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03 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2、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2014 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95 第十节 内部控制 . 10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0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
3、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重大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比亚迪(A 股)、比亚迪股份(H 股) 股票代码 002594、012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
4、中文简称 比亚迪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YD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Y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9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8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db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黔 程燕、张燕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电话 (+86) 755-8988 8888 (+86) 755-8988 8888 传真 (+86) 755-8420
5、 2222 (+86) 755-8420 2222 电子信箱 db db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四、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95 年 02 月 10 日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路黄贝岭冶金大厦318 号 192317458 440307192317458 192317458 报告期末注册 2014
6、年 07 月 16 日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 440301501127941 440307192317458 192317458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2012 年 2 月 13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
7、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 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
8、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14 年 201
9、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58,195,878,000.00 52,863,284,000.00 10.09% 46,853,77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1.61% 81,377,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77,281,000.00 -56,930,000.00 -1,089.67% -483,703,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069,000.00 2,436,169,000.00 -98.44% 5,5
10、55,331,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3 -21.74%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 2.58% -0.74% 0.38%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元) 94,008,855,000.00 78,014,833,000.00 20.50% 68,710,488,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16.84% 21,196,984,000.00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
11、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比亚迪股
12、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
13、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3年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3年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0,053,000.00 1,213,000.00 -13,951,000.00 主要是处置无形资产、
14、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98,446,000.00 677,121,000.00 550,387,000.00 主要是收到长沙汽车基础研究基金补助和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000.00 0.00 13,314,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9,503,000.00 主要是 Sunedison Pro
15、ducts Singapore Pte Ltd 的坏账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568,000.00 47,094,000.00 58,661,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6,494,000.00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758,000.00 106,429,000.00 62,813,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61,000.00 9,010,000.00 -19,482,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合计 1,110,806,000.00 609,98
16、9,000.00 565,080,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回顾二零一四年,中国经济呈现总体放缓的态势,经济下行压力仍然
17、较大,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4%,增速继续下滑。在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国汽车市场增速明显下滑。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二零一四年中国汽车销量累计为2,349万辆,按年增长6.9%,增幅较二零一三年下跌7.0个百分点。受到合资品牌向经济型轿车市场延伸加剧市场竞争、节能车补贴政策变化以及限购限行政策的推行等因素影响,中国汽车自主品牌的价格和销量均受压,市场份额明显下降。二零一四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全年销售757万辆,同比增长4.1%,占有率为38.4%,较二零一三年下降2.1个百分点。然而凭借高性价比和技术提升,自主品牌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车型逐渐受到市场
18、追捧,需求增长迅速。于二零一四年,中国SUV市场销量同比上升36.4%至408万辆,当中自主品牌SUV销量为189万辆,同比增长达50.9%。 二零一四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性增长,业内普遍认为二零一四年为新能源汽车商业化元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二零一四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7.48万辆,同比增长323.8%,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售2.97万辆,同比大幅增长878.1%。 在技术进步及产业合作步伐加快的同时,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均颁布一系列政策,为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将发展新能源汽
19、车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要求破除地方保护、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并免除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部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补贴延续到二零二零年。同时,北京、上海、武汉等全国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汽车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各地区的推广和应用。政策的密集出台反映出政府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和决心,为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的统计数据,于二零一四年,全球手机出货量为18.8亿部,较二
20、零一三年增长3.89%。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高达12.4亿部,同比增长28.4%,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比例高达66.3%,主导移动通讯市场。在中国市场,随着三大通讯运营商第四代(4G )网络先后投入商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契机带来巨大的升级换代需求,中国本土品牌厂商华为、步步高、联想、TCL、小米等强势崛起,品牌认知度显著提升,推动行业发展。同时,金属外壳凭借其出色的外观、质感及性能,获得越来越多手机厂商的青睐,推动其需求快速增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并为全球领先的金属外壳生产厂商带来增长动力。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于二零一四年,全球手机出货量表现平稳,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维持稳定。在汽车电池
21、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引发上游汽车电池供不应求。全球众多电池厂商加大投资扩充产能的同时,积极尝试开发新材料和技术研究,以提高电池性能,为二次充电电池行业带来崭新的发展机遇。在光伏领域,报告期内美国、欧盟等地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影响持续,各项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光伏行业仍然充满挑战。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收入为约人民币58,196百万元,同比增长10.09%,其
22、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7,834百万元,同比上升3.03%;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4,480百万元,同比增长23.21%;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5,339百万元,同比增长0.29%。 汽车业务 传统燃油汽车方面,受到政策变化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报告期内中国汽车自主品牌的价格和销量均受压,本集团也受此影响,汽车销量同比下降约21.33%至约37万辆。尽管如此,本集团积极把握自主品牌在SUV市场强势崛起的契机,于二零一四年下半年,主力推广全新高端SUV车型S7,广受市场欢迎,销售持续快速增长。加上原有备受欢迎的S6车型,整体SUV车型销量同比持续提升
23、,部分抵销了其他传统车型销售的下滑。除S7外,集团于二零一四年下半年推出全球领先的搭载智能平台的A+级轿车G5,通过在w i f i环境下接入互联网,全面提升了汽车的智能化程度,推动了传统汽车向智能汽车的演变。 新能源汽车方面,随着产品的不断丰富和性能的持续提升,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行业于二零一四年获得突破性进展。比亚迪作为行业技术研发和商业推广的先行者,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性能优越的产品,继续巩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报告期内,受制于电池产能,本集团积压了大量尚未交付的新能源汽车订单。因此,本集团已于报告期内积极扩建电池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新产能已于二零一五年一季度
24、开始逐步投产,全部达产后预计将为本集团提供充足的铁电池产能,可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的电池需求,预期本集团新能源汽车销量和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人民币7,328百万元,同比增长约6倍,占集团汽车业务收入的27.05%。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9倍,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Plug-in Hybrid Vehicle)秦销量同比大幅增长,迅速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冠军,主导新能源汽车和私家车市场;K9纯电动巴士和e6纯电动出租车销量同比持续攀升,继续引领全球公交电动化发展方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比亚迪二零一四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达27.9%
25、,在插电式混合动力市场份额更高达49.6%,于业内遥遥领先,稳占市场领导者地位。 在私家车市场,本集团继续重点推广短途用电、长途用油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充电站配套暂时不够完善的背景下,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目前最适合中国的新能源汽车类型,本集团相信其将成为当前新能源汽车私家车市场的重点发展方向。报告期内,本集团主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秦,以其5.9秒百公里加速的动力性能、百公里油耗1.6升的高效能耗、先进的智能操作系统以及时尚的外观设计,获得消费者追捧,迅速成为新能源汽车年度销量冠军,进一步提升比亚迪的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 此外,本集团与戴姆勒连手推出的纯电动车腾势DENZA已于二零一四年九
26、月上市。腾势DENZA结合戴姆勒的尖端整车技术及百年品牌影响力,和比亚迪在电池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为消费者提供了卓越的驾乘体验,助推集团于纯电动乘用车市场的开拓。 在公共交通领域方面,本集团继续坚持公交电动化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推进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租车在中国以及海外市场的应用和推广。深圳作为全球电动汽车应用的示范城市之一,截至目前,本集团先后在深圳投入运营的780辆K9纯电动大巴和850辆e6纯电动出租车,累计行驶里程分别达5,700万公里和2.7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里程已达25万公里和64万公里。除深圳外,本集团新能源汽车已推广至南京、大连、杭州等国内十多个城市,并实现比亚迪
27、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了在欧洲、亚洲、北美和南美逾30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化运营。 充电设施方面,国家电网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宣布引入社会投资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以解决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各地政府也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而北京、上海、合肥和武汉亦已明确提出新建小区和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比例的要求。此外,本集团开发出集约用地的循环式立体充电机,积极寻求与第三方的合作,加快充电设施的普及。 报告期内,本集团获批与西安银行筹建合资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购车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预计在推动集团汽车销售的同时,为集团带来一定的收入和
28、利润贡献。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领域,本集团通过垂直整合的一站式经营模式,为手机制造商提供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和组装服务。本集团为目前全球最具综合竞争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供货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三星、苹果、诺基亚、HTC、惠普等国际品牌,以及华为、步步高、联想、TCL等国内领先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收入达人民币24,480百万元,同比上升约23.21%。 报告期内,全球3G及4G网络日趋普及,智能手机取代功能手机继续维持快速增长,同时消费者对智能手机性能表现和外观设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本集团研发的塑料与金属混融技术(plastic-metal
29、 hybrid,简称PMH)获得更为广泛的应用,逐渐成为当今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取得突破,随着大客户的切入,本集团先后获得其新推出的多个中高端智能手机订单并实现量产,进一步优化本集团客户结构和销售收入,并将支持未来持续增长。本集团的原设计生产(ODM)业务继续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厂商的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以及其他移动智能终端产品订单,实现快速增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手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同时本集团积极研发磷酸铁锂电池(铁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致力将该
30、等产品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及光伏电站等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5,339百万元,同比增长0.29%。 作为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研发和应用厂商,本集团于报告期内积极把握智能手机蓬勃发展的机遇,继续优化和开拓客户群,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巩固并提升本集团的市场领导地位。于铁电池领域,本集团继续提升铁电池的能量密度并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整体竞争优势,并同步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新型电池,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 储能业务方面,本集团于报告期内在深圳坪山新区建设的全球最大用户侧铁电池储能电站落成,该储能电站建设容量为20MW/40MWH,可
31、实现工业园用电负荷自主调节。太阳能业务方面,本集团为美国知名可再生能源开发商NuGenCapital在马塞诸塞州的多个光伏电站项目提供光伏组件,项目容量总计为10MW。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产品价格不断下降的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太阳能业务仍有较大亏损。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58,196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9%;营业利润为亏损约人民币179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26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43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61%。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32、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7,834百万元,同比上升3.03%;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4,480百万元,同比增长23.21%;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5,339百万元,同比增长0.29%。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
33、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5,256,393,000.0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6.22%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大客户 5,491,724,000.00 9.44% 2 第二大客户 3,655,082,000.00 6.28% 3 第三大客户 2,333,847,000.00 4.01% 4 第四大客户 2,246,081,000.00 3.86% 5 第五大客户 1,529,659,000.00 2.63% 合计 - 15,256,393,000.00 26.22% 比亚迪股份有
34、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4,518,229,000.00 9.19% 4,357,522,000.00 9.74% 3.69%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279,173,000.00 0.57% 200,775,000.00 0.45% 39.05%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21,164,054,000.00 43.07% 17,170,457,000.00 38.37% 23.26%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35、 其他业务成本 111,528,000.00 0.23% 161,139,000.00 0.36% -30.7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21,900,890,000.00 44.56% 21,613,221,000.00 48.30% 1.3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659,447,000.00 1.34% 635,108,000.00 1.42% 3.83%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510,565,000.00 1.04% 607,333,000.00 1.36% -15.93%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
36、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主营业务成本 4,518,229,000.00 9.19% 4,357,522,000.00 9.74% 3.69%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其他业务成本 279,173,000.00 0.57% 200,775,000.00 0.45% 39.05%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主营业务成本 21,164,054,000.00 43.07% 17,170,457,000.00 38.37% 23.26%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其他业务成本 111,528,000.00 0.23% 161,139,000.00 0.36% -30.79% 汽车及相关产品 主营业
37、务成本 21,900,890,000.00 44.56% 21,613,221,000.00 48.30% 1.33% 汽车及相关产品 其他业务成本 659,447,000.00 1.34% 635,108,000.00 1.42% 3.83%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510,565,000.00 1.04% 607,333,000.00 1.36% -15.93% 说明 无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4,202,735,000.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0.26%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38、全文 16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1,773,658,000.00 4.33% 2 供应商二 963,344,000.00 2.35% 3 供应商三 519,258,000.00 1.27% 4 供应商四 510,875,000.00 1.25% 5 供应商五 435,600,000.00 1.06% 合计 - 4,202,735,000.00 10.26% 4、费用 管理费用2014年为人民币4,430,271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3,314,727千元增加33.65%,主要是由于公司的管理及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2014年为人民币134
39、,082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56,215千元增加138.52%,主要是由于部分子公司税前盈利增加所致。 5、研发支出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3,679,848,000.00 2,872,480,000.00 2,576,023,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列 6.32% 5.43% 5.50% 公司历来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如上表所示,2012至201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保持在5%以上。 6、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
40、流入小计 56,791,485,000.00 56,311,328,000.00 0.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53,416,000.00 53,875,159,000.00 5.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9,000.00 2,436,169,000.00 -98.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3,344,000.00 309,563,000.00 327.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85,046,000.00 5,960,955,000.00 55.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1,702,000.00 -5,651,392,0
41、00.00 4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83,067,000.00 19,054,585,000.00 57.8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12,118,000.00 14,546,827,000.00 5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0,949,000.00 4,507,758,000.00 61.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1,476,000.00 1,224,381,000.00 -150.7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
42、014年为人民币38,069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2,436,169千元变动98.44%,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为人民币-7,961,702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5,651,392千元变动40.88%,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为人民币7,270,949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4,507,758千元变动61.30%,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人民币38,069千元,本年净利润为人民币739,870千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3,703,736千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9,993,381千元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5,811,963千元所致。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4,992,161,000.00 4,518,229,000.00 9.49% -0.97% 3.69% -4.07%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24,211,820,000.00 21,164,
44、054,000.00 12.59% 23.86% 23.26% 0.4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7,089,182,000.00 21,900,890,000.00 19.15% 2.82% 1.33% 1.18% 分产品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4,992,161,000.00 4,518,229,000.00 9.49% -0.97% 3.69% -4.07%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24,211,820,000.00 21,164,054,000.00 12.59% 23.86% 23.26% 0.43% 汽车及相关产品 27,089,182,000.00 21,900,890,000.00 1
45、9.15% 2.82% 1.33% 1.18% 分地区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48,829,348,000.00 40,821,903,000.00 16.40% 11.27% 10.46% 0.6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印度 284,654,000.00 275,486,000.00 3.22% -75.17% -73.95% -4.53% 欧洲 1,541,286,000.00 1,348,351,000.00 12.52% 40.25% 41.06% -0.50% 美国 2,148,425,000.00 1,958,820,000.00 8.83% 1
46、2.01% 24.95% -9.44% 其他 3,489,450,000.00 3,178,613,000.00 8.91% 20.93% 22.10% -0.8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4,453,164,000.00 4.74% 5,378,828,000.00 6.89% -2.15% 无 应收账款 13,751,929,000.
