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2016-001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 乙方:合作办学协议书甲方: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乙双方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从年季开始,联合举办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具体事宜如下: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一条 双方坚持依法办学、依规治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开放教育的政策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第二条 双方必须自觉接受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开放大学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三条 甲方是办学的主
2、体,在组织教学、保障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办学声誉、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政策及教学实施规范等方面拥有办学自主权。第四条 乙方是甲方的合作办学单位,在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甲方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甲方对教学管理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甲方的办学声誉。第五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其所在地区(兰州市)组织生源,不得跨地区招生。第六条 乙方不得以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学习点的名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从事合作招生、开展教学或其他业务活动。第七条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有关部门批准
3、的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收取,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以甲方的名义收取任何其它费用。第二章 职责与义务第八条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 制定并监督实施开展开放教育所需要的各项招生、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规章制度,保证开放教育教学质量。2、 招生环节工作:(1) 制定开放教育招生政策、招生方案。(2) 确定乙方的招生层次及招生专业。(3) 制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简章,审核乙方招生宣传材料。(4) 负责招收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和录取。3、教学、教务环节工作:(1)督促、指导乙方教学过程的组织与实施。(2)培训乙方教学教务管理人员,向乙方按时提供相关教学、教务管理信息。(3)负责提供学生学习平台资源的建
4、设与更新,提供相关课程网上教学课件。(4)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指定教材,并监督乙方完成教材的订购与发放。(5)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负责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的总体指导和监督,督促乙方完成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6)指导乙方进行入学测试和课程注册。(7)为乙方提供教学管理平台及相关系统的技术培训和指导。4、考试环节工作:(1)负责提供课程考核说明,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和成绩发布。(2)负责课程考试工作的总体指导和落实工作。(3)负责教育部公共课统考的组织工作,免考的审核上报工作。5、学生管理工作:(1)负责学籍管理、制作学生证、编制学生手册以及学籍异动的审批等。(2)负责新生档案的建档和毕业生档案的
5、发放工作。(3)负责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办理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4)组织开展相关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及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6、负责向乙方提供学费票据,及时告知乙方收费项目、标准的调整和变动情况。7、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8、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9、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拨付乙方教学管理费用。10、严格遵守本协议,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应义务。第九条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 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2、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招生、教学教务以及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3、 协调和利用相关教育资源,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4、 提供满足
6、开放教育教学和管理所需的软硬件条件,保障教学和实践环节顺利实施。5、 按照甲方的招生规定,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报名、入学测试,以及入学资格的初审。6、 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各种宣传材料并上报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制发布。7、 根据甲方授权并在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下,为甲方开展开放教育进行市场宣传和品牌的推广。8、 做好新生入学接待,组织安排开学典礼,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新生入学教育。9、 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征订国家开放大学教材及辅导材料。10、 按照甲方要求,承担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包括组织学生听课、安排面授辅导、组织学生网上答疑、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安排课程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的指导。11、
7、 负责课程辅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的聘请,并报甲方审核备案。12、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必要的学生活动;负责学生在学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甲方通报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理措施与结果。13、 协助甲方发放学生证、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14、 按照甲方收费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负责收取学生第一学期学费、考试费和每学期的教材费及后续学期考试未通过课程再次参加考试的费用的费等。督促、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后续学期学费、考试费的网上缴纳工作。15、 及时告知甲方学习点机构变更及工作人员调整信息。16、 配合甲方的工作检查。17、 按照本协议的
8、相关规定,给甲方提供相关票据,获得应得教学管理费用。18、 严格遵守本协议,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应义务。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分配原则第十条 合作双方所得的收入,在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下列方式进行收取、分配和管理。1、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甘肃电大开放试点专业学杂费标准的批复(甘价费1999196号)和甘肃电大关于调整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甘电大字2007162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2、学费以学分计算,本科每学分84元,(申请学位者须加修学位论文指南课程7学分)最低毕业学分71学分;专科每学分64元,最低毕业学分76学分。学费按照每学
9、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分4次缴纳。3、教材费按实际收取,考试费、考试未通过课程再次参加考试的费用30元门次,每学期按实际考试门次计收,不包含在学费之内。4、学费收入分配比例学费分配按年度学生注册数分档次计算。学费分配比例基数以当年注册交费人数为准(不含教材费、考试费等)。(1) 年度新生注册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甲方按每生元标准支付乙方教学管理费。(2) 年度新生注册人数在21人至30人(含30人),甲方按每生元标准支付乙方教学管理费。(3) 年度新生注册人数在31人至60(含60人)人,按照学生实际缴纳学费的%支付乙方教学管理费。(4) 年度新生注册人数在61人以上,按照学生实际缴纳学费的%
10、支付乙方教学管理费。5、 乙方收取的学费、考试费须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全额汇至甲方指定的财务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后,为学生开具正规学费等额票据。乙方应在月或月(按有效合作年度)给甲方提供应返还教学管理费的正式有效等额票据,甲方办理完有关审核手续后,于20天内将返还款汇至乙方指定的财务账户。6、 甲方有权注销未按期交费学生的学籍,其以前所交学费、考试费等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7、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职责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所得教学管理费主要用于教学场地的租赁、办公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招生组织、教学管理、学习支持服务有关活动开支及其人员工资补助等方面。第五章 合作专业第十一条 乙方须在甲方授权的
11、以下专业范围内组织办学。本科专业个,分别是: 。第六章 协议的提前终止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必须在终止协议前六个月正式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后,提出终止协议方必须承担协议终止前启动但尚未结束的工作。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第十三条 乙方在办学过程中的违规办学行为如给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提出建议、警告或停止招生处理的权利。 乙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 违反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和规定,情节严重。2、 不能履行本协议所确定的职责。3、 以甲方名义从事未经甲方授权的活动。4、 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未招生或连续两季未招生。
12、由于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协议后,协议双方仍然必须承担协议终止前已经启动但尚未结束的各自的工作责任,直到该工作全部结束。否则由违反协议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第七章 合作期限第十四条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自签订之日算起。双方可于本协议期满前六个月就是否继续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届时双方若无异议,经协商可续签;若双方不愿意合作,本协议自期满之日自动终止,但双方应保证完成在册且未毕业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第八章 其 它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