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04-_发包人(甲方):住 所:委 托 代 理 人:电 话:承包人(乙方):南 京 * 装 饰 有 限 公 司住 所:南 京 市* 号营 业 执 照 号:3 2 0*法 定 代 表 人:电话:委 托 代 理 人:电话:本 程 设 计 人:电话:施 工 负 责 人: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地点:_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海天人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2、及报价单)。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详见报价单),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说明);(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第4条、工程期限_天;
3、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元(详见海天人装修工程报价单)。第二部分 施工图纸第1条、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 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价款内)。第三部分 发包人义务第1条、开工前三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第2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第3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相关装修手续(物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
4、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第5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第6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第四部分 承包人义务第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第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第3条、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第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部分 工程变更第1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
5、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修工程变更单)。第六部分 材料的提供第1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需要保管的,发包人应作好密封标志,并交由现场管理人员保管;第2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第七部分 工期延误 第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3)发包人五金件(不含门锁、洁具等)安装;(4)客户须知中第三点的情况之一。第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
6、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第3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第八部分 质量标准第1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第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九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第1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_隐蔽工程验收_;(2)_水电工程完工_;(3)_瓦作工程完工_;(4)_中期验收(木作工程完工
7、),并作好工作量统计决算_;(5) 油漆工程完工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海天人装修工程验收单)。第2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视同工程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见*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装修工程结算单)。第3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第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装修工程保修单
8、)。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第5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根据附海天人装修工程报价单)。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q 防水工程出现3处以上渗漏;q 暖气、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q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0.5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q 吊顶、吊
9、柜、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q 墙砖超过5处(块)以上松动、脱落;q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5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第十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第1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付 款 时 间支 付 金 额第一次进场施工前三天合同价的60第二次中期验收两天内付到结算总价的95第三次交付使用前尾款第四次第五次第2条、工程中期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10、。发包人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中期工程款。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第1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2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第3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第4条、每延误工期一天,由责任人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第十二部分 合同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第1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第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第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点_分至_点_分;下午_点_分至_点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
12、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六部分 附则第1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第2条、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第3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附表: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 期: 日 期:装修工程变更单序号变更内容增减费用甲乙方签字装修工程验收单序号验收项目验收日期验收结果甲乙方签字整体
13、工程验收结果 年 月 日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盖章): 装修工程结算单1合同原金额 2 变更值 3 甲方已付金额 4 本次甲方应付金额 5余额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盖章): 装修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进场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发包人进行赔偿;(3)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监督电话: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盖章):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