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如下:一、 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 拥有的部分债权,用来抵偿甲方所欠乙方人民币 元的到期债务。二、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所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利息 元。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 的部分债权共计 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 主张债权。四、陈述、保证和承诺:1、甲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权系
2、合法、有效的债权。2、乙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经由本人认可,且确认无误。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六、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七、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