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公司各部门职责-1 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文秘、财务.计划.接待、会务、档案、人事、劳资、信访、车辆、后勤、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1.1 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关的行政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1.2 负责公司的文件管理,作好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形成、校对、接收、登记、编号、分类、印制、分发和存档等工作。1.3 负责会议会务安排、记录和纪要工作。1.4 负责公司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1.5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政审、考核和信访接待等工作。1.6 负责劳动工资、保险、公积金及劳保用品工作。1.7
2、 负责公司后勤、保卫工作。1.8 负责公司各种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1.9 负责公司电脑和网络的管理与维护,传真和签报的收发工作。1.10 负责公司报刊杂志的订阅、函件的发送和通讯系统的畅通。1.11 负责公司的车辆管理、保养和维修。1.12 负责建立一般员工的工作业绩档案,组织对员工的考核。1.13 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和调配。1.14 负责员工的日常考勤。1.15 负责编制公司员工每月工资报表。 1.16 负责组织各种文娱活动,活跃员工业余生活。、1.17 负责编写行政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1.1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 计划部门计划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计、项目
3、招投标、合同管理、项目概预算管理与投资控制、甲方供应材料计划管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财务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计,参与工程进度控制等工作。2.1 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技术经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理控制造价,正确处理好投资与工期、质量的关系,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2.2 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网络计划、董事会批准的工程投资和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组织编制项目年、季、月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负责对各阶段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反馈并提交分析报告并及时调整计划。负责编制工程用款计划。2.3 负责依据概算项目划分建立整个项目投资完成动态管理台帐,编制基建月
4、、季、年度统计报表和报告,完成各类统计调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2.4 负责组织公司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采购任务。2.5 负责组织除设备以外的各类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变更,完整规范地分类建立公司合同管理台帐,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分析反馈;组织月度经济分析会,对合同执行中的风险与索赔进行预测分析,建立合同执行动态管理台帐。参与设备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并对该类合同进行监督管里。适时拨付工程款,保证项目顺利实施。2.6 对概算外项目按相关程序和规定上报审批实施审核、监督、控制;严格控制预备费的使用,建立预备费使用
5、台帐;对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费用按有关程序进行跟踪管理,并建立“三单”管理台帐;参加重大设计变更的研究,审核相关费用并按审批程序上报。2.7 对甲方供应材料实施计划管理。2.8 负责工程预审的审核,完成分项工程与整体建安工程的竣工结算,配合财务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2.9 负责公司合同的统一管理,对投资、合同管理的有关资料,除建立自身管理档案外,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和归交公司档案。2.10 负责项目后评估工作。2.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3 工程部投产后为技术保障部工程部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建设期间技术、施工管理和协调、质量监督等工作。3.1 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
6、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并根据上述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制订相关的工程技术和施工等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2 按公司要求对工程设备、材料订货收资,参加技术协议书的编制、审查和设备询价,以及工程主、辅机设备的选型和技术谈判,确保技术谈判达到预定的目的。3.3 参加工程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的会审,做好设计联络会议资料的准备,并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和有关供货厂家的联络会议。3.4 与设备材料部门联系,处理日常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设计变更事宜,参加设备开箱。3.5 配合与施工单位的合同谈判工作,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3.6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7、并在工程建设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负责对施工单位间的施工交叉和施工场地争议进行协调平衡。3.7 协助有关部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设计院、设备供货厂家、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工地代表协调要求技术资料、图纸、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进度。3.8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工程施工网络计划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按公司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并完成。3.9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实行有效的监督。3.10 根据工程投产总体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计划,经批准后下达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实施,并按时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进展状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信息。3.11 负责对设备进场后及安装中进行质量与技术鉴定。发
8、现质量或技术不符合要求,及时会同设备材料部门向供货方工地代表指出并请予确认,同时与有关各方洽谈好处理方案或方法及经济赔偿额度,作好记录与签证。3.12 负责协调并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工作,及时了解和处理监理单位反映的施工质量、进度、技术等问题。3.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4 设备部设备部在公司直接领导下,负责工程建设期间设备和材料的订货、验收、运输、索赔、入库、保管、发放等工作,在建设期间进行全过程的管理。4.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物资工作方针、政策和总公司、公司的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备品备件的及时入库保管,做好物资管理工作。4.2 负责设备材料的招标议
9、标工作,按招标法及公司招标程序要求,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做好相关工作。4.3 负责建设期间设备、材料的运输和货物的交接,对物资提货、运输工作进行管理,做好物资的入库、保管、发放和索赔工作。4.4 负责对所订货合同的执行及对设备材料的供应正确性、供应数量、交货进度进行检查,做好催交催运工作。4.5 负责组织实施到货设备的开箱检验,制订开箱箱检验计划,对设备的开箱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4.6 负责工程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入库、保管、领用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协调到货设备材料的卸车存放,按照物资管理要求使到货物资不受潮、不变形、不受损。4.7 负责工程所需缺少件及设计修改或设计变更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
10、工作。4.8 按照经济合同条款要求,负责办理物资设备的合同付款,结算手续及其他事宜。4.9 负责协调供货厂商及时供货和售后现场服务以满足现场的施工需要。4.10 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和相关工作。4.11 负责整理、收集、保管、移交设备材料的档案材料归档工作。4.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5 财务部财务部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财务、融资,工程资金的管理,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款的拨付等工作。5.1 根据公司的总体投产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负责办理贷款申请和手续,并编制工程资金计划。5.2 根据签订的经济合同和审定的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在工程终结时配合计划部办理工程的分项决算。对未
11、按制度进行复核签证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5.3 负责公司管理费用的使用、结算和管理。5.4 负责办理临时借款、差旅费、日常管理费用等现金支付、结算工作。5.5 负责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费用。5.6 负责依据会计法和最新企业会计制度,按时编制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工作。5.7 负责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计。5.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6 生产准备部投产后为生产部生产准备部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要积极做好机组生产准备各方面的工作,确保机组投产后迅速形成生产能力,尽快发挥经济效益。6.1 负责从建设开始至竣工投产期间的全部生产准备工作。6.2 参与生产人员招聘计划的编制及招聘过
12、程的实施。6.3 负责制定生产准备大纲、培训计划及培训网络图的绘制工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6.4 负责组织编写各专业的学习培训教材。6.5 负责生产准备人员各个培训阶段的考核和上岗前的发证工作。6.6 负责提出电厂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定员的初步方案。6.7 负责收集同类型电厂的运行、检修、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资料。编制本厂运行、检修操作规程、操作票、各类技术报表及技术图纸的绘制工作。 6.8 负责制定生产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等工作。6.9 组织编写机组事故预案及反事故措施。6.10 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参加图纸会审、设备招标、技术方案制定及机组分部试运、整组启动等
13、工作。6.11 参与设备、材料的考察选定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6.12 参与现场设计变更审查,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6.13 完成机组设备编号、设备标牌、管道系统标志等管理工作。6.14 做好机组原始技术资料台账的建立、登录等技术管理工作。6.15 完成生产试运行期间所需的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器具、专用材料计划的编制工作。6.16 负责生产准备期间生产准备部的各项安全检察工作。6.17 负责生产试运期间各类安全工、器具计划的编制工作。6.18 负责工程竣工后设备的正常移交工作。6.1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任务。7 安全监察部7.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14、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及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相关的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7.2 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行使公司赋予的安全监督职能。监督、督促公司各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7.3 监督检查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工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主管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7.4 监督检查各施工企业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7.5 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7.6 负责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7.7 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7.8 建立现场安监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7.9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7.10 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7.11 负责建立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7.12 完成公司和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