息现有色财务还款有难度主要是其大量到期债权难以收回而本公司对有色财务负有债务注本公司对有色财务的债务在 1996 年本公司上市前已剥离给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因此电力财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其本金 1,380 万元人民币及利息3,907,890.00 元人民币罚息 3,349,620.00 元人民币珠海市
179、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1 年 9 月 20 日作出2001珠中法经初字第 10 号民事一审判决该判决判令 a 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电力财务偿还借款本金 1,380 万元及利息(自1998 年 9 月 21 日起至判决期限履行完毕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利率计算)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0 b 本公司依法向电力财务公司履行清偿义务后与第三人有色财务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基于上述事项本公司 2001 年度作了预计负债 17,029,200.00 元(本息合计)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相对应的
180、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1 年度营业外支出2002 年度计提该笔负债的利息 1,269,600.00 元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粤法经一终字第 43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中法初字第 10 号民事判决 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1997 年 11 月 18 日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国投拆借 100 万美元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后有色财务未能还本付息截止 2001 年 2月 15 日有色财务共欠西安国
181、投本息合计 USD1,259,868.62 元折合人民币 10,427,932.57 元因有色财务与本公司连续发生外汇借贷关系注本公司对有色财务的债务在 1996 年本公司上市前已剥离给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西安国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西安国投外汇欠款 USD1,259,868.62 元折合人民币 10,427,932.57 元并支付自 2001 年 2 月 16 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的所有应付利息此案已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于 2001 年 10 月 18 日作出2001珠中法经初字第 60 号民事一审判决该判决确认西安国投的代位权之
182、诉成立判令 a. 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西安国投偿还借款本金 USD1,061,388.91 元及利息(自 1998 年 8 月 11 日起至判决期限内履行完毕日止,按年利率 9%计算) b. 本公司依法向西安国投履行清偿义务后与第三人有色财务公司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基于上述事项本公司 2001 年度作了预计负债 10,911,114.08 元(本息合计)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进入 2001 年度营业外支出2002 年度补计债务利息 825,815.23 元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
183、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粤法经一终字第 43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中法初字第 60 号民事判决 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目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1 *3广东粤华有色金属联合开发公司诉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投资纠纷案已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穗中法民三初字第 00243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和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向原告清偿 344 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从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还款日止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84、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 据此公司本年度按上述起诉标的本息合计的 50%入账处理金额为 1,788,499.00 元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4香港鸿威投资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珠法经初字第 237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偿还 12,108,650.00 元及其利息(从 1995年 5 月 1 日起至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一年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给香港鸿威投资有限公司该事项已于 2003 年 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据此公司本年度按本息合计 19,310,2
185、69.60 元预计负债的入账处理并由于该笔预计负债所对应的应收款项估计无法收回对应科目全额计入 2002 年度营业外支出 *5本公司 2000 年度由库存商品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余额 42,869,884.49 元2001 年度由库存商品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余额 8,414,364.39 元已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分别列入 2000 年度及 2001 年度损益由于库存商品账实不符的原因至今尚未查明其所对应的很可能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金额 8,718,322.31 元作为预计负债入账处理 18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债权人 金 额 备 注 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19,580,000.0
186、0 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时,由广州珠江冶炼厂账面转入 注1上述借款中的 979 万元已于 2002 年 9 月 20 日到期公司未能归还已逾期另 979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03 年 9 月 20 日 2本项目借款总计 4,895 万元从 1999 年至 2003 年每年 9 月 20 日约定归还本金 979 万元按当时的合同约定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则按规定对尚欠部分贷款重新计息并加计罚息和复息计算期从停息日1997 年 12 月 29 日开始计算据此公司本年度预提此项借款利息 11,748,000.00 元 19股本 项 目 2002/12/31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187、 32 一尚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8,999,473.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8,999,473.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80,069,031.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148,933,274.00 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68,001,778.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12,923,67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2,923,670.00 三股份总数 380,925,448.00 注1股本总额本年度未发生变化 2本年度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金
188、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的部分股份 29%转让给深圳绿保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转让后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资本公积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74,552,134.59 74,552,134.59 股权投资准备 40,522,329.95 40,522,329.95 资产评估增值 110,433,314.64 110,433,314.64 不须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 2,350,091.29 2,350,091.29 合 计 227,857,870.47 227,857,870.
