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Ltd.(福建省南平市来舟经济开发区)2010 年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300174 股票简称:元力股份 披露时间:2011 年 4 月 12 日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
2、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3、本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4、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5、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华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目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1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2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4第四节 重要事项.29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5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3、情况.39第七节 公司治理结构.45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59第九节 财务报告.61第十节 备查文件.1451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名称:一、公司名称:中文名称: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ujianYuanliActiveCarbonCo.,Ltd.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卢元健三、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三、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53004四、联系人四、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许文显谢华新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电话0599855880305998558803传真0599
4、855880305998558803电子信箱五、公司网址:五、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六、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年度报告置备地:年度报告置备地:公司证券投资部七、上市交易所:七、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300174股票简称:股票简称:元力股份2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一、主要会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2010 年2009 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8 年营业总收入(元)146,246,258.47112,175,191.4230.37%100,
5、531,071.07利润总额(元)29,295,178.2819,777,158.2948.13%19,308,27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731,685.1918,370,867.0245.51%17,057,829.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567,001.0818,334,053.7139.45%16,778,995.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480,042.7417,079,257.202.35%15,745,435.422010 年末2009 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8 年末总资产(元)140,426,7
6、07.71112,565,006.2924.75%78,235,64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96,755,415.7070,023,730.5138.18%53,652,863.49股本(股)51,000,000.0051,000,000.000.00%21,000,000.00二、主要财务指标二、主要财务指标2010 年2009 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8 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420.378838.38%0.812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2420.378838.38%0.8123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0.39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7、收益(元/股)0.50130.378032.62%0.799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06%30.70%1.36%37.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66%30.70%1.96%37.1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4270.33492.33%0.74982010 年末2009 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8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89721.373038.18%2.55493三、非经常性损益三、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8、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48,200.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1,004.11所得税影响额222,511.78合计1,164,684.114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0 年公司继续奉行“技术创新”的竞争策略,通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全体员工的扎实工作,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龙头地位,为“缔造全球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奠定坚实基础。2010 年公司营业收入 14,623.08 万元,同比增长 30.40%;利润总额 2,92
9、9.52 万元,同比增长 48.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3.17 万元,同比增长 45.51%。主要原因是:(1)公司年产5,000 吨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生产线投入运行后,营业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2)外销比例扩大以及上述生产线明显的成本优势,导致2010 年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二)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 1、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木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产品按用途分为:糖用活性炭、味精用活性炭、食品用活性炭、化工用活性炭、药用、针剂用活性炭、水处理用活性炭、其他用活性炭。药用、针剂用活性炭为 2010 年新增品种,已取得经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
10、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1)主要产品收入构成情况 5分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糖用活性炭6,772.52 4,487.7533.74%30.56%31.55%-0.50%味精用活性炭2,380.57 1,566.1834.21%111.81%117.61%-1.75%食品用活性炭1,943.36 1,333.4831.38%41.91%49.38%-3.43%其他用活性炭1,754.73 1,267.6427.76%4.56%4.67%-0.07%2010 年综合毛利率
11、为 32.24%,同比下降 1.24 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不大。主要原因是 2010 年以来原辅材料价格上涨较多,向下游传导需要一定的时间。2010 年药用、针剂用活性炭的营业收入为 379.47 万元,毛利率 36.74%。2011 年产销规模扩大后,毛利率将明显高于其他品种。(2)按地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东北区851.6648.48%华北区1,102.4220.66%华东区4,274.659.80%华中区2,477.7190.43%华南区1,422.3726.73%西南区86.8018.06%西北区476.14100.36%出口3,931.3372.4
12、4%(3)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 客户 前 5 名采购总额 4,893.18前 5 名销售总额 5,857.03占采购总额比例 42.28%占销售收入比例 40.05%前 5 名应付账款总额 506.30前 5 名应收账款总额540.41占应付账款总额比例 29.88%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37.51%6报告期内无单一客户的销售额超过销售总额 30%的情况,也无单一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采购总额 3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前五名采购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主要
13、资产构成 项目2010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同比变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0,343,914.897.37%14,866,025.5213.21%5.84%应收票据 10,291,064.537.33%6,274,467.315.57%1.76%应收账款 13,670,224.419.73%13,282,753.0811.80%2.07%预付款项 8,500,391.536.05%1,567,688.891.39%4.66%其他应收款 379,525.170.27%528,715.720.47%0.20%存货 19,040,676.5713.5
14、6%10,111,079.768.98%4.58%其他流动资产 41,288.490.04%0.04%固定资产 44,898,092.7031.97%46,906,755.3641.67%9.70%在建工程 22,762,948.2716.21%8,341,793.987.41%8.80%无形资产 10,176,499.367.25%10,378,730.009.22%1.97%长期待摊费用 49,999.960.04%0.00%0.04%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370.320.22%265,708.180.24%0.02%资产总计 140,426,707.71100%112,565,006.
