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中国志愿服务研究2022 年第 3 期超越“助人自助”:受助者到施助者的 角色转换过程研究以 X 社工机构的志愿服务为例 杨永娇 杨玉婷*摘 要:受助者在志愿服务中往往被标签化为“照顾对象”,这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受助者对志愿服务的依赖,不利于其主体性的发挥。在我国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背景下,推动志愿服务的受助者向施助者转化有助于创新“共同富裕”的实现形式,实现精神层面的“先富带后富”,保障志愿服务的可持续性。本文基于角色转换理论,分析了多方力量互动下的受助者角色转换过程。通过对 X 社工机构提供的家庭矛盾调解志愿服务案例分析发现,从受助者到施助者的角色转换过程表现为“角色认知角色认同角
2、色实践”三个环节的不断循环。在不同的环节中,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引导受助者对志愿服务产生角色认同感、激发参与动机、指导角色实践、进行角色建构。本研究对于实现受助者角色向施助者转换,提升受助者的主体性,从而超越“助人自助”、实现“助人助他”具有重要启示。关键词:受助者 施助者 角色转换 志愿服务 共同富裕*作者简介杨永娇,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玉婷,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通讯作者)。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社区志愿服务发展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ASH003);2022 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公众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激励
3、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2CDJSKJC25)。75超越“助人自助”:受助者到施助者的角色转换过程研究 一、问题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强化共建共享机制,而共建共享就是要坚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志愿服务作为一种自愿性的、超功利性的公益性伦理活动,是助推精神富裕的有力抓手(陈东利,2022)。精神富裕的关键在于通过增能提升受助者群体的主体性,而非一味“输血”。实现受助者到施助者的角色转换有助于提高其主体意识,强化其社会责任,达到精神上的“先富带后富”,最终
4、实现全体人民的精神富裕。在大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当下,全国各地整合资源,组建多支专业的志愿服务队伍,涵盖了技术服务、科技教育、文艺演出、矛盾调解等领域(吴理财、罗大蒙,2022)。受助者在志愿服务中往往被标签化为“照顾对象”,这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受助者对志愿服务的依赖。随着公民意识和助人文化深入人心,志愿服务的一些领域中出现了“助人助他”的现象,即受助者在志愿者引导下唤醒了自身的主体意识,自愿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去服务、帮助他人,从而超越“助人自助”,保障了志愿服务的可持续性。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关注作为服务主体的志愿者,从其行为动机、影响因素以及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及管理等方面展开大量讨论,
5、而忽视了受助群体作为志愿服务对象的主体性。这导致学界对于志愿服务中的受助者向施助者转换的关注不足,对于其转化的具体过程和逻辑更是缺乏深入探讨。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从角色转换理论视角出发,基于案例分析,描摹志愿服务中受助者向施助者转换的过程,并试图厘清两个关键问题:第一,受助者到施助者的转换包括哪些阶段?第二,何种因素推动了角色转换的进行?回答这些问题有助于揭示受助群体参与志愿服务供给的动机,从根源上唤醒受助者的主体意识。同时,明晰受助者向施助者的转换过程及影响因素,有助于为引导和推动受助者参与志愿服务提炼一个行动框架,实现精神76中国志愿服务研究2022 年第 3 期层面的“先富带后富”,创新“
