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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3_2015_*ST新都_2015年年度报告(更新后)_2016-11-2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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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辉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青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2、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进行了详细阐述,敬请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新都酒店 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新都实业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 深圳中院指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

4、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泓睿投资 指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泓睿天阗 指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丰兴汇 指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华银汇通 指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德阳(新兴)基金 指 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中院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光耀地产、光耀集团 指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华图教育 指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

5、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 000033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ST 新都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新都酒店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CENTURY PLAZA HOTE

6、L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辉汉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1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28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szcphotel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静 杜明丽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28 楼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28 楼 电话 0755-82320888 转 543 0755-82320888 转 541 传真 0755-82344699 0755-82344699 电子信箱 szcphotel s

7、zcphotel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秘办公室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188058551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从事酒店经营。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经济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从事广告业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游戏软件

8、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平面设计等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990 年 3 月 8 日,公司由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等 5家公司发起设立,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改组为股份公司,1994 年 1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000033,股票简称“新都酒店”,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持股 6300 万股,占股本总数 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997 年,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23.7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0】366 号关于撤销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的决定文件和财政部财金【2000

9、】112 号关于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拆分划转的函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已经进入清算程序,根据财政部财企2002562 号文批复,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615万股国家股转让给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持有人“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深中法协第 9252 号裁定,原本公司股东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307.5 万股股份变更过户到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名下。本公司 2006 年

10、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6.2 股共计 41,678,562 元,于 2006 年 4 月完成股权分置登记。本次股权分置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7,723,488 元。经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29,402,050 元,实收股本329,402,050.元。2011 年,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以物抵债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以 13,500 万元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权转让款用以抵扣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所欠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债

11、务,光耀集团通过本次股权转让,间接持有本公司 13.83%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2015年 9 月 15 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根据 2015 年 12 月 15 日法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新都酒店现有总股本 329,402,05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3.04545721558199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00,317,985 股;其中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的 50%计 22,775,500 股,由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 13,872,362 股,由深圳

12、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接,转增手续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完成。2015 年 10 月 21 日,易简投资与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贵州经贸和山东信托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易简投资受让长城汇理 1 号、贵州经贸以及山东信托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31,748,319 股。2015 年 11 月,易简投资与长城汇理 1 号、贵州经贸以及山东信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与长城汇理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易简投资终止受让长城汇理

13、1 号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886,119 股,继续受让贵州经贸、山东信托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15,862,200 股。2015 年 11 月 4 日,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与桂江企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联合受让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982,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7%。其中,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 82,703股,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21,900,000 股,并于 2016 年 1 月 26日完成过户手续。鉴于长城汇理六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长城汇理,长城汇理 1号的资

14、产管理人亦为长城汇理,因此长城汇理六号、长城汇理以及长城汇理 1 号存在关联关系,假定上述股份转让及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均能完成,则长城汇理六号、长城汇理以及长城汇理 1 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11.50%,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假定上述股份转让及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均能完成,公司的股权结构仍旧较为分散,未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0%的情形,因此亦没有股东能够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会的构成情况,公司目前并无任何股东有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也无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因此,公司目前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一家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15、。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永利、胡萍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

16、17,170,530.63 64,379,717.46 64,379,717.46 82.00% 8,028,573,349.19 80,283,34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9,712,636.99 -449,532,898.70 -463,870,945.75 -115.03% 3,486,206.64 3,486,20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556,057.78 -88,629,793.11 -53,433,414.11 -127.95% -11,466,479.64 -11,466,47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元) 43,900,623.06 4,464,971.70 4,464,971.70 883.22% 42,822,709.57 42,822,709.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1.36 -1.41 -114.89% 0.01 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1.36 -1.41 -114.89% 0.01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36% 954.25% -1,161.43% 1117.07% 1.29% 1.29%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VALUE! 调整前 调整后 #VALUE!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8、424,383,658.15 430,101,892.83 467,105,430.40 -9.15% 562,826,748.28 562,826,74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615,878.55 -181,786,457.12 -191,995,833.55 -105.01% 268,159,722.12 268,159,722.1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评估师对惠州高尔夫球场会所(俱乐部)房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经评估,期初高尔夫会所市场价值为 82,576,299.00 元,公司据此

19、对期初投资性房地产-高尔夫房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期初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5,196,379.00 元,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35,196,379.00 元。 (2) 根据诉讼判决,公司对于因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需支付本金及利息,利息自判决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本次债权申报时,新都酒店管理人亦按此规则核定债权金额,在 2014 年年末预计负债时未考虑应付的利息,本次对期初预计负债计提额进行调整,补提期初预计负债 49,534,426.05 元,相应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 49,534,426.05 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

20、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741,258.48 18,011,227.62 16,953,911.76 66,464,132.77 归属于上市

21、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21,666.14 -4,704,771.57 -4,745,006.67 84,984,08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350,973.14 -5,345,956.84 -5,275,201.68 29,528,18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5,599.29 3,886,413.17 5,802,501.11 32,616,109.4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22、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4,065,752.65 -49,255.48 -910,923.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6,400.00 225,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917,185.00 债务重组损益 129,179,462.1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300,883,238.94 -398,835,043.05 -543,400.0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784,9

23、43.1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98,203.32 -14,001,461.11 25,527.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23,228.00 2,679,354.00 合计 57,156,579.21 -410,437,531.64 14,952,686.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24、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经营为酒店经营、酒店管理业务,酒店经营属传统行业,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酒店业竞争日益严峻的局势,持续不断地通过提升对客服务质量、拓展销售渠道、开创新的营销模式、控制酒店运营成本等多种途径致力于酒店经营,使公司酒店业务一直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酒店管理业务借助上市公司背景和新都酒店先进的管理模式,业务规模不断增加,经营收入持续增长,发展形势良好; 2、2015年第四季度,公司新成

25、立的子公司新都实业开始运营,主要从事互联网业务及酒水销售、广告代理、游戏开发等业务,新都实业经营伊始已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为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经营业绩作出很大贡献。 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模式。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按照法院裁定,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全部转让给重整出资人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酒店经营 公司酒店位于深圳火车站、罗湖口岸、地铁总站和罗湖汽车客运站及罗湖商业城附近,交通便利;同时地处罗湖区人民南商业圈,周围是繁华的金融和商业区,便于商业活动、旅游购物、休闲娱乐。酒店经过

26、更新改造后,居住环境大大提升;酒店、餐饮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已得到客人认可,增加了酒店客源。 2、新都实业经营 新都实业自成立伊始即在互联网业务、酒水销售等多个领域取得业务突破,拥有了一定的存量客户资源优势;新都实业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在上述领域建立了专业的人才团队,为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新都实业将在持续为现有存量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客户,并在合适时机介入新业务领域,力争实现盈利能力突破。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因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27、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已暂停上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开展多项工作,公司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各项经营数据符合股票恢复上市的指标。酒店经营、子公司酒店管理的经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加,子公司新都实业取得不错的经营业绩。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17.0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82%,完成销售预算的173.96%,其中酒店经营收入5,062.30万元,租赁收入4,593.26万元,贸易收入636.75万元,互联网业务收入1,183.53万元,酒店咨询管理收入213.5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利润1,665.

28、21万元。 2015年度,公司顺利完成了破产重整。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购买公司酒店大楼、惠州高尔夫球场、宿舍等固定资产以及应收账款等其他资产,并依据法院裁定确认的债务和偿付比例支付公司债务,公司违规担保诉讼及债务问题已得到解决。公司执行破产重整程序转让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处置净利得为22406.57万元;重整过程取得的债务重组损益为12,917.95万元;计提未决诉讼等预计负债30,088.32万元。综上,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971.26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对公司取得的破产重整收益作出特别强调,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29、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行业是酒店旅游服务业,公司主要经营实体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的新都酒店,其他经营实体还包括新都酒店停车场、以及其他自有场地出租、餐饮等;子公司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酒店咨询管理业务。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业务、酒水销售、广告代理、游戏开发等业务,为报告期内新增经营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30、 营业收入合计 117,170,530.63 100% 64,379,717.46 100% 82.00% 分行业 酒店经营 50,623,045.85 43.20% 45,953,869.59 71.38% 10.16% 租赁业务 45,932,602.61 39.20% 16,671,314.24 25.90% 175.52% 贸易业务 6,367,498.22 5.43% 0.00% 100% 互联网业务 11,835,282.60 10.10% 0.00% 10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酒店咨询管理 2,135,095.35 1.82% 1,629

31、,533.63 2.53% 31.02% 其他 277,006.00 0.24% 125,000.00 0.19% 121.60% 分产品 合计 117,170,530.63 64,379,717.46 82.00% 分地区 合计 117,170,530.63 64,379,717.46 82.0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酒店经营 50,623,045.85 31,974,664.82 36.84% 10.16% -11

32、.38% 15.36% 租赁业务 45,932,602.61 6,963,458.15 84.84% 175.52% -12.46% 32.55% 互联网业务 11,835,282.60 5,576,263.65 52.88% 100.00% 100% 52.88% 分产品 分地区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33、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酒店经营 31,974,664.82 66.25% 36,082,371.67 81.94% -15.69% 租赁业务 6,963,458.15 14.43% 7,954,318.00 18.06% -3.6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贸易业务 3,746,419.95 7.76% 0.00% 100% 互联网业务 5,576,253.65 11.55% 0.00% 100%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贸易及互联网业务。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

34、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目前尚未出资;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9日,注册资本50万元,目前尚未出资。报告期内,将该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互联网业务、酒水贸易、广告代理、游戏开发,其他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1,635,648.4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8.47% 公司前 5 大客

35、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 7,195,224.00 6.14% 2 北京乐趣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5,078,400.00 4.33% 3 广州慈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0.00 2.99% 4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2,936,359.68 2.51% 5 深圳市丹桂轩实业有限公司 2,925,664.80 2.50% 合计 - 21,635,648.48 18.47%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2,047,517.8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6、73.37%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1 福建泉州酒立方酒业有限公司 7,027,252.00 42.79% 2 深圳市福田区深健杂货商行 2,309,703.51 14.07% 3 北京麦道时空广告有限公司 1,342,000.00 8.17% 4 深圳市福田区深港源杂货经营部 729,541.89 4.44% 5 汕头市亿丰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639,019.95 3.89% 合计 - 12,047,517.85 73.37%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

37、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4,518,822.37 3,830,486.27 17.97% 管理费用 28,397,158.75 31,562,751.44 -10.03% 财务费用 11,875,627.24 18,661,538.66 -36.36%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停止计提应付长期借款利息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871,988.14 71,692,282.36 54.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71,365

38、.08 67,227,310.66 -0.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00,623.06 4,464,971.70 883.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289,504.89 -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20,103.53 130,078,671.78 -9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0,103.53 -7,789,166.89 -35.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0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58,289.14 58,634,744.85 -84.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

39、1,041,710.86 -58,634,744.85 -221.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922,230.39 -61,964,515.95 -277.4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9,179,705.78元,上升54.6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子公司经营活动增加现金流入;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2,289,504.89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年无此行为; 3、投资活动产生

40、的现金流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5,058,568.25元,下降96.14%,主要原因是上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年无此行为;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0,000,00.00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接受重整出资人广州泓睿投资捐款8,000万元;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9,676,455.71元,下降84.72%,主要原因是上年归还中行银行贷款本金4,010万元及支付贷款利息1,8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

41、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资产减值 491,143.63 0.69% 计提坏账准备 是 营业外收入 359,219,461.04 502.91% 破产重整资产处置 否 营业外支出 302,062,881.83 422.89% 计提预计负债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21,352,877.97 28.60% 11,430,647.58 2.45% 26.15% 接受重整出资人捐赠及收入增加 应收账款 2,881,636.27 0.68% 7,

42、697,997.92 1.65% -0.97% 存货 3,310,457.39 0.78% 1,290,792.60 0.28% 0.50% 投资性房地产 164,262,378.23 35.17% -35.17% 破产重整转让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0,532,180.66 57.92% -57.92% 破产重整转让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0.00% 长期借款 199,900,000.00 42.80% -42.80% 破产重整清偿债务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

43、司设立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交易对方 被出售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格(万元)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

44、响(注 3)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是否为关联交易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新都酒店大厦房产、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015 年12 月 17日 53,553.41 资产出售产生收益 195,933,570.54元 评估定价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 否 是 是 2015 年12 月 22日 http:/

45、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文锦花园 24套房产 2015 年12 月 17日 3,590.77 本次资产出售产生收益30,822,689.26 元 评估定价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 否 是 是 2015 年12 月 17日 http:/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 2015 年12 月 17日 14,000 本次资产出售产生损失1,142,386.92 元 评估定价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 否 是 是 2015 年12 月 17日 http:/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6、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互联网业务、酒水销售、广告代理、游戏开发 500 万元 28,647,480.61 5,195,838.33 18,202,780.82 6,927,784.44 5,195,838.3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报告期内子公司净利润 5,1

47、95,838.33元,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 7.45%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酒店管理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135,095.35元,净利润291,368.60元;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2,780.82元,净利润5,195,838.33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二O一六年度经营计划 (1)2016年国内经济形势难以预测,酒店业受经济发展的影响不明,公司酒店经营业务与星级酒店、经济酒店之间竞争日益加剧,地铁施工影响

48、在2016年度末期方可陆续消除,酒店经营提升空间受限;未来新都酒店将从“旅游休闲”向“旅游休闲+商务会议”的经营模式逐步转变,开拓新的合作客户和拓展新的市场份额。同时,新都酒店仍将继续加强酒店内部经营管理,强化现有的市场营销、提升管理水平,并通过合理的节能减排改造、减少损耗和浪费、控制费用等方面多管齐下,增收节支,逐步提高酒店经营效益。 (2)酒店管理业务将在现有管理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继续开发新的管理项目,现有部分合作项目争取“续签合作”或“后续阶段合作”,激活处于停顿状态的管理项目;同时加强酒店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及团队建设。 公司仍将进一步加强酒店管理业务的对外输出工作。 (3)新都实业