15、29100%(1)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比例下降 5.8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项增加。(2)预付账款与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比例增加,主要原因是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增加所致。7(3)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增加,主要原因是采购的原材料、外购半成品增加以及产能扩大相应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4)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下降,主要是计提折旧所致。2、主要负债结构 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短期借款 20,000,000.0046.64%20,000,000.0047.97%1.33%应付账款
16、 16,945,983.4939.52%16,658,842.1139.96%0.44%预收款项 1,029,746.452.40%285,357.740.68%1.72%应付职工薪酬 1,667,115.113.89%1,176,109.082.82%1.07%应交税费 1,185,030.242.76%1,962,959.604.71%1.95%其他应付款 2,053,416.724.79%1,608,007.253.86%0.93%负债合计 42,881,292.01100%41,691,275.78100%0.00%3、主要费用情况 项目 2010 年度2009 年度同比增长销售费用
17、10,301,168.78 8,618,841.6819.52%管理费用 13,774,334.33 13,075,491.035.34%财务费用 1,419,001.79 1,131,488.9225.41%所得税费用 2,563,493.09 1,406,291.2782.29%(1)财务费用同比增长 25.41%,主要原因是受美元下跌影响,汇兑损失增加 19.90 万元,占利润总额 0.68%。(2)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 82.29%,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4、现金流量构成 8项目 2010 年度200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80,042.7417,079,257
18、.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15,935.2718,781,059.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7,964.099,101,640.67 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57,964.09 元,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和预付部分上市发行费;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101,640.67 元,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和新增银行借款。(四)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序序号号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证号用途用途地点地点面积面积(平方米)(平方米)使用权类使用权类型型终止日期终止日期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权
19、人1延国用(2010)字第 006 号工业来舟镇后田工业开发区11552.00出让2052220元力股份2延国用(2010)字第 009 号仓储办公来舟镇后田工业开发区13445.90出让204711元力股份3延国用(2010)第003 号工业来舟镇宋坍村帽窝8483.50出让2050616元力股份4南国用(2010)第01264 号工业来舟镇宋坍村帽窝9589.00出让205772元力股份5延国用(2010)第005 号工业来舟镇桥南路 17 号1598.43出让2053919元力股份6延国用(2010)第004 号工业来舟镇后田工业开发区52864.3出让20481015 元力股份7莆国用
20、(2009)第N2009042 号工业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秀屿区 XG 挂200806 号)33335.82出让20581225荔元活性炭 2、商标权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商标权没有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商标图案商标图案持有人持有人注册号注册号核准使用商品核准使用商品注册有效期注册有效期元力股份1720110活性炭2002228 至 2012227 3、专利权 9(1)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名称申请人申请人专利类型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号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保护期保护期1一种处理废气用的带有非金属电极静电场的环保装置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1、 ZL200820102301.5 20085810 年2化学炭生产转炉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ZL200820102528.X 20086410 年3物理碳生产转炉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ZL200820102532.620086410 年4炭砂分离装置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ZL200920136663.0 200921210 年5一种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活性炭生产工艺元力股份发明200810071166.720086420 年6新型活性炭洗涤装置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0920137735.3200942110 年(2)2009 年公司申请的两项发明专利,2011 年已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22、专利名称专利名称申请人申请人专利类型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号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保护期保护期1一种新型活性炭酸回收工艺元力股份发明200910111047.4200921720 年2干燥热能回收利用方法元力股份发明200910111470.4200941420 年 A、“一种新型活性炭酸回收工艺”:公司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号为第 733791 号发明专利证书。该发明专利工艺是将高温的磷炭冷却后进行配浆、压滤;用不同浓度的磷酸和工业水进行四次洗涤、压滤;洗涤液可以重复利用,压滤后的滤饼为完成回收酸的活性炭半成品。该工艺替代原有的浸取工艺,工艺连续性好、操作简单、设备占地面积小、酸收率高、人员