47、00 14.63% 7,687,422,000.00 9.85% 4.78% 无 存货 9,978,317,000.00 10.61% 8,220,552,000.00 10.54% 0.07% 无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无 长期股权投资 1,413,553,000.00 1.50% 1,083,505,000.00 1.39% 0.11% 无 固定资产 30,014,805,000.00 31.93% 28,138,688,000.00 36.07% -4.14% 无 在建工程 6,364,617,000.00 6.77% 6,008,433,000.00 7.7
48、0% -0.93% 无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短期借款 12,676,440,000.00 13.48% 12,401,503,000.00 15.90% -2.42% 无 长期借款 7,988,331,000.00 8.50% 2,685,422,000.00 3.44% 5.06% 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49、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87,000.00 -226,000.00 0.00 0.00 4,261,000.00 0.00 上述合计 4,487,000.00 -226,000.00 0.00 0.00 4,261,00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集团秉持“技术、品质、责任”的发展理念,在技术、品质、成本和管理等方面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 技术方面,集团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
50、之一,比亚迪一直积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突破创新和产品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传统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比亚迪作为全球唯一一家横跨汽车和电池两大领域的企业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推出的纯电动大巴K9和纯电动汽车e6已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运营,创造了全球电动汽车最长运营里程记录。集团开发的全球领先的双模二代技术、双向逆变技术已应用于新一代双模电动汽车“秦”,其面向个人消费者市场并将迅速推向全国;在传统汽车领域,集团在汽车核心的动力总成领域研发出TID技术(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双离合变速器)并大规模应用于G6、速锐、思锐等车型,奠定了于国内自主品牌厂商中的领先地位
51、。在手机部件及组装领域,集团开发出塑料与金属的混融技术(PMH),实现了金融与塑料的纳米级融合,解决了金属机壳信号接收的难题。在二次充电电池领域,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应用于电动汽车,解决了电动汽车电池在安全性和循环寿命方面的全球性难题。集团横跨汽车、IT、新能源三大领域,凭借各自领域的丰富技术积累和各领域间的综合协同优势,使得集团始终走在全球技术领域的最前沿。 品质方面,集团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雄厚的经验积累,以及严格的品质控制流程,实现了集团于各业务领域的品质领先。在汽车领域,集团全车系新车质量调研(IQS)数据指标已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并承诺4年10万公里的超长保修期,保修范围不
52、仅涵盖了比亚迪全系车型,更延伸到全车绝大部分零部件,进一步显示集团对旗下产品质量的信心和对用户的责任。在手机部件及二次充电电池领域,集团的品质管控能力已获得了三星、华为、步步高、HTC、苹果、诺基亚、惠普等全球及国内领导厂商的认证及赞誉并与之维持着长期的客户关系。 成本方面,集团采用高度垂直整合的经营模式,通过实现对上游原材料成本的控制和各工序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提高效率,打造出低成本运作的经营能力。此外,集团各项业务的交叉也产生积极的协同效应,可以降低综合研发成本和运营费用,使得集团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成本和效率优势。 管理方面,集团采用扁平化的管理架构,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执
53、行能力,保证了集团各项优势的充分发挥。此外,集团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致力于推行“平等、务实、激情、创新”的企业精神,为员工营造以公司为家的工作氛围,有效激发了员工的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保证了集团的长期持续发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413,553,000.00 1,083,505,000.00 30.46%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乘用车、电动
54、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车用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50.00%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汽车公司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场站的充电业务、电动汽车的维修 45.00%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盐湖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18.00%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
55、律规定禁止的除外) 50.00%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 60.00%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机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何担保 30.00%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20.00%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储能产品、高端制造业及系统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发电产品生产;太阳能电站开发及运营;太阳能路灯制造。 20.00%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服务:客运:出租车
56、客运。服务:新能29.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源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电动汽车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充电桩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发;高端物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城市出租车经营 50.00%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计服务;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广告业;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57、电气设备修理 51.00%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设运营,交通服务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跨境旅客运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城市公交 30.00%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动汽车出租);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49.00%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元) 期初持股数量(股) 期初持股比例
58、期末持股数量(股)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值(元) 报告期损益(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股票 600057 象屿股份 11,139,000.00 658,934 0.08% 0 0.00% 0.00 4,487,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重组 合计 11,139,000.00 658,934 - 0 - 0.00 4,487,00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不适用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
59、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本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否 保证收益型 T 计划 20,000 2014 年02 月 12日 2014 年03 月 12日 固定收益 20,000 0 91.67 91.67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否 保证收益型 T 计划 20,000 2014 年03 月 07日 2014 年04 月 07日 固定收益 20,000 0 78.33
60、78.33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否 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二十五期产品 20,000 2014 年04 月 11日 2014 年05 月 11日 固定收益 20,000 0 58.93 58.93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否 结构性理财 10,000 2014 年06 月 10日 2014 年07 月 10日 固定收益 10,000 0 28.53 28.53 合计 70,000 - - - 70,000 0 257.46 257.46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2013 年 1
61、0 月 30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4,208.7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208.7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208.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6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 号)批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 121,900 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334,208.75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全部已经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营的需求。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
63、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子公司 制造业 锂离子电池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5,000 万美元 9,018,343,000.00 1,648,371,000.00 4,876,589,000.00 311,758,000.00 272,405,000.00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子公司 制造业 手机及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零部件产品及组装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14,500 万美元 6,374,949,000.00 3
64、,335,703,000.00 7,294,397,000.00 327,185,000.00 306,995,000.00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子公司 制造业 手机及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1,000 万美元 10,629,882,000.00 4,464,935,000.00 14,890,631,000.00 785,409,000.00 706,232,000.00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目的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和业绩的影响 榆林市比亚迪新能源有限
65、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处置 对公司经营和税前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定边县比亚迪光伏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Blondell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MALAYSIA SDN.BHD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潮州市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Universal Charging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Cromwell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66、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3811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Singapore PTE.LTD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US Holding In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武汉市绿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比亚迪南非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承德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青岛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
67、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武汉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Astoria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七、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68、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展望二零一五年,中国经济预期将步入平稳发展的新常态,中央政府将努力在继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和防范经济增速下滑过快之间取得平衡。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和风险仍然存在,然而稳增长已成为中央政府部署全年经济发展的主调,预期中国经济将维持稳步发展。本集团将秉持技术、质量、责任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提升技术和质量水平,加速推进新能源相关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巩固本集团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 汽车业务 伴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下滑,预计二零一五年中国汽车市场增速将有所放缓。然而,随着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高,一、二线市场升级换购需求和三、四线城市市场潜力的释放将继续成为汽车需求的推动力。
69、此外,自主品牌凭借在技术革新和驾乘体验方面的重视,以及优越的性价比表现,在SUV市场仍有广阔的成长空间。在宏观战略层面,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在环境保护层面,新能源汽车既能带来金山银山,更能带来绿水青山。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是中国当前和未来重点培育和支持的领域,预计将继续获得政策的大力支持。随着性能、成本优势及驾乘感受的持续提升,以及充电设施的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未来将逐步替代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本集团将把握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产业配套持续完善的黄金机遇,加速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各细分市场的全面布局。在技术层面
70、,本集团掌握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的三大核心技术,并将通过542战略(即代表百公里加速时间少于5秒、全时四驱、百公里油耗少于2升这三项突破性指标),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领导地位。在布局规划上,本集团将启动7+4布局,将新能源车型覆盖七个主要目标市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城际间客运车、物流轻卡车及建筑工程车)及四个特种车市场(仓储、机场、矿山及港口的专用车辆),实现对交通运输工具的全面覆盖。在车型推广上,本集团计划于二零一五年推出多款新车型,凭借自主品牌在SUV市场的突破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契机,将新能源汽车从轿车拓展至SUV车型,丰富本集团的
71、产品类型,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未来,比亚迪将集中推出一系列新能源汽车车型,包括全球首款三擎四驱双模SUV唐、中型双模SUV和紧凑型双模SUV等车型,以及双模MPV和纯电动版秦等。预计新产品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销量,改善产品组合,扩大规模效应,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传统燃油汽车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推行智战略,从智能车联、智能驾驶、智能安全三个方面全面满足用户需求、提升驾乘体验,为消费者带来便利、舒适、安全的用车生活。集团充分发挥于汽车产业的垂直整合优势以及汽车、I T两大产业的协同优势,实现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快速应用,将云服务、P M2.5绿净系统、Car Pad、
72、遥控驾驶、360度全景影像、HUD夜视系统等集成于汽车产品,为用户提供综合智能的驾驶解决方案。除已经上市的S7和G5外,集团未来将推出更多应用智战略的车型,为传统燃油汽车业务的发展增添动力。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以及通讯技术的进步将继续推动移动智能终端的高速增长。根据Gartner的预测,二零一五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将增长至19.4亿部,智能手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智能手机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比例将持续提高。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手机品牌厂商将选用PMH技术的金属外壳以提升产品性能和竞争力,本集团相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市场潜力仍然巨大。 作为PMH技术的研发者和推广者,本集
73、团将把握先发优势和稳固的市场地位,继续推广PMH技术的应用,积极参与到全球领导品牌厂商的主流高端机型的开发和生产,提升其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竞争力并争取更大市场份额。未来,集团将积极拓宽产品的应用范围,优化客户结构,扩大产能以提升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对本集团收入和盈利的贡献。 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比亚迪公布出售柔性线路板、液晶显示屏模块、摄像头模块等手机部件业务,以强化战略聚焦,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和资源分配,促进集团核心业务的长远发展。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移动智能终端的持续发展为二次充电电池行业发展带来动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开拓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
74、的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将大幅提升对动力电池的需求,本集团将继续加强研发力度,提升铁电池的性能表现和质量水平,同时积极扩充铁电池产能,以满足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带来的巨大需求。太阳能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持续拓展国内外市场,在提升该业务收入的同时争取于二零一五年获得盈亏平衡。 九、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十一、报告期内
75、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十二、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本集团新设21家子公司(2013年:14家),无注销子公司(2013年:4家),处置1家子公司(2013年无)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76,000,000股为基数(其中A股1,561,000,000股,H股915,000,000股),
76、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现金(含税)。 2014年8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号:2014-03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2日。 2014年8月1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
77、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1、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2、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78、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该方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资金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资金计入现金分红的比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
79、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014 年 0.00 433,525,000.00 0.00% 0.00 0.00% 2013 年 123,800,000.00 553,059,000.00 22.38% 0.00 0.00% 2012 年 0.00 81,377,000.00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15 年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的一年,2015 年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的一年,公司 2015 年将陆
80、续推出多款新能源汽车车型,所需配套资金将相应增加,同时为保证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新技术研发,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技术升级,增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稳定发展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议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十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
81、2015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是 否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是 否 不适用 十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 年 01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泰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organ Stanley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
82、等 2014 年 01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UBS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银河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
83、地调研 机构 朗瑞资本、国元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富邦投顾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民生证券、宏源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安信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广发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及其客户
84、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建投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4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Templeton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Barclay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CICC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
85、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First Stat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Charlemagn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BNP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Daiwa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阿布扎比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86、、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2014 年 04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izuho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PG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光大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1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长江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
87、、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DIAM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Kim Eng Securitie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tandard Chatere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9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hina AMC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3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 公司基本
88、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Public Mutu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herwood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Fidelity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oatue 公司
89、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富邦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First Stat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千合资本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HI Asset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2014 年 05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90、 机构 瑞银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2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山西证券、开源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易方达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DSBI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UBS Glob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才华资本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91、、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宏源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光大资管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UB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5
92、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海通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Kenrich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T. Rowe Pric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广发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光大证券及其他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
93、构 广发证券香港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Platinum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Barclay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2014 年 07 月 2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海通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2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东方证券、阳光资产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94、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太平资产香港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Gingko Fun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New Silk Roa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95、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TIAA CREF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海通
96、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嘉实基金香港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Davidson Kempner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Hill hous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Moor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97、 盛海投资、景林资产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HSBC、Deutsche Bank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挪威银行、国信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公司基本情况、
98、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Select equity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Nomura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元大宝来投信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acquarie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Blackrock 公司基本
99、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Pictet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acquari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Legg Mason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法国巴黎银行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
100、014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umitomo Mitsui AM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国泰投信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Bridger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shmor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德银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
101、014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JPMorgan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2014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凯基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Quad Investment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anadian Nation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会议室
102、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建投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izuho Securitie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0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Credit Suisse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大和国泰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0 日
103、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大和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Tybourn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olumbus Circl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tandard Chatere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acquari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
104、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人民币 650.7 否 状书往来阶段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2、HLL 大西洋有限公司(HLL Atlantic Schiffahrts GmbH)、David Peyser 体育服装公司(David Peyser Sportswear,Inc.)等与本公司等之
105、间的海事赔偿纠纷-美元 625 否 原告撤诉,法院准予撤诉 原告撤诉 无 不适用 3、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MEMC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 MEMC)加工协议纠纷-美元 17,027 否 已终止 终止裁决 无 不适用 4、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MEMC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MEMC)采购协议纠纷-美元 5,842 否 商洛比亚迪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准予撤诉 原告撤诉 无 不适用 5、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优派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即 BE)联营合同纠纷-
106、人民币 593 否 正在诉讼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6、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666 否 正在诉讼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7、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大生)1,019 否 进入执行南通大生偿还14,182,372 元及自 2013正在执行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与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程序 年 9 月 18 日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 8、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
107、利民)的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1,971.74 否 进入执行程序 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 元。一审诉讼费 161,543 元,反诉费 70,902 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 61,543 元,山西利民负担 170,902元,二审诉讼费 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 元,山西利民负担 208,584 元 正在执行 不适用 9、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1,021 否 合并审理,等待裁决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10、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108、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SPU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449.94 否 最终判决 香港 SPU 应向商洛比亚迪 1、支付4,499,437.65 美元;2、按 8%年利率支付自2011 年 8 月 23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 年 12 月 17 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提起对香港 SPU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 SPU 偿还4,613,521.73 美元及81,629.73 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清算过程中 不适用 11、BYD Europe B.V.
109、(以下简称欧洲比亚迪)与 Upsolar Co., 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724.02 否 已终结 仲裁已裁决 无 不适用 12、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比亚迪”)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24.02 否 正在诉讼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浙江优太”)买卖合同纠纷案-美元 13、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与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1,101 否 进入执行程序 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一、二审
110、诉讼费用 正在执行 不适用 注: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2007年6月11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起诉,指控本公司、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使用声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并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被告)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
111、。此外,原告提出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仍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中止该起诉,并于同日基于类似事实及理由作为原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新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禁止继续使用或利用原告的机密资料;交付其占有、管理和使用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交付其通过机密资料所获得的收益;支付损害赔偿(包括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因其承担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它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以及丧失商业机会,有关损失金额有待估计),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 2007年11
112、月2日,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递交搁置上述法律诉讼的申请。2008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搁置申请。 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更改其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
113、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
114、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
115、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定。 2013 年 6 月 6 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 年 6 月 27 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请针对反诉
116、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 年 7 月 4 日,法庭将原定于 2013 年 7 月 5 日针对该申请的聆讯推迟至 2013 年 10 月15 日,并要求被告于 42 天内(法庭假期不计算在内)将其起草的答辩状提交反诉被告;2013 年 10 月 15 日,被告律师将起草的答辩状提供给反诉被告;2013 年 11 月 22 日,香港高等法院准予被告于 12 月 6 日前就反诉被告的答辩状提交正式答复,同时确定双方于 120 天内交换证据清单;2013 年 12 月 6 日,被告向法院正式提交对反诉被告答辩的回复。2014 年 3 月 21日,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同意通知,要求自法庭决定之日起延期
117、 84 天交换证据清单,2014 年 3 月 24 日,法庭准予延期。 2014年 7 月 4 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根据本集团诉讼律师于 2014 年出具的法律意见,鉴于法律程序尚处于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该诉讼是否可以导致本集团的赔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设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计量,本集团并无法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2、HLL大西洋有限公司(HLL Atlantic Schiffahrts GmbH)、David Peyser体育服装公司(David Peyser Sportswear,Inc.)等与本公司等之间的海事赔偿纠纷 (1)编号为08 ci
118、v 9352(AKH)的第三方诉讼海事案件 2008年9月10日,本公司向SPC品牌有限公司(Spectrum Brands,Inc.)出口360箱镍氢电池,电池商标为“Rayovac”。该批货物装载于“M/V APL PERU”5号货舱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船主为HLL大西洋有限公司,船舶经营人为瀚海有限公司(Hanseatic Lloyd Schiffahrt GmbH&Co.KG)。2008年10月5日左右,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的货物着火引起船损和其他货损。 2008年10月31日,克瑞斯体育北美有限公司(Chris Sports North America,In
119、c.)等6家公司作为货物权利人对涉案船舶“M/V APL PERU”、货物承运人拉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Laufer Group International Ltd.)、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基于海上运输事实,以承运人违反承运义务等理由向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3月2日,案件原告增加另一承运人韩国现代商船株式会社(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为被告,请求全体被告赔偿损失共计428,328.50美元。 2009年9月10日,在编号为08civ9352(AKH)案件中作为被告的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公司向本公司、SPC品牌有限
120、公司提起第三方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承担其损失及费用共计250,000美元,此外还请求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010年10月8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第三方诉状及法院传票。 (2)编号为CV 09-00169-RAJ海事案件 2010年5月7日,David Peyser体育服装公司、全国责任和火险公司(National Liability and Fire Company)等41家原告向西雅图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对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等5家被告提起诉讼,全体原告请求全体被告共同赔偿损失约6,000,000美元、共同海损及诉讼费用。 本案与前述08civ9352(AKH)案
121、件系基于同一事实产生。目前该案已移交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管辖,新案号为10-CV-06108。 2010年11月4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原告诉状及传票。 2013年12月2日,货主原告方提交专家报告,2014年3月21,由于船方被告与货物原告进行和解谈判,为妥善解决所有待决事项,船方被告向法官申请延期提交进展报告;我方专家报告做相同延期,时间待定。 2014年9月18日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2014年12月4日法院准予原告撤诉。 3、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MEMC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MEMC)加工协议纠纷 由于 MEMC 拖欠加工费用和单方面
122、停止履行双方 2010 年 6 月 5 日签署的为期五年的进料加工协议,2012 年 8 月 31 日,商洛比亚迪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裁定 MEMC 违反其在加工协议项下的义务、支付拖欠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加工费用 41,418,406.80 美元、因未完成合同约定加工量的赔偿金 128,853,754.29 美元,及因 MEMC 违约导致商洛比亚迪遭受的其他损失。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已于 2012 年 9 月 3 日确认收到商洛比亚迪的仲裁申请书并已送达 MEMC。 2012 年 10 月 12 日,针对商洛比亚迪的仲裁申请,MEM
123、C 提交答辩,认为商洛比亚迪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规格书,且多次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修复期内修复产品缺陷,其已以商洛比亚迪实质违约解除该加工协议,因此就该协议对商洛比亚迪没有任何义务,请求裁定驳回商洛比亚迪诉求;同时 MEMC 提出反诉,要求商洛比亚迪支付拖欠的硅料款 19,183,000 美元,返还可返还保证金 5,930,000 美元,承担其遭受的损失及仲裁费用。 2012 年 11 月 15 日,商洛比亚迪针对 MEMC 的反诉提交答辩,认为 MEMC 提供的硅料存在质量问题,且其仍有价值327,520 美元的硅料和 3,899,750 美元的成品硅片未采购而置放于我方仓库,商洛比亚迪有权自应
124、付硅料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对于可返还保证金,因 MEMC 公司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加工量,比亚迪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扣留。 2013 年 1 月 4 日,双方签署变更协议,协议将本案仲裁机构及仲裁规则由合同约定的采用 ICC 仲裁规则在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更改为采用 UNCITRAL 规则的临时仲裁。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回函确认终止管理本案仲裁程序。 2013年3月4日,商洛比亚迪向仲裁员Michael Moser提交起诉书及相应的事实证据和证人证言。2013年5月20日MEMC向仲裁庭提交答辩状、反诉书和相关证据以及事实证人证言。2013年8月7日商洛比亚迪根
125、据MEMC的答辩状和反诉书向仲裁庭提交回复及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及事实证人证言;2013年10月23日,MEMC提交第二轮答辩;2013年10月30日,双方分别向对方发出证据开示要求,2013年12月2日,双方交换证据资料及对对方证据开示要求的回复。根据公司负责该诉讼律师事务所Squire Sanders的回复,预计将于2014年第二季度将开始新一轮听证。双方已于2014年6月5日和解,仲裁员于2014年6月9日下达命令终止裁决。 4、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MEMC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MEMC”)采购协议纠纷 商洛比亚迪与 MEMC 于
126、2010 年 12 月 9 日签署硅片采购协议,由我司向 MEMC 采购硅片。2012 年 11 月 30 日 MEMC 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我司支付拖欠的硅片款共计 1,537,000 美元和每月 1,537 美元的利息;未完成的第一年度最低采购量金额共计 56,888,354.16 美元及每月 1%的利息;及由于我司违约致 MEMC 遭受的损失及仲裁费用。 2012 年 12 月 10 日,我司致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表明我方立场:根据双方签订的硅片采购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双方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临时仲裁,而非机构仲裁,MEMC 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申请并不适当;并
127、且该仲裁条存在瑕疵,根据该仲裁条款产生的仲裁结果在中国是不可执行的。 2012 年 12 月 14 日,MEMC 致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表明双方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临时仲裁。 2012 年 12 月 17 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回函表明将不再管理该仲裁。 2013 年 1 月 14 日我司与 MEMC 共同致函独任仲裁员 Michael Moser,表明双方已达成一致,指定 Michael Moser 为独任仲裁员,且采购协议项下的纠纷解决方式是采用 UNCITRAL 规则的临时仲裁。 2013年3月4日,MEMC向仲裁员Michael Moser提交起诉书及相应事实证据和证人