49、发展有限公司在2015年与国内知名酒水供应商福建泉州酒立方酒业有限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开展酒水销售的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销售业绩。2016年度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实体品鉴+网络推广”的新型销售模式开展酒业销售;对酒店现有的多种商业模式进行深入挖潜,在夯实实体销售策略的同时,大力发展互联网及酒水销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售业务,力争将酒水销售打造成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进一步拓展广告游戏业务,游戏广告团队未来将会加深与国内资深互联网广告平台的合作,承接广告业务上下游的分发业务,整合自身广告业务的商业

50、盈利模式,以期在激烈竞争的传统广告业务中获得可观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空间;同时广告游戏团队还将继续紧盯市场需要,持续开发热门网络游戏,为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的提升做出贡献。 (二)公司未来展望 1、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1日暂停上市,虽然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股票恢复上市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自查已符合恢复上市的要求,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但不排除深交所审核不通过的情形。若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被深交所审核通过,公司股

51、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2、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1)继续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完成了公司破产重整工作。根据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对新都酒店现有资产中的部分低效资产进行剥离,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状况。重整投资人已购买公司主要资产,包括酒店大厦及全部附属设备、文锦花园24楼房产,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将这些资产租入继续经营酒店业务。继续拓展酒店原有经营业务及发展新都实业公司经营。 (2)调整产业结构,注入优质资产 根据重整计划,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泓睿投资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将实施资产注入方案,将其合法拥有的优质资产或者新都酒店股东大会认

52、可的其他优质资产,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后注入新都酒店,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新都酒店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1.12015.12.31 书面问询 个人 2015.1.12015.12.31 电话沟通 个人 - 2015 年 06 月 17 日 书面问询 个人 接待次数 0 接待机构数量 0 接待个人数量 0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第五节 重要事

53、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具体对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及间隔时间、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进行明确,有关章程修订的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8月28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已

54、有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等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有关规定,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盈利及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

55、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由公司债权人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有限合伙)申请的破产重整,2015年12月14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普通债权组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分别表决通过了重

56、整计划。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权益调整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9,402,05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045457215581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317,985股,转增手续已于2016年4月26日办理完成。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比例 2015 年 0.00 69,712,636.99 0.00% 0.

57、00 0.0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2014 年 0.00 -463,870,945.75 0.00% 0.00 0.00% 2013 年 0.00 3,486,206.64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为69,712,636.99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64,225,430.06 元,根

58、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分红、不转增。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

59、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郭耀名、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郭耀名承诺:自本承诺函签字之日起,除上市公司目前尚存已披露未解决的 9笔违规担保和违规债务诉讼已根据司法判决和诉讼请求计提的 3.34 亿元预计负债,以及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上市公司已披露的所有负债外,上市公司在出售资产交割基准日之前所发生的以及因出售资产交割基准日之前的事由而在出售资产交割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全部负债(该等债务包括目前尚存 9 笔未解决诉讼中最终判决上市公司偿还金额高于已计提预计负债 3.34 亿元的部分,任何银行债务,对任何第三人的违约之债及侵权之债、任何或有负债、任何担保债务、诉讼仲裁或行政

60、处罚产生的债务等)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承担。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针对郭耀名先生在本次新都酒店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的上述债务兜底承诺,本公司承诺:对该兜底承诺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 2015 年 04月 06 日 未约定 终止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郭耀名、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向本公司承诺:由其承担因违规担保事项对本公司的全部责任,并称已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并初步确定,债权人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尽力尽快解除法院对上市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使上市公司

61、免于承担伍泽松诉讼案件所涉法律责任。 2014 年 04月 24 日 未约定 公司违规担保债务已在报告期内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偿付,公司重要银行账户及资产已解封。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完毕破产重整,公司违规担保诉讼及应承担的违规担保债务已解决。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6 个月期满后,中国证监会有另行规定的,将遵守该规定。 2016 年 01月 16 日 6 个月 已履行完毕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

62、,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015 年 6 月 12 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终止重组,郭耀名先生、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6 日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承诺自动终止。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

63、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2015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影响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进行重整。2015 年 12 月 2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5 号民事裁

64、定书裁定公司重整程序执行完毕。 根据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了 77,610.60 万元,其中:购买新都酒店大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 24 套房产、高尔夫物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转让对价 71,144.18 万元,用于补足资产购买价格不足以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债权受偿和提存款差额 6,466.42 万元。 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制定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之分配方案,并据

65、此向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支付了分配额 46,213.71 万元,支付了共益债务 1,781.30 万元。期末,预计债务及共益债务提存余额 29,505.33 万元(含账户孳息 2.96 万元),正常经营债务113.23 万元,共计提存 29,618.56 元,存放于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 上述重整投资人购买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41,725.53 万元,评估值 64,212.47 万元,公司因转让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处置净利得为 22,409.71 万元;重整过程取得的债务重组损益为 12,917.95 万元,其中:处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原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形成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6、 151.68 万元;本期偿还违规担保债权形成的债务重整损益 12,766.26 万元。公司因接受重整投资人捐赠以及以高于评估价格出让资产而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3,189.91 万元。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本公司2015年9月15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进行重整。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债权表,本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已经向债权人支付了偿付额,并提存了足额的款项存放于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

67、2015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程序执行完毕。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由法院裁定批准,整个破产重整程序在法院指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的主导或管理下执行并实施。破产重整事项的财务处理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影响巨大,但并不影响审计意见的发表。破产重整工作是公司重大非常规事项,非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经营;通过破产重整工作,公司债务问题得以解决;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购买了公司部分资产,该事项也是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一部分,公司已积极配合购买方的资产过户等手续的正常办理。 (二)独立董事对

68、2015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整个破产重整程序在法院指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的主导或管理下执行并实施。我们认为该事项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公司管理层应积极配合,协调处理与破产重整计划相关的资产过户等其他工作。 (三)监事会对2015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2015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积极处理2015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

69、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评估师对惠州高尔夫球场会所(俱乐部)房产201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经评估,期初 高尔夫会所市场价值为82,576,299.00元,公司据此对期初投资性房地产-高尔夫房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期初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5,196,379.00元,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5,196,379.00元。 (2) 根据诉讼判决,公司对于因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需支付本金及利息,利息自判决之日起至借款本

70、金还清之日止。本次债权申报时,新都酒店管理人亦按此规则核定债权金额,在2014年年末预计负债时未考虑应付的利息,本次对期初预计负债计提额进行调整,补提期初预计负债49,534,426.05元,相应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49,534,426.05元。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目前尚未出资;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9日,注册资本50万元,目前尚未出资。报告期内,将该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

71、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永利、胡萍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时未能充分同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无法客观、准确评估公司已存在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直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72、审计报告。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直接导致公司股票因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也导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被迫终止。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解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董事会、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5年10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

73、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1日暂停上市,虽然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股票恢复上市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自查已符合恢复上市的要求,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但不排除深交所审核不通过的情形。若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被深交所审核通过,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

74、上市。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9月15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姚坤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法院出具了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管理人职责主要包括:(1)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它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5、;(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职责。 2、2015年10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案,表决同意公司继续营业。2015年11月26日,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法院申请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获得法院批准。 3、2015年12月14日上午,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普通债权组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分别表决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通过了重整计划。当日下午的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76、。重整计划的全文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4、2015年12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自是日起,在管理人监督下执行重整计划。 5、2015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重整程序顺利完成。 6、报告期内,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向管理人支付购买新都酒店固定资产、文锦花园24套房产、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资金,以及支付补足资产购买价格不足以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债权受偿和提存款的差额资金;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

77、的规定和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制定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之分配方案,并据此向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支付分配额,提存预计债权的分配额。其中,(1)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偿付比例不作调整全额受偿,(2)普通债权中:每家普通债权人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的债权全额受偿,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60%的比例受偿。(3)预计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受偿标准提存分配额,并在获得确认后受偿。最终未获确认的预计债权对应的分配额,以及因其他事由提存但在提存期届满仍未提取的分配额(诉讼未决的除外),在支付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仍有剩余的,用于向普通债权追加分配,直到普通债权受偿率达到10

78、0%为止,剩余部分作为新都酒店经营资金。(4)未向管理人申报但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同类债权的受偿比例受偿;对于上述债权中未获清偿的部分,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新都酒店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对已经确认的债权进行了偿付,暂缓确认的债权进行资金提存,公司重整债务已全部解决。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与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新都酒店大厦房产、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锦花园24套房产,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转让与泓睿天阗;同日与泓睿天阗签订资产

79、租赁协议,约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新都酒店向泓睿天阗租赁新都酒店大厦房产、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产用于继续经营,租赁期5年,租金200万元/月。截止本报告日,已办理完毕相关资产移交手续。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睿投资”)签订关于捐赠的协议书,并于当日收到捐赠协议约定的资金捐赠8,000万元,以实现公司期末净资产为正的目标。根据关于捐赠的协议书的约定,新都酒店财务报表经审计确认净资产为正值后,公司应当将净资产超过人民币1元以上的部分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日内退还给泓睿投资。 根据重整计划的权益调整方案,以新都

80、酒店现有总股本329,402,05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045457215581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317,985股。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合计让渡36,647,862股。根据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相关事宜的函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事宜的复函: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的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深圳丰兴汇资产

81、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按照重整计划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权益调整方案已于2016年4月26日完成。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伍泽松借款合同纠纷案 6,000 是 已判决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已确认债权,管理人已根据重整方案支付违规担保债务,诉讼已解决。 2014 年 04 月 30 日 周勃借款合同纠纷案 6,000 是

82、已判决 公司对未偿付债务的 1/2 承担偿付责任 法院已确认债权,管理人已根据重整方案支付违规担保债务,诉讼已解决。 2014 年 05 月 15 日 张文勋借款合同纠纷案 13,000 是 已判决 公司对未偿付债务的 1/2 承担偿付责任 法院已确认债权,管理人已根据重整方案支付违规担保债务,诉讼已解决。 2014 年 05 月 15 日 叶国权借款合同纠纷案 1,500 是 已判决 公司对未偿付债务的 1/2 承担偿付责任 法院已确认债权,管理人已根据重整方案支付违规担保债务,诉讼已解决。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周瑞坤借款合同纠纷案 3,000 是 已判决 公司对未偿付债务的

83、1/2 承担偿付责任 法院已确认债权,管理人已根据重整方案支付违规担保债务,诉讼已解决。 2014 年 05 月 15 日 舒鹏程借款合同纠纷案 3,200 是 已判决 公司全额承担偿付责任 法院已确认债权,管理人已根据重整方案支付违规担保债务,诉讼已解决。 2014 年 05 月 29 日 周镇彬借款合同纠纷案 250 是 已判决 公司对未偿付债务的 1/2 承担偿付责任 法院已确认债权,管理人已根据重整方案支付违规担保债务,诉讼已解决。 2014 年 07 月 16 日 王沛雁借款合同纠纷案 1,685.02 是 尚未判决 - 管理人根据重整方案提存预计分配额 2014 年 06 月 19

84、 日 唐拥军借款合同纠纷案 4,000 是 已判决 债权人已免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管理人根据重整方案提存预计分配额 2015 年 04 月 21 日 马岳丰借款合同纠纷案 25,000 是 尚未判决 - 管理人根据重整方案提存预计分配额。 2015 年 08 月 12 日 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4,428 是 已撤诉 - 已于 2014 年 11 月撤诉撤诉,法院未确认债权申报。 2014 年 07 月 30 日 华图教育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1,766.02 是 尚未判决 - 法院未确认债权申报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85、告全文 29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实际履行本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偿付责任。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86、)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 提供劳务 客房消费 市场定价 400/间/夜 39.88 0 否 现金结算 400/间/夜 2016 年04 月 27日 http:/info. 合计 - - 39.88 - 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不适用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

87、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损益(万元)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 资产出售 固定资产及附属设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转让 评估定价 34,468.55 57,144.18 53,553.41 转让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22,675.63 2015年 12月 22日 http:/info.co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 资产出

88、售 高尔夫物业及相关权益转让 评估定价 8,007.12 7,970.12 7,970.12 转让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114.24 2015年 12月 22日 http:/info.co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出售资产市场价格上升导致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致使公司产生破产重整收益 22,561.39 万元。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

89、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 公司2013年第三次董事会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10,374.76万元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名下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并于2013年7月1日将该物业出租给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2,000万元/年,租金每三年递增10%。 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该物业后并支付了2013年下半年租金1,000万元。2014年度,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向本公司支付租金,租金逾期已达6个月,经公司多次向惠州怡海房

90、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收均未支付租金,已经达到租赁协议中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同时触及本公司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回购条款。公司2014年8月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回购协议相关事宜的议案,正式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协议约定:回购方为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回购担保方为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该物业回购总价为11,374.7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款项600万元。 2015年9月15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重整方案,由重整投资人购买惠州高尔夫物业。2015年12月17日

91、,公司已于重整投资人成员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以人民币14000万元将该物业转让,并在报告期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因该物业购买方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本次资产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筹划资产重组 公司2015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华图宏阳100%股权;向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新都酒店、文锦花园员工宿舍、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及经营性债权债务;并向华图教育实际控制人易定宏、上海匀优投资合伙企业、华泽宏阳投资管理(北

92、京)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华图教育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建设项目及内训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重组预案,华图教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定宏及其所控制的华泽宏阳,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和控股股东瀚明投资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可能产生的债务本息将全部由重组方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担,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将通过本次重组以及相关承诺的履行予以消除。同时,通过本次重组,将公司盈利能力较差的资产和业务剥离,并将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将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消除上市公司面临的暂停上市风险和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债务造成的财务风险,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

93、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定宏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易定宏、伍景玉夫妇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资产出售中,上市公司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郭耀名签署了房产回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的相关回购义务转移至恒裕实业。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控制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

94、关联方,该笔交易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权利义务的转移。此外,上市公司募集重组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之一上海匀优为本公司监事郭云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上海匀优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了华图教育全体股东签署的协议解除通知函,因新都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新都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重组预案公告后发生的事实,已经构成了重大不利变化,对相关交易构成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华图教育单方面终止重大资产

