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革贷款合同申请借款单位输入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由输入公司名称单位担保,并经主管局(总公司)批准,向输入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申请技术改造贷款,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技术改造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 甲方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输入实际数值万元(大写)。借款用于输入项目名称,保证专款专用。二、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工程需要,甲方如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输入设定的百分比%的利息扣回。三、 借款期限为输入时间(指从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利息月息输入设定的百分比%,按收利息。贷款逾期按规定加收利息输入设定的百分比%。四、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归还贷款资金来源用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税、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资金。甲方如不以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债责任。必要时,乙方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头中扣收。五、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道有关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六、 本合同一式输入数值份,其中正本输入数值略,由甲乙双方各执输入数值份;副本输入数值份,由担保方和甲乙双方上级各执一份。借款单位(盖章)担保单位(盖章)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时间:2024年1月26日时间:2024年1月26日