128、证言。2013年5月20日商洛比亚迪针对MEMC的起诉书向仲裁庭提交答辩状、反诉书和相关证据。2013年8月7日MEMC根据商洛比亚迪的答辩状和反诉书向仲裁庭提交回复及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2013年10月23日,商洛比亚迪提交第二轮答辩;2013年10月30日,双方分别向对方发出证据开示要求,2013年12月2日,双方交换证据资料及对对方证据开示要求的回复。根据公司负责该诉讼律师事务所Squire Sanders的回复,预计将于2014年第二季度将开始新一轮听证。双方已于2014年6月5日和解,仲裁员于2014年6月9日下达命令终止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决。
129、商洛比亚迪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就上述采购协议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仲裁条款无效申请书,请求法院裁决采购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2013 年 6 月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2014 年 6 月 12 日商洛比亚迪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14 年 7 月 2 日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商洛比亚迪撤回申请。 5、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联营合同纠纷 2012年12月28日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联营合同纠纷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
130、令其与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日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因比亚迪违约而解除,比亚迪应向其支付合同款人民币5,160,222.40元及利息人民币669,782.53元(合计人民币5,830,004.93元),因比亚迪违约解除合同给其造成的其他损失人民币100,000元,并请求判令由比亚迪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法院于2013年4月1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于2013年5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于2013年8月8日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于2014年8月4日进行第四次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3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双方签署的战
131、略性紧密合作合同、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予以解除;判令比亚迪电子国际向优派支付款项人民币4,219,205.32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判令比亚迪电子国际支付诉讼费人民币44,261.00元,支付审计费人民币44,235.00元;驳回优派其他诉讼请求。比亚迪电子国际不服一审判决,于2014年11月10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要求驳回优派全部诉讼请求;改判由优派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法院已受理上诉请求,待法院通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 目前该案正在诉讼程序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2、(下称“苏州新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6,662,88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年3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9,983,273.44元。2014年9月23日已开庭审理,现等待一审判决。 目前该案正在诉讼程序中。 7、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
133、,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10,191,34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年3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14,071,145.03元,法院判决南通大生支付比亚迪汽车销售偿还人民币14,182,372元及自2013年09月18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比亚迪汽车销售已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8、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利民”)的购销合同纠纷 2009年9月15日,比亚迪汽车作为原
134、告因产品质量纠纷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山西利民赔偿“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 元,原告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原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按废旧物资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10,079,163.24 元,并承担该案件的诉讼费。 2009年11月12日,山西利民对比亚迪汽车提起反诉,要求比亚迪汽车支付货款人民币16,423,500.09 元及自2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山西利民赔偿
135、比亚迪汽车“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比亚迪汽车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山西利民自行拉走,逾期不拉走,则由比亚迪汽车按废旧物资自行处理;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元催化剂的 经济损失人民币10,079,163.24元;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人民币4,833,140.8元。上述双方数额抵消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884,238.05元。案件诉讼费人民币161,543元,反诉费人民币70,902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人民币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人民币170,902元。 2010年6月9日,一审被告山西利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
136、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比亚迪汽车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比亚迪汽车向其支付货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423,500.09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0年9月8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二审第一次开庭)。2011年7月8日,该案件第三次开庭(二审第二次开庭)。 2012年9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五项;变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为:比亚迪公司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4877078.85元。双方所付金额相抵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
137、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因山西利民未能履行终审判决书,比亚迪汽车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该案业已进入执行程序。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在上述纠纷发生后,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再为本集团供货且本集团已经重新选择供货商,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比亚迪”)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
138、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 2013 年 10 月 8 日,惠州比亚迪作为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香港爱佩仪和深圳爱佩仪偿还拖欠货款1,621,365.00 美元(按 6.1415:1 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 9,957,613.15 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253,836.16 元。 2014 年 1 月 22 日,香港爱佩仪向中院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惠州比亚迪向其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 9,681,482.34 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52,609.28 元,两项合计 10,134,091.62 元。法院于 2014 年 4 月受理了香港爱佩仪
139、的反诉,并于 2014年 5 月 12 日开庭对本诉及反诉进了合并审理。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 10、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SPU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1年8月23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香港SPU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4,499,437.63美元(其中,3,550,000美元为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949,437.63美元为原告因被告违约另行以高价购买替代硅片,而对原告所造成的价格差异损
140、失),或由被告退还原告之前已支付的3,550,000美元(如前述价格差异损失未获得香港高院支持);同时还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费用和/或其他救济责任。2011年9月30日,商洛比亚迪就前述请求,向香港高院提出简易判决申请,要求进行简易判决。香港高院于2012年5月8日开庭审理该申请,并作出裁决:1、本案进入普通程序;2、SPU部分赔偿商洛比亚迪50%律师费用(后经双方协商确定为HK70,000)等。2012年6月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提出中期付款(interim payment)申请,要求香港SPU公司先期返还未交付的85%硅片价值3,017,500美元。香港高院于2012年8月17日
141、就中期付款申请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下达口头命令:1、香港SPU公司应于命令下达之日起28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2、香港SPU公司应承担商洛比亚迪因中期付款申请所花费的所有费用。2012年10月12日,因香港SPU公司到期未能履行中期付款命令, 商洛比亚迪向香港SPU公司发出法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定要求偿债书(STATUTORY DEMAND),要求香港SPU 公司在偿债书送达之日起21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否则,商洛比亚迪将向法院提起对香港SPU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2年10月29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申请进行除
142、权判决(unless order),香港高院于2012年11月2日下达命令:如果香港SPU不能在7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其所有针对本案的抗辩及反请求将均不予以支持,高院将下达裁决要求香港SPU向商洛比亚迪支付4,499,437.65美元及利息和相关费用。2012年12月13日高院下达最终裁决(Judgment): 香港SPU应向商洛比亚迪1、支付4,499,437.65美元;2、按8%年利率支付自2011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年12月1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提起对香港SPU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SPU偿还4,613,5
143、21.73美元及81,629.73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香港高院于2013年2月20日对该申请进行了审理,并下达了对香港SPU的清算命令。后经两次债权人会议,选定了正式清算人,目前正在清算过程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比亚迪”)与Upsolar Co., 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因Upsolar Co., Ltd拒不履行其与欧洲比亚迪签署的采购合同、产品订单和补充协
144、议项下的按时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擅自主张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欧洲比亚迪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要求裁决Upsolar Co., Ltd承担并支付剩余货款1,698,640.16美元、成品库存货款1,548,981美元、瑕疵品库存货款135,608美元、延迟付款违约金338,322.92美元、擅自解除合同违约金1,691,614.58美元、申请人垫付运费64,000美元、备料损失1,663,018美元、申请人主张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100,000美元,并承担该案全部仲裁费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12年4月6日正式受理该案件。2012年
145、7月5日,Upsolar Co.,Ltd向仲裁庭提起仲裁反请求,要求裁决欧洲比亚迪向其返还其已支付的预付款197,295.84美元,以及主张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50,000美元(暂计)。仲裁庭于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1月15日分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12年12月28日仲裁庭做出最终裁决,支持了欧洲比亚迪的所有仲裁请求,要求Upsolar Co.,Ltd在裁决生效日起30日内向欧洲比亚迪支付货款、违约金、运费、备料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7,240,184.66美元。 2014年6月16日,欧洲比亚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就仲裁裁决进行强制执行。上海市第
146、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查明, Upsolar Co., Ltd去向不明,除扣划的人民币65,973.6元收缴为执行费外,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遂于2014年9月9日下达了执行程序终结裁定书。 12、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比亚迪”)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5 月 21 日,欧洲比亚迪作为原告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对第三人 UPSOLAR CO.,LTD(优太(国际
147、)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优太”)履行采购合同及其相关协议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向欧洲比亚迪支付国际优太拖欠的货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共计美元$7,240,184.66(折合人民币 45,537,865.4375 元),以及仲裁费用人民币 576,432 元,且加倍支付以上款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受理了本案。欧洲比亚迪同时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查封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名下价值人民币 13,240,400.28 元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148、 13,240,400.28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9 月 23 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将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进行第三次庭审。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仲裁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与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优太”)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2年1月10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比亚迪向其支付合计11,01
149、0,036.23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合计290,763.63元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因管辖异议,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7日作出最终裁定,本案移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12月26日嘉兴优太向嘉兴南湖法院提起撤诉申请。2012年12月28日,嘉兴南湖法院作出裁定:准诉嘉兴优太撤回起诉。 2013 年 2 月 8 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再次作为原告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上海比亚迪向其支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
150、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685,264.62 元以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5 月 20 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3年 8 月 30 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海比亚迪偿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及承担案件受理费。上海比亚迪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上海比亚迪不支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改判由嘉兴优太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上海市第一
151、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上海比亚迪应向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支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注:庭审进程中嘉兴优太更名为“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优太在判决生效后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向上海比亚迪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上海比亚迪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或向法院报告近一年财产状况。该案业已进入执行程序,上海比亚迪
152、已经将相关款项划入松江法院指定账户,并申请另案冻结该款项。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占本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媒体质疑事项说明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 H 股的价格出现不寻常下跌及成交量出现不寻常上升,随后 A 股的价格亦出现不寻常下跌;有关媒体报道本公司股价下跌原因传闻:第一,比亚迪在俄罗斯遭受数亿元汇兑损失;第二,电动客车订单大幅萎缩;第三,融资盘爆仓,重仓基金被触发止损;第四, 巴菲特拟大举减持。经认真核查,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具体澄清如下:
153、1、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业务进展顺利,公司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 关于“比亚迪在俄罗斯遭受数亿元汇兑损失”传闻,本公司出口俄罗斯产品交易金额较小(低于 100 万美元)且以美元结算,不存在汇兑损失的问题。3、关于“电动客车订单大幅萎缩”传闻,本公司电动汽车发展良好,电动客车订单并没有出现下降,且公司订单及出货增长保持良好势头。此外,根据公司了解,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支持方向和力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4、关于“融资盘爆仓,重仓基金被触发止损”传闻,本公司认为属于市场行为,公司对此并不能判断其真实性。5、 关于“巴菲特拟大举减持”传闻,根据港
154、交所股权披露显示,巴菲特旗下子公司仍还持有本公司 2.25 亿港股股份。目前,公司没有发现巴菲特未来将减持公司股票的任何迹象。 2014 年 12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编号为2014-047 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同时在香港交易及结算公司网站.hk 刊登比亚迪澄清新闻公布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
155、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
156、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司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试制模具、试制件及销售电池包、减震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36,686 48.53%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总裁、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兼执行总裁。 器总成 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亚
157、迪戴姆勒董事兼执行总裁。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包含因借调人员产生的补偿费用及提供服务包括清洁、车辆使用、租赁等项目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4,988 57.45%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在产品的设计、开发、工程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开发成本加适当利润,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
158、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16,862 100.00%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司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兼执行总裁。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本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亚迪戴姆勒董事兼执行总裁。 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 购买材料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767 14.0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市鹏
159、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鹏程电动副董事长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新能源汽车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0.23 0.0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鹏程电动副董事长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车辆维修服务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3,615 41.64%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
160、价原则协商确定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新能源汽车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6,775 8.96% 电汇 不适用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李永钊任职于该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水电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486 100.00% 电汇 不适用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李永钊任职于该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
161、购买材料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1 0.00% 电汇 不适用 杭州西湖 联营企业 向关联人 新能源汽 参考市价 涉及的产5,662 7.49%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商品 车 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材料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
162、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1,077 1.42%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会计师并兼任会计部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董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汽车及叉车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79 0.1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公司总会计师并兼任会计部总监周亚琳女士担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新能源汽车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
163、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270 0.36%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任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王珍女士担任监事 定 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加工及修理修配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75 0.86% 电汇 不适用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
164、任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产品、商品/材料及半成品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25,002 33.08% 电汇 不适用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 产品、商品/材料及半成品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1,413 26.00%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50 确定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总裁何龙先生任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太阳能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2 0.0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任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汽车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4
166、1 0.05% 电汇 不适用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子冬先生任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 产品、商品/材料及半成品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3,174 59.00% 电汇 不适用 合计 - - 106,975.23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在遵循了市场
167、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决措施(如有) 公司主要业务未对关联方公司形成任何依赖。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关联双方依据签订的合同履行购销业务,合同执行达到预期。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
168、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
169、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3月 30 日 75,000 2014 年 4 月14 日 10,236.97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3,519.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月 30 日
170、36,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8,838.8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1,523.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否 BYD Electronic
171、s India Private Limited(注 1) 2015 年 3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否 BYD Electronic Romania S.R.L(注1) 2015 年 3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 否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 1) 2015 年 3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 否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75,000 报告期内对外
172、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74,117.7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171,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74,117.77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1,276.9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41,276.9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173、3 月30 日 3,984.3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984.3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41.9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241.9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9.6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69.6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 2014 年 1 月15 日 1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4 年 否 否
174、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3 年 2 月 1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4 年 是(注3)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8,652.4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28,652.4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0,996.6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175、 月31 日(注 2) 23,492.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2 月22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5 月2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6 月2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176、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2日 1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3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9 月1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16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177、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17 日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18 日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2 月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2
178、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3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 9日 1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5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
179、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6 日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7 日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 月 8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180、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 月 9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6 月 4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5日 1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9 月10 日 10,0
18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16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17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18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
182、0,000.00 2014 年 1 月 8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 月 9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3 日 1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4 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18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5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6 日 1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29,903.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
184、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11 日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5日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3 月20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185、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6,577.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4 月24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16 日 16,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8日 3,4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186、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8 月28 日 2,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8 月28 日 2,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904.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7,981.00 连带责
187、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7,501.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8 月30 日 24,476.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2 月4 日 12,238.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188、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23 日 24,182.29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3 年 2 月 1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3 年 3 月 1日 1,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3 年 4 月 1日 1,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
189、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2,203.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3 年 2 月 1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3 年 4 月 1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5 月 9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190、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4 年 8 月2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4 年 2 月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1 年 4 月28 日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191、 2011 年 8 月26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1 年 8 月31 日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2 年 1 月30 日 1,8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2 年 2 月16 日 4,7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192、 3 月30 日 20,000.00 2013 年 5 月2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1 月25 日 742.11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2 月7 日 129.99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2 月16 日 492.31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193、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2 月28 日 482.62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2 月 6日 1,652.22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2 月10 日 130.36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2 月16 日 491.75 连带责任保证 1
194、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3 月22 日 167.93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4 月25 日 87.63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5 月23 日 176.76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5 月30 日 142.17 连带责任保证 10
195、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8 月16 日 824.88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2 年 10 月17 日 1,456.27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2 月 5日 233.74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
196、3 年 2 月 5日 43.56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2 月27 日 263.21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4 月 2日 322.0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4 月24 日 423.36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197、 6 月19 日 1,028.2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3 年 7 月12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3 年 8 月1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3 年 9 月 9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198、日 37,887.60 2013 年 7 月 3日 1,057.8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8 月 6日 237.9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9 月27 日 36.9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1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199、 日 30,000.00 2013 年 11 月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10 月23 日 269.22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7,887.60 2013 年 10 月29 日 207.44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737.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
200、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162.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1 年 1 月10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1 年 1 月28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1 年 2 月 1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8 月19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10 月16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11 月14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
202、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12 月10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4 年 1 月 9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13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25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20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44,217.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7,303.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1
204、 月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1 月2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5 月17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7,122.7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205、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22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2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2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深
206、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46.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2,032.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24,559.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0,000.00 2013 年 1 月
207、22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0,000.00 2013 年 1 月23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0,000.00 2013 年 1 月2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0,000.00 2013 年 5 月1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
208、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3 年 8 月 6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20 日 10,000
209、.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24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28 日 4,38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0,000.00 2014 年 3 月 7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0,000.00 2014 年 3 月12
21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5 月 9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3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211、 5 月 6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7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1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9日 4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5,000.00 2
212、014 年 6 月 5日 2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 1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4 月 1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 2014 年 6 月 6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13、 2014 年 7 月22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5 月 9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595.00 2014 年 9 月 9日 30,59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2 月28 日 15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
214、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3 月18 日 5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0 月31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 2014 年 10 月24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4 年 11 月14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15、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11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6,791.6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6.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 2014 年 12 月31
216、日(注 2) - - - -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586.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217、- -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3 年 7 月24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91,437.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 6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31 日
218、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61,190.00 2014 年 4 月22 日 61,19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24,476.00 2014 年 8 月13 日 24,476.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1 年 9 月30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219、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6 月23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8,045.74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 - -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3 年 1 月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
220、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3 年 1 月2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3 年 3 月2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3 年 3 月26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
221、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695.06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200.00 2013 年 12 月17 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4,447.31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3 年 6 月 7日 2,000.