95、重组。鉴于上述事实,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实施,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因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而同时终止。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3)、破产重整事项 2015年9月15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在重整程序执行期间与重整投资人进行的资产转让、现金捐赠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资产租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12月17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成员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根据重整方案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分别以53,553.41万元转让新都酒店大厦房产、停车

96、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3,590.77万元转让文锦花园24套房产;以1.4亿元转让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转让价包含房产价款10,374.76万元、代付2014年上半年度租金400万元、代付2014年下半年度和2015年度租金1,950万元和房产所涉税费1,275.24万元。 (2)2015年12月17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成员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向泓睿天阗租回新都酒店大厦房产、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产用于继续经营,租金200万元/月,租赁期5年。 (3)2015年12月28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成员广州泓睿投资管

97、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捐赠的协议书,接受泓睿投资捐赠的资金8,000万元。根据关于捐赠的协议书的约定,如果捐赠8,000万元仍不能满足新都酒店净资产为正值需要的,泓睿应当继续追加捐赠、保证公司净资产为正值;新都酒店财务报表经审计确认净资产为正值后,公司应当将净资产超过人民币1元以上的部分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日内退还给泓睿投资。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2014 年 08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与关联方及潜在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5 年

98、04 月 09 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2015 年 06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 公司2014年10月1日与罗庆明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期3年,租金20万元/月。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出包方名称 承包方名称 承包资产情况 承包资

99、产涉及金额承包起始日 承包终止日 承包收益(万元) 承包收益确定依据 承包收益对公司影是否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万元) 响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罗庆明 桑拿经营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 628.7 2014 年 10月 01 日 2017 年 09月 30 日 240 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益 增加公司经营收入及当期损益 否 非关联方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A、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租赁新都酒店4-6楼,每月租金599,602元; B、深圳市丹桂轩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新都酒店2楼,每月租金243,805.40元; C

100、、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租赁新都酒店一楼东,每月租金244,696.64元; D、2015年12月17日,新都酒店与泓睿天阗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约定新都酒店向泓睿天阗租赁新都酒店大厦房产、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产用于继续经营,租金200万元/月,每季度首月底前支付本季度租金600万元,租赁期限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租。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万元)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是否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

101、有限公司 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 经营场地 719.52 2015 年 01月 01 日 2024 年 12月 31 日 719.52 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益 增加公司经营收入及当期损益 否 非关联方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丹桂轩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场地 292.57 2009 年 01月 08 日 2017 年 01月 08 日 292.57 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益 增加公司经营收入及当期损益 否 非关联方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经营场地 293.64 2013 年 07月 19 日 2019 年 05月 18 日 293.64 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

102、益 增加公司经营收入及当期损益 否 非关联方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违规担保金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预计解除方式 预计解除金额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原 100%股权持有人 6,000 6

103、23.97%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0 0.00% 报告期内,已通过破产重整偿付担保债务,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2015 年 12月已解除 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耀名控制的企业 6,000 623.97%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0 0.00% 报告期内,已通过破产重整偿付担保债务,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2015 年 12月已解除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原 100%股权持有人 13,000 1,351.93%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0 0.00% 报告期内,已通过破产重整偿付担保债务,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2015 年 12月已

104、解除 李聚全 本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500 155.99%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0 0.00% 报告期内,已通过破产重整偿付担保债务,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2015 年 12月已解除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耀名控制的企业 3,000 311.98%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0 0.00% 报告期内,已通过破产重整偿付担保债务,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2015 年 12月已解除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1,685.02 175.23%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0 0.00% 报告期内,管理人已根据破产重整方案对公司应承担的担保债务进行提存,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2

105、015 年 12月已解除 李聚全 本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50 26.00%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0 0.00% 报告期内,已通过破产重整偿付担保债务,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2015 年 12月已解除 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公司 4,428 460.49% 连带责任担保 两年 4,428 460.49% 根据法院裁决 4,428 待定 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原 100%股权持有人 4,000 415.98% 连带责任担保 两年 4,000 415.98% 根据法院裁决 4,000 待定 深

106、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原 100%股权持有人 25,000 2,599.87% 连带责任担保 未约定 25,000 2,599.87% 根据法院裁决 25,000 待定 合计 64,863.02 6,745.41% - - 33,428 3,476.34% - - -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7、年度报告全文 37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评估基准日(如有) 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万元) 是否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易定宏、伍景玉、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易翠英、李品友、易刚权、于洪泽、易定友等共 143 人 265,000 万元 2015 年 04 月07 日 265,000 34,567.62 - 2014 年 12 月31 日 评估定价 265,000 是 重大资产

108、重组交易完成后,易定宏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易定宏、伍景玉夫妇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 2015 年 6 月 12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面终止重组,解除该协议。 2015 年 04 月09 日 i 资产出售协议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4,000万元 2015 年 04 月07 日 64,000 34,494.32 - 2014 年 12 月31 日 评估定价 64,000 否 - 2015 年 6 月 12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面终止重组,该协议终止。 2015 年 04 月09 日 i 房产回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109、774.76 万元 2015 年 04 月07 日 4,737.99 - 协议定价 10,774.76 是 回购方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控制企业 2015 年 6 月 12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面终止重组,该协议终止。 2015 年 04 月09 日 i 股份认购协议 上海匀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万元 2015 年 04 月07 日 -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ST 新都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000 是 本公司监事长郭云龙为该公司执行合伙人 2015 年 6 月 12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面终止重组,该协议终止。 2015 年

110、04 月09 日 i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股份认购协议 易定宏 29,000万元 2015 年 04 月07 日 -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ST 新都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9,000 是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易定宏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易定宏、伍景玉夫妇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 2015 年 6 月 12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面终止重组,解除该协议。 2015 年 04 月09 日 i 股份认购协议 华泽宏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9,000万元 2015 年 04 月07 日 -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11、 20 个交易日*ST 新都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9,000 是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易定宏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易定宏、伍景玉夫妇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易定宏持有华泽宏阳100%股权。 2015 年 6 月 12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面终止重组,解除该协议。 2015 年 04 月09 日 i 业绩补偿协议 易定宏、伍景玉、李品友、易刚权、于洪泽、易定友等共 141 人 - 2015 年 04 月07 日 - - 是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易定宏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易定宏、伍景玉夫妇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 2015 年

112、 6 月 12日,重组方华图教育已单方面终止重组,解除该协议。 2015 年 04 月09 日 i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840 万元 2015 年 09 月10 日 - 协议定价 否 - 执行中 资产转让协议书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53,553.41 万元 2015 年 12 月17 日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30 日 评估定价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 执行完毕 2015 年 12 月22 日 i 资产转让协议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3,5

113、90.77 万元 2015 年 12 月17 日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30 日 评估定价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 执行完毕 2015 年 12 月22 日 i 资产转让协议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4000万元 2015 年 12 月17 日 - 评估定价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 执行完毕 2015 年 12 月22 日 i 资产租赁协议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00 万元/月 2015 年 12 月17 日 - 协议定价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 执行完毕 2015 年 12 月22 日 i 现金捐赠协议 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

114、司 8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28 日 - - 是 本公司重整投资人 执行完毕 2015 年 12 月29 日 i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115、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9,402,050 100.00% 329,402,050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329,402,050 100.00% 329,402,050 100.00% 三、股份总数 329,402,050 100.00% 329,402,05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

116、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公司将酒店大楼及附属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产、惠州高尔夫物业、应收账款等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资产出售与重整投资人,并通过破产债权申报,按照重整方案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对已判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予以冲减

117、。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03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03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3% 45

118、,551,000 45,551,000 质押 45,500,000 冻结 45,551,000 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67% 21,982,703 21,982,703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4.82% 15,886,119 15,886,119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国有法人 3.10% 10,220,000 10,220,000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1% 5,642,200 5,642,200 大连幸福家居世界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 5,444,707 5,444,707 李月芬 境内自然人 1

119、.21% 4,001,679 4,001,679 林丹娜 境内自然人 1.17% 3,870,000 3,870,000 质押 3,870,000 林惠玲 境内自然人 1.12% 3,687,473 3,687,473 质押 3,687,473 李洪洲 境外自然人 0.95% 3,142,464 3,142,46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

120、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45,5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551,00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21,982,703 人民币普通股 21,982,703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5,886,119 人民币普通股 15,886,119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10,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20,000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6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5,642,200 大连幸福家居世界有限公司 5,444,707 人

121、民币普通股 5,444,707 李月芬 4,001,679 人民币普通股 4,001,679 林丹娜 3,8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70,000 林惠玲 3,687,473 人民币普通股 3,687,473 李洪洲 3,142,464 人民币普通股 3,142,464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

122、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郭耀名先生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下图: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2)新都酒店破产重整期间,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 自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裁定受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至

123、今,新都酒店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1)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简投资”)受让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经贸”)和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10月21日,易简投资与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汇理”)(代表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汇理1号”)、贵州经贸和山东信托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易简投资受让长城汇理1号、贵州经贸以及山东信托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31,748,319股。 2015年11月,易简投资与长城汇理1号、贵州经贸以及山东信托签署股份

124、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与长城汇理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易简投资终止受让长城汇理1号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886,119股,继续受让贵州经贸、山东信托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5,862,200股。 2)长城汇理以及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城汇理六号”)受让桂江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11月4日,长城汇理、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城汇理六号”)与桂江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桂江企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982,703股。 2015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转让所持有

125、*ST新都6.67%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15255号),同意桂江企业以协议方式将所持有的新都酒店21,982,703股股票转让给长城汇理与长城汇理六号。 3)瀚明投资无偿让渡股份和持有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 根据2015年12月15日法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是由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泓睿投资)及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组成的联合体。重整投资人负责新都酒店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并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提供部分资金并受让新都酒店出售的资产以及

126、出资人让渡的股份。 根据重整计划,以新都酒店现有总股本329,402,05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045457215581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317,985股。涉及瀚明投资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包括: 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合计让渡36,647,862股。根据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相关事宜的函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127、的相关事宜的复函: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四方组成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对新都酒店破产重整的投资,已经将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款项转入管理人账户,现将各方承接新都酒店资产及股票情况如下: 一、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接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瀚明投资)无偿让渡的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最终划转股票数量以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确认为准。 二、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按照重整计划对应的转增股份1

128、3,872,362股。最终划转股票数量以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确认为准。 (3)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1)假定上述公司各股东之间股份转让及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均能完成,则公司原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变更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长城汇理六号 28,569,551 6.65% 2 瀚明投资 22,775,500 5.30% 3 华银汇通 22,775,500 5.30% 4 长城汇理1号 20,724,169 4.82% 5 易简投资 20,692,965 4.82% 6 丰兴汇 13,872,362 3.23% 7 长城汇理 107,890 0.

129、025% 合计 129,517,937 30.145% 注: 鉴于长城汇理六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长城汇理,长城汇理1号的资产管理人亦为长城汇理,因此长城汇理六号、长城汇理以及长城汇理1号存在关联关系,假定上述股份转让及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均能完成,则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11.50%,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鉴于华银汇通以及丰兴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郑展奇,因此华银汇通与丰兴汇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华银汇通与丰兴汇亦为一致行动人,假定上述股份转让及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均能完成,则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8.53%,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假定上述股份转让及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均能完成,公

130、司的股权结构仍旧较为分散,未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的情形,因此亦没有股东能够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 2)公司现任董事会即第八届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0日组成,董事会成员共9人,分别为陈辉汉、苏从跃、杨志强、朱季成、李凤鸣、王亿群、陈小卫、张松旺和蒋涛,其中陈小卫、张松旺和蒋涛为独立董事。 在现任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长城汇理提名了3名董事(即苏从跃、朱季成、蒋涛),贵州经贸提名了3名董事(即陈辉汉、张松旺、李凤鸣),瀚明投资提名了2名董事(即王亿群、陈小卫),桂江企业提名了1名董事(即杨志强)。 根据公司现任董事会的构成情况,公司目前并无任何股东有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131、员的选任,也无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决议的形成。 综上,鉴于(1)新都酒店目前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未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的情形,没有股东能够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2)同时并无任何股东有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也无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因此,公司目前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一家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132、东的情况说明”。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 10%以上的股东情况 是 否 法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宋晓明 2013 年 05 月 17 日 91440300069259774T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旗

133、下“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星湖科技 17.52%的股份,通过“财通基金-长城汇理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中融基金-长城汇理并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间接持有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6.16%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公司目前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一家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变更日期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6 年 01 月 22 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

134、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郭壮葵 1998 年 04 月 09 日 3000 万元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月6日,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

135、公司股份;6个月期满后,中国证监会有另行规定的,将遵守该规定。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股)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其他增减变动(股) 期末持股数(股) 陈辉汉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现任 男 51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136、日 0 0 苏从跃 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现任 男 46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李凤鸣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 男 37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王亿群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 男 39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杨志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 男 58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朱季成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 男 35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137、 0 陈小卫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0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蒋涛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8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张松旺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4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闻心达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离任 男 69 2014 年 05 月 06 日 2015 年 12 月 10 日 0 0 杨志强 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离任 男 58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12 月 10

138、日 0 0 张力群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男 60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11 月 24 日 0 0 林汉章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男 51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03 月 22 日 0 0 叶文治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男 38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11 月 24 日 0 0 王亿群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男 39 2015 年 05 月 22 日 2015 年 12 月 10 日 0 0 王芝强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男 51 2015 年 05 月 22 日 2015 年 11 月 24 日 0 0

139、 刘书锦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7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12 月 10 日 0 0 陈友春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0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12 月 10 日 0 0 郭文杰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5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12 月 10 日 0 0 郭云龙 监事长 现任 男 40 2014 年 05 月 27 日 2015 年 04 月 19 日 0 0 叶善敏 监事 现任 男 34 2012 年 04 月 19 日 2015 年 04 月 19 日 0 0 韩景海 职工监事