23、劳动强度低;且生产过程无酸蒸汽产生,大大改善了人员的操作环境;各用料充分实现重复循环利用,减低了处理成本,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适合大规模推广使用。公司已将该工艺成功用于“年产 5,000 吨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生产线项目”,并在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推广使用。10B、“干燥热能回收利用方法”:公司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2010120900170270 号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该方法是以过热水蒸汽代替空气,与湿物料接触而完成产品的干燥。该方法充分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有效节约资源,显著节省能源、生产、设备等多项成本,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适用面广。公司已将该工艺成功用于药用辅料生产线。(五)公司的研发情况
24、 1、报告期内研发进展情况 研究方向项目名称完成情况合作情况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活性炭生产技术深入研究 热能自给型木质活性炭连续化生产利用技术研究 完成 南京林化所合作项目 炭化尾气处理改造 2011 年 2 月完成 自主研发 尾气余热利用 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活化尾气改造 已完成,解决天气变化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自主研发 炭、活化机理研究 实验室研究 林化所合作新型一体化转炉开发 装备正在制作,提高热效率、减少过程酸损失 自主研发 沸腾炭化技术 实验室研究,减少尾气排放量 自主研发 深化活化剂回收技术 磷酸纯化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真空回收洗涤 实验室研究 自主研发 物理法活性炭转炉应
25、用 物理炭转炉生产技术优化 中试 自主研发 污水处理技术 洗涤水深度处理 已完成 中环科合作洗涤水处理循环利用 正在制作装备 自主研发 从锯末回收杉柏醇技术 杉柏醇提取技术 实验室研究 自主研发 过热蒸汽干燥技术应用 干燥热能回收利用方法 已获得发明专利,并成功应用于药用辅料生产线 自主研发 木质粉状活性炭无尘包装技术 小包装粉状活性炭无尘包装应用 中试 自主研发 高纯活性炭产品开发 年产 2000 吨 LA 炭研发 已投产 自主研发 11开发新的专用活性炭品种 柠檬酸专用炭 已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乳酸专用炭 已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可乐专用炭 已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水解液脱色专用炭 实验室研究
26、自主研发木糖脱色专用炭 实验室研究自主研发硅油去味专用炭 实验室研究自主研发果糖脱色专用炭 实验室研究自主研发木质颗粒专用活性炭的研发 溶剂回收专用活性炭 已完成小试 自主研发 超级电容器专用活性炭 实验室研究自主研发脱汞专用活性炭 实验室研究自主研发天然气贮存专用活性炭 实验室研究自主研发油气回收专用活性炭 已完成小试 自主研发 民用(空气净化)炭 已完成小试 自主研发 2、报告期研发投入情况 项目项目2010 年度年度2009 年度年度2008 年度年度研发投入(万元)853.50864.82724.62其中:技术开发费353.31460.74426.71营业收入(万元)14,624.62
27、11,217.5210,053.11占营业收入比重(%)5.847.717.21 (六)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形成八大竞争优势,并在报告期内持续发展。1、突出的行业认知能力和企业战略定位能力:木质活性炭行业的竞争终将走向以技术先进性为保障的规范竞争,通过多项技术攻关和资金密集投入,在活性炭产品的吸附脱色能力、活性炭生产过程的磷酸耗用、热能综合利用方面取得突破,以产品质量和综合竞争优势占领市场,从而摆脱了行业同质化竞争的泥潭。近年来,公司进行战12略升级,一方面研制更多专用活性炭品种以适应下游需求蓬勃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逐步
28、完成由单纯产品提供商向产品、技术综合服务提供商的角色转型。由此,公司得到了大批忠实的下游用户的信赖和支持,奠定了持续、稳定成长的基础。2、技术优势:具体表现在研发体系完备,研发团队能力突出;创新性研发成果不断投入实践,成效突出。目前拥有 8 项专利和多项关键生产环节的专有技术,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关键工艺,成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中技术力量最强、出新成果最多的企业之一,是木质活性炭行业中科技自主创新的典范企业。3、成本优势:是技术优势转化为生产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活性炭酸回收工艺”、“干燥热能回收利用方法”、“尾气调质处理设备”、“完全非金属静电除尘器”以及
29、“洗涤水深度处理”技术,整合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新技术”。既大幅降低了人力成本、燃料成本,还大幅消除了生产过程中尾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公司产品的综合成本优势十分明显。未来随着公司先进技术继续应用、产能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成本优势也将进一步得到体现。4、产品质量优势:是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生产力的另一个重要体现。目前公司的产品质量已居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多年来公司产品都供不应求。公司扩建技术研发中心完成后,公司强大的专业技术优势将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开发出更多适应不同客户特点的专用活性炭产品。5、节能环保优势:多年来,公司秉持“资源循环利用、节能