222、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3 年 11 月11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 月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 月23
223、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14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2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日 62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224、 月 4日 35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日 593.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日 432.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607.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
225、0 2014 年 6 月 5日 24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793.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35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日 768.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226、日 16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日 544.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日 523.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1,13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400.00 连
227、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1,13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1,34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 2014 年 12 月8 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877.40
228、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6 月19 日 5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26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1 年 8 月19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3 年 9 月23 日 10,000
229、.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3 年 8 月12 日 -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8 月 7日 -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3 年 4 月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
230、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40,735.92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2 月21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11 月2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
231、00 2014 年 4 月29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4 年 12 月2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3 年 10 月25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2 月18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
232、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56,312.86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5 月26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5 月3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33、 80,000.00 2014 年 4 月25 日 4,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5 月14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2,363.35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3 年 8 月12 日 -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
234、,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 2014 年 5 月2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3 月2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3 月2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
235、0 2014 年 5 月3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5,000.00 2014 年 4 月28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1 月2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1 月27 日 10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长沙市
236、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30 日 5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45.77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28 日 16,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5,270.1
237、1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26 日 5,357.42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1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3 月28 日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 9日
238、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5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 年 4个月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94,011.1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94,011.1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9 月1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39、10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2,686.2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10,448.04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6,119.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商洛比亚迪
240、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415.89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4,000.00 2014 年 12 月31 日(注 2) 3,781.48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4,000.00 2011 年 2 月 1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11 个月 否 否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4,000.00 2011 年 2 月 1日 5,000.00 连带
241、责任保证 7 年11 个月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3 年 2 月 5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3 年 5 月1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3 年 5 月1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242、担保额度合计(B1) 3,385,391.1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2,279,983.2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4,394,204.6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2,315,836.5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3,460,391.1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2,354,100.98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4,565,204.62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2,389,954.27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
243、资产的比例 94.2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1,987,115.6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1,111,437.4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098,553.05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注1、 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填报规定,该处披露信息为本公司子公司对本公司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注2、 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年初时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
244、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下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注项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下,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 注3、 已结清该笔借款,担保责任自动提前解除。 注4、在计算本合计数时,需减去A3与B3重复计算部分,重复情况如下:编号为CG735064110608的担保额度,包含编号为CG750429110608的担保。 注5、担保合同已失效,但担保项下的债务未结清,担保责任以实际发生金额为限任然存续。在计算担保额度合计时,以实际担
245、保责任金额计算。 注6、本次披露的担保数据涉及到外币的,均按2014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注7、原担保合同已失效的,原担保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债务自动转移到新的担保合同项下。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
246、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捷投资”);2、王传福、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吴昌会、何志奇、融捷投资、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1、2009 年 9 月,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A 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争承诺,向本公司作出承诺:a.自本承诺函出
247、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248、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 请见“承诺内容” 1、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2、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3、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发生因税收优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题而需要补缴或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或罚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股东、张辉斌、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3、王传福 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
249、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f.在比亚迪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亚迪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
250、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2、(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及本公司股东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吴昌会、何志奇、融捷投资、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王传福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吕向阳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251、分之五十。此外,吕向阳进一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融捷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持有融捷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融捷投资股权。融捷投资进一步承诺:吕向阳控股融捷投资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吕向阳不再控股该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本公司股东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对于吕子菡通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252、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而其持有的本公司其他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夏佐全、杨龙忠、王念强、吴经胜、毛德和、何龙、夏治冰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
253、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张辉斌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辉斌不再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本公司监事张辉斌承诺: 其所持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权,也不由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其在本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不
254、超过其持有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5)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就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针对本公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分别作出承诺。承诺:如果税务
255、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有关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如有)等,并放弃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为其聘用
256、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
257、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境外会计
258、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258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罗国基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监事会、独立董事(如适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年度报告披露
259、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告号 公告标题 披露时间 查询索引 2014-001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2-13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02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2-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03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4-2-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04 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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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公告 2014-5-1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4) 2014-5-1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4) 2014-5-1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19 比亚迪: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 H股及复牌的公告 2014-5-24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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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一)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邹飞)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子冬)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然)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27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
272、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28 比亚迪: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29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0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8-
273、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1 比亚迪: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8-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2 比亚迪: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半年度报告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274、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比亚迪:财务报告(截至 2014 年 6 月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3 比亚迪: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4-8-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
275、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4 比亚迪: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5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6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7 比亚迪: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4-9-11 中国证
276、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8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4 年付息公告 2014-9-1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39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40 比亚迪: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77、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41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2014-042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78、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43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44 比亚迪: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45 比亚迪: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46 比亚迪: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2-18 中国证券报
279、、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4-12-18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4-047 比亚迪:澄清公告 2014-12-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H 股公告-澄清新闻公布 2014-12-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自愿性公告 2014-12-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适
280、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6,727,565 49.99% -321,838,450 -321,838,450 854,889,115 34.53% 3、其他内资持股 1,176,727,565 49.99% -321,838,450 -321,838,450 854,889,115 34.5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66,156,900 7.06% -44,220
281、,505 -44,220,505 121,936,395 4.92%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10,570,665 42.93% -277,617,945 -277,617,945 732,952,720 29.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7,372,435 50.01% 121,900,000 321,838,450 443,738,450 1,621,110,885 65.47% 1、人民币普通股 384,272,435 16.32% 321,838,450 321,838,450 706,110,885 28.52%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93,100,000 33.69% 12
282、1,900,000 121,900,000 915,000,000 36.95% 三、股份总数 2,354,100,000 100.00% 121,900,000 2,476,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9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毛德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和毛德和先生所做承诺,毛德和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
283、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毛德和先生离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14年12月30日毛德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461,150股A股为高管锁定股。 2、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1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增发H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下称“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同意及批准公司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增资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不超过已发
284、行H股总数20%的H股。 经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8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
285、9,000,000股,并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本公司882,863,405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限售期满,并于2014年7月1日(星期二)可上市流通,其中由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比例锁定,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3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
286、013年6月7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增发H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下称“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同意及批准公司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增资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不超过已发行H股总数20%的H股。 2014年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1
287、58,62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4年6月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因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121,900,000股新增H股配售,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加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 2014年6月16日,经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
288、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121,900,000股新增H股配售,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加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该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23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指标 2014 年度 2013
289、 年度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0.78 10.46 9.22 8.77 备注:2013年度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本期期末股本数,2014年度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加权平均股本数。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比亚迪股份(H股
290、) 2009 年 07 月 30日 8 元港币/股 225,000,000 2009 年 07 月 30日 225,000,000 比亚迪(A 股) 2011 年 06 月 21日 18 元人民币/股 79,000,000 2011 年 06 月 30日 79,000,000 比亚迪(H 股) 2014 年 05 月 23日 35 元港币/股 121,900,000 2014 年 05 月 30日 121,90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比亚迪香港人民币债券 2011 年 04 月 19日 100 人民币/张 10,000,000 2014 年 04 月 28日 11
291、 比亚迪 01 2012 年 06 月 19日 100 人民币/张 30,000,000 2012 年 07 月 16日 30,000,000 2017 年 06 月 19日 11 比亚迪 02 2013 年 09 月 23日 100 人民币/张 30,000,000 2013 年 11 月 15日 30,000,000 2018 年 09 月 23日 权证类 无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股票类 1. 2009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号文核准,公司向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现更名为BERKSHIRE
292、 HATHAWAY ENERGY)定向增发22,50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8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5,010万股增至227,510万股。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8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元。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35,410万股,其中,A股156,100万股,H股79,310万股。经深交所深证上201119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
293、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2011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000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35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5,410万股增至247,60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94、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债券类 1. 2011年4月19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YD(H.K.)CO.,LIMITED(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香港”) 按面值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香港向除美国外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三年期人民币债券,票面利率为4.5%,到期日为2014年4月28日。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8日及4月20日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k)的有关公告。 2. 2011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8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
295、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债券分期发行。2012年6月19日,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以下简称“第一期债券”),该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5%,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2222号文同意,第一期债券于2012年7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1亚迪01”,上市代码为“112093”。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12年7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
296、书。 3.2013年9月23日,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按面值发行人民币30亿元(以下简称“第二期债券”), 该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35%,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3401号文同意,第二期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1亚迪02”,上市代码为“112190”。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13年1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 2、
297、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以每股定价35港币配售121,900,000股新H股。配售股份相当于当时已发行793,100,000股H股的约15.37%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5.18%。配售股份约占经扩大已发行H股数目的约13.32%及配售股份配发及发行后经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4.92%。 经该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7,600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56,100万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3.05%;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91,500万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298、36.95%。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306 (A 股股东为 63,145 户,H 股股东为 161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 个交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4,479 (A 股股东为 54,308 户,H 股股东为 171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无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299、数量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人 27.83% 689,062,846 122,168,480 689,062,8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LIMITED (注 1)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23.05% 570,642,580(注 2) - 427,981,935 142,660,645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9.66% 239,228,620 - 179,421,465 59,807,155 质押 91,550,000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境
300、外法人 9.09% 225,000,000 - 225,000,000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7% 162,581,860 - 121,936,395 40,645,465 质押 120,250,000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4.81% 118,977,060(注 3) - 89,232,795 29,744,265 质押 7,890,000 杨龙忠 境内自然人 1.84% 45,638,536 -13,859,334 45,638,536 10,849,200 毛德和 境内自然人 0.96% 23,841,150 -3,081,150 13,461,150 10,38
301、0,000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77% 19,049,740 - 14,287,305 4,762,435 质押 8,737,500 刘卫平 境内自然人 0.50% 12,355,380 - 12,355,38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
302、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股 H 股。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2009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 号文核准,公司向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现更名为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定向增发 22,500 万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 8.00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05,010 万股增至227,510 万股。详见本公司于 2011
303、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吕向阳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之表兄,吕向阳及其配偶张长虹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689,062,846(注 1) 境外上市外资股 689,062,846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
304、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225,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225,000,000 王传福 142,660,645(注 2) 人民币普通股 142,660,6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吕向阳 59,807,155 人民币普通股 59,807,155 杨龙忠 45,638,536 人民币普通股 45,638,536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645,465 人民币普通股 40,645,465 夏佐全 29,744,265(注 3) 人民币普通股 29,744,265 刘卫平 12,355,38
305、0 人民币普通股 12,355,380 李柯 11,88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84,500 李永光 10,824,680 人民币普通股 10,824,68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305,000 股 H
306、 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王传福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及其配偶张长虹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307、)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没有股东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HK.0285)15.18
308、%股权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HK.0285)15.18%股权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
309、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所知的范围内,没有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股)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310、)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期末持股数(股) 王传福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现任 男 49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570,642,580 0 0 570,642,580 吕向阳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53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239,228,620 0 0 239,228,620 夏佐全 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52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118,977,060 0 0 118,977,060 李东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51 2011 年 06 月11 日
311、2014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武常岐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0 2011 年 06 月11 日 2014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李连和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8 2011 年 06 月11 日 2014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王子冬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7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邹飞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2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张然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38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312、 0 0 0 董俊卿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81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现任 男 54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现任 男 35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王珍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女 39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严琛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女 38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31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吴经胜 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 男 52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5,310,880 0 890,000 4,420,880 王念强 副总裁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19,049,740 0 0 19,049,740 毛德和 副总裁 离任 男 59 2011 年 06 月11 日 2014 年 03月 19 日 26,922,300 0 3,081,150 23,841,150 廉玉波 副总裁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
314、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何龙 副总裁 现任 男 43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2,776,660 0 0 2,776,660 刘焕明 副总裁 现任 男 52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3,912,340 0 0 3,912,340 张金涛 副总裁 现任 男 57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2,116,660 0 500,000 1,616,660 罗红斌 副总裁 现任 男 49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月 10 日 0 0 0 0 李黔
315、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现任 男 42 2014 年 11 月18 日 2017 年 11月 18 日 0 0 0 0 周亚琳 总会计师 现任 女 38 2014 年 11 月18 日 2017 年 11月 18 日 0 0 0 0 合计 - - - - - - 988,936,840 0 4,471,150 984,465,690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成员 王传福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19
316、90年毕业于中国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1995年2月与吕向阳先生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本集团一般营运及制定本集团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人公司(Renren Inc.)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理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王先生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专
317、家,于2003年6月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并曾荣获2004年深圳市市长奖、2008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创新奖、2011年南粤功勋奖、 2014年扎耶德未来能源奖个人终身成就奖等奖项。 吕向阳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经济师。吕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中心分行工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1995年2月与王传福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318、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夏佐全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于1985年至1987年期间在北京钢铁学院(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器科学;并于2007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于1997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前称张家港雅普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正轩资产管理有限
319、公司董事长、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王子冬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王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863电动车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邹飞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全美华人金融协会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专家。邹先生毕业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先后获经济
320、学硕士学位及金融学博士学位。邹先生历任美国世纪投资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全美华人金融协会前董事会主席、新加坡来宝集团(Noble Group)前董事会观察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协同资本总裁、印度尼西亚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独立董事及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然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张女士2002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先后获会计学学士学位及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Leeds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
321、ty ofColorado at Boulder)会计学博士学位。张女士历任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兼职讲师、Bill Brooks CPA, Boulder, CO, USA会计审计税务专员。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董俊卿先生,193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先生于1959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有色金属与黄金学院铝镁冶炼专业,获学士学位及苏联工程师称号。董先生曾在中国东北大学有色冶金系任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研究工作,并于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李永钊先生
322、,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1982年8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技术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并兼任中外合资宝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2002年6月起任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西安北方秦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并担任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珍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女士1998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名为广州外
323、国语学院),主修西班牙语,获学士学位。王女士于1998年加入比亚迪实业,一直任职于总裁办公室,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总裁办公室主任,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裁、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严琛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严女士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严女士于2000年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体系工程师、总裁秘书、上海比亚迪管理本部总办主任、上海及西安地区行政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汽车产业办公室总经理,并担任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324、监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黄江锋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黄先生于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广州营业部,2008年8月至今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股东监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王传福先生简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 吴经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吴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安徽省师范大学,主修中文;1992年,参加
325、全国律师统考,并由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律师资格;1995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7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曾在融捷投资负责财务及相关工作,并于1995年9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担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326、长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王念强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王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主修工业分析,获学士学位,2011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先生曾任安徽铜陵有色金属公司研究院工程师,并于1995年2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担任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一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廉玉波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廉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修飞机制造工程,获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9月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廉先生曾在中国汽
327、车研究中心任职参与设计,历任上汽仪征汽车公司副总工程师、上海同济同捷汽车设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于2004年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汽车产业群总工程师、第十三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何龙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于199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应用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学位。何先生于1999年7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品质部经理,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
328、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刘焕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辽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于1997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张金涛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武汉工学院(现为武汉理工大学),主修铸造工艺及装备,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4月至1998年2月赴
329、日本福岛县高技术中心进修。张先生曾在宜昌国营江新机械厂、湖北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及猴王集团公司等单位任职,并曾任全国焊接标准化委员会及电焊条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湖北省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事长。张先生于2000年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工程部经理、电动车项目部经理、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第八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十七事业部总经理,卡车及专用车研究院院长,并担任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罗红斌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罗先生于1990年毕业于空军工程大学,主修计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4年期间于西安空军工程大学地空导弹学院任
330、教员,1994年至2000年期间于沈阳炮兵学院任教员;2000年至2003年期间于沈阳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所任副所长。罗先生于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第十五事业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车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及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 李黔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目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在读。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顾问,并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先生于2
331、005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及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周亚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1999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周女士于1999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并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吕向阳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332、长 2010 年 09 月 18 日 N/A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王传福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及主席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王传福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王传福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2 年 04 月 17 日 2013 年 02 月 25 日 否 王传福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
333、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王传福 人人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05 月 14 日 N/A 否 王传福 南方科技大学 理事 2011 年 07 月 05 日 2016 年 07 月 04 日 否 王传福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11 月 20 日 否 王传福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04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11 月 21 日 N/A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9 年 09 月 18 日 N/A 否 吕向
334、阳 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0 年 03 月 23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 09 月 13 日 N/A 否 吕向阳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吕向阳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04 日 N/A 是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 年 06 月 05 日 N/A 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夏佐全 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05 月 26 日 N/A 否 夏佐
335、全 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11 月 15 日 N/A 否 夏佐全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否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 10 月 21 日 N/A 否 夏佐全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04 月 28 日 2015 年 04 月 27 日 否 夏佐全 广东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09 日 2017 年 06 月 09 日 否 夏佐全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336、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研究员 1982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 863 电动车动力电池测试中心) 主任 2001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 是 王子冬 深圳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07 月 30 日 2017 年 07 月 30 日 是 邹飞 Synergie Capital Group(协同资本) 总裁 2012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邹飞 印度尼
337、西亚 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 独立董事 2011 年 06 月 01 日 N/A 是 邹飞 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8 月 01 日 N/A 是 张然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9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李永钊 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 2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是 李永钊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5 年 11 月 29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是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2013 年 12 月 0
338、1 日 N/A 是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27 日 2017 年 06 月 26 日 是 王珍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王珍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副总裁 2012 年 02 月 08 日 N/A 否 王珍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严琛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02 月 26 日 N/A 否 严琛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339、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严琛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吴经胜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吴经胜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吴经胜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吴经胜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
340、)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02 日 2016 年 08 月 01 日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7 年 07 月 11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吴经胜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4 日 2017 年 06 月 20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
341、8 月 05 日 否 王念强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廉玉波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首席执行官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廉玉波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何龙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何龙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刘焕明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秘书长 2010
342、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张金涛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李黔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周亚琳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343、月 01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确定;监事的薪酬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确定依据 1、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据生产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奖金。 2、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提交股
344、东大会批准。 3、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监事会根据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股东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的报酬合计75万元,支付给监事的报酬合计266.5万元,支付给高级管理员的报酬合计3,327万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所得报酬 王传福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男 49 现任 376 0 376 吕向阳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345、 男 53 现任 15 3.5 18.5 夏佐全 非执行董事 男 52 现任 15 0 15 李东 独立董事 女 51 离任 10 0 10 武常岐 独立董事 男 60 离任 10 0 10 李连和 独立董事 男 68 离任 10 0 10 王子冬 独立董事 女 57 现任 5 0 5 邹飞 独立董事 男 42 现任 5 0 5 张然 独立董事 女 38 现任 5 0 5 董俊卿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男 81 现任 5 0 5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男 54 现任 5 0 5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男 35 现任 1.5 0 1.5 王珍 职工代表监事 女 39 现任 126 0 126 严琛 职工
346、代表监事 女 38 现任 129 0 129 吴经胜 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52 现任 454 0 454 王念强 副总裁 男 51 现任 448 0 448 毛德和 副总裁 男 59 离任 97 0 97 廉玉波 副总裁 男 51 现任 478 0 478 何龙 副总裁 男 43 现任 395 0 395 刘焕明 副总裁 男 52 现任 287 0 287 张金涛 副总裁 男 57 现任 323 0 323 罗红斌 副总裁 男 49 现任 287 0 287 李黔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男 42 现任 102 0 102 周亚琳 总会计师 女 38 现任 80 0 80 合计 - - - -
347、 3,668.5 3.5 3,6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毛德和 副总裁 离任 2014 年 03 月 19 日 身体及年龄原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李东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期满,重新换届选举 武常岐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期满,重新换届选举 李连和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期满,重新换届选举 黄江锋 股东监事 被选举 201
348、4 年 09 月 10 日 重新选举 五、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无变动。 六、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职员工为187,028人,其专业构成及受教育程度分布情况如下: (一)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 129,736 69.37% 销售人员 2,990 1.60% 技术人员 22,236 11.89% 财务人员 1,097 0.59% 行政人员 30,969 16.56% (二)受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7
349、39 0.40% 本科 14,047 7.51% 大专及以下 172,242 92.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本集团在职员工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手机部件组装及二次充电电池业务发展良好,使得生产人员需求有所上升。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实施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同时坚持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公司无需承担离退休职工人员的费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350、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报告期内: 1.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六次监事会会议,各会议举行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351、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 3.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举行了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通过电话、现场接待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证了与投资者之间的顺畅交流。 5.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352、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6.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形。
353、 7.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公司选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控建设咨询公司,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委员会,完成了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搭建工作,并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专题宣传与
354、学习活动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内容宣传与学习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推进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工作,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开展了内幕交易警示的专题宣传与学习活动。(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014 年,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内幕交易。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要求其签订保密承诺,将内幕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在对外报送信息资料时,要求信息使用者登记并签订保密协议;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机构来访调研时要求其签署保密承诺书
355、,专人全程陪同,严格控制和防范未披露信息外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 议 届次 召 开 时间 会议议案名称 决 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3 年度 股 东大会 2014 年06 月 25日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 2013
35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 议通过 2014 年 06月 26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
357、海证券报 巨 潮 资 讯 网( info.c), 公 告 编 号 :2014-02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09 月 10日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14 年09 月 11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cn), 公告编号:
358、2014-03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12 月 17日 议案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14 年12 月 18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cn), 公告编号:2014-046,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
359、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东 15 1 14 0 0 否 武常岐 15 1 14 0 0 否 李连和 15 1 14 0 0 否 王子冬 4 1 3 0 0 否 邹飞 4 1 3 0 0 否 张然 4 1 3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未出现此类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3、独
360、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201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各位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所在地以及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
361、,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长期发展需
362、要,建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54,1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705千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审计机构工作的实际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核委
363、员会对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业务资格进行了审核,并结合其2013年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没有委员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4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异议。 (3)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核
364、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未提出异议。 (4)201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鲁文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5)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没有委员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4年1-9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出异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
365、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对候选人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王传福先生、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2)201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王传福先生
366、担任公司总裁。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吴经胜先生、王念强先生、廉玉波先生、何龙先生、刘焕明先生、张金涛先生、罗红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吴经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为公司秘书。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鲁文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程燕女士、张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3)201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名委
367、员会同意聘任李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周亚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3、薪酬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披露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薪酬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3和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董事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和2014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
368、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13年度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并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13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薪酬委员会建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14年度薪酬参照其2013年度的水平,并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2014年度的奖金。 (2)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薪酬委员会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参照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
369、,并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
370、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三)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七、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9月,持有本公
371、司5%以上股份的A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争承诺,向本公司作出承诺: a.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
372、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 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
373、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 f.在比亚迪发行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亚迪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承诺。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
374、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第十节 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建立健全比亚迪内部控制体系。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加强内控体系日常维护:为适应业务的发展变化,组织采取分步实施、梯次安排的方式对集团风险控制矩阵进行更新,获取最新的业务流程的穿行测试资料,识别关键控制点,保证风险控制矩阵的实时性和有效
375、性。 其次,对内控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沟通、社会责任及业务层面的采购、销售、资产、研发等十二个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测试。同时,按照风险导向原则,根据重要性水平,增加了海外法人的测试,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调整。 最后,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在审计部的组织安排下,本年度财务、成本岗位的员工积极参与内部控制矩阵的更新工作,使员工对内控有了深层次的理解,显著效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对于一般缺陷,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度。 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
376、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公司于 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三、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文件要求,建立了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5 年 03
377、月 30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37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六、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勤勉尽责,并认真对照相关制度努力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
379、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等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 60592504_H0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 邓帮凯 审计报告正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380、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381、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剑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帮凯 2015年3月27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382、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53,164,000.00 5,378,828,00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352,355,000.00 5,587,754,000.00 应收账款 13,751,929,000.00 7,687,422,000.00 预付款项 338,611,000.00 326,427,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
383、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63,061,000.00 376,463,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978,317,000.00 8,220,552,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7,581,000.00 109,84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988,078,000.00 2,177,462,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40,733,096,000.00 29,864,748,00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9,487,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比亚迪
384、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长期应收款 315,311,000.00 34,67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413,553,000.00 1,083,505,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0,014,805,000.00 28,138,688,000.00 在建工程 6,364,617,000.00 6,008,433,000.00 工程物资 2,370,709,000.00 1,463,810,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611,261,000.00 7,453,757,000.00 开发支出 2,244,884,
385、000.00 2,204,709,000.00 商誉 65,914,000.00 65,914,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5,486,000.00 899,699,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4,219,000.00 787,404,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275,759,000.00 48,150,085,000.00 资产总计 94,008,855,000.00 78,014,833,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676,440,000.00 12,401,503,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
386、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613,079,000.00 13,034,071,000.00 应付账款 11,323,422,000.00 9,258,665,000.00 预收款项 3,646,738,000.00 1,272,407,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71,195,000.00 1,285,337,000.00 应交税费 428,185,000.00 400,261,000.00 应付利息 175,519,000.00 166,266,000.00 应付股利 10,000,000.00 10,000,0
387、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其他应付款 1,623,653,000.00 1,242,754,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预计负债-流动 408,381,000.00 299,352,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96,195,000.00 3,770,658,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49,317,000.00 202,702,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3,022,124,000.00 43,343,976,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988,331
388、,000.00 2,685,422,000.00 应付债券 2,990,968,000.00 5,966,837,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12,995,000.00 1,162,157,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92,294,000.00 9,814,416,000.00 负债合计 65,114,418,000.00 53,158,392,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354,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
389、债 资本公积 10,296,201,000.00 7,037,768,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53,624,000.00 -157,694,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08,206,000.00 1,964,545,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638,814,000.00 10,511,045,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3,528,840,000.00 3,146,677,000.00 所有
390、者权益合计 28,894,437,000.00 24,856,441,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008,855,000.00 78,014,833,000.00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0,214,000.00 322,718,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214,000.00 112,385,000.00 应收账款 3,446,404,000.00 4,969,250,000.00 预付款
391、项 7,858,000.00 53,357,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380,794,000.00 11,120,469,000.00 存货 375,424,000.00 419,226,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179,000.00 14,84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0,662,000.00 12,963,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0,601,749,000.00 17,025,208,000.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9,487,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
392、4,840,000.00 29,67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908,687,000.00 6,949,863,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16,601,000.00 1,311,397,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在建工程 12,879,000.00 24,839,000.00 工程物资 32,034,000.00 12,784,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3,720,000.00 82,560,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310,000.00 79
393、,142,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47,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199,618,000.00 8,499,751,000.00 资产总计 30,801,367,000.00 25,524,959,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65,639,000.00 4,220,687,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11,800,000.00 599,466,000.00 应付账款 3,127,022,000.00 755,518,000.00 预收款项 20,838,000.00 14,981,000.00 应付职
394、工薪酬 93,701,000.00 118,083,000.00 应交税费 4,565,000.00 1,648,000.00 应付利息 145,527,000.00 147,560,0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67,216,000.00 2,568,815,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91,251,000.00 1,372,113,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08,000.00 2,00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728,367,000.00 9,800,876,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65,523,000.