140、现任 男 41 2014 年 06 月 17 日 2015 年 04 月 19 日 0 0 陈辉汉 总经理 现任 男 51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张静 副总经理、董秘 现任 女 42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王青峰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5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闻心达 总经理 离任 男 69 2014 年 05 月 06 日 2015 年 11 月 24 日 0 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周跃基 副

141、总经理 现任 男 67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0 0 吴娟辉 财务总监 离任 女 44 2014 年 01 月 17 日 2015 年 01 月 04 日 0 0 合计 - - - - - - 0 0 0 0 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陈辉汉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苏从跃 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李凤鸣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王亿群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任免 2

14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杨志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朱季成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陈小卫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蒋涛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张松旺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免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被选举 闻心达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离任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董事会提前换届离任 杨志强 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离任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董事会提前换届离任 张

143、力群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主动辞职 林汉章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2015 年 03 月 22 日 主动辞职 叶文治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主动辞职 王亿群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董事会提前换届离任 王芝强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离任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主动辞职 刘书锦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离任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董事会提前换届离任 陈友春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离任 2015 年 12 月 10 日 主动辞职 郭文杰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离任 201

144、5 年 12 月 10 日 主动辞职 陈辉汉 总经理 任免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聘任 王青峰 财务总监 任免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聘任 闻心达 总经理 离任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主动辞职 吴娟辉 财务总监 离任 2015 年 01 月 04 日 主动辞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闻心达,性别:男,1947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第七

145、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2014年5月6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中国环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净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后离任。 杨志强,性别:男,1958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未领取其他报酬。目前任桂江企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后

146、继续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张力群,性别:男,60岁,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未领取其他报酬。目前任浙江力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24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林汉章,性别:男,1956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未领取其他报酬。林汉章董事已于2015年3月22日向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 叶文治,性别:男,1978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

147、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未领取其他报酬。目前任深圳市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11月24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王亿群,性别:男,1977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未领取其他报酬。2010年-2014年在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目前任深圳市耀顺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本公司董事。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后继续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48、董事。2016年3月入职本公司,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 王芝强,性别:男,1965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未领取其他报酬。现任广西桂江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本公司董事。2015年11月24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2、独立董事 刘书锦,性别:男,1969年出生,学历:研究生,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没有领取其他报酬。曾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

149、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现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融资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后离任。 陈友春,性别:男,1976年出生,学历:研究生,(201

150、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没有领取其他报酬。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目前担任本公司、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24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后离任。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郭文杰,性别:男,1971年出生,学历:研究生,任期三年(2014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7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没有领取其他报酬。曾任

15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本市场部华南区销售总监,现任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报告期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郭文杰董事已于2014年7月29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后离任。 2、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非独立董事: 陈辉汉,性别:男,1965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报酬。 曾担任新锐国际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北京申水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富基旋风科技有限公司营运总裁、珠穆朗玛(电商)中国有限公

152、司副总裁。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25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并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苏从跃,性别:男,1970年出生,学历:研究生,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报酬。 曾任职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客户关系部总经理、党委工作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等职务。现任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首席公共事务官、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凤鸣,性别:男,1979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报酬。 曾任广州番禺超

153、能机电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康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本公司董事。 王亿群,性别:男,1977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在本公司领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 2010年-2014年在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耀顺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本公司董事。2016年3月入职本公司,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 杨志强,性别:男,1958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在本公司

154、领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 1996年受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外派到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2年起兼管该公司财务部工作,2004年起担任该公司董事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朱季成,性别:男,1981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报酬。 曾任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西门子数字程控通信系统有限公司BD经理、广东顺德优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卓诺思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蓝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 陈小卫,性别:男,1966

155、年出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电气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报酬。 历任深圳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电厂厂长、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涛,性别:男,1968年出生,学历:研究生,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

156、报酬。 曾在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汽车制造总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济南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济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张松旺,性别:男,1972年出生,学历:本科,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报酬。 曾在山东房地产集团公司、山东中鲁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振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国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157、、山东省社会新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全国会员代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郭云龙,性别:男,1976年出生,学历:研究生,任期三年(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4月19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报告期内除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外没有领取其他报酬。现任上海匀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及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长。 叶善敏,性别:男,1982年出生,学历:研究生,任期三年(2012年4月19日至2015年4月19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外

158、没有领取其他报酬。目前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2008至2009年任广西驿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2010年至2012年任南宁邕州饭店副总经理,曾任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总经理秘书。现任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发展部长兼桂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韩景海,性别:男,年龄:1975年出生,任期三年(2014年6月17日至2015年4月19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现任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都酒店总经理助理兼保安部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辉汉,本公司总经理,基本情况见董事基本情况介绍。 王青峰,性别,男,1971年出生

159、,未持有本公司股票。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广州市龙仕饮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1月25日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并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周跃基,性别:男,1949年出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5年一直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张静,性别:女,1974年出生,最近5年一直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苏从跃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董事、首席公共事务官 是 杨志强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

160、公司 董事兼任财务总监 是 叶善敏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发展部长 是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015 年 11 月 4 日,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与桂江企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联合受让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21,982,703 股。其中,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 82,703 股,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21,900,000股,并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完成过户手续。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

161、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201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证调查通字14172号】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证监局决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1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未依法披露重大借款、重大及关联担保事项”、“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对时任董事长李聚全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郭耀名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戈然予以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陈桂生

162、、王健涛、林汉章、时任财务总监吴娟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其中时任董事长李聚全、时任董事陈桂生、王健涛、戈然已于2014年1月17日任期届满离任,时任董事林汉章已于2015年3月22日离任,时任财务总监吴娟辉已于2015年1月4日向董事会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计算和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酬金。根据2004年6月的股东大会决议,每位董事每年享有4万元津贴,独立董事每年享有5万元津贴,根据公司2010年董事会

163、审议批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的报酬总额(包括各种津贴、补助等)为371.99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陈辉汉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男 51 现任 苏从跃 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男 46 现任 李凤鸣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男 37 现任 王亿群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男 39 现任 杨志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男 58 现任 朱季成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男 35 现任 陈小卫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164、蒋涛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男 48 现任 张松旺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男 44 现任 闻心达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男 69 离任 4 杨志强 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男 58 离任 4 张力群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男 60 离任 4 林汉章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男 51 离任 叶文治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男 38 离任 4 王亿群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男 39 离任 王芝强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男 51 离任 刘书锦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男 47 离任 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陈友春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男 40 离任 5 郭文杰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男 4

165、5 离任 5 郭云龙 监事长 男 40 现任 0.5 叶善敏 监事 男 34 现任 0.5 韩景海 职工监事 男 41 现任 17.4 陈辉汉 总经理 男 51 现任 15.35 张静 副总经理、董秘 女 42 现任 100.04 王青峰 财务总监 男 45 现任 9.85 闻心达 总经理 男 69 离任 137.61 周跃基 副总经理 男 67 现任 59.74 合计 - - - - 371.9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5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66、3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89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8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205 销售人员 15 技术人员 19 财务人员 24 行政人员 26 合计 28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 3 本科 42 其他 24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合计 289 2、薪酬政策 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建立了绩效考核激励制度,对员工按月、季度、全年进行综合考评。除绩效考核指标外,市场营销部考核还与销售业绩挂

167、钩,工程部考核与节能成果挂钩。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评优选先、奖金发放、薪资职务调整、外派学习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考核制度的推行大大提高了员工工作积极性。 3、培训计划 公司设培训质检部负责员工各项培训工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基层员工专题课程培训、基层员工公共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团队课程分享及专题外派培训,提升基层员工职业技能及管理人员管理水平。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报告

168、期内公司在完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公司治理整改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1、关于公司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合法的权利。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均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便利,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平等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上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报告期内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5年临

169、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关于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举董事;董事均能按公开承诺的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的人数、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聘请符合规定资格和条件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本着向股东大会和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1)2015年3月22日,林汉章董事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 (2)2015年11月24日,张力群董事、叶文治董事、王芝强董事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陈友春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向董事

170、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陈友春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职。闻心达董事同日向董事会辞去总经理职务。 (3)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陈辉汉、苏从跃、杨志强、王亿群、朱季成、李凤鸣,独立董事为张松旺、陈小卫、蒋涛。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2015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成立当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推举陈辉汉为董事长,苏从跃为副董事长,并任命陈辉汉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成员正式履职,并根据规定成立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3

171、、关于公司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确保监事会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管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和义务,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

172、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公司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位。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独立核算。公司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的财务、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会计活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未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上市公司经营的

173、计划和指令,也未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公司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2.27% 2015 年 05 月 22 日 2015 年 05 月 23 日 info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80% 2015 年 08 月 05 日 2015 年 08 月 06 日 info 2015

17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26% 2015 年 10 月 13 日 2015 年 12 月 14 日 info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13%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info 出资人组会议 临时股东大会 10.50%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5 年 12 月 15 日 info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175、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刘书锦 9 3 3 3 0 否 陈友春 9 6 3 0 0 否 郭文杰 9 5 3 1 0 否 蒋涛 1 0 0 1 0 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陈小卫 1 1 0 0 0 否 张松旺 1 1 0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独立董事未发生连续联系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 异议的内容 陈友春、郭文杰 2014 年年度报告

176、弃权:无法接受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刘书锦、陈友春、郭文杰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不接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刘书锦、陈友春、郭文杰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不接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郭文杰 201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深圳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作为酒店经营服务方的议案 弃权:难以判断引入长城大酒店作为酒店服务方能够明显改善公司经营情况,是否有必要引入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 郭文杰 201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弃权:目前管理层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全力放在确保公司恢复上市,其他

177、措施包括设立子公司拓展相关业务、引入酒店管理方,均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司现状,建议暂缓设立。 郭文杰 201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作为公司专业法律顾问的议案 反对: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必须在经过各种努力后实在无法实现恢复上市目标后不得以采取的程序,现在聘请专业律师或启动该程序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陈友春 201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反对:该议案不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本届未到期,大股东也未变更,没有合法依据提前换届。 刘书锦 201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反对:议案不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 郭文

178、杰 201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弃权:请董事会尽快提请股东大会完成已辞职独立董事的补选。在相关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前,尽量保持董事会稳定,全力争取恢复上市。 郭文杰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弃权: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未发现的违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规担保及诉讼纠纷。 刘书锦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两个临时提案 1、独立董事始终支持公司的重大重组及破产重整工作。因此临时提案函中所述的提前换届选举的情形和理由不成立; 2、临时提案与 2015 年第八次董事会议

179、案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相斥,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动机与董事会议案前后矛盾。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无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不适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2014年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正式成立,为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1月17日组成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

180、的相关议案,成立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于当日召开董事会议,根据公司治理等规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行使职权,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确保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1)2015年4月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战略委员会积极督促并配合董事会推进

18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尽快解除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诉讼的法律赔偿责任,并通过本次重组,实现上市公司脱胎换骨,早日步入正常经营轨道。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已暂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拟重组方华图教育单方面解除重组协议于2015年6月被迫终止,公司战略委员会将积极探索其他途径,尽快解除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责任,争取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2)鉴于公司酒店经营最近几年持续亏损的现状一直未能得到实质性改善,酒店经营需要营销理念、营销策略、及销售渠道上进行进一步完善,以提高酒店经营业绩,增加经营利润。深圳长城大酒店最近几年的经营情况比较良好、酒店入住率高,战略委员会同意聘请深圳长城

182、大酒店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酒店经营服务方,以加强公司酒店经营。 (3)目前上市公司仅有一家在营酒店,主营业务过于单一,仅靠目前经营现状,很难实现2015年度主营业务盈利。公司急需拓展经营范围,发展其他主业,增加经营业绩。战略委员会同意投资设立子公司,开展新的经营业务。子公司深圳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15年第四季度开展经营业务。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和深圳

183、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开展工作,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关注、审查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公司已于2011年度在外部咨询机构的协助下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合规性审计。审计委员会2013年、2014年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定期审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报告,要求内审部持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日常运行的检查与监督,了解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关注新业务、重要业务、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实施,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变化不断对内控手册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184、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控制情况,内部控制运行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 (2)审查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向董事会提出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核了内审部提交的201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核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以上议案均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查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核实本年度发生的事项是否达到披露标准。 (3)2014年年报相关工作 2014年年度审计

185、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做了以下工作: 确定总体审计工作时间计划。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在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就审计工作的意见后,达成一致安排,确定了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A、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基本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

186、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B、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 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了两次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独立性表示认可,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审计方案;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委员会沟通。 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了审计工作,

18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是否充分披露和恰当记录关联方交易信息以及是否充分披露违规借款担保信息无法判断: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借款担保,其中已对外披露的已经法院初次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为48,455.33万元;已经法院受理但尚未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为2,754.39万元。由于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担保情况等。另新都酒店向关联方购买及回购资产、向关联方出租资产等,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新都酒店的全部关联方,我们无法合

188、理保证新都酒店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这些交易可能对新都酒店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2、重大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是否恰当无法判断: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购买了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建筑面积为3343.17平方米的带租房产(下称“高尔夫物业”),共计收到租金1,000万元,已于2013年全部确认租赁收入。2014年8月,原出售方对上述高尔夫物业进行回购,新都酒店对已回购的物业计提了减值准备51,873,800.00元,对违规借款担保预计负债349,300,617.00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是否充分和恰当。因此,

18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根据中国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和开展工作,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同意公司新聘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确定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190、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是按照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的,独立董事的报酬按股东大会确定的数额支付。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予以认可。 4、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职和开展工作,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进行了3次提名。 (1)因董事王芝强先生、张力群先生、叶文治先生、陈友春先生均已辞职,根据

191、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书面推荐的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和资格证明等文件,同意提名陈辉汉、李凤鸣、朱季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蒋涛、张松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因总经理闻心达先生于2015年11月24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书面推荐的总经理候选人陈辉汉先生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陈辉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3)因公司财务总监空缺,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书面推荐的财务总监候选人王青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青峰先生担任公

192、司财务总监。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7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100.0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

193、报告 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 1) 当期财务报表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2)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4)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2)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