189、47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3 21盈余公积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提取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1,629,824.70 11,629,824.70 任意盈余公积 9,863,244.02 9,863,244.02 法定公益金 11,629,824.70 11,629,824.70 合 计 33,122,893.42 33,122,893.42 22未分配利润 200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80,863,631.16 2002 年度净利润 -176,471,808.58 200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757,335,439.74 注(1)未分
190、配利润年初数-580,863,631.16 元比 2002 年经审计的中期报告中所披露的年初数-595,729,588.66 元增加 14,865,957.50 元系冲回预计负债所致原因详见附注五17 *1中的注释 (2)2002 年度本公司继续出现较大金额的亏损是因为预计负债入账 105,708,038.36元全部计入本年度营业外支出(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17)母公司本年度增加计提坏账准备24,074,653.80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二7) 23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主营业务项目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贸易业务 2,670,143.16 2
191、,641,700.55 6,811,029.97 7,017,144.29 荧光粉销售 14,276,686.80 9,777,973.49 13,306,155.27 9,156,150.92 合 计 16,946,829.96 12,419,674.04 20,117,185.24 16,173,295.21 (1) 主营业务项目中,贸易业务属母公司经营的业务荧光粉销售属本公司的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 (2) 营业收入总额中前 5 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 14,276,686.80 元占总额的 84.24%该五名客户均属本公司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24其他业
192、务利润 业务种类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4 收入数 成本数 利润数 收入数 成本数 利润数 租金收入 100,000.00 17,500.00 82,500.00 2,100,000.00 455,085.83 1,644,914.17 其他收入 678.00 37.29 640.71 487,839.07 231,733.43 256,105.64 合 计 100,678.00 17,537.29 83,140.71 2,587,839.07 686,819.26 1,901,019.81 注2002 年度本公司预计收回金怡洒店租金的可能性
193、很小未再确认该酒店租金收入 25管理费用 本年度管理费用发生额 40,885,469.12 元比 2001 年度发生额 318,876,803.02 元大幅减少主要原因如下 1 母 公 司 2001 年 度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由 27% 提 高 到 70%因 而 补 计 坏 账 准 备273,585,233.47 元而本年度坏账准备补提数为 24,074,653.80 元 2 2001 年度母公司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库存商品8,414,364.39 元列示于当期管理费用 26财务费用 类 别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23,796,223.82 15
194、,071,547.88 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793,476.42 -1,252,275.54 其 他 18,456.55 18,069.75 合 计 24,608,156.79 13,837,342.09 注1本年度利息支出大幅增加系补计原长期借款项下已报表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对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借款本金 1958 万元的应计利息 11,748,000.00 元详见附注五18 中的注释 2本年度汇兑损失增加系本公司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本年度日元汇率比 2001 年度上升而导致因日元外汇借款所核算的汇兑损失增加 27投资收益 合并数 类 别 2002 年度 2001
195、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10,273,517.76 -13,816,437.39 股权转让投资收益 4,181,942.92 计提对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0,430,000.00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5 合 计 -6,091,574.84 -44,246,437.39 注本年度投资亏损较 2001 年度大幅度降抵主要原因是2001 年度对铜川鑫光铝业公司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3043 万元本年度转让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6%股权产生股权转让投资收益 4,181,942.92元 母公司数 类 别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
196、益 -9,015,405.86 -10,450,484.49 股权转让投资收益 4,181,942.92 计提对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0,430,000.00 合 计 -4,833,462.94 -40,880,484.49 28营业外支出 类 别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预计负债 105,708,038.36 *2 51,601,668.48 罚款及违约金 2,100,300.00 *3 500,000.00 *1 其 他 194,645.68 7,905.77 合 计 108,002,984.04 52,109,574.25 *1 因本公司 1993 年至 1
197、998 年为香港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罚款 500,000.00 元 *2 详见附注五17 中的注释 *3 因本公司将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赣州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时由于履约原因被判支付违约金 2,000,000.00 元另因本公司 1997 年 4 月 30 日对外开立外汇远期信用证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办理报审和核销手续本期由该局罚款 100,000.00元 29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类 别 金 额 一般往来 6,115,337.32 其他 5,084.95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