30、降耗”的产业理念,通过多年自主研发创新,使技术进步、工艺改进,在业内率先实现了木质活性炭生产的资源化、减量化、清洁化,在外13部、内部基本上实现了资源循环再利用,充分体现依靠技术进步提升传统产业,实现节能、环保理念。与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节能环保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6、区位优势:公司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区,同时毗邻三明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荔元活性炭位于我国唯一的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福建省莆田秀屿区。公司坐落在福建省重要的火车编组站所在地,子公司毗邻全国天然深水良港秀屿港、江阴港,可以非常便利地将产品运达全国各地、世界各地,运输成本不高。国家及福建省的一系
31、列配套鼓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林业及相关企业的内在活力,使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产工业集聚,使得公司在原料供应、专业人才、产业链延伸和外部经营环境等方面具备很强的优势,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7、管理优势:经过十年的创业发展,公司管理层积累了丰富的木质活性炭行业生产、管理、技术和营销经验,对行业发展有深刻认识,能够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前瞻性地、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近年来,公司更是致力于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三项管理体系认证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公司成功建立了 ER
32、P 管理系统,这些系统覆盖了公司所有活动,规范了公司各个环节的作业流程和要求,通过严密的系统对公司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控制,减少了人为差错,有效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了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经过多年的摸索,公司在消化吸收众多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较为完善的技术14管理、人才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管理优势。目前,公司 6 名自然人股东全部为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通过其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能够将其与公司的长远利益、长期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和管理的稳定性。8、品牌优势:公司凭借上述几方面的优势,在行业内树立起高技术、高品质
33、、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元力”品牌已成为国内木质活性炭的第一品牌。公司重视质量,重视环保,重视社会责任,先后获得一系列的管理体系的认证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在此基础上,公司参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味之素等国际大公司的供应商认证(其中,味之素公司已经通过认证,开始批量采购;可口可乐公司开始试用)据此形成其他木质活性炭厂商难以企及的认证壁垒。(七)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基本情况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元活性炭”)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10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卢元健,住所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木材加工区内。经营
34、范围:活性炭系列产品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09 年 3 月 2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至 1,00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次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到 6940 万元,2011 年 2 月 15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2、经营情况 15报告期内,荔元活性炭处于建设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条年产 5,000 吨木质活性炭生产线已试运行,即将投产。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荔元活性炭总资产为 21,952,064.67元,净资产为 9,661,162.30 元,2010
35、 年净利润为-162,927.72 元,累计净利润-338,837.70 元。二、对公司未来的展望 二、对公司未来的展望(一)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 1、公司生产的活性炭为木质活性炭,属于林产化学品制造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C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木质活性炭以可再生的林产“三剩物”为原料,生产高附加值的活性炭产品,对充分利用林产“三剩物”资源、节约化石能源、提高林农收入、促进林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均具有积极作用。属于为国家产业目录鼓励类行业,适用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
36、。3、2010 年 12 月 9 日福建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发布了福建省林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十二五”末,年进口原木300 万立方米,培育以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为中心的产值超 100 亿元的产业集中区;以南平为中心,发挥闽北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笋竹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林产化工、活性炭、笋竹加工等特色产业;提高准入门槛,限制新建单线规模在 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在 3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刨花板项目,以及 2000 吨以下的木质活性炭项目和 1000 吨以下的脂松香生产项目,限制新上小型锯材加工项目;鼓励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