395、00 1,954,845,000.00 应付债券 2,990,968,000.00 5,966,837,000.00 其中: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89,000.00 3,296,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58,980,000.00 7,924,978,000.00 负债合计 19,787,347,000.00 17,725,854,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354,100,000.00 其他权
396、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54,958,000.00 2,634,820,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487,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99,464,000.00 499,348,000.00 未分配利润 2,183,598,000.00 2,306,35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14,020,000.00 7,799,105,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801,367,000.00 25,524,959,000.0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8,195,878,000
397、.00 52,863,284,000.00 其中:营业收入 58,195,878,000.00 52,863,284,000.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8,443,359,000.00 52,708,223,000.00 其中:营业成本 49,143,886,000.00 44,745,555,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7,435,000.00 1,203,534,000.00 销售费用 2,228,
398、758,000.00 2,011,845,000.00 管理费用 4,430,271,000.00 3,314,727,000.00 财务费用 1,389,125,000.00 1,160,259,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293,884,000.00 272,303,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366,000.00 -48,408,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2,389,000.00 -48,408,00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9,115,
399、000.00 106,653,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1,114,319,000.00 775,688,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0,053,000.00 12,661,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61,252,000.00 50,26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448,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73,952,000.00 832,081,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134,082,000.00 56,215,00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9,870,000.00 775,866,000.00
4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306,345,000.00 222,807,000.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07,000.00 -63,796,0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070,000.00 -40,279,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0
401、70,000.00 -40,279,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87,000.00 1,502,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557,000.00 -41,781,000.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963,000.00 -23,517,0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741,977,000.00 712,07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37
402、,595,000.00 512,780,00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4,382,000.00 199,290,000.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 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6,009,379,000.00 27,113,666,000.00 减:营业成本 24,875,2
403、38,000.00 26,177,839,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654,000.00 42,204,000.00 销售费用 29,710,000.00 40,871,000.00 管理费用 321,623,000.00 315,432,000.00 财务费用 792,279,000.00 492,661,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9,883,000.00 3,781,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85,000.00 -18,933,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404、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123,000.00 21,945,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66,815,000.00 29,321,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8,05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9,696,000.00 13,438,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29,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96,000.00 37,828,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1,832,000.00 -37,603,00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64,000.00 75,431,00
405、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87,000.00 1,502,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487,000.00 1,502,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87,000.00 1,502,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
406、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23,000.00 76,933,000.0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05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080,498,000.00 54,840,618,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407、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44,987,000.00 784,363,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6,000,000.00 686,347,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91,485,000.00 56,311,328,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340,684,000.00 40,076,355,00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
408、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11,197,000.00 8,944,686,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6,626,000.00 2,668,211,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4,909,000.00 2,185,907,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53,416,000.00 53,875,159,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9,000.00 2,436,169,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409、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96,862,000.00 272,213,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85,593,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628,000.00 37,3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3,344,000.00 309,563,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578,136,000.00 5,763,955,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2,450,000.00 197,000,000.00
41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4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85,046,000.00 5,960,955,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1,702,000.00 -5,651,392,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42,08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336,791,000.00 16,054,585,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411、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18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83,067,000.00 19,054,58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22,402,000.00 12,822,55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89,666,000.00 1,242,02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2,219,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 482,24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12,118,000.00 14,546,827,000.00
4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0,949,000.00 4,507,758,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208,000.00 -68,154,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1,476,000.00 1,224,381,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10,942,000.00 3,486,561,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466,000.00 4,710,942,000.0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41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933,376,000.00 39,845,76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123,000.00 22,866,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883,000.00 49,546,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35,382,000.00 39,918,172,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531,905,000.00 37,106,75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5,314,000.00 559,050,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
414、1,915,000.00 249,188,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34,912,000.00 5,208,992,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874,046,000.00 43,123,98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8,664,000.00 -3,205,808,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16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751,000.00 1,74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415、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012,000.00 9,909,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1,692,000.00 100,236,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961,200,000.00 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2,892,000.00 105,236,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880,000.00 -95,327,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6、 1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42,08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95,067,000.00 6,352,88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30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94,458,000.00 9,352,8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512,139,000.00 5,367,40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96,063,000.00 462,687,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 50,000.00 182,05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08,252,000.00 6,012,151,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6,206,000.00 3,340,729,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137,000.00 -8,094,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799,000.00 31,500,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2,428,000.00 120,928,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227,000.00 152,428,000.00 7
418、、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0,000.00 7,037,768,000.00 -157,694,000.00 1,964,545,000.00 10,511,045,000.00 3,146,677,000.00 24,856,441,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其
419、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0,000.00 7,037,768,000.00 -157,694,000.00 1,964,545,000.00 10,511,045,000.00 3,146,677,000.00 24,856,441,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21,900,000.00 3,258,433,000.00 4,070,000.00 143,661,000.00 127,769,000.00 382,163,000.00 4,037,996,00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70,000.00 433,525,000.00 304
420、,382,000.00 741,977,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100,000,000.00 3,442,038,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100,000,000.00 3,442,038,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3,661,000.00 -267,461,000.00 -22,219,000.00 -146,019,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43,661,
421、000.00 -143,661,00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23,800,000.00 -22,219,000.00 -146,019,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38,295,000.00 -38,295,000.00 1资本公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38,295,000.00 -38,295,0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10,296,
422、201,000.00 -153,624,000.00 2,108,206,000.00 10,638,814,000.00 3,528,840,000.00 28,894,437,000.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0,000.00 7,012,837,000.00 -117,415,000.00 1,819,936,000.00 10,127,526,000.00 2,94
423、7,387,000.00 24,144,371,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0,000.00 7,012,837,000.00 -117,415,000.00 1,819,936,000.00 10,127,526,000.00 2,947,387,000.00 24,144,371,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24,931, -40,279, 144,609 383,519 199,290 712,070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000.00 000.00
424、,000.00 ,000.00 ,000.00 ,00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279,000.00 553,059,000.00 199,290,000.00 712,070,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4,609,000.00 -144,609,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44,609,000.00 -144,609,00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4,931,000.00 -24,93
425、1,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24,931,000.00 -24,931,0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54,100,000.00 7,037,768,000.00 -157,694,000.00 1,964,545,000.00 10,511,045,000.00 3,146,677,000.00 24,856,441,000.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
426、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0,000.00 2,634,820,000.00 4,487,000.00 499,348,000.00 2,306,350,000.00 7,799,105,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0,000.00 2,634,820,000.00 4,487,000.00 499,348,000.00 2,306,350,000.00 7,799,105,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427、“”号填列)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4,487,000.00 116,000.00 -122,752,000.00 3,214,915,00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4,487,000.00 1,164,000.00 -3,323,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3,342,038,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3,342,038,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2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6,000.0 -123,91 -123,800,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0 6,000.00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16,000.00 -116,000.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23,800,000.00 -123,8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5,854,958,000.00 499,464,
429、000.00 2,183,598,000.00 11,014,020,000.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0,000.00 2,634,820,000.00 2,985,000.00 491,805,000.00 2,238,462,000.00 7,722,172,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 2,634,820 2,985,000 491,805,0 2,238,4
430、 7,722,17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0,000.00 ,000.00 .00 00.00 62,000.00 ,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502,000.00 7,543,000.00 67,888,000.00 76,933,00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02,000.00 75,431,000.00 76,933,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543,000.00 -7,543,000.0
431、0 1提取盈余公积 7,543,000.00 -7,543,000.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54,10 2,634,820 4,487,000 499,348,0 2,306,3 7,799,105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0,000.00 ,000.00 .00 00.00 50,000.00 ,000.00 三、公司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432、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经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2002348号)批准,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200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于2002年6月11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本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7941,经营期限为59年),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本公司及子公司(“本集团”)目
433、前主要从事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和二次充电电池等业务。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千元,股本总数为39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19号)等文件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在境外首次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149,5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注册资
434、本增加至人民币539,500千元。 经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490号)、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81240号)以及本公司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0千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方式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539,500千元增至人民币2,050,100千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
435、9643号)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0千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外资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715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050,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275,100千元,并于2009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发行境内上市社会公众股(A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发行数量为79,000千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于2011年6月30日,
436、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476,000千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
437、制品、液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道路普通货运;3D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本集团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本公司。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
438、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2,289,028千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他日常营运所需,不会因营运资金的短缺而面临有关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
439、则的声明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本公司作为同时在境内及境外上市的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提前执行了除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440、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外的其他5项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主要影响参见2013年财务报表。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引起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的,已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对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重大影响。对于对比较数据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的应用影响了对本集团在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保险交易中心”)中5%股权的会计处理。本集团自2
441、013年8月2日起持有前海保险交易中心5%的股权,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考虑到本集团对前海保险交易中心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本集团对之前的会计处理做出追溯调整,前海保险交易中心5%的权益性投资作为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比较信息在财务报表中已重述。 上述引起的追溯调整对2014年度和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14年 采用前 采用会计准则 采用后 年初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年初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1,088,505 (5,000) 1,083,50
44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87 5,000 9,487 本公司 2014年 采用前 采用会计准则 采用后 年初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年初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6,954,863 (5,000) 6,949,86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87 5,000 9,487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
443、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
444、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
445、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
446、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
447、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
448、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
449、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450、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
451、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需偿还、实质构成对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管理层将母子公司的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消,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452、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
453、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
454、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
455、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
456、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
457、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458、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459、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为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当前最佳估计数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
460、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备抵项目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
461、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
462、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
463、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
464、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期间长短,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本集团通常认为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50%为严重下跌,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为非暂时性下跌。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465、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 千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
466、账准备计提方法 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一) 账龄分析法 非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二)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一: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 比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2年以内(含2年) - - - 2-3年(含3年) 10 10 - 3-4年(含4年) 30 30 - 4-5年(含5年) 50 50 - 5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二: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
467、大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 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75 - 1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
468、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生产用模具等。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用模具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469、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及周转材料按类别计提。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470、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
471、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472、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企业
473、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资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474、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年 5.00% 1.9%-9.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00% 9.5%-19%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及 5 年以下 5.00% 19%及 19%以上 除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折旧以及除机器设备中的模具按工作量法折旧外,其余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
476、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477、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
478、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各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47-99年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2-10年
479、 软件 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新能源汽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生产总量法计算摊销之外,其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
480、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
481、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7、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82、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483、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
484、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1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退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
485、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9、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
486、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收入 收入仅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487、 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集团以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本
488、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在租约持续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21、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
489、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
490、当期损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
491、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
492、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493、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2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
494、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495、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
496、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497、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租赁 本集团亦就资产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其实质为资产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相关条款,作为承租人,该等资产的与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至本集团,因此亦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对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售后租回安排,本集团按照重置成本法确认交易资产的公允价值
498、,并在租赁开始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来判断租回业务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以及相应的处理。 股利分配引起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对于其境外子公司来源于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分派的股利是否需要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取决于股利实际支付时点。本集团若预计该盈利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予以分派,且能控制该等子公司由股利分派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则不需计提上述代扣代缴所得税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
499、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
500、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
501、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应的税率,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由管理层根据会影响应收款项回收的客观证据(如债务人破产或出现严重财务困难的可能性)确定。管理层将会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坏账准备。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项目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有关
502、的估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或生产总量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反映了管理层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的估计。 产品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出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管理层根据销售量与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货记录估计因该产品质量保证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并适当时折现至其现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503、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本集团直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税率为 0%-17%。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 3%计缴。 消费税 按不同排量的汽车收入 汽车消费税按照 1%-9%从价定率计缴消费税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的 3%或 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根据国家
504、有关税务法规,应本集团内各分、子公司的个别情况按国家规定的比例 1-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依据2008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缴纳 堤围防护费 按照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计缴 个人所得税 支付予职工的所得额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支付予职工的所得额由本集团按超额累进税率代为扣缴所得税。 海外税项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海外税项根据境
505、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2、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为2004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根据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关规定,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2014年盈利,利用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弥补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2012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506、为1998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2012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为2005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2012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11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07年6
507、月设立于惠州市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是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11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508、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4 年第 15 号)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4月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1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8年12月设立于商洛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
509、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2014年本公司由外资变为内资企业,待陕西省发改委确认该公司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投资项目后,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所得税可按15%缴纳。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为2002年设立于上海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4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
510、术企业复审,2014年-2016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长沙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为2008年设立于宁波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9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营业税、房产税 根据中国
511、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甬财税办【2011】145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税局批复,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享受2014年减半征收房产税的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724 79 银行存款 4,088,742 4,710,863 其他货币资金 363,698 667,886 合计 4,453,164 5,378,82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85,697 271,616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账面
512、价值为人民币330,469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407,204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33,229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370,90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5,202千元)。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境内子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14,794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6,414千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2至6个月,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
513、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7天,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相应的银行通知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5,840,836 3,073,154 商业承兑票据 3,511,519 2,514,600 合计 9,352,355 5,587,7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07,006 合计 207,006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
514、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20,973 36,742 合计 1,320,973 36,742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0 银行承兑汇票 165,955 合计 165,955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03,663 2.87% 167,211 41.42% 236,452
515、 465,807 5.77% 319,819 68.66% 145,98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3,585,171 96.74% 103,939 0.77% 13,481,232 7,567,970 93.70% 62,032 0.00% 7,505,93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54,755 0.39% 20,510 37.46% 34,245 42,680 0.53% 7,184 16.83% 35,49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的应收账款 合计 14,043,589 100.00% 291,660 2.08% 13,751
516、,929 8,076,457 100.00% 389,035 4.82% 7,687,42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50,144 50,144 100.00% 客户已破产 客户二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三 23,709 23,709 100.00% 破产清算中 客户四 20,792 20,792 100.00% 执行裁决中 客户五 14,208 13,909 98.00% 争议中 其他 248,064 11,911 5.00
517、% 争议中 合计 403,663 167,211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13,051,925 9,143 0.07% 1 年以内小计 13,051,925 9,143 0.07% 1 至 2 年 453,978 57,188 12.60% 2 至 3 年 20,172 12,690 62.91% 3 年以上 59,096 24,918 42.17% 3 至 4 年 52,401 18,223 34.78% 4 至 5 年 532 532 100.00% 5 年以
518、上 6,163 6,163 100.00% 合计 13,585,171 103,939 0.7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9,340,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70,525,00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
519、ore pte.Ltd 45,016 支票 合计 45,016 - 注:原名为MEMC Singapore Pte.LTD,现更名为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Ltd。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116,244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客户一 货款 90,322 管理层认为确实无法收回 否 客户二 货款 14,841 管理层认为确实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105,163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
520、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第三方 1,281,050 99 9.12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第三方 932,049 - 6.64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第三方 763,683 406 5.44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625,885 - 4.46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第三方 492,464 49 3.51 4,095,131 554 29.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与多家银行订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
521、议,将若干应收账款转让予银行(“应收账款保理”)。在若干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下,本集团不需要承担应收账款转让后的债务人违约风险和延迟还款风险,已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之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集团对该保理协议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于2014年12月31日相关保理协议下已转让而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4,279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68,928千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1,427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715千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522、1 年以内 287,592 84.93% 234,773 71.93% 1 至 2 年 20,617 6.09% 7,027 2.15% 2 至 3 年 4,161 1.23% 79,127 24.24% 3 年以上 26,241 7.75% 5,500 1.68% 合计 338,611 - 326,427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金额 未结算原因 客户一 20,124 尚未到货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金额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客户 60,448 17.85 预付款项余额第二大客户 34,461 1
523、0.18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客户 32,052 9.46 预付款项余额第四大客户 21,600 6.38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客户 21,054 6.22 合计 169,615 50.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70,927 25.98% 94,886 55.51% 76,041 174,112 36.94% 94,886
524、54.50% 79,22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87,020 74.02% 0 0.00% 487,020 297,237 63.06% 0 0.00% 297,237 合计 657,947 94,886 563,061 471,349 94,886 376,46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94,855 79,041 83.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76,072 15,845 20.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合计 170,927
525、94,886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19,013 63,552 员工借款 54,666 65,61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出口退税及税金 33,091 31,228 待摊费用 34,638 25,731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79,203 66,580 政府补贴 110,000 0 未发货
526、预付款转入 170,927 174,112 公务车预支借款 18,829 14,341 其他 37,580 30,189 合计 657,947 471,349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94,855 三年以上 14.42% 79,041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76,072 三年以上 11.56% 15,845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政府补贴 70,000 一年以内 10.64% 0 其他应收款余额
527、第四大客户 政府补贴 40,000 一年以内 6.08% 0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保证金及押金 24,892 一至三年 3.78% 0 合计 - 305,819 - 46.48% 94,886 (4)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湖南环科园管理委员会 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产业发展基金 70,000 一年以内 根据补贴文件,已于 2015 年第一季度收到 70,000 千元 长沙市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长沙市工信委基础研发支出补贴 40,000 一年以内 根据补贴文件,预计于 2015 年上半年收到 40,000
528、 千元 合计 - 110,000 - -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原材料 2,585,807 162,162 2,423,645 2,253,656 147,725 2,105,931 在产品 4,233,703 85,961 4,147,742 3,400,634 55,237 3,345,397 库存商品 2,851,292 128,125 2,723,167 2,339,394 99,533 2,239,861 周转材料 697,10
