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绘合同(GF950306)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序 号标 准 名 称标 准 代 号标 准 等 级其它技术要求: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取费依据: 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序 号项 目 名 称工 作 量单 价(元)合 计(元)工程总价款: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
2、计书之日起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 号成 果 名 称规 格数 量时 间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
3、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
4、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计算。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五条其它约定: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
5、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委托方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承揽方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颁布日期: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