198、报表附注 36 合计 6,120,422.27 30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类 别 金 额 一般往来 4,912,969.23 修理费 268,156.44 招待费 605,879.20 差旅费 528,817.48 水电费 113,972.04 技术使用费 364,927.68 办公费 135,973.25 保险费 93,919.50 运杂费 115,987.68 其 他 700,489.07 合 计 7,841,091.57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29%) 中国有色金属建
199、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6.265% 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珠海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金怡酒店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 注: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 6.46%股权已委托给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7 2关联方交易 1 公司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在 2001 年 7 月 1 日至 2003 年 7
200、 月 1 日之间向中国银行广州市黄埔支行申请人民币 1800 万元及向广州市黄埔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人民币 228万元的短期贷款授信融资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用固定资产(房产)作抵押由本公司向珠海建行国际业务部贷款 460 万元人民币 3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西安市工商银行贷款 55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4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上半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60 万股按每股 1.12 元折合 1635.20 万元转让给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以抵偿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欠本公司的债务同时本公司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201、的债务关系解除该项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52002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建设深圳绿保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后来更名为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绿保三方签署了债务转移协议书截止协议签署之日中色建设欠本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 32,943,584.87 元此债务转移给深圳绿裕本公司与中色建设之间的32,943,584.87 元债权债务关系就此了结 62002 年 6 月 26 日中色建设深圳绿保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后来更名为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绿保双方签署了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珠海鑫光集团的部分股权转
202、让协议书中色建设将持有的本公司 29%的股权折合 110,468,379 股转让给深圳绿裕转让价格为 0.3073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3,395 万元转让价款以股权转让金定金人民币 100 万元和股权转让金 32,943,584.87 元支付 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完成深圳绿裕持有本公司 29%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色建设仍持有本公司 6.265%的股份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企业名称 2002/12/31 2001/12/31 其他应收款 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 175,708,021.04 174,089,477.3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490.00
203、49,795,584.97 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2,943,584.87 珠海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531,096.96 25,568,961.58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8 金怡酒店 44,582,308.19 44,339,198.40 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 12,082,526.47 11,640,351.01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1,458,885.65 1,458,885.65 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 4,019,457.40 500,000.00 应付账款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1,557,872.44 1,557,872.44 七或有事项
204、1 公司 1993 年1998 年间为香港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截止 200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责任尚有 1,539 万美元未解除 2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中行2002 年度起诉本公司担保案基本情况如下 1 1997 年 5 月 21 日香港中行与金志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金志公司签订了一份客户协议1997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契约1998年 6 月 23 日金志公司从香港中行提取 HKD6,835 万元原告现诉请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HKD35,102,479.15 元偿还利息 HKD7,957,588.85 元承担律师费
205、用 HKD30,000.00 元及诉讼费用 2 1995 年 10 月 2 日香港中行与标明贸易公司下称标明公司签订了一份客户协议同日标明公司从香港中行提取 HKD500 万元1996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1996 年 4 月 9 日标明公司再次从香港中行提取 HKD1,000 万元原告现诉请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 HKD570,930.38 元USD1,287,902.73 元偿还利息HKD68,533.15 元USD244,003.94 元承担律师费用 HKD30,000.00 元及诉讼费用 3 1997 年 2 月 18 日香港中行与金明亮发展有限
