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西省医学系统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1.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正高级职称)的:提交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 篇(其中核心期刊 1篇以上),文献综述 1 篇(不含增刊);2.按照县(县级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评审条件进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交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 篇,文献综述 1 篇(可不发表)。3.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副高级职称)的:提交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 篇,文献综述 1 篇(可不发表);4.按照县(县
2、级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评审条件进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论文、综述不作要求。5.申报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论文、综述不作要求。6.在期刊发表的论文(电子扫描文档)必须同时附上该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对文章清样、录用证明等均无效。如论文以外文发表的,须同时提供期刊名称(含有效查询方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或大学院校图书馆的检索收录证明及论文的译 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行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查询。7.在评审阶段,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须经过卫生系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程序,对所提交的论文和综述代表作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