37、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提高森16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并通过能源供应系统改造,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的道路;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产品品牌。加强林产品市场管理,健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加强林产品的质量监管。鼓励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种产品品牌和区域特色品牌,形成一批林业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继续安排林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用以扶持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森林认证、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的林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带动效应。各级各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4、我国活
38、性炭消费市场目前正处在从导入期向成长期过渡的时期,近年来生产和消费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趋势,预计在 20102012年期间年平均增速仍将保持在 11%以上,到 2012 年我国活性炭需求量将达到 25.94 万吨,占全球市场的 22.56%。公司的木质活性炭产品广泛应用于制糖、味精、食品饮料、水处理、化工等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用作脱色、除臭、去杂、提纯、精制等,未来消费发展空间仍然十分广阔。(1)糖用炭 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以玉米等为原料的淀粉糖工业发展,淀粉糖行业得到较快增长,产量从 2000 年的 119 万吨发展到 2009 年的 818 万吨,增长了 6.9 倍,目前仅次于美国位居世
39、界第二。根据发酵工业协会预测,未来几年我国淀粉糖的产量仍将按 10%左右的速度保持快速增长。据此推算,2009 年淀粉糖对活性炭的需求约为 24,540吨,到 2012 年将达到 32,663 吨。17目前我国蔗糖企业绝大多数采用二氧化硫脱色,而西方国家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已经采用活性炭食糖脱色工艺。二氧化硫脱色使蔗糖含有机硫化物,长期食用影响健康。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活性炭脱色工艺必将成为我国食糖脱色主流趋势,这就为活性炭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前景。我国每年产糖 1,000 万吨以上,以国外制糖业活性炭用量占蔗糖产量的 0.3%1.0%计,活性炭脱色在我国制糖业的普及将带来 3-
40、10 万吨/年的市场。(2)食品发酵行业 除制糖业外,活性炭也被广泛应用于味精、柠檬酸、氨基酸、乳酸、高梨酸钾等食品发酵工业中相关产品的脱色精制。目前,我国味精和柠檬酸等产量分别占世界产量的 70%和 65%左右,均居全球第一位。其他产品如氨基酸、乳酸、高梨酸钾等的产量保持较快增长。(3)饮料行业 饮料工业也是活性炭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主要用于碳酸饮料和果汁饮品的脱色、去除杂质等。近年来我国饮料工业发展迅速,根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统计,2008 年我国饮料消费总量突破 6,000 万吨,成为世界第二大饮料生产国;预计到 2012 年将达到 4,000 吨左右。(4)医药行业 活性炭在医药领域的应
41、用包括直接用于药用的专用炭和用于各类针剂提纯用的专用炭。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推动下,未来国内医药市场需求依然旺盛,医药行业仍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医药工业快速增长将进一步拉动对药用活性炭和针剂用活性炭的需求,根据 Freedonia 预计到 2012 年市场需求将达到 18,200 吨。(5)国际市场 18全球活性炭产业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美国、日本以及荷兰等国家,随着各国原料受制约及生产成本的不断提高,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美国、日本和西欧等发达国家的活性炭生产逐步减少的同时,其国内市场需求仍稳步增长,而其国内生产的活性炭满足不了各种需求,需大量进口来进行补充。我国是世界
42、上最大的活性炭出口国,出口目的地主要为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我国出口的活性炭专用性较差,并受国内较为廉价的人工成本及原材料价格影响,整体价格较低,相当部分被欧美日发达国家用作再加工的半成品炭使用;而进口方面,主要以特殊用途活性炭为主,价格较高。2009 年 12 月 8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税委会200928号关于 2010 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以锯末、树皮、木屑、竹子等为原料生产,广泛用于医药、果汁、饮料等领域,其干品填充密度小于 0.5 克/立方厘米(粉状,200 目筛余物 20以内)的木质活性炭增列税目,避免国家严控煤质活性炭出口的不利影响。(6)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意
43、识日益增强,除了传统的室内空气净化外,活性炭在控制工业污染方面的应用日益广泛。2011 年 1 月31 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对火电厂脱硝完成时间要求和减排力度,都有明显提高。该标准一旦实施,为活性炭行业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二)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分析及对策 1、部分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 号),公司自 2009 年 1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以林产“三剩物”为原料自产木质活性炭的业务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具体退税比例为