194、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1)重大缺陷 1)由于决策程序不当导致重大失误;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措施;3)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2)重要缺陷 1)由于决策程序不当导致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3)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一般岗位人员流失严重;4)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

195、产总额 0.5%;(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 0.2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0.5%;(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0.25%。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 万元;(2)重要缺陷:5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 万元;(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 万元。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

196、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都酒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

197、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新都酒店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7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

198、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天健审(2016)-2-27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永利、胡萍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

199、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1,352,877.97 11,430,647.5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881,636.27 7,697,997.92 预付款项 46,858.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96,685,630.19 1,073,635.2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310,457.39 1,290,792.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200、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375,704.47 流动资产合计 424,230,601.82 29,915,635.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64,262,378.23 固定资产 270,532,180.6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0,780.07 156,573.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238,662.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76.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

201、资产合计 153,056.33 437,189,794.60 资产总计 424,383,658.15 467,105,430.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49,068.05 2,298,568.62 预收款项 6,987,825.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782,452.66 2,419,100.09 应交税费 11,158,124.49 2,558,876.45 应付利息 2,815,525.58 应付股利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

202、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其他应付款 102,987,112.63 31,653,568.7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37,686.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9,714,443.83 48,733,464.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9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95,053,335.77 406,806,885.3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3,660,914.00 非流

203、动负债合计 295,053,335.77 610,367,799.30 负债合计 414,767,779.60 659,101,263.9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9,402,050.00 329,402,05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2,217,061.09 100,317,985.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816,549.88 9,816,549.88 一般风险准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未分配利润 -561,819,782.42 -631,532,419.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 9,615,878.55 -191,995,833.5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15,878.55 -191,995,833.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4,383,658.15 467,105,430.40 法定代表人:陈辉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青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7,472,774.70 11,430,647.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279,879.55 6,729,095.53 预付款项 46,858.00

205、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96,426,636.46 263,635.22 存货 1,061,200.53 1,290,792.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375,704.47 流动资产合计 396,240,491.24 28,136,733.4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64,262,378.23 固定资产 270,503,924.49 在建工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0,780

206、.07 156,573.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238,662.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40.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7,620.59 437,161,538.43 资产总计 396,388,111.83 465,298,271.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49,068.05 2,298,568.62 预收款项 6,847,667.34 应付职工薪酬 2,103,801.29 2,369,579.62 应交税费 8,350,296.96 2,276,855.31 应付利

207、息 2,815,525.5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8,093,922.76 34,446,780.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37,686.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1,334,775.06 51,054,976.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9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95,053,335.77 406,806,885.3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3,660,914.00 非流动负债

208、合计 295,053,335.77 610,367,799.30 负债合计 396,388,110.83 661,422,776.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9,402,050.00 329,402,05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2,217,061.09 100,317,985.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816,549.88 9,816,549.88 未分配利润 -571,435,659.97 -635,661,090.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 -196,124,504.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6,388,111.

209、83 465,298,271.8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7,170,530.63 64,379,717.46 其中:营业收入 117,170,530.63 64,379,717.4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0,518,433.45 117,950,636.46 其中:营业成本 48,260,796.57 44,036,689.67 利息支出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

210、,355,818.70 3,587,146.25 销售费用 4,518,822.37 3,830,486.27 管理费用 28,397,158.75 31,562,751.44 财务费用 11,875,627.24 18,661,538.66 资产减值损失 491,143.63 16,272,024.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7,504.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271,163.37 -53,433,414.11 加:营业外收入 359,219,46

211、1.04 2,505,835.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5,239,437.05 57,607.02 减:营业外支出 302,062,881.83 412,943,366.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73,684.40 106,862.5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1,427,742.58 -463,870,945.75 减:所得税费用 1,715,105.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712,636.99 -463,870,94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712,636.99 -463,870,945.75 少数股东损益 六

21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

213、总额 69,712,636.99 -463,870,94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9,712,636.99 -463,870,945.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1.4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1.4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辉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青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6,906,929.46 62,750,183.83 减:营业成

214、本 38,938,122.97 44,036,689.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53,539.39 3,495,767.47 销售费用 3,579,088.63 3,673,942.0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管理费用 26,205,829.20 30,651,509.10 财务费用 11,844,979.66 18,661,538.66 资产减值损失 353,546.77 16,214,936.4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7,504.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15、号填列) 7,031,822.84 -53,846,694.65 加:营业外收入 359,219,461.04 2,505,835.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5,239,437.05 减:营业外支出 302,042,694.34 412,943,366.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1,297.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4,208,589.54 -464,284,226.29 减:所得税费用 -16,840.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4,225,430.06 -464,284,226.2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216、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4,225,430.06 -464,284,226.2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 -1.41 (二)稀释每

217、股收益 0.19 -1.41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525,055.61 66,226,977.5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46,932.53 5,465,304.85

2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871,988.14 71,692,282.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298,881.26 14,848,535.6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864,935.23 22,856,671.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76,413.77 8,448,869.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31,134.82 21,073,234.13

2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71,365.08 67,227,31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00,623.06 4,464,971.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7,504.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289,504.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20,103.53 8,078,671.7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0、12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20,103.53 130,078,671.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0,103.53 -7,789,166.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1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1、 8,958,289.14 18,534,744.8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58,289.14 58,634,744.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041,710.86 -58,634,744.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575.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922,230.39 -61,964,515.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30,647.58 73,395,163.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222、等价物余额 121,352,877.97 11,430,647.5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219,516.70 64,422,335.4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75,095.26 6,175,972.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594,611.96 70,598,307.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447,650.31 14,841,973.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620,726.07 22,152,492.30

223、支付的各项税费 8,603,281.72 8,406,634.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02,434.07 20,738,515.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574,092.17 66,139,615.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20,519.79 4,458,691.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7,504.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224、计 122,289,504.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5,020,103.53 8,072,391.78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20,103.53 130,072,391.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0,103.53 -7,782,886.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

2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1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958,289.14 18,534,744.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58,289.14 58,634,744.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041,710.86 -58,634,744.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575.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042,127.12 -61,964,515.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30,647.58

226、 73,395,163.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472,774.70 11,430,647.58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631,532,419.41 -191,995,833.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

227、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631,532,419.41 -191,995,833.5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31,899,075.11 69,712,636.99 201,611,712.10 (一)综合收益总额 69,712,636.99 69,712,636.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28、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31,899,075.11 131,899,075.11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232,217,061.09 9,816,549.88 -561,819,782.42 9,615,878.5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229、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167,661,473.66 271,875,112.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167,661,473.66 271,875,112.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63,870,945.75 -46

230、3,870,945.75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3,870,945.75 -463,870,945.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100,31

231、7,985.98 9,816,549.88 -631,532,419.41 -191,995,833.5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合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635,661,090.03 -196,124,504.1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9,402,050.

232、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635,661,090.03 -196,124,504.1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31,899,075.11 64,225,430.06 196,124,505.17 (一)综合收益总额 64,225,430.06 64,225,430.0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3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31,899,075.11 131,899,075.11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232,217,061.09 9,816,549.88 -571,435,659.97 1.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

234、9.88 -171,376,863.74 268,159,722.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171,376,863.74 268,159,722.1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64,284,226.29 -464,284,226.29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4,284,226.29 -464,284,226.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35、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9,402,050.00 100,317,985.98 9,816,549.88 -635,661,090.03 -196,124,504.1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

236、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发起,在深圳新都酒店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而设立,于1990年3月8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8058551的营业执照,报告期末注册资本329,402,050.00元,股份总数329,402,05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9,402,0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1994年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旅游业,主营酒店业务及其附属设施业务。经营范围:经营酒店及酒店附属车辆服务、自有场地出租、康乐设施、停车场、在酒店内经营餐

237、厅、美容美发(不含医学整容业务),桑拿按摩业务,经营卡拉OK,歌舞厅(不含的士高);洗车美容(分支机构经营)。 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2016年4月25日2015年度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2015年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将本公司大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本公司位于深圳文锦花园的24套房屋转让给重整投资人联合

238、体成员,并与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用于公司酒店经营业务,租赁期限为五年。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依然保留经营酒店业务所需的资质、团队、品牌和渠道等资源,并通过长期租赁酒店大厦等保持公司酒店业务得到有效延续。同时,公司新设的子公司新都实业基于原有酒店经营和客户的积累,开展“实体品鉴+网络推广”的新型酒业销售业务,开拓广告游戏互联网业务领域,为公司经营提供了持续的利润增长来源。所以公司选择了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

239、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240、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

241、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

242、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243、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244、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

245、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246、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

247、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

248、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

249、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

250、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资产负

251、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表明可供出

252、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53、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 100 万元以

254、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30.00% 30.00% 45 年 50.00% 50.00%

255、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0.00% 0.00% 应收管理人账户款 0.00% 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和应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的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存

256、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酒店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257、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含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1. 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 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

258、决议;3. 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4. 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259、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

260、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261、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

262、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263、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264、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3.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

265、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8-50 10 1.8-11.2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10 11.25-18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 10 11.2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8-12 10 7.5-11.25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

266、旧政策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18、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

267、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9、生物资产 20、油气资产

268、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商标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软件 5 商标权 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

269、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270、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

271、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272、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

273、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 (1)因

274、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6、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

275、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

276、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277、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收入 1.

278、 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79、,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餐饮销售和月饼销售的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外提供餐饮销售和月饼销售,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2) 酒店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酒店服务是指酒店客房服务,在酒店服务已按照

280、合同或协议提供并取得收取服务费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3) 酒店管理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酒店管理服务是对外提供的酒店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酒店的前期筹建咨询及之后的酒店经营管理建议。酒店管理服务已按照合同或协议提供并取得收取服务费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4) 物业租赁的收入确认方法 物业租赁是公司将部分自有物业出租,并收取租金。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和金额确认收入。 (5) 互联网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的互联网业务包括互联网广告业务及游戏业务: 对于互联网广告业务在广告已经发布并与客户完成广告效果确认并签署确认函之后按确认函金额确认收入。 对于游戏业务区分运营模式,对于一次性卖断

281、运营权的游戏业务,在完成源代码及相关文件的移交并获得客户验收证明后确认收入。对于与其他游戏运营商合作运营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分成基础及分成比例结算,根据结算对账文件确认收入。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

282、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

283、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

284、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6%、3% 营业税

285、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6.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1.2%、12%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6.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税收优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55,143.60 118,5

286、51.85 银行存款 121,297,734.37 11,312,095.73 合计 121,352,877.97 11,430,647.5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66,900.40 163,138.63 其他说明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

287、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1,458,461.50 14.98% 1,458,461.50 100.0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

288、128,442.66 100.00% 246,806.39 7.89% 2,881,636.27 8,274,828.91 85.02% 576,830.99 6.97% 7,697,997.92 合计 3,128,442.66 100.00% 246,806.39 7.89% 2,881,636.27 9,733,290.41 100.00% 2,035,292.49 20.91% 7,697,997.9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

289、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303,155.66 115,157.78 5.00% 1 至 2 年 334,087.88 33,408.79 10.00% 2 至 3 年 491,199.12 98,239.82 2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290、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 1,347,241.63 43.06 67,362.08 贵州铜仁睿力酒店有限公司 250,000.00 7.99 25,000.00 钟山正菱大酒店有限公司 200,000.00 6.39 40,000.00 广西白海豚投资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9

291、6,175.56 6.27 9,808.78 湄潭县仙谷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91,462.88 6.12 9,573.14 小 计 2,184,880.07 69.84 151,744.00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6,858.00 100.00% 合计 - 46,858.0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292、: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93、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96,810,630.19 100.00% 125,000.00 0.04% 296,685,630.19 1,279,554.20 97.30% 205,918.97 16.09% 1,073,635.2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5,519.55 2.70% 35,519.55 100.00% 合计 296,810,630.19 100.00% 125,000.00 0.04% 296,685,630.19 1,315,073.75 100.00% 241,438.

