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合伙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地址: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减实、信任、平等合伙、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伙承包XX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XX工程项目(工程合同号:),对外以XXX公司的名义出现。 第三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X个月,2015年X月X日起至2015年X月 X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双方前期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50%,即各出资人民币
2、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作为本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信誉押金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双方以相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双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招待费以及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各占50%。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本工程出现亏损,债务先由属合伙出资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出资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即各自承担50%的剩余债务总额。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
3、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第六条 双方的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负责工程管理的全面工作;(2)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确认; (3)负责各种材料的进出购销;(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5)支付合伙的各项费用及债务;(6)参与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7)获得合伙项目利润分配。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指定一名人员全面工程参与施工进展的管理; (2)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确认;(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支付合伙的各项费用及债务;(5)参与决定合伙重大事项;(6)获得合伙项目利润分配。
4、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有以下行为:(1)以合伙名义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业务活动; (2)在同一工程项目上再与他人合伙;(3)邀请其他人入伙;(4)提前退伙。2.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包括另一方因违约行为而使遭受的实际损失。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处理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4) 合伙项目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以及战争、政府征收、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5、影响,而导致合作项目合同终止。2合伙终止后的处理: (1)双方对合伙的财产进行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债务先由属合伙人出资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出资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的个人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即各自承担50%的剩余债务总额。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第九条 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湛江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自与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