44、2009 年19为100%,2010年为80%。考虑所得税影响后,2009年增加净利润417.58万元,2010 年增加净利润 543.90 万元。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已执行 10 年(2001 年 4 月 29 日发文,执行时间 2001 年 1 月 1 日2005 年 12 月 31 日;2006 年 8 月 3 日发文,执行时间 2006 年 1 月 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7 日发文,执行时间 2009 年 1 月 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就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做出新的决定,对公司上半年业绩将造成一定影响。
45、2011 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将显著增加,会在降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了以后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相应增加利润。由于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是当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国家的基本政策取向,因此与此相关的财税政策也将在一定期间内保持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并不依赖于税收优惠,而是基于自主创新、成本控制、品质管理等带来的市场扩大和销售收入增长,本次募集投资项目实施后,将给公司带来更多效益增长。此外,上述税收优惠是针对木质活性炭全行业实施,若被取消,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必然会以提高售价的方式向下游应用领域转嫁,而木质活性炭作为一种工业助剂,其需求刚性很强
46、,价格敏感度较低,成本转嫁能力很强。近期原辅材料涨价因素,公司已通过提高销售价格的方式予以转嫁。因此,即使该项税收政策不再延续,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扩大和市场拓展的加强,公司的净利润水平不会因此发生大幅下滑或波动。2、反倾销加重的风险 随着中国活性炭在世界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活性炭厂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提起20了反倾销立案调查。欧盟最近一次的反倾销裁定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作出,裁定继续对中国产品征收 323 欧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 5年,于 2013 年 7 月 9 日到期。2009 年 11 月 10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
47、于中国的物理法活性炭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物理法活性炭企业的倾销幅度为 3.23%228.11%。由于本公司的活性炭产品在欧盟区内销售仍然具有很强的比价优势,公司向欧盟出口量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均较为平稳,可见公司目前受欧盟反倾销立案调查及裁决的影响较小。对于美国的反倾销调查,由于其对象范围仅限于物理法活性炭,并排除了化学法活性炭,而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学法生产的木质活性炭,因此美国的反倾销措施不会构成对公司出口销售的重大不利影响。针对欧盟和美国的反倾销措施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1)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盈利增长点。公司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不断推出附加值更高专用活性炭产品,提高客户的
48、黏性,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有效化解进口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风险。(2)通过巩固和增强现有竞争优势提高产品定价能力。公司一方面通过不断开发出各类专用型活性炭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整体定价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扩大产能,进一步提高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定价方面掌握更大的主导权和话语权。(3)加大成本控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公司在突破资金及产能瓶颈后,其规模化、连续化和清洁化的生产方式必将为公司更大规模地应用技术成果、扩大成本优势、提升行业竞争地位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有力推动公司快速、稳步向前发展。(4)积极应诉。公司作为我国木质活性炭行业的优秀代
49、表,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规范的财务基础,如果欧盟、美国未来加重反倾销或者其他国家也开始21启动适用于公司的反倾销调查,公司将积极应诉,迅速反应,充分利用 WTO 反倾销规则及进口国反倾销法规,确实保证自身权益。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锯末等林产“三剩物”和磷酸是公司最主要的原、辅材料,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近来,锯末价格有所走高,磷酸价格波动较大,从而造成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波动。木质活性炭行业对原辅材料价格较为敏感,生产成本上升后必然以提高售价的方式向下游应用领域转嫁,而木质活性炭作为一种工业助剂,其需求刚性很强,价格敏感度较低,成本转嫁能力很强。近期原辅材料涨价因素,公司已通过
50、提高销售价格的方式予以转嫁。此外,由于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各项消耗远低于同行,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形下,优势更加明显。4、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是我国木质活性炭行业内科技自主创新的典范企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工艺实践,公司掌握了包括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技术、新型活性炭洗涤工艺、尾气回收工艺、磷酸回收工艺、稀酸精制技术、余热回收综合利用技术、高纯度活性炭精制技术在内的木质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木质活性炭规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奠定了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业内领军企业的优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