294、52 18.36% 1,073,635.2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2 至 3 年 625,000.00 125,000.00 20.00% 合计 625,000.00 125,000.00 2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

295、合名称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管理人账户款 296,185,630.19 小 计 296,185,630.1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296、(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169,827.93 提存预计债务款及提存共益债务款 296,185,630.19 其他 625,000.00 1,145,245.82 合计 296,810,630.19 1,315,073.7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 提存预计债务款及提存共益债务款 296,185,630.19 1 年以内 99.79% 黄山市翠林大酒店有限公司

297、 拆借款 625,000.00 2-3 年 0.21% 125,000.00 合计 - 296,810,630.19 - 100.00% 125,000.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注:应收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款系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提存预计债务和共益债务款等款项,期末存放于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

298、理人账户(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账户)。由深圳中院指定的管理人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说明。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61,200.53 1,061,200.53 1,290,792.60 1,290,792.60 库存商品 2,249,256.86 2,249,256.86 合计 3,310,457.39 3,310,457.39 1,

299、290,792.60 1,290,792.60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7,971,842.25 待摊费用 40

300、3,862.22 合计 8,375,704.4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其他说明: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

301、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302、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18、投资性房地产

303、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1,443,790.61 261,443,790.61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261,443,790.61 261,443,790.61 (1)处置 261,443,790.61 261,443,790.61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0.00 0.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80,503,99

304、1.38 80,503,991.38 2.本期增加金额 5,144,620.88 5,144,620.88 (1)计提或摊销 5,144,620.88 5,144,620.88 3.本期减少金额 85,648,612.26 85,648,612.26 (1)处置 85,648,612.26 85,648,612.26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0.00 0.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6,677,421.00 16,677,421.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6,677,421.00 16,677,421.00 (1)处置 16,677,421.00 1

305、6,677,421.00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164,262,378.23 164,262,378.23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本期处置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三)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之说明。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37,05

306、6,685.83 14,720,029.89 2,288,637.00 20,131,509.32 574,196,862.04 2.本期增加金额 2,329,507.52 257,465.20 2,586,972.72 (1)购置 2,329,507.52 257,465.20 2,586,972.72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539,386,193.35 14,977,495.09 2,288,637.00 20,131,509.32 576,783,834.76 (1)处置或报废 539,386,193.35 14,977,495.09 2,288,63

307、7.00 20,131,509.32 576,783,834.76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79,541,954.00 10,405,419.98 936,059.34 12,781,248.06 303,664,681.38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2.本期增加金额 13,224,853.92 747,504.41 212,242.50 765,722.61 14,950,323.44 (1)计提 13,224,853.92 747,504.41 212,242.50 765,722.61 14,950,323.44 3.本期减少金额

308、292,766,807.92 11,152,924.39 1,148,301.84 13,546,970.67 318,615,004.82 (1)处置或报废 292,766,807.92 11,152,924.39 1,148,301.84 13,546,970.67 318,615,004.82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57,514,731.83 4,314,609.91 1,352,577.66 7,350,261.26 270,532,1

309、80.66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本期处置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三)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之说明。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

310、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

311、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商标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07,548.00 130,200.00 837,748.00 2.本期增加金额 49,081.00 49,081.00 (1)购置 49,081.00 49,081.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756,629.00 130,200.00 886,829.00 二、累计摊销

312、 1.期初余额 581,793.77 99,380.85 681,174.62 2.本期增加 62,040.98 12,833.33 74,874.3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金额 (1)计提 62,040.98 12,833.33 74,874.3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643,834.75 112,214.18 756,048.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2,794.25 17,985.82 130,780.07

313、2.期初账面价值 125,754.23 30,819.15 156,573.3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

314、少 期末余额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酒店大楼保险费 528,328.22 528,328.22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710,334.11 870,793.20 519,962.00 2,061,165.31 合计 2,238,662.33 870,793.20 1,048,290.22 2,061,165.31 其他说明 其他减少系向重整投资人注转让固定资产,将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并转出。 注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投资人是由广州泓睿

315、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睿投资)、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睿天阗)、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银汇通)、深圳丰兴汇资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兴汇)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9,105.04 22,276.26 合计 89,105.04 22,276.2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16、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76.2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95,306,393.30 409,083,616.31 可抵扣亏损 118,102,996.69 60,253,756.12 合计 413,409,389.99

317、469,337,372.43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6 年 2017 年 14,323,977.26 14,323,977.26 2018 年 7,344,421.46 7,344,421.46 2019 年 38,585,357.40 38,585,357.40 2020 年 57,849,240.57 合计 118,102,996.69 60,253,756.12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318、0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319、1,349,068.05 2,298,568.62 合计 1,349,068.05 2,298,568.6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金及管理费 987,825.19 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 6,000,000.00 合计 6,987,825.19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320、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419,100.09 24,662,139.27 24,298,786.70 2,782,452.6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566,148.53 1,566,148.53 合计 2,419,100.09 26,228,287.80 25,864,935.23 2,782,452.66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

321、津贴和补贴 2,419,100.09 20,845,101.89 20,481,749.32 2,782,452.66 2、职工福利费 2,605,608.69 2,605,608.69 3、社会保险费 585,669.30 585,669.30 其中:医疗保险费 470,045.55 470,045.55 工伤保险费 38,399.98 38,399.98 生育保险费 77,223.77 77,223.77 4、住房公积金 526,716.05 526,716.0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2,496.55 92,496.55 其他 6,546.79 6,546.79 合计 2,419

322、,100.09 24,662,139.27 24,298,786.70 2,782,452.6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474,604.82 1,474,604.82 2、失业保险费 91,543.71 91,543.71 合计 1,566,148.53 1,566,148.53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436,987.20 1,693.11 营业税 3,245,997.46 1,088,916.29 企业所得税 1,737,381.85 城市维护建设税 255,

323、448.78 79,641.79 房产税 4,871,698.27 1,331,698.31 教育费附加 183,062.68 53,647.33 文化事业建设费 271,362.00 其他 156,186.25 3,279.62 合计 11,158,124.49 2,558,876.45 其他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2,815,525.58 合计 2,815,525.5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40、

324、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往来款 46,178,942.96 27,297,127.23 项目往来款 7,214,535.45 4,356,441.49 应归还重整投资人款注 49,593,634.22 合计 102,987,112.63 31,653,568.7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应归还重整投资人款49,593,634.22

325、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三)5关联方捐赠之说明。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37,686.00 合计 1,437,686.00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收益停车场占用补偿款,系由于深圳市地铁9号线人民南路站主体施工需要,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负责管理的新都酒店停车场用地所获得的补偿,土地占用期为42个月(到期日为2016年8月31日),占用补偿款为7,781,29

326、8.00元。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溢折价摊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199,900,000.00 合计 199,9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

327、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

328、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 2

329、95,053,335.77 406,806,885.30 合计 295,053,335.77 406,806,885.3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期重整程序已执行完毕,根据重整计划对申报债权计提预计负债及共益债务295,053,335.77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或有事项之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30、年度报告全文 127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停车场占用补偿款 3,660,914.00 合计 3,660,914.00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329,402,050.00 329,402,050.00 其他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45,551,000.00 小 计 45,551,000.00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明投资)自2013年

331、6月14日起将其持有本公司45,551,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3.83%)中的45,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89%)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所质押的上述45,551,000.00股股份已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等司法冻结。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

332、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0,317,985.98 131,899,075.11 232,217,061.09 合计 100,317,985.98 131,899,075.11 232,217,061.0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增加131,899,075.11元系: 1)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承诺无条件承担和支付资金,用于补足资产出售收入不足以按

333、照重整计划之规定清偿债务和提存预计债权的差额64,664,238.29元,作为权益性交易列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三)5关联方捐赠之说明。 2)本期公司向重整投资人转让惠州高尔夫俱乐部会所(以下简称高尔夫物业)及其相关权益的转让对价高于高尔夫物业评估价值的部分36,798,827.20元,作为权益性交易列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三)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之说明。 3)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为保证本公司净资产为正捐赠款项30,436,009.62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三)5关联方捐赠之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 元

334、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9,816,549.88 9,816

335、,549.88 合计 9,816,549.88 9,816,549.88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617,194,372.3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14,338,047.0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631,532,419.4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712,636.99 期末未分配利润 -561,819,782.4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

336、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4,338,047.05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16,893,524.63 48,260,796.57 64,254,717.46 44,036,689.67 其他业务 277,006.00 125,000.00 合计 117,170,530.63 48,260,796.57 6

337、4,379,717.46 44,036,689.67 6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4,899,068.34 3,195,703.2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76,476.55 225,546.95 房产税 3,540,000.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268,911.81 161,708.30 其他 271,362.00 4,187.76 合计 9,355,818.70 3,587,146.25 其他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516,519.

338、35 1,338,309.90 办公费、清洁费、物耗费、宣传费 853,989.42 644,736.73 租赁费、保险费、电话费、佣金 1,639,037.09 1,541,597.45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293,542.52 256,245.09 其他 215,733.99 49,597.10 合计 4,518,822.37 3,830,486.27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6,755,482.01 16,264,082.98 办公费、物耗费能源费、通讯费 464,463.25 603,034.96 交通运输费 379,995.9

339、0 562,943.16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工作餐费 839,493.05 2,608,833.12 折旧费、摊销费 1,091,745.15 2,552,715.00 修理费、保安消防费 1,948,571.52 1,350,001.53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其他税费 4,894,136.16 4,992,934.94 咨询费、诉讼费 716,062.08 1,381,896.00 证券服务费、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 150,000.00 210,800.00 董事津贴、董事会费 503,138.43 641,546.99 其他 654,071.20 393,962.76 合计 28,397

340、,158.75 31,562,751.44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净支出 11,523,910.60 18,336,437.74 汇兑损益 7,901.11 5,575.91 银行手续费 51,866.94 31,880.5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其他 291,948.59 287,644.47 合计 11,875,627.24 18,661,538.66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491,143.63 -405,396.83 六、投资性房地

341、产减值损失 16,677,421.00 合计 491,143.63 16,272,024.17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 137,504.89 合计 137,504.89 其他说明: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25,239,437.05 57,607.02 225,239,437.0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25,239,437.05 57,607.02

342、225,239,437.05 债务重组利得 129,179,462.18 政府补助 196,400.00 225,000.00 196,400.00 其他 4,604,161.81 2,223,228.00 2,223,228.00 合计 359,219,461.04 2,505,835.02 356,838,527.2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贴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1)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

343、25,239,437.05元及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129,179,462.18元主要系本期重整计划执行过程形成的利得,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十二、(二)2之说明。 3) 营业外收入-其他2,223,228.00元,系因深圳市地铁9号线人民南路站主体施工需要,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经营管理的停车场用地补偿款。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173,684.40 106,862.50 1,173,684.4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1,297.48 106,862.50 31,297.48 无形资产处

344、置损失 1,142,386.92 1,142,386.92 罚款支出 5,958.49 604,736.79 5,958.49 预计负债 300,883,238.94 398,835,043.05 300,883,238.94 其他 13,396,724.32 合计 302,062,881.83 412,943,366.66 其他说明: 1) 营业外支出-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损失1,142,386.92元主要系本期向泓睿天阗转让高尔夫物业形成的处置损失,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十(二)2或有事项之说明 2) 本期确认诉讼预计负债300,883,238.94元,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十(二)2或有事项之说明。

345、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37,381.85 递延所得税费用 -22,276.26 合计 1,715,105.5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71,427,742.5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7,856,935.6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17,494.4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57,723.0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6,229,065.6

346、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7,006.98 所得税费用 1,715,105.59 其他说明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17,888.08 102,382.25 停车场占用补偿款 2,537,922.60 收押金 347,644.45 600,000.00 政府补助及奖励 196,400.00 225,000.00 收往来款 24,785,000.00 2,000,000.00 合计 25,346,932.53 5,465,304.85

347、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付现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7,673,459.69 13,313,280.81 诉讼执行款 6,848,935.74 罚款、滞纳金 5,958.49 604,686.79 其他 351,716.64 306,330.79 合计 8,031,134.82 21,073,234.1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348、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捐赠款 80,000,000.00 合计 8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69,71

349、2,636.99 -463,870,945.75 加:资产减值准备 491,143.63 16,272,024.1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0,094,944.32 21,892,823.82 无形资产摊销 74,874.31 67,465.8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48,290.22 1,976,156.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4,097,050.13 49,255.4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1,297.48 财务费用(收益以“”

350、号填列) 9,160,864.87 18,534,744.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7,504.8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276.2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19,664.79 152,580.2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703,158.79 3,612,534.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424,944.45 405,915,837.16 其他 171,703,77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00,623.06 4,464,971.7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

351、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1,352,877.97 11,430,647.5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1,430,647.58 73,395,163.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922,230.39 -61,964,515.95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352、: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21,352,877.97 11,430,647.58 其中:库存现金 55,143.60 118,551.8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21,297,407.56 11,271,825.78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1,352,877.97 11,430,647.58 其他说明: 报告期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应收出售资产款项共计711,441,800.00元,接受重整投资人捐赠用于归还破产债务及共益债务费用的款项64,664,238.29元,两项共计776,106,038.29元,由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泓睿投资直接支付至管理人在浦

353、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户名: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该账户由管理人管理,不属于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的资产处置款的收取、重整债务的偿还以及重整共益债务的列支等相关现金流入与流出均未计入公司的现金流量表。期末存于公司管理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为296,185,630.19元。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其他说明: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

354、额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8、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79、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55、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一)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356、出资比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100.00% 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2014年8月19日 100.00% (二)其他说明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目前尚未出资。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应于2035年12月31日前全部缴付到位。 新都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9日,注册资本50万元,目前尚未出资。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应于2034年12月31日前全部缴付到位,该公司

357、已于2015年开始正式营业。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称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

358、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运营

359、服务 100.00% 设立 新都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酒店咨询服务 100.00% 设立 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香港 酒店咨询服务 100.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

360、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

361、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

362、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

363、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

364、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银行存款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

365、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的69.84 %(2014年12月31日:73.63%)源于前五大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3.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公司重整管理人提存的预计债务款及共益

366、债务款等,该账户由公司重整管理人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二)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对于承担担保责任而可能导致的支出已经通过重整程序单独提存在公司管理人账户,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

367、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如下: 项 目 期末数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金额 1年以内 1-3年 3年以上 应付账款 1,349,068.05 1,349,068.05 1,349,068.05 其他应付款 102,987,112.63 102,987,112.63 102,987,112.63 小 计 104,336,180.68 104,336,180.68 104,336,180.68 (续上表) 项 目 期初数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金额 1年以内 1-3年 3年以上 应付账款 2,298,568.62 2,298,568.62 2,298,568.62 其他应付款 31

368、,653,568.72 31,653,568.72 31,653,568.72 小 计 33,952,137.34 33,952,137.34 33,952,137.34 (三) 市场风险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无带息负债,且短期内无借款筹措计划。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利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

369、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

370、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

371、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权益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 李聚全 原公司法定代表人 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惠州怡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6.67%股权的股东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

372、公司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受李聚全控制的公司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潜在关联方注 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潜在关联方 陈强 潜在关联方 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应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公司将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泓睿天阗、泓睿投资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

373、文 145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客房消费 463,868.51 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房消费 398,800.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

374、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本公司 高尔夫物业 29,500,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2015年1

375、2月17日,本公司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高尔夫)、惠州怡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怡海)三方签订终止回购协议,惠州怡海确认,2012年7月1日至今,惠州怡海实际占用高尔夫物业并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惠州高尔夫承诺向本公司支付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租金,按原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租赁合同约定共计1,000万元。惠州怡海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直接向本公司支付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租金总计1,950万元,其中: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租金为650万元,2015年

376、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租金为1,300万元。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2011 年 10 月 15 日 2013 年 10 月 15 日 是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2011 年 10 月 25 日 2011 年 11 月 25 日 是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44,280,000.00 2013 年 10 月 18 日 2013 年 11 月 15 日 是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77、 2011 年 07 月 29 日 2012 年 02 月 29 日 是 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40,000,000.00 2012 年 12 月 05 日 2015 年 06 月 05 日 是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确定预计负债,按照重整计划提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附注十、(一)2.3.之说明。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连带担保,本期已履行担保责任并已支付清偿款,公司的担保责任随债权清偿款支付而终止,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对实际借款人享有债务追索权