206、公司下称金明亮公司签订了一份还款承诺函本公司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分别于 1997 年 1 月 8 日1997 年 2月 3 日向贷款人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1997 年 3 月 5 日金明亮公司从香港中行提取USD200 万元原告现诉请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 USD100 万元偿还利息 USD800,469.88 元承担律师费用 HKD30,000.00 元及诉讼费用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39 关于上述诉讼事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并作出2002珠法民四初字第04 号第 05 号及第 06 号民事裁定书因上述担保合同之主合同诉讼受香港法院管辖在原告未先就主合同的
207、效力责任等经仲裁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前法院裁定本案终止诉讼 31997 年 4 月 24 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财务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下称有色财务签订了一份资金拆借合同合同期满后有色财务未归还本金及逾期还款利息且目前履行还款义务有难度主要是其大量到期债权无法追偿经原告了解有色财务主要债务人是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本公司对有色财务的债务在 1996 年本公司上市前已剥离给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石化财务以本公司为被告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讼其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给石化财务本金 1000 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给石化财务逾期还款罚息
208、 2,270,700.00 元 3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给石化财务至还款之日止的逾期还款罚息 4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由于该诉讼事项与电力财务西安国投等两起代位权诉讼属同一性质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17*2 中的注释鉴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1粤法经一终字第 433 号民事裁定书撤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该两起诉讼的民事判决并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而截至报告日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仍未有审理结果因此石化财务起诉本公司的此单诉讼目前尚未判决 41997 年 1 月 23 日四川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下称东方电气财务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下称有色财务签订了一份资金拆借合同合同期满后
209、有色财务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余款至今未还主要是其大量到期债权无法追偿经原告了解有色财务主要债务人是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本公司对有色财务的债务在 1996 年本公司上市前已剥离给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东方电气财务以本公司为被告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给东方电气财务本金 680 万元及逾期利息并由本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由于该诉讼事项与电力财务西安国投等两起代位权诉讼属同一性质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17*2 中的注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1粤法经一终字第 433 号民事裁定书撤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该两起诉讼的民事判决并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 珠海鑫光
21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40 理而截至报告日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仍未有审理结果因此东方电气财务起诉本公司的此单诉讼目前尚未判决 八其他重大事项 1经中国有色工业局国有企字1999381 号文批准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铝业决定对本公司进行重组为降低本公司对金光公司的巨额担保风险保证重组工作顺利进行长城铝业金光公司新华银行香港分行本公司四方于 1999 年 12 月 18 日签订了协议书协议规定1999 年 12 月 30 日前金光公司向新华银行香港分行和南洋商业银行支付人民币 6000万元之后新华银行香港分行将释放本公司为金光公司的贷款提供的任何抵押和信用担保同时新华银行香港分行商
211、请南洋商业银行同意释放本公司为金光公司的贷款提供的信用担保1999 年 12 月 30 日长城铝业将人民币 6000 万元汇入新华银行香港分行指定的账户此款折HKD56,433,408.58 元其中新华银行香港分行收取 HKD42,325,056.43 元,南洋商业银行收取HKD14,108,352.15 元根据协议规定本公司为金光公司所欠新华银行香港分行和南洋商业银行的贷款提供的任何抵押和信用担保即自动失效 由于上述四方协议中并未约定长城铝业与本公司就该笔 6000 万元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后来双方亦未就此事签订任何补充协议长城铝业已于 2001 年决定退出本公司的重组其与本公司之间的债权债
212、务清理方式正在议定之中因此关于上述 6000 万元款项本公司未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22001 年 8 月 17 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1 年 12 月 24 日对本公司下达了2001深中经法一初字第 348 号民事判决书该院判决如下 (1) 本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5 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2000 万元以及该款至还款之日止的贷款利息给平安证券利息自 1997 年 3 月 28 日至 1997 年 9 月 28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从 1997 年 9 月 29 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
213、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 850 万元应从欠付的利息中扣除 (2) 本公司以本案抵押物即位于深圳罗湖区沙盐路的深房地字第 4214650 号房地产证项下的房地产对上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平安证券对处分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41 另本公司短期借款项下对平安证券欠付本金 1700 万元与平安证券起诉的本金标的 2000万元有差异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归还平安证券的款项中有一笔 300 万元的款项平安证券作为收到贷款利息处理而本公司作为冲减借款本金处理 3原告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投诉本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