529、4 13,341 683,763 545,800 16,437 529,363 合计 10,367,906 389,589 9,978,317 8,539,484 318,932 8,220,552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47,725 57,019 42,582 162,162 在产品 55,237 48,585 17,861 85,961 库存商品 99,533 50,287 21,695 128,125 周转材料 16,437 4,101 7,197 13,341 合计 318,932
530、 159,992 89,335 389,589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330千元)的存货,无固定资产(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51,092千元)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93,422千元)的短期借款。 本年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产品价格回升或产成品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年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2013年:无)。
531、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年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2013年: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销售商品 307,581 109,840 合计 307,581 109,840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及利息 46,487 0 待抵扣增值税 1,873,863 1,621,922 职工福利房成本 67,728 555,540 合计 1,988,078 2,177,462 其他说明: 亚
532、迪二村工程于2013年竣工,分项验收已完成并开始对员工销售,本年无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2013年1-12月:人民币10,747千元)。2014年确认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43,723千元,将其他流动资产中人民币510,565千元结转营业成本。确认收入的部分已收到全部房款并办理员工的收房手续。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35,000 35,000 9,487 9,487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4,487 4,487 按成本计量的 35,000
533、 35,000 5,000 5,000 合计 35,000 35,000 9,487 9,487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 5,000 5,000 5.00% 深圳市前海鹏诚建鑫投资基金企业 30,000 30,000 3.23% 合计 5,000 30,000 35,000 - 其他说明 本年末公司无持有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个月,尚未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差
534、额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于2014年12月31日,账面值为人民币35,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5,000千元)之未上市权益投资按成本净值列帐,原因是合理公允价值无法获取,本集团认为其公允价值不可合理计量。本集团无意于可预见期限出售该权益投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1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315,311 315,311 34,679 34,679 5%-8% 合计 315,311 315,31
535、1 34,679 34,679 -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鹏程出租”)(注 1) 11,347 9,127 20,474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比亚迪戴姆勒”)(注 2) 756,043 280,000 -169,874 866,169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 (注 3) 30,000 85,000 54 115,054 南
536、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11,998 -4,843 7,1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限公司(江南出租) (注 4)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动汽车”)(注5) 5,000 -109 4,891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广汽比亚迪”)(注6) 61,200 -508 60,692 小计 809,388 431,200 -166,153 1,074,435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扎布耶锂业”)(注 7) 274,117 -1,868 272,249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际融资租赁”)(注11
537、) 60,000 31 60,031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山煤灵丘比星”)(注8) 2,000 2,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昌都天晖”)(注9) 2,000 -303 1,697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杭州西湖运营”)(注10) 7,250 -4,109 3,141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盛世新迪“)(注 12)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前海绿色交通”)(注13) 小计 274,117 71,250 -6,249 339,118 合计 1,083,505 502,450 -
538、172,402 1,413,553 其他说明 注1:于2010年3月2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工业”)与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共同出资设立鹏程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5%和55%。根据章程,鹏程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鹏程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对鹏程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鹏程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2:于2011年2月16日,汽车工业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戴姆勒”)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戴姆勒,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2年1
539、2月、2013年8月和2014年3月汽车工业分别以人民币450,000千元、150,000千元和280,000千元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戴姆勒以同比例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比亚迪戴姆勒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戴姆勒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对比亚迪戴姆勒实施共同控制,因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此比亚迪戴姆勒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3:于2013年11月21日,汽车工业与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比亚
540、迪,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以人民币85,000千元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天津公交集团以同比例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天津比亚迪董事会七名董事中,双方各委派三名,共同外聘一名,汽车工业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天津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天津公交集团对天津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天津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4:于2013年12月27日,汽车工业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江南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根据
541、章程,江南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江南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南京公交集团对江南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江南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5:于2014年6月30日,汽车工业与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深圳市中科招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科”)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电动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0%、40%和10%。根据章程,比亚迪电动汽车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电动汽车的重
542、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中科招商和深圳中科对比亚迪电动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对比亚迪电动汽车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6:于2014年8月4日,本公司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广汽比亚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根据章程,广汽比亚迪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比亚迪股份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广汽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比亚迪股份和广汽集团对广汽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广汽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543、。 注7:于2011年3月,本公司以人民币201,825千元现金收购扎布耶锂业18%的股权。根据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2%。于2011年9月,本公司以人民币90,000千元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扎布耶锂业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占扎布耶锂业的股权比例不变。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十一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18%。由于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50.72%和20%,按照章程约定扎布耶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
544、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此,本公司对扎布耶锂业具有重大影响,扎布耶锂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8:于2014年4月,汽车工业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煤灵丘比星,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根据章程,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山煤灵丘比星具有重大影响,山煤灵丘比星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9:于2014年5月,汽车工业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昌都新区昌禾聚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藏昌都天晖,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
545、%、70%、5%和5%。根据章程,西藏昌都天晖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二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9%。因此,本公司对西藏昌都天晖具有重大影响,西藏昌都天晖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0: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与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普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伟星共同出资设立杭州西湖运营,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9%、31%、20%和20%。根据章程,杭州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杭州西湖运营具有重大影响,杭州西湖运营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1:于2014年7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546、设立国际融资租赁,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和70%。根据章程,国际融资租赁董事会三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权比例之33.33%。因此,本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具有重大影响,国际融资租赁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2:于2014年11月4日,汽车工业与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共同出资设立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盛世新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9%和51%。根据章程,盛世新迪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盛世新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
547、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新国线对盛世新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盛世新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新国线运输未对盛世新迪进行注资,盛世新迪还未开始运营。 注13:于2014年12月,汽车工业与深圳市新国线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交通”)、深圳市前海联合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海联合发展”)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前海绿色交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40%、30%。根据章程,前海绿色交通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9%。因此,本公司对前海绿色交通具有重大影响,前海绿色交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548、。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新国线交通及前海联合发展均未对前海绿色交通进行注资,前海绿色交通还未开始运营。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情况,因此,不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98,407 30,354,982 306,145 4,732,883 47,492,417 1.期初余额 10,985,503 27,440,857 177,020 4,095,719 42,699,099 2.本期增加金额
549、1,239,099 3,801,469 143,828 746,661 5,931,057 (1)购置 22,578 2,586,733 143,704 494,096 3,247,111 (2)在建工程转入 1,216,521 1,214,736 124 252,565 2,683,946 3.本期减少金额 126,195 887,344 14,703 109,497 1,137,739 (1)处置或报废 116,503 886,319 12,828 105,909 1,121,559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9,692 1,025 1,875 3,588 16,180 4.期末余额 12,
550、098,407 30,354,982 306,145 4,732,883 47,492,417 二、累计折旧 1,508,388 12,755,310 127,536 2,756,849 17,148,083 1.期初余额 1,218,114 10,777,374 98,088 2,214,869 14,308,445 2.本期增加金额 318,388 2,705,807 40,348 639,193 3,703,736 (1)计提 318,388 2,705,807 40,348 639,193 3,703,736 3.本期减少金额 28,114 727,871 10,900 97,213
551、864,098 (1)处置或报废 26,852 727,159 10,476 96,881 861,368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262 712 424 332 2,730 4.期末余额 1,508,388 12,755,310 127,536 2,756,849 17,148,0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三、减值准备 42,353 287,176 329,529 1.期初余额 251,966 251,966 2.本期增加金额 42,353 35,962 78,315 (1)计提 42,353 35,962 78,315 3.本期减少金额 752 752
552、 (1)处置或报废 752 752 4.期末余额 42,353 287,176 329,529 四、账面价值 10,547,666 17,312,496 178,609 1,976,034 30,014,805 1.期末账面价值 10,547,666 17,312,496 178,609 1,976,034 30,014,805 2.期初账面价值 9,767,389 16,411,517 78,932 1,880,850 28,138,688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56,507 9,730 28,160 1
553、8,617 机器设备 421,811 196,315 225,496 0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运输工具 76,981 房屋及建筑物 79,124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惠州工业园部分房产 744,898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即将办理房产证中;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坪山工业园部分房产 2,164,190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即将办理房产证;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宝龙工业园部分房产 53,782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厂房功能变更,正在进行消防验收 南京
554、工业园部分房产 71,529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长沙工业园部分房产 156,560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西安工业园部分房产 446,633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330千元)的存货,无固定资产(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51,092千元)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93,422千元)的短期借款;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
555、值为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5,5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0,37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423千元)。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
556、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928,903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其中本年已还款793,383千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3,996,617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32,6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 于2014年12月
557、31日,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妥房产证的固定资产原价为人民币3,839,277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870,903千元),净值为人民币3,637,59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736,505千元)。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坪山工业园 1,173,269 1,173,269 1,211,287 1,211,287 葵涌工业园 12,915 12,915 38,405 38,405 宝龙工业园 173,805 173,805 111,178 111,
558、178 惠州工业园 881,893 881,893 777,644 777,644 上海工厂工程 88,389 88,389 144,890 144,890 西安工厂工程 1,451,024 1,451,024 955,689 955,689 商洛工业园 1,112,139 1,112,139 1,183,628 1,183,6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长沙工业园 1,192,495 1,192,495 1,445,950 1,445,950 韶关工业园 70,248 70,248 126,559 126,559 南京工业园 103,031 103,031 大
559、连工业园 43,583 43,583 梧州工业园 13,346 13,346 杭州工业园 32,405 32,405 其他工业园 16,075 16,075 13,203 13,203 合计 6,364,617 6,364,617 6,008,433 6,008,43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坪山工业园 3,076,695 1,211,287 470,771 -506,
560、846 -1,943 1,173,269 77.00% 建设中 45,084 16,960 5.79% 金融机构贷款 葵涌工业园 64,779 38,405 11,097 -35,707 -880 12,915 93.00% 基本完工 其他 宝龙工业园 401,688 111,178 143,946 -56,173 -25,146 173,805 81.00% 建设中 其他 惠州工业园 2,503,123 777,644 704,719 -597,366 -3,104 881,893 62.00% 建设中 7,174 2,745 5.71% 金融机构贷款 上海工厂工程 195,315 144,
561、890 22,605 -71,674 -7,432 88,389 86.00% 建设中 其他 西安工厂工程 5,071,692 955,689 1,245,370 -750,035 1,451,024 58.00% 建设中 128,602 43,835 6.01% 金融机构贷款 商洛工业园 1,431,971 1,183,628 25,459 -96,588 -360 1,112,139 86.00% 建设中 116,232 16,568 6.60% 金融机构贷款 长沙工业园 3,032,674 1,445,950 133,653 -385,259 -1,849 1,192,495 56.00
562、% 建设中 159,793 44,778 6.24% 金融机构贷款 韶关工业园 253,697 126,559 42,075 -98,386 70,248 68.00% 建设中 其他 南京工业园 346,410 177,698 -74,477 -190 103,031 51.00% 建设中 其他 大连工业园 82,658 45,404 -1,821 43,583 55.00% 建设中 其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梧州工业园 73,000 13,346 13,346 18.00% 建设中 其他 杭州工业园 77,875 34,810 -2,405 32,405 4
563、5.00% 建设中 其他 其他工业园 30,870 13,203 14,492 -7,209 -4,411 16,075 85.00% 建设中 其他 其他 合计 16,642,447 6,008,433 3,085,445 -2,683,946 -45,315 6,364,617 - - 456,885 124,886 -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5,5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
564、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0,37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423千元) 14、工程物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2,370,709 1,463,810 合计 2,370,709 1,463,810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5,069,892 5,463,220 373,102 10,906,214 1.期初余额 5,170
565、,522 3,690,037 263,525 9,124,084 2.本期增加金额 189,611 1,778,098 109,904 2,077,613 (1)购置 189,611 3,120 109,904 302,635 (2)内部研发 1,774,978 1,774,978 3.本期减少金额 290,241 4,915 327 295,483 (1)处置 290,369 4,915 118 295,402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28 209 81 4.期末余额 5,069,892 5,463,220 373,102 10,906,214 二、累计摊销 520,712 1,506,
566、647 222,559 2,249,9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1.期初余额 441,323 1,040,894 180,075 1,662,292 2.本期增加金额 102,610 465,753 42,748 611,111 (1)计提 102,610 465,753 42,748 611,111 3.本期减少金额 23,221 264 23,485 (1)处置 23,229 118 23,347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 146 138 4.期末余额 520,712 1,506,647 222,559 2,249,918 三、减值准备 45,035
567、45,035 1.期初余额 8,035 8,035 2.本期增加金额 37,000 37,000 (1)计提 37,000 37,000 4.期末余额 45,035 45,035 四、账面价值 4,549,180 3,911,538 150,543 8,611,261 1.期末账面价值 4,549,180 3,911,538 150,543 8,611,261 2.期初账面价值 4,729,199 2,641,108 83,450 7,453,75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45.3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
568、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西安工业园 67,752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人民币5,5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无形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系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501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以及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0,37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千元(2013年12月31
569、日:人民币101,423千元)。2014年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为人民币124千元(2013年:无)。 16、开发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 电池项目 267,431 267,43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手机项目 946,476 946,476 汽车项目 2,204,709 2,465,941 1,774,978 650,788 2,244,884 合计 2,204,709 3,679,848 1,774,978 1,864,695 2,244,884 其他说明
570、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本年新上市的几款车型已全部结束资本化结转无形资产,目前仍在开发支出的项目正处于各研发和试制阶段。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年计入开发支出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90,441千元(2013年:人民币80,400千元),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率6.09%(2013年: 5.14%)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千
571、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63,399 63,399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 4,875 4,875 馆林模具 7,311 7,311 合计 75,585 75,585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4,796 4,796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 4,875 4,875 合计 9,671 9,671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商誉的账面金额
572、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汽车及相关产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商誉的账面金额 65,914 65,914 计算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于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预算毛利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确定基础是预算年度的预计物价指数。
573、分配至关于汽车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折现率、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外部信息一致。 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3%(2013年:13%)。用于预测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未来五年现金流的增长率为3%(2013年:3%),该增长率低于汽车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6,31
574、5 42,731 250,564 38,38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81,267 42,306 103,781 15,697 可抵扣亏损 368,333 66,857 462,589 74,375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2,307,020 365,475 2,111,344 335,990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 1,717,696 261,844 1,588,250 244,317 政府补助 1,134,619 171,641 1,195,831 179,375 其他 94,192 14,632 73,720 11,560 合计 6,179,442 965,486 5,786,079 8
575、99,699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5,486 899,699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613,725 1,425,227 可抵扣亏损 1,729,649 1,545,742 合计 3,343,374 2,970,96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
576、到期 单位: 千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4 年 119,937 2015 年 50,084 51,163 2016 年 260,570 261,701 2017 年 619,634 619,637 2018 年 236,711 460,658 2019 年 511,098 2021 年 32,646 32,646 2022 年 18,906 合计 1,729,649 1,545,742 - 其他说明: 由于产生上述亏损的相关公司预计在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可足以抵扣亏损的盈利,本集团并未对上述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577、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大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该规定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利润。倘若中国与该境外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提所得税税率。就本集团而言,适用税率为10%。本集团须就中国大陆成立的某些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润而派发的股息预提所得税。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就该
578、等子公司未分配利润未来分派产生的纳税义务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为本集团控制该等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认为相关期间产生的利润将不会于可预见未来予以分派。于2014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中国大陆的该等子公司投资有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约为人民币6,743,734千元(2013年:人民币5,512,494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职工福利房成本(注 1) 833,875 787,404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 36,581 其他 3,763 合计 874,219 787,404 其他说明:
579、注1:该款项在2014年12月31日的余额主要是集团已动工建造的职工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及施工成本,其中土地使用权金额为人民币683,024千元。本年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43,583千元(2013年:人民币42,878千元),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率为6.21%(2013年:5.99%)。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亚迪三村 1,825,310 787,404 833,875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32,999 抵押借款 238,212 293,422 保证借款 8,961,3
580、34 7,816,589 信用借款 3,476,894 4,258,493 合计 12,676,440 12,401,50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年利率为3.12%-6.46%(2013年12月31日:5.32%-6.46%)。 保证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961,334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7,816,589千元)。 抵押借款: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以下列项目抵押,借款利率为LIBOR+(295bps-300bps)(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率+(295基点-300基点): 于201
58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330千元)的存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93,422千元)的短期借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21、应付票据 单位: 千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2,432,385 1,225,883 银行承兑汇票 12,180,694 11,808,188 合计 14,613,079 13,034,071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13,756,000.00 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582、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款 11,323,422 9,258,665 合计 11,323,422 9,258,66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11,010 争议中 合计 11,010 - 其他说明: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售职工福利房款项 17,338 210,814 货款 3,629,400 1,061,593 合计 3,646,738 1,272,40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583、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Schiphol NL 39,165 交货推迟 合计 39,165 -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281,371 9,469,350 9,279,670 1,471,05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966 606,219 610,041 144 三、辞退福利 8,437 8,437 合计 1,285,337 10,084,006 9,898,148 1,471,19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584、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25,855 5,209,121 5,145,229 589,747 3、社会保险费 862 195,118 195,558 42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6 157,942 157,656 402 工伤保险费 318 26,696 27,005 9 生育保险费 15 9,279 9,283 11 其他 413 1,201 1,614 0 4、住房公积金 504 150,241 150,706 39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34,543 176,451 98,816 612,178 劳务派遣费(注 1) 219,607 3,73
585、8,419 3,689,361 268,665 合计 1,281,371 9,469,350 9,279,670 1,471,05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938 559,700 563,512 126 2、失业保险费 28 46,519 46,529 18 合计 3,966 606,219 610,041 14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自2011年11月份起对部分员工采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并派遣到本集团的形式。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深圳市皇马劳务派遣有限
586、公司(“皇马”)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遣费给皇马,该劳务派遣费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均依据企业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足额发放。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当地政府政策和法规要求,以员工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计提和缴纳。 25、应交税费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54,065 27,582 消费税 102,794 109,861 营业税 15,887 6,964 企业所得税 142,878 165,735 土地使用税 27,828 16,880 其他 84,733 73,239 合计 428,185 4
587、00,261 26、应付利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4,710 8,463 企业债券利息 135,858 143,424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4,951 14,379 合计 175,519 166,266 27、应付股利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未支付原因为尚未领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28、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588、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设备及维修备件款 1,076,767 725,183 保证金 340,889 331,864 医疗互助基金 119,910 107,666 供应商索赔款 19,835 19,504 其他 66,252 58,537 合计 1,623,653 1,242,75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40,234 质保金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7,312 质保金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17,028 质保金 济南二机床安装运输有限公司 13,58
589、4 安装及运费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10,857 质保金 合计 109,015 - 29、预计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299,352 350,172 241,143 408,381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汽车提供保修,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预计负债为基于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记录而作出的保用金额预计。本集团持续对保用金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估计标准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79,407 2,772,715
590、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984,187 997,943 一年内到期的其它抵押借款 1,032,601 合计 6,496,195 3,770,658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46,406 199,439 未实现融资收益 1,122 3,263 其他 1,789 合计 149,317 202,702 32、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123,628 225,245 保证借款 2,096,105 341,331 信用借款 2,804,582 2,
591、118,846 其他抵押借款 2,964,016 合计 7,988,331 2,685,422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096,105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41,331千元); 抵押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5,5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
592、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0,37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423千元) 其他抵押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928,903
593、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其中本年已还款793,383千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3,996,617千元,其中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32,6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于2014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25%-6.55%(2013年12月31日:3.25%-6.55%)。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
594、的长期借款。 33、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注 1) 2,978,038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 2) 2,990,968 2,988,799 合计 2,990,968 5,966,837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千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溢折价摊销 本期偿还 其他 期末余额 30亿元人民币债券(第二期) 3,000,000 2013 年09 月 23日 2018 年09 月 23日 3,
595、000,000 2,988,799 190,500 2,169 2,990,968 合计 - - - 3,000,000 2,988,799 190,500 2,169 2,990,968 其他说明 注1:2012年6月19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2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故本年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人民币2,984,187千元。此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年债券存续
596、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该债券于2012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2:2013年9月23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3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此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年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
597、为0.01%。该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34、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110,021 1,158,565 未实现融资收益 2,489 3,592 其他 485 合计 1,112,995 1,162,157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620,384 709,562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2 26,128 47,482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3
598、50,432 55,740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4 35,878 42,019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5 18,642 31,000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6 26,637 30,206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7 44,894 70,070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8 13,964 16,932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9 15,547 24,880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0 13,514 17,402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3,160 8,750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5,540 6,347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
599、资金 8,176 8,000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1,488 20,000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1,782 3,415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11 140,000 - 其他 73,855 66,760 1,110,021 1,158,565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千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注776,922 -81,190 -75,348 620,384 与资产相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1)
600、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注2) 82,832 -36,287 -20,417 26,128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注3) 62,252 -6,528 -5,292 50,432 与资产相关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注4) 48,719 -6,141 -6,700 35,878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注5) 31,000 -8,511 -3,847 18,642 与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注6) 35,072 -4,623 -3,812 26,637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注7) 72,791 -18,694 -9
601、,203 44,894 与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注8) 21,378 -4,490 -2,924 13,964 与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注9) 24,880 -6,166 -3,167 15,547 与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注10) 21,290 -3,888 -3,888 13,514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8,750 -4,267 -1,323 3,160 与资产相关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7,155 -808 -807 5,540 与资产相关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 8,000 2,000 -1,303 -5
602、21 8,176 与资产相关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20,000 -5,174 -3,338 11,488 与资产相关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6,591 -1,037 -3,772 1,782 与资产相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注11) 140,000 140,000 与资产相关 其他 69,278 10,640 -4,016 -2,047 73,855 与资产相关 秦项目政府补贴(注12) 50,000 -50,000 与收益相关 南粤功勋奖补贴 182 -182 与收益相关 节能汽车生产扶持奖励 10,9
603、12 -10,912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358,004 152,640 -254,217 -146,406 1,110,021 - *年初余额中,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99,439千元(附注五、29),非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158,565千元。 *其他变动为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的未来一年递延收益。 注1:于2010年以及2012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共取得政府拨付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874,184千元,用于补贴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本年有人民币81,19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2013年:人民币73,836千元); 注2:于2008年及2007年,汽车工业分别取得政府补贴人民
604、币442,318千元及人民币422,329千元。该项补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供,用于补贴汽车工业的汽车整车(含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的研究开发活动。本年有人民币36,287千元(2013年:人民币35,168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原因为汽车工业产生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产生的金额; 注3:于2009年及2010年,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1亿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对其汽车研发基地进行技术改造及建设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6,528千元(2013年:人民币7,132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4:于2012年8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局
605、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70,00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开发新型自动变速器研发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6,141千元(2013年:人民币6,70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助收入; 注5:于201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52,91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的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的改扩建提供支持。该项目机器设备招标变更,导致项目推迟。因国家拨付的资金需按项目进度给予拨付,故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收回政府补助人民币52,910千元,在汽车工业提交自查报告以及深圳市发改委复查后,按进度拨付人民币31,000千元,本年
606、有人民币8,511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6:作为本集团汽车研究与开发中心的上海比亚迪电动车从2008年底开始向深圳搬迁。于2009年12月,汽车工业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73,000千元。该补贴为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拨付,旨在为上述搬迁提供支持,其中人民币16,477千元是补助已发生的搬迁费用,人民币56,523千元是补助汽车研发中心不可搬迁的设备和重置成本。本年有人民币4,623千元(2013年:人民币4,867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7:于2010年12月,本公司、深圳比亚迪微电子及汽车工业取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607、 息化委员会拨付的关于2010年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共人民币55,500千元。该补贴用于新能源产业发展,其中人民币10,500千元与收益相关,人民币45,000千元与资产相关。此外,2012年汽车工业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安全实验室补贴人民币5,000千元以及新能源汽车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20,000千元。2013年汽车工业获得新能源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15,000千元。本年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入为人民币18,694千元(2013年:人民币2,727千元) 注8:于2010年2月,陕西省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发改委”)拨付给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陕南突破发
608、展项目投资计划的补助资金共人民币30,000千元,用于扶持太阳能电池100兆瓦年产能的生产设备、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于2010年11月,商洛发改委又拨付了另一笔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用于扶持年产1.2万吨电解液项目建设。本年有人民币4,490千元(2013年:人民币4,054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9:于2011年12月,深圳发改委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14,88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的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提供支持,于2012年7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该项目实施拨付配套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
609、到可使用状态,本年有人民币6,166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0:于2012年7月,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对本集团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三期600MW电池片项目补助人民币22,280千元,此外陕西省商洛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补助人民币4,000千元,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有人民币3,888千元(2013年:人民币4,99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1:于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比亚迪锂电池的关于铁动力锂电子电池项目的补助资金人民币1.4亿元,用于扶持年产3GWH铁动力锂电池一期工程的生产线建设,2014年坑梓工业园已经开工建设,因该工业园工程进度
610、处于初期,故全额记入递延收益的非流动部分; 注12:于2013年,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对比亚迪集团“新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技术开发”项目补助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收到补贴款人民币1亿元(2013年:1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有人民币50,000千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2013年:50,000千元) 3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354,100,000.00 121,900,000.00 121,900,000.00 2,476,000,000.