378、。相关诉讼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1之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固定资产及附属设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转让 571,441,800.00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高尔夫物业及相关权益转让 140,000,000.0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719,9

379、00.00 3,762,4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捐赠 (1)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承诺无条件承担和支付资金,用于补足资产出售收入不足以按照重整计划之规定清偿债务和提存预计债权的差额。本期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泓睿投资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用于归还破产债务及共益债务费用的款项776,106,038.29元,高于向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的转让价款711,441,800.00元后的余额64,664,238.29元,作为权益性交易列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 2015年12月28日,为执行重整计划,实现本公司净资产为正值的目标,本公司与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泓睿投资签订关于捐赠的

380、协议书,本公司接受泓睿投资捐赠资金8,000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如果捐赠8,000 万元仍不能满足本公司净资产为正值需要的,泓睿投资应当继续追加捐赠、保障公司净资产为正值;本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确认净资产为正值后,则应当将净资产超过人民币1元以上的部分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日内退还给泓睿投资。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12月25日和12月28日收到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泓睿投资支付的6,000万元和2,000万元捐赠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保证净资产达到1元的捐赠30,436,009.62元计入资本公积,超出部分49,593,634.22计入其他应付款应归还重整投资人款。 6、关联方应

381、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1,485,371.55 1,485,371.55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

382、不存在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或有负债及进展情况如下: 1.已判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之偿付情况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已判决诉讼经由管理人认定并经深圳中院裁定的债权金额为438,949,668.93元,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应清偿金额为263,769,801.36元,已于2015年12月18日支付259,218,961.62元,尚余4,550,839.74元提留在公司管理人账户(详见下表)。对于其他未获清偿的部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序号 原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1 舒鹏程

383、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李聚全 本公司 12,000,000.00 2010-1-14 2010-3-14 2 舒鹏程 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李聚全 本公司 20,000,000.00 2012-4-25 2012-7-25 3 叶国权 本公司 李聚全 15,000.000.00 2012-8-6 2012-11-5 4 周镇彬 本公司 李聚全 2,500,000.00 2012-8-8 2012-9-8 5 周瑞坤 本公司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1-3-16 2013-3-16 6 周勃 本公司 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

384、公司 60,000,000.00 2011-8-19 2012-4-30 7 张文勋 本公司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2011-3-26 2012-4-30 8 伍泽松 本公司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00 2011-1-26 2012-1-21 合计 314,500,000.00 (续) 序号 原债权人 申报债权人 判决时间 管理人审查金额 管理人核定 已支付金额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需偿还金额 1 舒鹏程 舒鹏程 2014-9-24 56,147,600.00 33,768,560.00 3

385、3,768,560.00 2 舒鹏程 3 叶国权 叶国权 2014-4-22 12,928,668.94 7,837,201.36 7,837,201.36 4 周镇彬 周镇彬 2015-5-28 2,192,771.83 1,395,663.10 1,395,663.10 5 周瑞坤 周瑞坤 2015-4-3 32,965,566.67 19,859,340.00 19,859,340.00 6 周勃 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4-2-19 41,218,435.38 200,909,036.90 196,358,197.16 注 7 张文勋 长城(德阳)复兴基金合伙企

386、业(有限合伙) 2014-6-13 138,365,480.11 8 伍泽松 长城(德阳)振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3-12-5 155,131,146.00 合 计 438,949,668.93 263,769,801.36 259,218,961.62 注:2014年10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2013)揭中法执字第39号执行案件从本公司的银行账户扣划了4,550,839.74元,至今未分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包括在上述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的债权,因管理人尚未能向揭阳法院调取到有关书面材料,该笔款项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或已执行分配财产,性质尚未确定,因此,本次对该债权人暂时不按照重整

387、计划予以全部分配,而是提留其分配款4,550,839.74元,待相关材料调取后再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债权人分配该笔提留款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笔款项由管理人提存在公司管理人账户。 (1) 舒鹏程诉讼案 1) 2010年1月14日,本公司与舒鹏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按月计收利息。2013年5月24日,舒鹏程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9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106号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舒鹏程偿还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200万元

388、为本金,自2013年2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应还款之日止); 被告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李聚全对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 2012年4月25日,本公司与舒鹏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按月计收利息。2013年5月24日,舒鹏程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9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107号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舒鹏程偿还借款本金2,00

389、0万元及利息( 对2012年4月28日出借的1,000万元本金,从2012年4月28日起计至2012年7月27日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自2012年7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应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对2012年5月8日出借的1,000万元本金,从2012年5月8日起至2012年8月7日按月利率1.8%计算,自2012年8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应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 被告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李聚全对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015年10月,舒鹏程就上述债权一并向管理人提交债

390、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6,016万元,管理人审查确认金额为5,614.76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债务清偿方案应偿还金额3,376.86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 2016年2月25日,润旺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深圳市中院(2015)深中法民终字第874号民事判决书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10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舒鹏程起诉。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鉴于公司已经按照重整计划之规定向舒鹏程进行了清偿。本公司不会因(2015)深中法民终字第874号民事判决效力变化承担

391、任何更多的责任。 (2) 叶国权诉讼案 2012年8月2日,叶国权与李聚全签订借款合同,李聚全向叶国权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3个月,自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11月5日,每月利率1.866%。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4年1月22日,叶国权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4月2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深福法民一初字第4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李聚全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叶国权还借款1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包括借款期限内利息及逾期利息,借款期限内利息按照月利率1.866%计算,其中1,458

392、.53万元借款本金的利息从2012年8月6日计至2012年11月5日,41.47万元借款本金的利息从2012年8月14日计至2012年11月5日;逾期利息以1500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至2012年11月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应还款日止)。 被告润旺矿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李聚全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聚全追偿; 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被告李聚全所负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叶国权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

393、向被告李聚全追偿。 2015年10月,叶国权就上述债权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1,292.87万元,管理人审查确认金额为1,292.87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债务清偿方案应偿还金额783.72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 (3) 周镇彬诉讼案 2012年8月8日,周镇彬与李聚全签订借款合同,李聚全向周镇彬借款金额人民币250万元,借款期限30天,月利率1.866%。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对上述款项连带清偿责任。 2014年6月16日,周镇彬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2015年5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4)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519号民事判

394、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李聚全应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镇彬偿还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以250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8月13日计算至2012年9月12日按照月利率1.866%计算,自2012年9月13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被告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李聚全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李聚全追偿; 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李聚全不能偿还部分的本案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周镇彬承担赔偿责任,如承担赔偿责任,可向被告李聚全追偿; 本案案件受

395、理费38,13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050元,由五被告负担35,086元。 2015年10月,周镇彬就上述债权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221.15万元,管理人审查确认金额为219.28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债务清偿方案应偿还金额139.57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 (4) 周瑞坤诉讼案 2011年3月16日,周瑞坤与光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集团)、本公司口头约定由光耀集团有限公司向周瑞坤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2014年4月15日,周瑞坤向普宁市人民法院起诉。 2015年4月3日,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出具(201

396、4)揭普法民二初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被告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周瑞坤借款3,0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4月16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 2015年10月,周瑞坤就上述债权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3,957.14万元,管理人审查确认金额为3,296.56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债务清偿方案应偿还金额1,985.93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 (5) 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

397、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周勃诉讼案) 2011年8月19日,周勃与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光耀)签订借款合同,由周勃向惠州光耀提供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0天,自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12月16日,借款利率为月息2%。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对上述款项连带清偿责任。 2012年12月18日,周勃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2014年2月19日,深圳中院出具(2013)深中法商初字第3号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一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周勃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利息人民币960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以人民币

398、6,000万元为本金,从2012年5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判决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周勃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周勃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四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2015年7月21日,周勃与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城(德阳)新兴)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上述债权转让给长城(德阳)新兴。 2015年10月,长城(德阳)新兴就上述债权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6,301.41万元,管理人审查

399、确认金额为4,121.84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 (6) 长城(德阳)复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张文勋诉讼案) 2011年3月29日,张文勋与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地产)签订借款合同,张文勋向光耀地产提供借款1.3亿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自2011年3月26日至2011年6月25日,借款利率为月息2%。2011年6月30日,张文勋与光耀地产等订立借款延期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延长至2012年4月30日。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对上述款项连带清偿责任。 张文勋2012年12月18日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2014年6月13日,广东省深圳中院出

400、具(2013)深中法商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一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文勋借款本金人民币1.3亿元、利息人民币3,371.459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以人民币1.3亿元为本金,从2012年5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告二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下被告一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张文勋所负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张文勋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二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2015年7月2

401、1日,张文勋与长城(德阳)复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城(德阳)复兴)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上述债权转让给长城(德阳)复兴。 2015年10月,长城复兴就上述债权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14,293.45万元,管理人审查确认金额为13,836.55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公司管理人账户偿还。 (7) 长城(德阳)振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伍泽松诉讼案)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2011年1月26日,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旺矿产)与伍泽松签订借款合同,润旺矿产向伍泽松借款金额6000万元,期限4个

402、月,月利率2%。 2011年7月26日,润旺矿产、光耀地产与伍泽松签订借款合同整体转让协议,约定将润旺矿产与伍泽松所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及有关借款承诺书的全部债务转移给光耀地产,并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12年1月21日。本公司出具担保书,为该项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2年12月27日,伍泽松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光耀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对上述款项和本案有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3年12月5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3)揭中法执字第39-1号执行裁定书,判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润旺矿产品贸

403、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共计17位担保方的财产(上述各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总额以人民币114,306,115元为限。 2014年2月18日,法院对公司银行账户实施冻结,2014年10月,法院强行划走资金455万元,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支出。 2015年7月21日,伍泽松与长城(德阳)振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城(德阳)振兴)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上述债权转让给长城(德阳)振兴。 2015年10月,长城(德阳)振兴就上述债权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16,330.54万元,管理人审查确认金额为15,513.11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1

404、2月18日通过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 2.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对于未决诉讼的申报债权,已按照重整计划及管理人要求提存268,735,001.46元存放至公司管理人账户。待诉讼判决完成后再根据判决结果及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确定的金额清偿。 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外提供担保的诉讼案有4项,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案件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对本公司财务的影响 马岳丰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1)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1)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44,280,00

405、0.00 (2) 王沛雁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 (1) 马岳丰诉讼案 1) 马岳丰因保证合同纠纷案(涉及12,000.00万元中的3,000.00万元) 2011年10月,马岳丰与光耀地产等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马岳丰向光耀地产出借人民币12,000.00万元,光耀地产等就前述债务向马岳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1年10月20日,公司向马岳丰出具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光耀地产的上述债务向马岳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1年11月3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光耀地产自愿将持有的瀚明投资48%的股权质押给马岳丰作为上述债务的担保并进行了股权质押登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

406、光耀地产与马岳丰签订了借款延期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为24个月(月计30天)。借款再次到期后,借款人光耀地产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至今尚拖欠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及利息。 2014年1月21日,马岳丰与借款人光耀地产就借款的部分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且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3月5日作出(2014)揭普法民二初字第50号民事调解书,但光耀地产未按照前述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2015年9月9日,马岳丰称新都酒店向其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书,自愿为借款人光耀地产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新都酒店对本案借

407、款人光耀地产的债务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整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新都酒店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 马岳丰因保证合同纠纷案(涉及12,000.00万元中的9,000.00万元) 2011年10月,马岳丰与光耀地产等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马岳丰向光耀地产出借人民币12,000.00万元,光耀地产等就前述债务向马岳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1年10月20日,公司向马岳丰出具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光耀地产的上述债务向马岳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1年11月3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光耀地产自愿将持有的瀚明投资48%的股权质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408、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押给马岳丰作为上述债务的担保并进行了股权质押登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光耀地产与马岳丰签订了借款延期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为24个月(月计30天)。借款再次到期后,借款人光耀地产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至今尚拖欠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及利息。 2015年9月9日,马岳丰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光耀地产向其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000.00万元整及利息;判令郭耀名、新都酒店对光耀地产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马岳丰对光耀地产持有的瀚明投资48%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光耀地产、新都酒店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

409、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 马岳丰因保证合同纠纷案(涉及13,000.00万元) 2011年10月,马岳丰与光耀地产等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马岳丰向光耀集团出借人民币13,000.00万元,光耀地产等就前述债务向马岳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1年10月20日,公司向马岳丰出具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光耀地产的上述债务向马岳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1年11月3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光耀地产自愿将持有的瀚明投资52%的股权质押给马岳丰作为上述债务的担保并进行了股权质押登记。 马岳丰起诉光耀地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29日受理,并于2014年12月12日作出

410、(2014)揭中法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光耀地产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归还马岳丰借款13,000.00万元及该款自2013年8月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的利息。 2015年7月21日,自然人马岳丰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新都酒店,称新都酒店向原告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书,自愿为借款人光耀地产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请求为:要求新都酒店对借款人光耀地产的债务借款本金人民币13,000.00万元整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新都酒店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马岳丰就上述诉讼向管理人共计申报债权365,660,800.00元,

411、管理人于2015年12月22日出具了对马岳丰申报债权暂缓确认的债权审查通知书(深新都债审字2015第11号),公司根据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中部分债权预计清偿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重整法律意见书),比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比例,于2015末计提预计负债21,947.65万元。 截至报告日,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暂未有判决结果。 (2)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案 2013年10月18日,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联合)与光耀集团、光耀地产以及郭耀名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金源联合出借给光耀集团人民币4,428.00万元,光耀地产、郭耀名对前