6、共同富裕”的实现形式。本研究首先基于现有文献及角色转换理论提出分析框架,随后以 X 社工机构(以下简称“X 机构”)在家庭矛盾调解领域的志愿服务为例,分析志愿服务中的受助者如何实现向施助者的角色转变,并总结政策建议。二、文献综述及分析框架(一)文献综述1.志愿服务主体志愿服务的主体指志愿服务过程中的参与者,不同学者对于志愿服务的主体划分有不同的看法。温金洋(2018)借鉴奥斯特罗姆划分公共服务主体的思路,将志愿服务主体分为生产者、安排者和消费者。生产者是指志愿服务的提供者,即志愿者。目前学界关于志愿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志愿行为的动机、影响因素等方面。其中,志愿者的动机包括利己、利他、互惠和社会责
7、任(Ziemek,2006;Fitch,1987)。安排者是指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协调者,一般是政府。学界研究集中在政府对志愿服务的作用方面,认为政府、市场和志愿部门之间存在着频繁的互动和交换关系,如竞争合作、资源交换等(Wuthnow,1991)。消费者是指志愿服务的受众,即受助者。对这一主体的研究集中在其功能价值分析方面,优质的社区志愿服务被认为有助于消费者加入生产者行列,扩展社区志愿行动空间(曾天雄、卢爱国,2014)。总体而言,目前学界对于志愿服务主体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志愿者等生产主体上,忽略了受助者群体作为消费主体的功能价值。受助者一直扮演着“场外人”的单一角色,处于生理或心理上的弱势
8、,缺乏主体性和能动性。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弱势群体都处于暂时的弱势状态,可以通过他者的引导和自身的努力改变弱势处境,甚至出于共情自愿加入志愿者队伍,超越“助人自助”,这对实现共同富裕、加强公民意识有着极其重要的77超越“助人自助”:受助者到施助者的角色转换过程研究 意义。2.角色转换过程“角色”一词由早期的互动论者乔治赫伯特米德从戏剧中引入,用来比喻、说明个体在类似情境中表现出相似行为的现象。目前学界围绕角色理论展开的研究可分为两大流派:一是结构角色理论,认为角色是为一项功能而组织起来的一套规范,是个人必须履行的权利与义务的总称,是与既定的社会身份及社会地位相关联的文化要素。二是角色互动理论,
9、认为结构角色理论过于强调结构的力量,忽略了个体在社会互动中的角色扮演过程。角色互动流派认为,人们是在社会互动过程中根据他人行为和期待做出行动,用角色扮演、角色领会等概念强调角色占有者的即兴发挥。布鲁默提出了“符号互动”过程,认为社会主体的互动关系总是通过角色的扮演实现,行动者扮演角色需要经历角色期待、角色认知和角色实践三个阶段(Blumer,1986)。此外,有学者以乡村建设中农民的角色转型分析为切入点,通过观察乡村精英与农民间的互动,指出农民历经角色认知、角色实践、角色建构三个阶段增强其主体性(周立等,2021)。角色转换是一个动态的持续过程,转换过程并不一定按照上述阶段进行,社会规范、角色
10、期待、行动者认知等均有可能随着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变迁而改变。3.角色转换的影响因素目前学界关于受助者角色转换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少,但基于相关文献梳理发现,角色转换作为动态的互动过程,容易受到外部环境驱动、互动主体引导、行动者自身动机等因素的影响。其一,在外部环境驱动方面,研究发现,在组织驱动和自我驱动双重驱动机制的交织交互作用下,企业人才会实现从“社会人/校园人”到“企业人”、从“专业者”到“管理者”以及从“单一型管理人才”到“复合型管理人才”的角色转换(张志朋,2020)。其二,在互动主体引导方面,残疾人从资源“消耗者”转变为“创造者”角色的关键除了自身能力以外,社会资本也至关重要(张承蒙等,2
11、020);而三峡移民在社会适应中的角色转换也离不开移民与当地居民的友好互动,是一个持续的、渐进的、多阶段的再社会化过程(刘成斌、风笑天,2007)。其78中国志愿服务研究2022 年第 3 期三,在行动者自身动机方面,研究发现,退休女性出于帮助他人的利他动机或社交等利己动机由社区志愿服务的对象变为主体(夏辛萍,2018);个人价值观和家庭影响是受助者转换为施助者的主要动因(朱怡亭,2018);而根据自我决定论,内在动机外化为行为取决于个体的心理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刘丽虹、李爱梅,2010)。(二)研究框架本研究从角色转换理论视角出发,探讨受助者群体在与志愿者互动的过程中如何将自己的角色转变为“施