611、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404号验资报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36、资本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
612、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923,489 3,220,138 10,143,627 其他资本公积 114,279 38,295 152,574 合计 7,037,768 3,258,433 10,296,20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扣减交易费用人民币53,193千元,增加股本溢价人民币3,220,138千元。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
613、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7,694 -8,449 -10,556 4,070 -1,963 -153,6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87 -4,261 226 -4,48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2,181 -4,188 -10,782 8,557 -1,963 -153,62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57,694 -8,449 -10,556 4,070 -1,963 -153,624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
614、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8、盈余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964,545 143,661 2,108,206 合计 1,964,545 143,661 2,108,20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公积金可转为公司的股本,而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不可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615、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经批准,任意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0,511,045 10,127,52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3,525 553,05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3,661 144,609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3,800 其他转出 38,295 24,931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638,814 10,511,04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
616、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6,293,163 47,583,173 50,934,396 43,141,200 其他业务 1,902,715 1,560,713 1,928,888 1,604,355 合计 58,195,878 49,143,88
617、6 52,863,284 44,745,555 41、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648,483 807,885 营业税 37,870 46,30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1,174 186,605 教育费附加 102,106 132,747 其他 27,802 29,99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合计 957,435 1,203,534 42、销售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 708,331 610,810 职工薪酬 370,662 335,294 广告展览费 378,215 486,002 售
618、后服务费 350,172 247,034 差旅费 75,079 62,935 行政及办公费 54,513 52,414 物料消耗 98,705 95,003 业务招待费 43,251 32,111 其他 149,830 90,242 合计 2,228,758 2,011,845 43、管理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1,864,695 1,278,910 职工薪酬 1,038,411 795,782 折旧与摊销 976,251 754,488 办公费用 175,941 171,183 物料消耗 76,271 82,534 税费 187,902 157,817 运
619、杂费 15,702 13,083 差旅费 18,830 14,965 审计及咨询费 54,320 27,375 诉讼费 20,491 13,769 其他 1,457 4,821 合计 4,430,271 3,314,727 44、财务费用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661,218 1,306,002 利息收入 -104,675 -70,124 汇兑损益 61,948 175,366 其他 35,024 37,699 利息资本化金额 -264,390 -288,684 合计 1,389,125 1,160,25
620、9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开发支出及职工福利房成本。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8,815 146,557 二、存货跌价损失 159,754 110,373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8,315 15,373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37,000 合计 293,884 272,303 46、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2,389 -48,408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186,494 合计 68,366 -4
621、8,408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20,053 12,661 220,05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92,847 92,84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27,206 12,661 127,2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政府补助 798,446 677,121 798,446 供应商的赔款 46,546 41,723 46,546 无法支付的负债 12,469 21,391 12,469 其他 36,805 22,792 36,805 合计 1,114,319 775,68
622、8 1,114,3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千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助 36,287 35,168 与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81,190 73,836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6,528 7,132 与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4,623 4,867 与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贴 4,490 4,054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18,694 2,727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6,141 6,700 与资产相关 太阳
623、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3,888 4,99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 1MW 光伏发电站补贴 4,267 与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 DC-DC 项目补助 6,166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8,511 与资产相关 其他 12,338 6,049 与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基础研究支出补贴(注 1) 252,946 50,000 与收益相关 节能汽车生产扶持奖励(注 2) 10,912 309,068 与收益相关 南粤功勋奖补贴 182 5,704 与收益相关 财政贴息(注 3) 14,500 5,619 与收益相关 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400 与收
624、益相关 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扶持资金 2,330 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注 4) 31,805 57,483 与收益相关 秦项目政府补贴 50,000 50,000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注 5) 105,090 与收益相关 韶关专项技术研发扶持资金(注 6) 80,000 与收益相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 12,349 与收益相关 其他 47,539 48,994 与收益相关 合计 798,446 677,121 - 其他说明: 注1:于2014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取得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
625、委员会”)拨付给长沙比亚迪汽车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用于长沙比亚迪汽车城项目生产车型的基础研究支出。 注2:于2014年,比亚迪汽车取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财政补贴人民币10,912千元,用于补贴该公司特定期间在西安生产的节能汽车,由于这部分政府补助属于对该公司的一次性奖励,所以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入。 注3:于2014年,西安汽车收到西安市财政厅财政补贴人民币11,500千元,该财政补贴与比亚迪汽车“年产20万辆及发动机扩建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费用相关,及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人民币3,000千元。2014年人民币14,500千元确认
626、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4:于2014年,西安汽车收到西安市财政局拨付2013年装备制造业税收列支返还增值税人民币31,805千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税收返还确认为政府补助。 注5:于2014年,汽车工业收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和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拨付人民币77,290千元及人民币27,800千元,用于比亚迪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基地的基础研究支出,于2014年确认政府补助。 注6:于2014年,韶关实业收到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拨付人民币80,000千元,用于补贴韶关比亚迪2014年当年发生的基础研究支出。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
627、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1,44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1,448 对外捐赠 9,521 11,162 9,521 违约金及赔偿 42,291 18,834 42,291 其他 9,440 8,816 9,440 合计 61,252 50,260 61,2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99,869 169,791 递延所得税费用 -65,787 -113,576 合计 134,082 56,21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
628、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873,95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18,48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18,12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8,90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1,46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07,163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26,095 研发费加计扣除 -176,979 所得税费用 134,082 其他说明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法定税率计提。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629、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104,675 70,124 供应商违约金 46,546 41,723 政府补助 512,424 529,323 服务收入预收款 54,6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其他 47,755 45,177 合计 766,000 686,34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及差旅费 765,873 681,655 广告展览费 451,002 345,522 行政及办公费 312,496 283,705 职工福利房 2,888 124,115 售后服务费 241,143 175
630、,579 预研、检测费 171,469 91,191 其他 530,038 484,140 合计 2,474,909 2,185,907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152,640 37,350 保证金 183,988 合计 336,628 37,35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退还股权转让保证金 174,460 合计 174,46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304,188 合计 304,
631、18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470,481 债券发行费用 11,768 其他 50 合计 50 482,249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千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739,870 775,866 加:资产减值准备 293,884 272,30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703,736 3,209,045 无形资产摊销 611,11
632、1 417,9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0,053 -1,21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96,828 1,017,3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8,366 48,4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5,787 -113,57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17,519 -986,09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993,381 -2,815,88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811,963 813,239 其他 -254,217 -201,227 经
633、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9 2,436,16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089,466 4,710,9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710,942 3,486,5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1,476 1,224,381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千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85,593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185,593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634、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089,466 4,710,942 其中:库存现金 724 7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088,742 4,710,86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466 4,710,942 5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 资本公积 小计 指定增加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 38,295 38,295 - 38,295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63,698 于 2014 年 12
635、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30,469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407,204 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 33,229 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应收票据 243,74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6,74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0,876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背书但尚未到期。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7,006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22,742 千元)的应收票比亚迪股份有限
636、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据已质押但尚未到期 存货 238,21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38,21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42,330 千元)的存货,无固定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1,092 千元)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 238,21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3,422 千元)的短期借款 固定资产 299,37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99,37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日:人民币 329,233
637、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258,833 千元(2013 年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 5,501 千元(2013 年 12 月31 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25,330 千元(2013 年 12月 31 日:人民币 320,371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1,702 千元(2013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423 千元) 无形资产 5,50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99,37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日:人民币 329
638、,23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258,833 千元(2013 年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 5,501 千元(2013 年 12 月31 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25,330 千元(2013 年 12月 31 日:人民币 320,371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1,702 千元(2013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423 千元) 在建工程 258,83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99,37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日:人
639、民币 329,23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258,833 千元(2013 年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 5,501 千元(2013 年 12 月31 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25,330 千元(2013 年 12月 31 日:人民币 320,371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1,702 千元(2013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423 千元) 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 4,928,90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 4,790,
640、000 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928,90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4,790,00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其中本年已还款 793,383千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仍需偿还借款为 3,996,617 千元
641、,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32,60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合计 6,338,268 -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其中:美元 106,881 6.1190 654,007 欧元 7,235 7.4556 53,941 港币 87,961 0.7889 69,392 日元 276,326 0.0514 14,203 匈牙利福林 2,091 0.0237 49 印度卢比 569,606 0.0985 56
642、,106 哥伦比亚比索 722,990 0.0026 1,880 巴西雷亚尔 3,723 2.3400 8,713 罗马尼亚列伊 2 1.6811 3 澳元 147 5.0174 737 加拿大元 1,005 5.2755 5,297 俄罗斯卢布 1,263 0.1105 140 新加坡元 971 4.6800 4,542 马来西亚元 218 1.7700 386 南非兰特 5,442 0.5400 2,938 墨西哥比索 1,331 0.4208 560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429,178 6.1190 2,626,140 欧元 14,882 7.4556 110,954 港币 哥
643、伦比亚比索 257,435 0.0026 669 匈牙利福林 93 0.0237 2 日元 512,139 0.0514 26,324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213,911 6.1190 1,308,923 欧元 港币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
644、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榆林市比亚迪新能源有限公司(“榆林比亚迪”) 204,000 100.00% 出售 2014 年11 月 27日 其他说明: 本集团所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江山新能源投资(扬州)有限公司(“江山新能源”)(“受让方”)及其母公司江山控股有限
645、公司(“江山控股”)于2014年7月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4亿元出售其持有的100%股权,处置日为2014年11月27日。故自2014年11月27日起,本集团不再将榆林比亚迪纳入合并范围内。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仍持有榆林比亚迪1.91%股权,依照股权转让协议该部分股权在满足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下将以约18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截至目前,由于本集团无法控制也无法判断该特定条件达到的可能性,故将只在该条件实际实现时确认相应的转让收益,本集团所持有的榆林比亚迪1.91%股权对应价值并不重大。榆林比亚迪在处置日的流动资产为零(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8,829千元),非流
646、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99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86千元),流动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6千元),净流动负债余额为人民币9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为净流动资产人民币9,209千元),处置收益为人民币186,494千元,支付对价人民币185,593千元;2014年1月1日至处置日,榆林比亚迪无发生营业收入和成本,截至处置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净亏损为人民币10,111千元。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
647、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14年,本集团新设21家子公司(2013年:14家),无注销子公司(2013年:4家)。 (1) 新设子公司 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净资产/(负债) 2014年度 净利润/(亏损) 备注 定边县比亚迪光伏有限公司 9,113 -887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Blondell LLC -441 -443 新设成立 BYD MALAYSIA SDN.BHD -128 -133 新设成立 潮州市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 2,406 6 新设成立 深圳市比亚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985 -15 新设成立 Unive
648、rsal Charging LLC - -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Cromwell LLC - -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3811 LLC - - 新设成立 BYD Singapore PTE.LTD 5,658 -3,844 新设成立 BYD US Holding Inc - - 新设成立 武汉市绿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2 -32 新设成立 比亚迪南非有限公司 -218 -233 新设成立 承德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6 -26 新设成立 青岛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武汉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649、新设成立 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9,847 -10,153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Astoria LLC - - 新设成立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17.50% 82.5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
650、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96.00% 4.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销售 4.29% 94.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75.00% 2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注 1) 深圳 深圳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75.00% 2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北京
651、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制造 75.63% 24.37%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注 3) 商洛 商洛 制造 38.50% 60.92%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52.00% 48.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10.00% 9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惠州 惠州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
652、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制造 99.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韶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韶关 韶关 研发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欧洲公司 荷兰 荷兰 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德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6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金菱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653、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注 2)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注 1)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注 1) 印度 印度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制造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654、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制造 99.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注1) 匈牙利 匈牙利 制造 65.7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1: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通过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相应的少数股
655、东权益已在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反映。 注2: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4.4亿港币。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菱环球有限公司占该公司65.76%的权益,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3:于2014年1月1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千元,由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1%及9%。于2014年1月27日,该公司的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100,000千元增至人民币2,600,000千元,增加的人民币1,500,000千元由比亚迪汽车有限
656、公司认缴。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600,000千元,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占有该公司39%、4%及57%的权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34.24% 308,741 22,219 3,348,0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
657、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10,842,991 5,991,466 16,834,457 7,169,245 7,169,245 8,785,053 5,091,552 13,876,605 5,042,464 5,042,464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20,463,644 901,697 895,963 1,296,092 16,46
658、7,414 648,405 579,722 1,647,101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鹏程出租 深圳 深圳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场站的充电业务、电动汽车的维修 45.00% 权益法 比亚迪戴姆勒 深圳 深圳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车用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50.00% 权益法 天津比亚迪 天津 天津 汽车客车装配,橡
659、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 50.00% 权益法 江南出租 南京 南京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 60.00% 权益法 比亚迪电动汽车 深圳 深圳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 50.00% 权益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投资管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充电桩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发;高端物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城市出租车经营 盛世新迪 深圳 深圳
660、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动汽车出租);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49.00% 权益法 广汽比亚迪 广州 广州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计服务;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广告业;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51.00% 权益法 扎布耶锂业 西藏 西藏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盐湖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18.00% 权益法 山煤灵丘比星 大同 大同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20.00% 权益法 西藏昌都天晖 西藏 西藏 新能源、新
661、材料开发;储能产品、高端制造业及系统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发电产品生产;太阳能电站开发及运营;太阳能路灯制造 20.00% 权益法 杭州西湖运营 杭州 杭州 服务:客运: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能源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电动汽车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9.00% 权益法 前海绿色交通 深圳 深圳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设运营,交通服务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跨境旅客运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城市公交 30.00% 权益法 国际融资租赁 深圳 深圳 融资租
662、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机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何担保 30.00%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于2011年3月,本公司以人民币201,825千元现金收购扎布耶锂业18%的股权。根据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2%。于2011年9月,本公司以人民币90,000千元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扎布耶锂业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占扎布耶锂业的股权比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
663、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例不变。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十一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18%。由于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50.72%和21.21%,按照章程约定扎布耶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此,本公司对扎布耶锂业具有重大影响,扎布耶锂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合营企业比亚迪戴姆勒公司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汽车研发、生产及销售,采用权法核算。 下表列示了比亚迪戴姆勒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
664、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2014年 2013年 流动资产 1,041,180 1,053,147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55,121 634,045 非流动资产 2,490,973 1,324,015 资产合计 3,532,153 2,377,162 流动负债 1,419,252 769,708 非流动负债 204,739 - 负债合计 1,623,991 769,708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908,162 1,607,454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954,081 803,727 调整事项(注1) (87,912) (47,684
665、) 投资的账面价值 866,169 756,043 营业收入 21,997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7,749 7,253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2,829 - 所得税费用 53,386 (25,786) 净利润 (259,292) (77,732)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259,292) (77,732) 收到的股利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注1:与本集团交易的未实现利润调整。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联营企业扎布耶锂业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锂矿开发生产,采用权益法核算。 下表列示了扎布耶锂业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
666、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2014年 2013年 流动资产 413,565 412,301 非流动资产 394,001 413,801 资产合计 807,566 826,102 流动负债 17,377 25,513 非流动负债 6,796 6,819 负债合计 24,173 32,332 少数股东权益 171 31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83,222 793,739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141,011 142,879 调整事项 131,238 131,238 投资的账面价值 272,249 274,117 营业收入 31,664 103,427 财务费用 -
667、 - 所得税费用 (1,819) (2,347) 净利润 (10,377) (67,218)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10,377) (67,218) 收到的股利 -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08,266 53,34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6,660 7,008 -综合收益总额 6,660 7,008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66,86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
668、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272 -综合收益总额 -272 (5)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作出的未确认承诺所承担的份额 66,035 109,965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 175,800 300,000 241,835 409,965 (6)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对外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2013年12月31日: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无重大差异,列表如下:
669、2014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4,453,164 - 4,453,164 应收票据 9,352,355 - 9,352,355 应收账款 13,751,929 - 13,751,929 其他应收款 299,410 - 299,4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长期应收款 315,311 - 315,3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7,581 - 307,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000 35,000 28,479,750 35,000 28,514,750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2,67
670、6,440 应付票据 14,613,079 应付账款 11,323,422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623,653 长期借款 7,988,3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96,195 应付利息 175,519 应付债券 2,990,968 57,897,607 201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已重述) (已重述) 货币资金 5,378,828 - 5,378,828 应收票据 5,587,754 - 5,587,754 应收账款 7,687,422 - 7,687,422 其他应收款 287,180 - 287,180 长期应收款
671、 34,679 - 34,67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09,840 - 109,8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487 9,487 19,085,703 9,487 19,095,190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2,401,503 应付票据 13,034,071 应付账款 9,258,665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242,7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长期借款 2,685,4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70,658 应付利息 166,266 应付债券 5,966,837 48,536,176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
672、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742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876元)(附注五、2)。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36,742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876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本年度本集团与中