412、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日,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公司为光耀集团偿还本金4,428.00万元的义务提供连带担保。 2014年10月29日,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教育)与金源联合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华图教育受让金源联合在前述借款合同项下对光耀集团享有的人民币4,428.00万元本金及利息债权中的人民币1,550.00万元及利息债权。2015年10月15日,金源联合通知了光耀集团以及公司,华图教育受让借款协议项下部分债权的事实。 2015年10月15日,金源公司向管理人申请债权5,036.00万元。管理人于2015年12月22日出具了对金源公司申报债权不予确认的债权审查

413、通知书(深新都债审字2015第18号)。公司根据重整法律意见书,就金源联合诉讼事项参照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的二分之一的历史判例经验值及债权清偿原则,并扣除华图教育申报债权金额后,于2015年末确认预计负债988.99万元。 2015年10月14日,华图教育向管理人申请债权1,766.02万元,管理人于2015年12月22日出具了对华图教育申报债权不予确认的债权审查通知书(深新都债审字2015第13号),2015年10月28日,华图教育请求深圳中院判令: 确认华图教育对公司享有的人民币17,660,210.78元的债权; 判决由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法院已受理(2015)深中法破初字第81号)

414、。公司根据重整法律意见书,就华图教育诉讼事项参照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的二分之一的历史判例经验值并根据及债权清偿原则,于2015年末确认预计负债537.81万元。 截至报告日,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暂未有判决结果。 (3)王沛雁诉讼案 2011年7月29日,王沛雁与瀚明投资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王沛雁向瀚明投资提供借款计人民币3,000万元,同日,本公司、李聚全、润旺矿产出具担保保证书,同意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偿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借款合同到期后,瀚明投资未能按期还款。2011年11月1日,王沛雁与光耀地产、郭耀名签订合同,

415、增加光耀地产、郭耀名为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偿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4个月。 2012年11月13日,王沛雁与瀚明投资达成和解协议,确认自借款日至2012年10月31日的借款利息已经付清,尚未支付的本金及律师费用2,653.10万元。和解协议约定,瀚明投资应分别于2012年11月16日支付200.00万元、2012年11月23日支付其余借款本金及诉讼费用2,453.10万元。 由于瀚明投资未按照前述和解协议的约定偿还相关款项。2014年5月8日,王沛雁请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令: 瀚明投资向王沛雁归还借款本金16,850,200.00元、利息5,295,684元、违

416、约金100万元、律师费76.10万元,合计23,906,884.00元。 新都酒店、李聚全、润旺矿产、光耀地产、郭耀名就被瀚明投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瀚明投资、新都酒店、李聚全、润旺矿产、光耀地产、郭耀名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15年10月16日,王沛燕就该诉讼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390.69万元,管理人于2015年12月22日出具了对王沛燕申报债权给予暂缓确认的债权审查通知书(深新都债审字2015第23号)。公司根据重整法律意见书,就王沛燕诉讼事项参照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的二分之一的历史判例经验值及债权清偿原则,于2015年末确认预计负债725.21万元。

417、截至报告日,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暂未有判决结果。 3. 其他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 唐拥军案 2012年12月5日唐拥军与润旺矿产、本公司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唐拥军向润旺矿产提供借款计人民币4,000万元,新都酒店对前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5年4月16日,唐拥军本人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申请报告:“关于唐拥军诉润旺矿产品、新都酒店、李聚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免除新都酒店的担保责任”。同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公函:“关于自然人唐拥军诉李聚全、润旺矿产、新都酒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协商现双方已

418、达成和解协议,免除新都酒店的担保责任。” 2015年10月18日,唐拥军就该债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6,550.87万元,管理人于2015年12月30日向唐拥军出具了不予确认的债权审查通知书(深新都债审字2015第24号)。根据唐拥军于2015年4月16日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免除本公司担保责任的申请、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免除本公司担保责任的公函以及根据重整法律意见书,公司无需向自然人唐拥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其他 根据重整法律意见书,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对其他申报的普通债权计提了50万元预计负债。 4. 或有债权形成的预计负债 公司已按照管理人要求针对或有债权及

419、共益债务提存308,285,841.20元,连同提留的伍泽松诉讼案4,550,839.74元,共计312,836,680.94元,根据经批准的重整计划,预计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受偿标准提存分配额,并在获得确认后受偿。最终未获确认的预计债权对应的分配额,以及因其他事由提存但在提存期届满仍未提取的分配额(诉讼未决的除外),在支付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仍有剩余的,用于向普通债权追加分配,直到普通债权受偿率达到100%为止,剩余部分作为公司经营资金。按照上述原则,公司在计提马岳丰诉讼案、金源地产公司诉讼案、王沛燕诉讼案以及其他公司应付款项合计金额242,496,552.70元的基础上,补充计提了提存债权与

420、预计债权之间的差额70,340,128.24 元,本期公司管理人账户孳息29,643.84元,已支付共益债务17,812,989.01元,期末预计负债295,053,335.77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421、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本期根据评估报告对期初减值计提进行重新确认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项差错经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5,196,379.00 本期根据评估报告对期初减值计提进行重新确认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项差错经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年初未分配利润 35,196,379.00 前期预计负债未包括应付利息,本次提足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项差错经公司

422、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预计负债 49,534,426.05 前期预计负债未包括应付利息,本次提足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项差错经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年初未分配利润 -49,534,426.0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1. 重整的总体情况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长城(德阳)新兴申请,2015年9月15日深圳中院以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 号民事裁定书

423、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2015年12月15日,深圳中院出具(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15年12月29日,深圳中院以(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程序执行完毕。 根据经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泓睿投资管理人账户支付了776,106,038.29元,其中:购买本公司酒店大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24 套房产、高尔夫物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转让对价711,441,800.00元,用于

424、补足资产购买价格不足以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债权受偿和提存款差额64,664,238.29元。 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和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制定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之分配方案,并据此向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计1户和普通债权人计16户支付了分配额462,137,062.93元,支付了共益债务17,812,989.01元。期末,预计债务及共益债务提存余额295,053,335.77 元(含账户孳息29,643.84元),正常经营债务1,132,294.42元,共计提存296,185,630.19元,存放于公司管理人账户。 本次重整期间,公司转让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1,7

425、25.53万元,评估值64,212.47万元,因转让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处置净利得为22,409.71万元;重整过程取得的债务重组损益为12,917.95万元,其中:处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原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形成的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51.68万元,本期偿还违规担保债权形成的债务重整损益12,766.26万元。公司因为接受重整投资人捐赠以及以高于评估价格出让资产而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3,189.91万元。 2. 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 重整计划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1)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2015年12月14日出资人组现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

426、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本公司以截至2015年9月15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按照每10股转增3.04545721558199股的比例实施转增,公司总股本将由329,402,050股增加至429,720,035股,2016年4月15日,公司每10股转增3.045457股已除权完毕,最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确认。 2)瀚明投资无偿让渡部分股份 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合计让渡36,647,862股。 本次转增股份登记至公司管理人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公司将申请深

427、圳中院将瀚明投资根据重整计划应当让渡的13,872,362股转增股份过户给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丰兴汇,将其余86,445,623股转增股份按照股权登记日之持股比例过户给公司除瀚明投资以外的其他原股东。公司除瀚明投资以外的其他原股东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目前股份登记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3)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瀚明投资部分股份 瀚明投资无偿让渡的36,647,862股股份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相关条件包括: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购买本公司大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本公司位于深圳文锦花园的24套房屋、本公司位于惠东县大岭镇惠州高尔夫俱乐部会所的房产

428、、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并承诺将本公司大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屋租赁给本公司继续经营,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租金合计不超过200万元/月。 承诺承担前款所涉交易产权登记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承诺无条件承担和支付资金,用于补足资产出售收入不足以按照重整计划之规定清偿债务和提存预计债权的差额。 承诺以捐赠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保证重整后的本公司净资产为正。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为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提供支持和帮助;未来本公司业务转型需要与现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承诺承担全部的职工安置费用。 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事项已全部完成,报告期末已

429、完成资产及权利的交接。具体协议约定情况详见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三)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之说明,重整期间资产的转让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明细 评估值 账面净值 税费 处置收益 确认损益科目 高尔夫物业注 79,701,172.80 80,071,175.32 772,384.40 -1,142,386.92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酒店大厦及附属设备 526,515,847.54 332,099,099.75 194,416,747.79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4套房产 35,907,704.00 5,085,014.74 30,822,689.26 应收及其他应收

430、款 9,018,248.46 7,501,425.71 1,516,822.75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合计 651,142,972.80 424,756,715.52 772,384.40 225,613,872.88 注其中高尔夫物业评估价值79,701,172.80元,公司将转让对价116,500,000.00元高于评估价值的部分36,798,827.20元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在本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在深圳中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有关债权人包括或有债权人均向本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截至2015年10月19日,共有23家债

431、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为1,152,847,469.32元人民币,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借款形成的优先债权202,940,409.93元,正常经营形成的普通债权8,193,615.74元,因历史担保形成并经诉讼判决的普通债权484,125,523.87元,因历史担保形成仍在诉讼程序中的预计债权457,587,919.78元。2015年10月18日唐拥军提出申报债权65,508,718.44元。全部申报债权共计1,218,356,187.76元。 1)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及调整方案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包括1家债权人,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申报金额202,9

432、40,409.93元,经管理人审核债权金额为202,918,101.31元。有财产担保债权不作调整并全额受偿。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需支付202,918,101.31元,已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期末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诉讼负债已经结清。 2)普通债权组及调整方案 普通债权组包括债权已获法院裁定确认的16家债权人,普通债权金额440,261,307.41元。普通债权人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的债权不作调整全额受偿;普通债权人超过20万元部分的债权按照60%的比例受偿。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需支付普通债权金额264,902,095.78元,公司本期已通过管理人账户

433、偿还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报债权人 申报债权 审查金额 需偿还金额 已支付金额 支付日期 1 正常经营债权 8,193,615.74 1,311,638.48 1,132,294.42 1,132,294.42 2016年1月 2 担保产生的债权 484,125,523.87 438,949,668.93 263,769,801.36 259,218,961.62 2015年12月 合 计 492,319,139.61 440,261,307.41 264,902,095.78 260,351,256.0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其中:本期偿还的违

434、规担保债权及取得的债务重整损益如下 项目 期初计提预计负债 本期清偿金额 债务重整收益 确认收益科目 舒鹏程诉讼案 44,026,711.11 33,768,560.00 10,258,151.11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叶国权诉讼案 11,813,835.61 7,837,201.36 3,976,634.25 周镇彬诉讼案 1,003,488.14 1,395,663.10 -392,174.96 周瑞坤诉讼案 30,563,900.00 19,859,340.00 10,704,560.00 伍泽松诉讼案 135,100,306.26 196,358,197.16 103,115,4

435、69.03 周勃诉讼案 36,415,102.04 张文勋诉讼案 127,958,257.89 合计 386,881,601.05 259,218,961.62 127,662,639.43 3)预计债权及调整方案 预计债权包括管理人经审核暂缓确认的债权,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申报、管理人尚未作出审核结论,以及管理人不予确认但债权人提起异议或者诉讼的债权,审查合计金额为455,076,402.00元,预计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管理人计算的预计需偿付情况及可能发生共益债务支出合计提存308,285,841.20元,已提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序号 申报债权人 申报债权 审查金额 提存

436、金额 1 预计债权(含唐拥军) 523,096,637.78 455,076,402.00 308,285,841.20 合 计 523,096,637.78 455,076,402.00 308,285,841.20 (3)经营方案 重整投资人是由泓睿投资、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丰兴汇共同组成的联合体。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本公司将通过剥离低效资产,改善资产结构;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营业绩;丰富业务链条,整合各方资源;调整产业结构,注入优质资产等措施以达到恢复上市所需的各项条件。 (4)业绩承诺 泓睿投资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重整后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旗下优质资

437、产等各类方式,使本公司2016年、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3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由泓睿投资以现金方式就未达到利润承诺的部分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

438、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酒店经营 租赁业务 贸易业务 互联网业务 酒店咨询管理 分部间抵销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50,697,320.85 45,932,602.61 6,367,498.22 11,835,282.60 2,135,095.35 -74,275.00 116,893,524.6

439、3 主营业务成本 31,974,664.82 6,963,458.15 3,746,419.95 5,576,253.65 48,260,796.57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因本公司资产、负债为各个产品和地区共同占有,故没有按分部披露。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因本公司资产、负债为各个产品和地区共同占有,故没有按分部披露。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440、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58,461.50 16.79% 1,458,461.5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347,241.63 100.00% 67,362.08 5.00% 1,279,879.55 7,229,079.07 83.21% 499,983.54 6.92% 6,729,095.53 合计 1,347,241.63 100.00% 67,362.08 5.00% 1,279,879.55 8,687

441、,540.57 100.00% 1,958,445.04 22.54% 6,729,095.5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347,241.63 67,362.08 5.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442、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 1,347,241.63 100.00 67,362.08 小 计 1,347,241.63 100.00 6

443、7,362.08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96,426,636.46 100.00% 296,426,636.46 379,554.20 91.44% 115,918.98 30.54% 263,635.2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5,519.55 8

444、.56% 35,519.55 100.00% 合计 296,426,636.46 100.00% 296,426,636.46 415,073.75 100.00% 151,438.53 36.48% 263,635.2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管理人 296,185,630.19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241,00

445、6.2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组合 小 计 296,426,636.4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446、 往来款 296,426,636.46 415,073.75 合计 296,426,636.46 415,073.7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新都管理人 提存债务款及提存共益债务款 296,185,630.19 1 年以内 99.92% 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往来款 241,006.27 1 年以内 0.08% 合计 - 296,426,636.46 - 100.0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

447、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

448、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主营业务 96,629,923.46 38,938,122.97 62,625,183.83 44,036,689.67 其他业务 277,006.00 125,000.00 合计 96,906,929.46 38,938,122.97 62,750,183.83 44,036,689.67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

449、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 137,504.89 合计 137,504.89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4,065,752.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6,400.00 债务重组损益 129,179,462.1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300,883,238.9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98,203.32 合计 57,156,579.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450、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36%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99% 0.05 0.0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

451、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深圳新都酒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辉汉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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