214、公司借款合同担保人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借款合同此项借款本金与利息已在本公司账面反映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法院 (1) 要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安徽国投本息共计港币 8,963,798.13 元其中借款本金港币 780.70万元利息港币 1,156,798.13 元有色财务承担连带责任 (2) 要求本公司及有色财务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2002 年 3 月经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2002合民二初字第 1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如下 1 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给安徽国投借款本金 780 万港元及逾期利息 153,996.88 港元利息计算至 2002 年 3 月 20 日 2 被告中国有
215、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 本公司承担 50%案件受理费与 50%诉讼保全费合计 52,736.05 元 4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珠海中行诉本公司借款纠纷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 年 3 月 1 日一审判决如下 1 本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珠海中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770 万元及利息 2 本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珠海中行偿还进口押汇的本金 1,506,456美元及利息 3 珠海中行对本公司所有的珠海市吉大旅游路金苑大厦享有优先受偿权 4 本案受理费 237,572 元由本公司承担 现判决已生效正
216、在执行之中 5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交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02深中法执字第 15-8687 号民事裁定书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广东省珠江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42 稀土有限公司股权抵偿其中 21%的股权归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有25%的股权归赣州虔东稀土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所有股权转让所得价款用于归还本公司所欠深圳交行的借款本金3,365 万元目前借款本金的清偿已执行完毕本公司所欠深圳交行的借款利息 4,080,768.33元及应承担的相关诉讼费用 382,510.00 元其清偿方法经本公司与相关当事人一致同意采用以下方式 1
217、继续查封并处置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盐田港的土地面积 28,156.3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2 继续查封并处置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澳门富豪花园 11 楼 ACDF 房的房产所有权 3 查封本公司拥有的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a) 2002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与日本国化成 OPTONIX 株式会社就转让本公司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光电50%股权的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珠江光电 50%股权转让给日本国化成 OPTONIX 株式会社即持珠江光电 50%股权的外方股东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相当于 1920 万元人民币的日元或美元金额截止报告日由于
218、珠江光电股权的冻结原因股权转让手续未能实施 九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 2003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绿裕广州银建商品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银建三方签署了偿债合同三方合同约定将广州银建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后形成的项目权益经由认可的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事务所所评估的价值为定价依据,按总价款 32,943,584.87 元转让相应的项目权益给本公司上述土地位于广州市东山区东华东路 10061044 号旧门牌百子东一二巷地段的土地使用权由香港锐进公司按协议负责建设资金开发总面积为 24,127 平方米的东华东房地产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进行上述项目的房地
219、产开发建设合同还约定,如果广州银建及香港锐进公司未能根据合作开发土地协议约定内容成立项目公司,或香港锐进公司未能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出资,则由本公司与广州银建按比例分割项目资产,具体以经评估的广州银建已依约提供合作条件的总价值与本协议转让总价款之间的比例确定双方应分比例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43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本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项目权益即根据广州银建与香港锐进公司的开发协议广州银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开发条件以及在随后设立的项目公司所享有的收益分配的权益为项目总收益 35%广州银建与香港锐进公司已于此前签署了合作开发土地协议但上述项目公司尚未设立 关于支付方
220、式合同约定三方同意深圳绿裕在人民币 32,943,584.87 元的范围内代本公司向广州银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因深圳绿裕持有本公司 29%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要求大股东为本公司上述权益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三方签署偿债合同四位关联董事放弃了在本次董事会上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深圳市海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上述合同项下本公司 32,943,584.87元的权益提供保证担保 关于生效条件三方约定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经本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债务重组事项 截止报告日除会计报表附注六24及附注八5 中的注释外本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 十一非货币性交易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非货币性交易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44 2003 年 4 月 16 日 十二会计报表之批准 本会计报表于 年 月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董事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