12、助者”,以及是什么因素推动了这种转换过程。现有研究表明,角色转变的过程包括角色认知、角色认同、角色实践三个阶段的持续循环。首先,角色认知是指行动者按照角色的社会规范和评价信息认识该角色的社会反应模式。其次,角色认同是指行动者在观察他者扮演角色的过程中,对该角色的社会反应模式产生认同感。再次,角色实践是指行动者依据自己所处的社会位置,结合社会对角色的期待与自身对角色的认知扮演这一角色。最后,在角色实践之后,行动者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感受强化自己的认知,增强或减弱自身的角色认同感,实现三个阶段的循环。整个角色的转换过程是志愿服务不同主体之间的角色互动过程。首先,从角色认知到角色认同阶段,通过志愿者在情
13、绪疏导等方面的直接接触帮助受助者走出困境,受助者在这个互动过程中产生角色认同感。其次,从角色认同到角色实践阶段,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精准识别高认同感的受助者的内在动机,通过满足需求来推动其参与志愿服务。最后,从角色实践到角色认知阶段,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不断规范受助者的认知和行为,通过鼓励受助者反思以期领悟和建构出自身对角色的独特理解,深化其认知和认同。可见,作为动态的互动过程,受助者角色转换的成功与志愿者引导、受助者自身动机、志愿服务组织驱动息息相关。受助者唤醒主体意识、走出困境离不开志愿者的引导;受助者角色实践的关键在于自身内在动机的产生,79超越“助人自助”:受助者到施助者的角色转换过程
14、研究 如基于帮助他人的利他动机、基于社交和自我提升的利己动机以及基于回报的互惠动机;角色转换的成功需要志愿服务组织的驱动,在为满足受助者需求提供充分条件的基础上促使其内在动机外化为志愿行为。具体框架如图 1所示。图 1 分析框架三、研究方法和案例描述(一)研究方法本文通过质性研究方法分析受助者在接受和提供志愿服务中的认知和态度,梳理受助者向施助者角色转换的环节及关键影响因素,进而揭示受助者参与志愿服务的逻辑。具体而言,本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通过结构式访谈进行资料收集。(二)研究对象笔者于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在C市J区X社工机构开展了系列调研。80中国志愿服务研究2022 年第 3 期
15、在 C 市民政局和婚姻登记处的指导和支持下,X 机构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以“促进家庭和谐”为使命,主要服务内容为对存在纠纷和矛盾的家庭进行调解,促进和谐家庭与和谐社区的建设。研究对象为 X 机构中由服务对象转化而来的志愿者。笔者以志愿者的身份在该机构先后与 6 位由服务对象转化而来的志愿者进行访谈,探寻其角色转换的过程。选取 X 机构开展个案研究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本研究所关注的志愿服务领域家庭矛盾调解与社会治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具有典型性。由于家庭矛盾的固化和复杂化,家庭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根除困境,需要借助“外力”摆脱矛盾冲突的状态。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政府作为“公域”的主
16、体,不便介入家庭这一“私域”,而志愿服务恰好弥补了这块空白(王建民,2013)。作为介入家庭矛盾治理的重要补充力量,志愿服务发挥了亲民、灵活的优势,有助于全面催生家庭成员的参与意识,改变他们的意识与观念,摆脱固化的家庭矛盾文化,实现“助人自助”。X 机构一方面重视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差序格局”特色,利用伦常次序构建出熟人关系网络,另一方面基于同理心,通过巧妙的活动设计和安排,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受助者因“家丑不可外扬”观念所带来的疑虑。第二,自 2016 年创办以来,X 机构已扎根当地社区多年,赢得了居民的信任,并较好地扮演了“使能者”的角色,致力于从根源上唤醒受助者的主体意识,引导受助者参与志愿服务,切合本文受助者角色转换的分析视角。X 机构超越“助人自助”理念,在帮助受助者走出困境后,通过满足需求等方式推动高认同感的受助者参与志愿服务,实现角色转换。同时,X 机构遵循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念,利用受助者的伦常次序构建出解决家庭矛盾的社会关系网络,以期今后可以依靠集体的力量群策群力地解决我国的家庭矛盾问题。需注意的是,在家庭纠纷类型中,X 机构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服务内容主要是针对夫妻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