673、国境内多家银行操作若干贴现业务,本集团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06,759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59,315千元)的应收票据于贴现时已经转移了与应收票据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贴现日按照账面价值全部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有关期间内,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金额为
674、人民币614,214千元(2013年:人民币453,931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其他方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614,214千元的应付款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如果银行未按期承兑,持有本集团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其他方有权利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已转移该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绝大部分风险及报酬,因此按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应收票据和应付款项。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 于2
675、014年度,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3. 金融工具风险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外汇风险及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
676、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账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9%(2013年12月31日:8%)及29%(2013年12月31日:33%)
677、来源于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及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于2014年12月31日,认为单独或组合均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2014 年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逾期 1 年以内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12,719,929 10,485,188 2,148,017 86,724 - 其他应收款 128,483 128,483 - - - 长期应收款 622,892 422,922 162,190 37,780 - 13,471,304 11,036,593 2,310,207 124,504 - 2013 年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逾期 1
678、 年以内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7,223,999 5,780,736 1,402,823 40,440 其他应收款 113,068 113,068 - - - 长期应收款 144,519 112,019 32,500 - - 7,481,586 6,005,823 1,435,323 40,440 - 于2014年12月31日,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近期无违约记录的分散化的客户有关。 于2014年12月31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和本集团有良好交易记录的独立客户有关。根据以往经验,由于信用质量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仍被认
679、为可全额收回,本集团认为无需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流动性风险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另外,银行信贷亦准备作为应变之用。除计息银行借款的非即期部分和应付债券外,所有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14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7,119,559 8,690,284 17,
680、368 25,827,2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85,062 25,751,439 - - 25,936,501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85,439 1,038,214 - - 1,623,653 应付债券 - 348,000 6,886,500 - 7,234,500 780,501 44,257,212 15,576,784 17,368 60,631,865 2013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5,174,218 2,648,185 37,237 17,859,640 应付账款
681、及应付票据 288,021 22,004,715 - - 22,292,736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311,289 931,465 - - 1,242,754 应付债券 - 1,370,500 7,234,500 - 8,605,000 609,310 39,480,898 9,882,685 37,237 50,010,130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约58%(2013年12月31日:50%)为固定利率借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
682、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 25 -17,454 - 人民币 -25 17,454 -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3年12月31日 人民币 25 -8,659 - 人民币 -25 8,659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
683、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收入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价,而若干银行贷款则以美元计价。本集团在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向于通过回避外币汇率风险或调整账期。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持续进行预测,将汇率与发生的金额配比,从而降低外币汇率浮动对商业交易的影响。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人民币对美元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时,将对净利润(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汇率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4年12月31
684、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54,010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54,010 - 2013年12月31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42,498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42,49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占本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王传福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570,642,580 23.05% 23.05%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传福。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685、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秦川) 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董事长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沧州明珠 沧州明珠于 2014 年 9 月成为本集团的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度末,本集团向沧州明珠采购商品,计人民币 31,741 千元(2013 年:无)
686、,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1,741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采购商品,计人民币 14,130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4,130 北方秦川 本年度,本集团向北方秦川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7 千元(20134,869 14,5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年:人民币 67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北方秦川向本集团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4,862 千元(2013年:人民币 14,45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采购
687、原材料,计人民币 7,672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7,67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366,860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128,719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49,879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85,098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16,739 213,817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汽车比亚迪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
688、人民币 250,022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汽车比亚迪提供劳务,计人民币746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50,768 江南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江南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67,753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43,788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7,753 43,788 杭州西湖 本年度,本集团向杭州西湖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56,617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56,617 鹏程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2
689、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21,641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36,150 千元(2013年:人民币 8,107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6,152 29,748 山煤灵丘比星 本年度,本集团向山煤灵丘比星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10,770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0,770 前海绿色交通 本年度,本集团向前海绿色交通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2,702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702 比亚迪电动汽车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电
690、动汽车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786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786 国际融资租赁 本年度,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412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12 西藏昌都天晖 本年度,本集团向西藏昌都天晖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20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6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5,387 37,591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千元
691、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比亚迪戴姆勒 102,370 2014 年 04 月 14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102,37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3)其他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转让科技开发成本 2014年 2013年 比亚迪戴姆勒 168,622 162,567 168,622 162,567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转让科技开发成本计人民币168,622千元(2013年:人民币162,567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关联方应收应付
692、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663,956 210,444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天津比亚迪 182,919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江南出租 65,426 28,768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杭州西湖 44,866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山煤灵丘比星 1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前海绿色交通 1,828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鹏程出租 6,968 10,797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电动汽车 914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西
693、藏昌都天晖 15 (2)应付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53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14,705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沧州明珠 61,53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天津比亚迪 8,71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北方秦川 13 7、关联方承诺 于2011年,本集团与比亚迪戴姆勒签订了关于在中国完成新电动车开发工作的开发服务协议以及新电动车的生产和经销的框架协议等合同,约定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新电动车设计和开发方面的支持服务,以及按照协议的要求制造新电动车并销售给比亚迪戴姆勒。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694、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本承诺(注1) 已签约但未拨备 331,998 170,427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拨备 3,473,225 1,863,588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1,816,656 2,512,825 5,621,879 4,546,840 注1:其中长沙工厂工程的资本承诺人民币296,741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千元); 除上述已签订的资本承诺之外,本集团还有以下承诺事项: (1)西安工厂工程-汽车工厂扩建项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比亚迪汽车在西安高新区内投资兴建汽车工厂扩建项
695、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4.6亿元,用于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项目。 (2)多晶硅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于2010年10月与硅材料供应商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LDK光伏硅科技)及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LDK太阳能)签订不可撤消硅料供应合同(“供应合同”),供应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到2012年12月;买方以65万元/吨(“初始采购价”)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000吨多晶硅材料,合同总交易额为人民币1,950,000千元,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97,500千元,相当于价款5%。供应合同同时约定当市场价格比初始采购价浮动大于5%时,双方协商采购价格可按市场价
696、格进行调整,2012年度双方已按此约定的内容执行。 商洛比亚迪于2012年12月与LDK光伏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一,协议约定: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一年,即协议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并约定卖方从2011年1月份到2012年12月份每月供货125吨的交货义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尚未交货的,无需交货,在协议生效期内,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外,对于买卖双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期内不适用。 商洛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与LDK光伏硅科技以及L
697、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五年,至2018年12月31日。并约定卖方未履行及未完全履行的交货义务以及买方未完成的采购及付款义务,双方保证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尚有预付款余额为人民币76,072千元。 (3)多晶硅片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于2010年12月30日与多晶硅硅片供应商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多晶硅硅片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到2015年12月;2011年度,买方以不高于人民币25元/片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100万片多晶硅硅片,20
698、12年度至2015年度以协商价格方式采购35,000万片多晶硅片,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100,000千元。此外,交易双方同意,2012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采购数量及价格将在每年度的上一年度的12月10日前另行协商,2012年至2015年间当每年度的采购数量协商不成时,按上一年度采购总量执行。2011至2014年双方已按约定的内容实际执行,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尚有预付款余额为人民币20,124千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富士康诉讼案件 于2007年6月11日,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下属子公司及一间与其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原告
699、”)向香港高等法院(“法院”)展开诉讼(“2007年6月诉讼”),指控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下属子公司(“被告”)使用指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原告声称,被告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本集团)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指控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被告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并在与其供货商及客户关系中使用原告的机密资料。随着针对被告的2007年6月诉讼被全面撤销以及该诉
700、讼未判令被告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已于2007年10月5日停止2007年6月诉讼。同日,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新一轮的法律程序(“2007年10月诉讼”)。2007年10月诉讼的被告与2007年6月诉讼的被告相同,且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申索均基于2007年6月诉讼中的相同事实及理由。就实质而言,原告声称被告盗用及不当使用属原告所有的机密资料。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补救方法包括强令禁止被告使用有关机密资料、强令被告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原告已确定部分申索的赔偿金数额,包括获得声称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
701、以及原告声称因其承担声称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他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主张的其他赔偿金数额尚未确定。 就2007年10月诉讼而言,本公司已向本集团的其他被告提供补偿,以承担2007年10月诉讼引致的所有责任、损失、赔偿、成本及开支(如有)。本公司向被补偿各方提供的补偿金不包括未来会造成利润和收入损失的影响以及任何责任,诸如停止使用某些资料、受补偿方遵守任何禁令或任何递交文件的法院命令。所有被告已正式获送达传票。 于2007年11月2日,作为被告并已获送传票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递交了搁置该法律诉讼的申请。搁置申请的聆讯
702、已于2008年6月11日及12日进行,而有关搁置申请的判决已于2008年6月27日作出。搁置申请已遭驳回,并判定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负责原告就搁置申请的法律费用(若未能协议有关费用的金额,则由法院裁定)。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更改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703、: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
704、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
705、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2013年6月6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
706、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年6月27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年12月6日,比亚迪就上述富士康答辩状提交回复。2014年7月4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根据本集团诉讼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鉴于法律程序尚处于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该诉讼是否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赔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本集团并无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列示如下: 本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就授予子公司的融资能够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4
707、3,942,046 30,863,21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其子公司及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 11,789,796 千元及人民币 102,370 千元(2013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755,100 千元及零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集团与某些终端用户及第三方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签订三方融资租赁合作合同(“租赁合作合同”)。根据租赁合作合同的租赁安排,本公司为该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担保,若客户违约,本公司将被要求向该租赁公司赔付客户所欠租赁款。同时,本公司有权收回并变卖作为出租标的物的新能源汽车,并保留任何变卖收入超过偿付该租赁公司担保款之余额。截至2
708、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该等担保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844,64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403,543千元)。担保期限和租赁合同的年限一致。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客户违约而令本公司支付担保款。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于2015年2月2日,本公司收到了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陕银监复20152号,同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人民币,出
709、资比例8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双方出资已完成。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2. 于2015年2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无关联的第三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泰”)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部品件”)100%全部股权(简称“目标资产”)给合力泰。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千元,合力泰支付对价当中75%将以
710、其按发行价每股人民币9.64元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78,941,908股进行支付,对价股份相当于合力泰因非公开发行而扩大发行股份后约12.29%,其余25%由合力泰以现金支付。最终交易对价由双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经参考交易价格与本集团应占目标资产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算,预期本集团将因出售事项而取得税前利润约人民币16.29亿元,本集团因出售事项而取得的实际收益将有待审核,并将于完成后评估。 3. 2015年2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在中国境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面值
711、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数量及分期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认。该债券发行方案尚待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业务单元。本集团目前有三个报告分部,如下: a.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镍电池,其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此分部还包括光伏产品。 b.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外壳、键盘等手机及电子产品部件并提供整机组装服务。 c. 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
712、售汽车及汽车精品、与汽车相关的模具及零部件。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财务费用、股利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销售职工福利房的收入和对应的成本以及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占用的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而负担的负债,原因在于这些
713、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当时市价制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4年 二次充电 电池及光伏 手机部件 及组装等 汽车及 相关产品 调整和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5,338,849 24,479,565 27,833,741 543,723 58,195,878 分部间交易收入 2,957,020 815,220 171,422 -3,943,662 - 8,295,869 25,294,785 28,005,163 -3,399,939 58,195,878 资本性支出 1,93
714、7,252 2,328,433 5,061,181 - 9,326,866 利润/(亏损)总额 105,829 1,405,719 758,238 -1,395,834 873,952 所得税费用/(收益) 26,873 109,141 -1,932 - 134,082 资产总额 14,580,188 21,343,303 55,658,767 2,426,597 94,008,855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32,941 - 1,080,612 - 1,413,553 负债总额 4,066,268 8,563,595 23,613,540 28,871,015 65,114,418
715、 其他披露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78,315 37,000 - 115,315 折旧和摊销 736,954 1,158,304 2,419,588 - 4,314,846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2,170 - 120,219 - 122,389 2013年 二次充电 电池及光伏 手机部件 及组装等 汽车及 相关产品 调整和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5,323,374 19,868,298 27,015,706 655,906 52,863,284 分部间交易收入 928,561 601,337 128,820 -1,658,718 - 6,251,935 20,469,635 27,1
716、44,526 -1,002,812 52,863,284 资本性支出 846,730 901,645 4,484,289 - 6,232,664 利润/(亏损)总额 101,571 1,111,762 825,287 -1,206,539 832,081 所得税费用/(收益) -15,998 85,714 -13,501 - 56,215 资产总额 14,352,431 19,833,630 41,867,687 1,961,085 78,014,833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79,117 - 809,388 - 1,088,505 负债总额 2,677,454 5,127,041
717、 21,789,329 23,564,568 53,158,392 其他披露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5,373 - - 15,373 折旧和摊销 805,019 805,821 2,016,190 - 3,627,030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12,099 - 36,309 - 48,4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其他信息 地区信息 营业收入 2014年 2013年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0,732,063 45,814,510 美国 2,148,425 1,918,000 欧洲 1,541,286 1,098,949 印度 284,654 1,14
718、6,391 其他 3,489,450 2,885,434 58,195,878 52,863,284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1,485,398 46,667,417 印度 154,887 300,159 匈牙利 38,688 53,911 其他 215,074 118,819 51,894,047 47,140,306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人民币5,491,724千元(截至
719、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756,810千元)来自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和手机部件及组装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收入。 2、其他 1. 租赁安排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25,122 2,224 1-2年(含2年) 23,261 2,200 2-3年(含3年) 21,806 1,210 3年以上 81,525 24 151,714 5,658 作为承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
720、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53,250 48,763 1-2年(含2年) 47,322 46,763 2-3年(含3年) 5,645 45,507 3年以上 12,364 13,697 118,581 154,730 2013年,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签订一项售后租回协议(协议)。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8,194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并按每年人民币41,000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按
721、转让价款的30%留购标的资产,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管理层认为无法合理确定在合同期满后集团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赁。 2. 比较数据 若干比较数据已经过重述,以符合本期间之列报要求。该重分类更清晰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数据中金额为人民币1,621,922千元的应交税金借方余额由应交税金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5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
722、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9,125 2.24% 79,125 100.00% 0 79,125 1.56% 79,125 100.00% 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458,565 97.76% 12,161 0.35% 3,446,404 4,977,482 98.44% 8,232 0.17% 4,969,250 合计 3,537,690 100.00% 91,286 2.58% 3,446,404 5,056,607 100.00% 87,357 1.73% 4,969,25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723、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32,379 32,379 100.00% 客户已破产 合计 79,125 79,12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444,962 1,693 0.05% 1 年以内小计 3,444,962 1,693 0.05% 1 至 2 年 4,512 3,941 87.30% 2
724、 至 3 年 86 86 100.00% 3 年以上 9,005 6,441 71.53% 3 至 4 年 3,747 1,183 31.57% 4 至 5 年 15 15 100.00% 5 年以上 5,243 5,243 100.00% 合计 3,458,565 12,161 0.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第
725、一大客户 子公司 1,663,545 47.02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子公司 399,955 11.31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子公司 319,624 9.03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277,623 7.85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第三方 132,090 3.73 - 2,792,837 78.94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6,380,79
726、4 16,380,794 11,120,469 11,120,469 合计 16,380,794 16,380,794 11,120,469 11,120,46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款项 16,322,134 1
727、1,082,231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12,338 6,957 保证金及押金 12,116 773 待摊费用 11,102 12,218 公务车预支借款 7,954 5,616 员工借款 2,135 3,250 其他 13,015 9,424 合计 16,380,794 11,120,469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9,573,176 一年以内 58.44%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5,546,481 一年以
728、内 33.86%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483,972 一年以内 2.95% 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19,144 一年以内 1.34%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159,142 一年以内 0.97% 合计 - 15,981,915 - 97.56%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7,575,746 7,575,746 6,675,746 6,675,74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32,941 332,941 274,117 274,11
729、7 合计 7,908,687 7,908,687 6,949,863 6,949,863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比亚迪美国公司 248 248 比亚迪欧洲公司 174 174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446,495 446,495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372,276 372,276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199,038 1,199,038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32,508 32,508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9,000 9,00
730、0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60,500 60,500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5,000 5,000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5,000 45,000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56,954 56,954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384,000 384,000 BYDJAPAN 株式会社 16,153 16,153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189,825 2,189,825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555,205 555,205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110,550 110,550 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 11,820 11,820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180
731、,000 180,000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1,001,000 1,001,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合计 6,675,746 900,000 7,575,74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千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 61,200 -508 60,69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
73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有限公司 小计 61,200 -508 60,692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274,117 -1,868 272,249 小计 274,117 -1,868 272,249 合计 274,117 61,200 -2,376 332,941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4,737,560 23,745,141 26,438,056 25,608,475 其他业务 1,271,819 1,130,097 675,610 569,364 合计 26,009,379 24
733、,875,238 27,113,666 26,177,839 5、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376 -12,09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834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合计 1,885 -18,933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0,053 主要是处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798,446 主要是收到长沙汽车基础研究基金补助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
734、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9,503 主要是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 Ltd的坏账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5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6,494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758 少数
735、股东权益影响额 4,761 合计 1,110,8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4% 0.18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8% -0.28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
736、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37、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3年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738、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3年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述后的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8,710,488,000.00 78,014
739、,833,000.00 94,008,855,000.00 负债合计 44,566,117,000.00 53,158,392,000.00 65,114,418,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144,371,000.00 24,856,441,000.00 28,894,437,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710,488,000.00 78,014,833,000.00 94,008,855,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签名的2014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 载有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 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